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企业需设定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覆盖生产、设备、环境等多个环节。
2. 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 制定预案: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应急处理和预防措施。
4.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
5.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隐患记录系统,及时向上级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实施全面的安全审核,确保所有可能的隐患都得到识别。
2.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潜在问题,并保护报告者的权益。
3.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优先级排序,快速处理高风险问题。
4. 提供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制度的重点在于:
1. 实践性:制度必须接地气,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成为形式主义的摆设。
2. 可持续性:建立长期的监控机制,确保隐患排查不是一次性的任务。
3. 责任追究:对于忽视隐患排查或治理不力的情况,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4. 创新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新的安全理念和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尽管制度设计完善,但在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包括:
1. 执行力度不足:部分员工对安全重视不够,导致隐患排查流于表面。
2. 资源分配不均:有时资源更多地用于应对紧急问题,而忽视了长期的隐患治理。
3. 监控难度大:在复杂的生产环境中,全面监控所有隐患是一项挑战。
4. 制度更新滞后:随着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旧的隐患可能消失,新的问题可能出现,制度需要及时更新。
以上内容旨在阐述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的关键点及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挑战,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参考。
第1篇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
3、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a、b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
4、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c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
5、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有关业务部门负责c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⑴通风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⑵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质灾害、井筒观测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⑶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⑷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⑸后勤服务部负责工广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车棚和地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矿井地面建筑、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⑹武保科负责矿井地面火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⑺产品营销部负责地面生产系统、洗煤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⑻调度所负责冬、夏季“三防”、 放射源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对矿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协调。
⑼机修厂负责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⑽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采掘接替计划,并下发有关业务部门。
⑾电厂负责电厂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⑿安监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7、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或代理安全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该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人。
1)、各单位应成立班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安全质量验收员及有关岗位人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组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第2篇 _矿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
3、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a、b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
4、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c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
5、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有关业务部门负责c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⑴通风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⑵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质灾害、井筒观测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⑶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⑷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⑸后勤服务部负责工广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车棚和地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矿井地面建筑、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⑹武保科负责矿井地面火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⑺产品营销部负责地面生产系统、洗煤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⑻调度所负责冬、夏季“三防”、 放射源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对矿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协调。
⑼机修厂负责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⑽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采掘接替计划,并下发有关业务部门。
⑾电厂负责电厂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⑿安监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7、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或代理安全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该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人。
1)、各单位应成立班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安全质量验收员及有关岗位人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组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是指时刻识别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是否安全,自己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可靠,并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的过程。
8、个人隐患排查
通过对职工实行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实施全员参与的战略,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之从被动的“要我安全”,真正向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筑牢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基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隐患识别范围:
(1)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
(2)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工作地点或区域。
2)隐患识别的内容:
①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②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③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个人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领导的工作安排与规程、安全措施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⑦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存在不安全问题或潜在的不安全问题;⑧身边工作人员出现的危及职工本人安全的行为、活动;⑨路途中存在的隐患和违章现象;⑩个人防护不全或失效的。
3)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的要求:
职工个人,在接班后、交班前及工作过程中,都要对个人工作范围内、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危险进行严格认真细致排查,并加以正确的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整改:
①对排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个人能当场整改的;
②对出的隐患、危险,不整改可能直接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
③影响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④他人影响或危及职工本人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个人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班班组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安排处理,并记在班组现场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9、职工个人是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执行人。各单位区队党政领导是该制度的领导者和培训的监督、考核人,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是当班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处理)的监督、考核小组成员,对当班职工在个人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班后会上进行点评和考核,并做好记录,纳入班组安全分配考核内容。
第3篇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
1)、成立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油站经理、油站主管、加油员及核算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2、个人隐患排查
通过对职工实行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实施全员参与的战略,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之从被动的“要我安全”,真正向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转变,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筑牢本质安全型油站的基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隐患识别范围:
(1)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
(2)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工作地点或区域。
2)隐患识别的内容:
①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②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③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个人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领导的工作安排与规程、安全措施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⑦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存在不安全问题或潜在的不安全问题;⑧身边工作人员出现的危及职工本人安全的行为、活动;⑨路途中存在的隐患和违章现象;⑩个人防护不全或失效的。
3)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的要求:
职工个人,在接班后、交班前及工作过程中,都要对个人工作范围内、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危险进行严格认真细致排查,并加以正确的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整改:
①对排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个人能当场整改的;
②对出的隐患、危险,不整改可能直接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
③影响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④他人影响或危及职工本人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个人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油站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安排处理,并记在班组现场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3、职工个人是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执行人。油站经理是该制度的领导者和培训的监督、考核人,当班主管、当班加油员是当班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处理)的监督、考核小组成员,对当班职工在个人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班后会上进行点评和考核,并做好记录,纳入油站安全分配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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