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责任: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
2. 安全规章制度:设定并执行各类施工安全规程和操作指南,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对安全绩效进行评估。
5. 事故报告与处理:建立事故报告机制,确保事故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
这些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岗位责任书中详细列出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比如项目经理需负责整体安全策划,工人则需遵守操作规程。 - 安全规章制度涵盖了设备操作、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的具体安全措施。 -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了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定期复训,以及针对特定项目的风险教育。 - 安全检查与评估通过定期巡查,发现并记录潜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操作进行纠正,同时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量化评价。 - 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上报程序,以及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制度的重点在于:
- 落实全员参与:每个员工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中。 - 预防为主:通过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提前预防安全事故,而非事后补救。 - 严格考核:对安全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以此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 透明化处理:公开事故报告,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透明,以此为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挑战:
- 制度执行力度不一:在某些项目中,安全制度可能只停留在纸面上,未能有效落地执行。 - 培训效果有限:尽管进行了安全培训,但部分员工的安全意识仍较薄弱,需要更有效的强化手段。 - 安全检查覆盖面不够:可能存在对某些隐蔽风险点的遗漏,需要更细致的检查和评估机制。 - 事故处理滞后:有时事故报告和处理不够及时,影响了事故的妥善解决。
以上是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的简要分析,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价标准。
三、考核依据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全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事故处罚标准》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
四、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实行分级考核办法。
五、考核部门等级划分:
a类部室(5个):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b类部室(11个):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c类部室(5个):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附表一:部室安全考核评定划分
考核结果
a类部室
b类部室
c类部室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优秀
90分以上
90分以上
90分以上
92分以上
95分以上
95分以上
优良
85分—90分(含)
85分—90分(含)
85分—90分(含)
88分—92分(含)
90分—95分(含)
92分—95分(含)
合格
75分—85分(含)
78分—85分(含)
80分—85分(含)
83分—88分(含)
85分—90分(含)
88分—92分(含)
基本合格
65分—75分(含)
68分—78分(含)
70分—80分(含)
75分—83分(含)
80分—85分(含)
85分—88分(含)
不合格
65分(含)以下
68分(含)以下
70分(含)以下
75分(含)以下
80分(含)以下
85分(含)以下
六、考核评定
1、考核业绩全部进行量化评定,每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业绩考核结果共分五个等级: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aa部负责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当月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视情执行《aa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七、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 核内 容
奖罚
标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落实全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分/人次
目标指标制定不符合工作实际、不明确,分解不合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2分/项
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价、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
2分/次
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
2分/次
安全生产
会议
未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周会、班前班后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的。
2分/次
安全会议内容不明确,未能及时查找、研究分析安全问题、未制定预防措施部署工作计划等。
2分/项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首次从事的作业,未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召开专项会议。
5分/次
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
2分/次
未及时将各类安全文件、各类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传达贯彻到每位职工的。
2分/次
各项会议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认真、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等。
1分/项
安全生产
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不符合安全要求及相关规定,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日常/周查/月度/专项检查等)。
2分/次
检查没有时间、内容、标准、检查人、整改验证等。未落实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
1分/项
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验证不及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1分/项
检查记录填写不真实、漏填、错填等。
2分/次
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2分/次
安全教育
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不符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未按要求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等。
2分/次
未按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安全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的。
2分/次
新进人员未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复岗/转岗/调岗等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
5分/人次
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未接受相应的培训教育。
2分/人次
未结合工作实际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
2分/次
未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授课人、授课内容等不齐全。
1分/项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无考核评价的;考核结果流于形式的;
2分/次
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未建立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台帐的,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台账内容不全面等。
2分/项
未定期组织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检查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维修、整改验证,设备带病作业的。
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存在漏填错填等。
1分/项
设备设施、工属具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管不善的等。
2分/次
设备设施管理存在其他安全技术问题的。
2分/次
违章隐患
管理
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5分/次
未建立违章隐患登记台账的。
2分/次
未及时整改违章隐患的、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未及时验证的、未及时反馈整改措施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等等。
1分/次
查处违章隐患在公司业务会上被通报的。
1分/次
业务会上通报的违章隐患未开展警示教育的。
1分/次
违章隐患被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1分/次
同一问题当月重复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
2分/次
事故管理
未做好各类事故的上报工作,对当班次发生的事故、险情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准确,迟报、瞒报等。
2-5分/次
未建立事故登记台账的,事故各项记录和档案材料不全的,
2分/项
对发生的事故险情未进行认真分析,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分/次
“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培训考试、其他人员警示教育、事故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3分/次
用电安全
办公区域、候工区域、公寓、维修区域等用电存在乱搭乱接现象,线路达不到负荷要求等等。
2分/次
车辆线路存在裸露老化、乱拉乱扯、油污覆盖物等情况。户外接线未使用护套线等
2分/次
存在的其他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登记内容不齐全、消防设施档案资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
2分/次
未及时开展消防自查的,检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等,维护保养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
2分/次
未严格执行总公司禁烟、动火审批等相关制度规定的。
5分/次
未严格落实车辆加油时的相关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及特殊货种作业未落实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
2分/次
存在的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
2分/次
证件管理
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证件保存不当,出现伪造、涂改、转借、遗失等现象。
2分/人次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安全上岗证》,证件未及时进行年审。员工证件档案资料不齐全、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1分/人次
风险控制
未建立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对危险源/环境因素未及时进行辨识、评价、更新的;
2分/项
环境因素/危险源未落实监督检查及相关控制措施的。
2分/项
未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控制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熟悉危险源/环境因素内容控制措施的。
2分/项
事故防控关键控制措施检查确认、操作规程检查、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检查确认等未进行阶段性的检查确认的。
2分/次
应急活动
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不符合部室生产业务实际的;未按时组织实施演练、无演练相关记录、未进行演练效果评审等。
2分/项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未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日常演练计划,未组织应急人员进行训练的,参加训练人员不全的等等。
2分/项
未建立应急物资及装备台账的。
2分/项
未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抽查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程序和处置方案的。
2分/项
应急活动相关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
2分/次
基础管理
文件资料接收/发放登记不及时、不全面、漏记等,文件资料未定专人管理,文件管理混乱等。
2分/次
各类需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内容数据汇总分析错误、不真实,不符合实际,存在造假、流于形式、应付等现象。
2分/次
现场安全质量知识提问不合格的。
1-5分/次
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对开展的各类活动存在应付了事、措施不得当、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验证的。
2分/次
其他工作
被港务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处存在违章隐患的、总调会上通报、被批评处罚、下发整改通知单的等等。
5分/次
查处环境污染、洒漏、控制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
1分/次
未按时完成其他安全工作的。
2分/次
奖励范围
积极参加上级及港务公司、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等,成绩优异、获得奖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
2-10分/人次
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的。
2分/次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装卸工艺规程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2-5分/次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2-10分/人次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的。
2-5分/次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完成质量高的。
2-5分/次
附表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 年)
序号
部门
考 核 结 果
总评
备注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3篇 施工建筑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建委《 》 号文件精神,规范公租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本项目各项施工任务的原则。达到本工程建设零事故的目的。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本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 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的;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的;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栓拧紧的;
7.电线电缆采用禁止使用淘汰产品目录规定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的(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的。
第四条 脚手架安全管理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未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符合要求的密目网、张挂不牢或网面破损严重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按规定刷黄油漆保养,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2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等无防护设施,处罚款5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处处罚200元,长度每超过5米累计处罚200元。
4.边坡、砌坡、基槽、基坑、基井等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按规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5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1/3的;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或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的;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或开机时擅自离岗的处罚10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其他
1.在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样处罚300元。
2.在施工区域内,吵架、谩骂等经劝阻不听或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施工现场及楼面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打赤膊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 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处罚200元;再次发生按人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2.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处罚2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3.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处罚20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4.对于轻、重伤及全残的签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第十条 对所罚款项的处置
1.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将所罚款项总额的80%返还给施工单位。
2.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累计发生5人次轻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5%扣除,每增加一人次增扣1%。
3.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每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超过3人次(包含3人次)以上者全额不得返还。
4.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全额不得返还。
5.被上级主管部门因安全事故查处,每次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情况恶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全额不得返还。
6.处罚款项返施工单位后,余额部分划拨30%给监理项目作为工作经费,其余部分归建设单位项目部支配。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授权监理单位监督执行。执行以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形式,由施工单位缴纳现金或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罚款归建设单位项目部统一保管。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特订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项目经理带领工地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每月组织二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
3、工程公司每月一次,总公司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要充分配合,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
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际上效果,要注重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
5、对每次检查要做好记录,整改单归档,整改后复查要有记录。
第5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6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约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总造价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部安全员批准。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于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走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幅度工程结束的结余,因金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问题;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话;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8、督促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9、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四)专职安全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施工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指导直接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
5、认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六)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安全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七)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个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部门
1、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提出相应安要求,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纳入计划,优先安排;
4、以安全生产的全面观点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二)机械动力部门
1、制定安全措篱,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新购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改进措篱,并付诸实施;
3、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变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4、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三)财务、材料供应部门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2、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俣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答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四)公司安全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根据公司实际、本备、选拔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适宜于是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排好公司安全教育、劳动保护课程,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按技术培训和教育考核;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做好防寒防署,降温工作,以保证职工工资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5、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 意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六)宣传、保卫消防部门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每一个的思想;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间竟赛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三、该责任制度于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项目部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第10篇 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每季组成由主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公司所属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进行总结印发通报。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受检单位负责限期整改,并应及时进行复查。
第四条: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副经理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对本分公司所属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经复查后,整理好检查资料存档并报公司安全处一份。
第五条:各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情况,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各项目部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外,每旬由项目经理组织兼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八条:各分公司在冬、雨季前要做好季节性检查工作,由主管经理带队,施工安全、机械、电气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和施工现场是否存水;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中毒、防滑、防冻、现场冰雪情况等。
第九条: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时,必须对本单位的工程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每月的检查情况,分工地、分项整理后报公司安全处一份存档。
第11篇 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1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13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在2023年2月20日起执行。
请各施工班组、工地主要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第二条: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奖励1500元。
第三条: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
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单位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注: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5条: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
第六条、各项目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可参照执行。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
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30%连同受罚;
工地主要负责人强行安排的,责任人按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元。
7、各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到质安部办理登记,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500元。
2)绶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
3)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4)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少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5)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处罚:5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1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锯木机)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第三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包括发现后不制止或予以立即整改);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
7、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
第四条 脚手架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无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张挂不牢、网面破损严重等;每10平方米罚:5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保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10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管理人员;出现有5人(含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20%连同受罚,有1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安全员按25%连同受罚,有2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主要负责人按30%连同受罚;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处罚款:2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第六条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1/3;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 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
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设标准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无证操作或开机时擅自离岗。处罚2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元。
第八条 其他
1、未经批准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违者处罚:500元。
2、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所有厨具并处罚款:300元。
3、因酗酒、赌博或未经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及工具等其他原因,引发的事端导致打架斗殴者,双方各处:5000元罚款。所发生一切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各自负担。
4、无爱护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乱扔纸屑、乱倒垃圾剩饭剩菜,每人罚款:100元。破坏文明施工设施的。每人罚款:1000元。
5、楼层内随地大便者一人次罚款:1000元,凡有检举、揭发者给予:500元奖励。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项目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并由项目部专用库房存放。违者给予:1000一2000元罚款处理。
7、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楼层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方、落地灰、砖头等杂物,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处理。
第八条 附则
公司安全科和各分公司的质安部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的管辖范围。其科室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
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单位、班组实施本经济处罚制度。
工地质安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直接从拨款中或工作中扣款。
厦门地山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茶博汇项目部
2022.02.15
第14篇 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15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一章
1.1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文规定,部颁标准及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 安全教育内容
2.1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两个方面
进行。
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2劳动纪律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
守的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3安全知识教育
⑴全部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培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⑵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工艺、方法;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4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每一个期和不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法守纪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第三章 三级教育
3.1三级教育是指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这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之一。三级教育分为公司(分公司),工地(幢号),班组三级。
3.2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动人事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验育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还应进行复杂性的再教育,
以加强安
全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3.4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3.4.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⑵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⑶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⑷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3.4.2工地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工地施工特点及施工基本知识。
⑵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⑶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⑷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⑸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作用的基本知识。
3.4.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进行本工种岗位操作及班组安全制,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⑴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 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4.1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特种作业人员。
4.2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
器操作;(4)起重机械操作;(5)爆破作业;(6)我属焊接(气焊)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9)机动船舶驾驶;(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11)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4.3坚决贯彻执行bg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改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同时,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第五章 经常性教育
5.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性教育主要他括:
⑴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⑵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⑶遵章守纪;
⑷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5.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3班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其内容是:
⑴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⑵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⑶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要有为取的教训。
5.4适时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5.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面导致重大险情或己遂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务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六章 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
6.1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条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
种形式进行。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多层次安全培训班、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书画摄影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或者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第16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牌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牌
一、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配发和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做好安全防护,禁止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三、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定期维修;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四、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吊装机具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吊装物和吊臂选装区域垂直下方严禁站人、行走;吊装物的装、卡、放必须完整,保险、平稳、可靠。
五、架设(装)、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必须有措施方案并经专职负责人员批准。
六、非施工、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第17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规范
1. 现场或非指定吸烟场所不能吸烟
2. 禁防“死灰”复燃
3. 煤油炉不能用汽油
4. 打火机不随从加油站、汽车、油箱、油筒内加汽油
5. 气瓶内要存余气
6.气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气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装汽油
9.日光灯严禁开长防起火
10.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11.氧气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晒;
5)忌将气用尽;
6)忌剧烈撞击;
7)忌混合运输;
8)忌超检验期使用。
12. 消防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要满足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3)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4)灭火机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5)消防水带、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挪作他用。
第18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本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该施工队安全责任人,承担该施工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3、本项目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责任方,未讲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责任方的,由项目部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4、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测试和安全技术交底,设置兼职安全员积极协助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否则无权结算工程款。
5、各施工队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必须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签字,项目安全负责人拒绝签字时,必须扣除工程款月计量支付的5%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全部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返回:(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6、各施工队必须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违反,项目部在施工队第一次违反时进行口头批评指正,第二次违反时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整改,第三次违反时给予经济处罚,对个人处罚金额为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对集体处罚金额为每项每次1000~5000元,具体处罚金额按照下表标准执行:
个人违章行为
每次处罚金额
集体违章行为
每项处罚金额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烟、用火
200元
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
或整改不到位
1000元
不戴安全帽作业、
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50元
危险性作业未按要求
派人维护现场秩序
2000元
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在
安全技术交底表上签名
50元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带、交通引导牌、安全警示牌
1000元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0元
无人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1000元
专业设备、特种设备作业
无证操作
100元
发生3人及以上集体
违章作业
3000元
无电工证拆、装、
维修电气设备
100元
未按照项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资料
1000元
不服从上级领导
安全管理
200元
违章指挥
3000元
损坏安全防护、警示、
安全文明宣传设施
200元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5000元
经济处罚由项目安全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审核后执行,罚款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扣除,作为安全专项资金单独列账,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罚款时应书面通知被处罚的施工队负责人,写明罚款原因、金额和整改要求,无须被处罚人签字确认,但应尽可能提供图片证据。安全隐患整改费用按照第3条的规定支出,项目部对3次处罚后仍然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施工队有权清退出场而无违约责任。
施工队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罚均由施工队全责负担。
7、对于积极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队,并达到:(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提名,各施工队评比,项目经理核实,项目部在工程结算时对施工队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中全额列支。
8、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3年10月6日起实施,监督电话:......。
第2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班操作。
2、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3、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 危险或禁止通行牌。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进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5、进入施工工地,要做到十不准,即: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结构物施工场地。
(2)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起重、吊装机械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
(5)脚手架上堆放其它物件不准超过脚手架允许负荷量。
(6)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扔工具、铁件、土块、石子、水泥袋等物件。
(7)电线不准与金属体直接捆绑在一起。
(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得冒险维修清理和加油。
(9)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10)起重吊钩,吊笼不准载人。
6、取土坑应按要求开挖,树立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进入取土坑游泳。
7、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配备足够的器材。
8、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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