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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小学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

有哪些

小学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校管理层的责任: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卫生政策,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卫生。

2. 教师的责任:负责课堂教学期间学生的安全,以及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

3. 学生的责任: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保持个人卫生,参与班级卫生维护。

4. 家长的责任: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并确保孩子在家的安全卫生习惯。

5. 监管部门的责任:定期检查学校的安全卫生状况,对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内容是什么

这些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

1. 管理层应定期评估校园设施的安全性,及时修复隐患,如破损的设施、不安全的角落等。

2. 教师需在课堂上强调安全规则,如上下楼梯时的秩序,实验课的安全操作等,同时教导学生正确的卫生习惯。

3. 学生需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保持个人卫生,如勤洗手、正确处理垃圾等。

4. 家长应监督孩子在家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同时确保孩子按时接种疫苗,预防疾病传播。

5. 监管部门的检查应涵盖食堂卫生、消防设施、应急疏散计划等多个方面,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有效的安全卫生管理网络。这需要:

1. 建立健全的报告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 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措施,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存在的问题

尽管有明确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部分教师可能对安全卫生教育不够重视,导致学生对此的认知不足。

2. 家长可能对学校的卫生安全要求不够了解,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效果。

3. 监管部门的检查可能存在疏漏,未能全面覆盖所有安全卫生领域。

4.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学校可能难以维持高标准的安全卫生条件。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强化培训,提升各方面的安全卫生意识,同时增加投入,改善校园设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小学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卫生责任及追究制度

学校后勤安全、卫生事关全校师生人身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保证全校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生存与发展,特订出如下制度:

一、成立学校后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张仁先成员:王光银、任定升。

二、学生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安全、卫生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感。做到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发现安全、卫生隐患及时处理,如在学校安全、卫生抽查中不达标,学校将追究后勤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批评或经济处罚。

三、严防“三房一库”安全,建立全天候无间隙管理体系,确保“三房一库”安全,如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和经济处罚,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严把“清洗卫生”关,蔬菜必须清洗干净,碗筷要消毒处理并清洗,严防病从口入,预防常见病的严肃处理,学校决不心慈手软。

五、厨房坚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摆放整齐,食品要妥善保存保管,保证安全卫生。

第2篇 共联小学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第3篇 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第4篇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_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_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_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第5篇 z_小学校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学校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第6篇 小学安全经费保障工作制度

一、学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保障安全经费的落实与支出。

二、学校的安全经费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增长。

三、学的安全经费由一把手审批,总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建立班、级组、学校安全经费的申请与审批制度,对学校急需的安全经费优先予以保障。

五、学校安全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之中,并优先予以保障。

第7篇 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第8篇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双锁保险,双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

四、实验室应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仪器、药品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领导应经常督促检查。

第9篇 小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   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第10篇 镇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泥

小安全文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做到:工

作思路清晰,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会议

,商讨布置相关工作。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相关管理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视

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校内作适当的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

法担负刑事责任。

2、学校到校长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

做到:工作重视,管理规范,督促各部分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定期检查反馈、

整改,并时常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校园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3、学校德育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行偏生帮差工作,校

内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常见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等。应该

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检查、反馈、整改。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

面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4、学校总务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食品,饮水卫生,学校体育设施和其

它硬件的安全,学校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校办厂的安全等相关工作,应该做到

:工作重视,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进行检查,反馈和整改。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5、学校相关岗位如门卫、食堂负责人、设施维护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各年级

组长、教务处负责青保的同志等,应该严格遵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相应的安

全文明工作,经常检查管辖区内的设施,操作流程,学生身体情况等,及时向主

管部门反映情况,上报一切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确应担负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1篇 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第12篇 寄宿制某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治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根据我区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防备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48小时取样留存(50―100克)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留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峻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轻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具体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来回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整治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专项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常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县山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23年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陌生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细巷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 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

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

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

,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

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

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

任。

第15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16篇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校长:__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对__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 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 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 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 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 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 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 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 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 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 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 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 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 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 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 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 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 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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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 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 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 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 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 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

(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

(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管理评价的责任。

第17篇 某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中心校实行安全责任制度。

一、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各校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各校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各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 镇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3

镇小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学校楼道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和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靠右慢行,前堵后止,不得拥挤的良好行为习惯。分管主任每周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迅速组织排除。

二、各班安排好楼道值日轮次,落实值日人员,明确值日责任(后勤主任负责安排,校长和主任负责监督。

三、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间和过道追逐嬉戏。

四、学校一般情况不搞紧急集合。上、下课时和集合前、后,分别由当堂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上、下,不得擅离职守。

五、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和校长,迅速控制局面,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全体教师紧急赶赴现场。

六、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希全体师生自觉遵守,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第19篇 实验小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小学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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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 小学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月报制度,每月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一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二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三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学校食堂。五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设。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建立“学困生”档案。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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