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从项目经理到现场工作人员,确保人人肩负责任。
2.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事故上报流程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5. 安全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
1. 安全责任制详细规定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如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安全,技术人员需确保操作规程的安全性。
2. 安全培训制度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复训和专项技能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定期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初步处置措施和后续跟进程序,确保信息畅通和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5. 安全奖惩制度通过设立安全绩效考核,对遵守规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项目监理部安全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全员参与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全员参与意味着每个员工都是安全链条上的重要一环,而预防为主则强调在事故发生前就进行风险识别和管控。此外,制度的执行效果需要通过定期评估和调整来保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尽管制度完备,但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员工可能对自身安全职责认识不清。
2. 培训效果不理想,员工安全技能和意识提升缓慢。
3. 安全检查可能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事故报告可能存在瞒报、漏报现象,影响事故处理的及时性。
5. 奖惩机制执行不严,可能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下降。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加强员工培训,改进检查方法,完善事故报告机制,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以确保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责任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1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责任制度
(一)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风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实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塔吊、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审查总包与建设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安全协议。
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项目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以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奖励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定。
实施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
(三)项目土建监理人员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土建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和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
(四)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机电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否则,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安全。
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安全监理。从租赁、安装、设备自身资质把关,加强对全场协议签订、现场安全较低、产权单位的自检、设备完好性等方面做好监理。
(五)项目水暖监理人员
项目水暖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水暖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的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上岗证、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六)项目资料员
项目资料员专业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的会议纪要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及时对其他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进行存档。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应做好以下几点: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设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呼吁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塔吊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转向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在具体程序上,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当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书面的建议,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深圳雨季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只有明确了项目监理部各个岗位上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才能有的放矢地在各个岗位上配合合适的人选,并组成一个团结、高效、履约能力强的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条件,已取得监理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内部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工程监理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理知识。
(4)对已完成或在监理项目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负有重要责任。
(5)经理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方针、政策等。
(6)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车辆、通讯器材、摄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
(7)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安全**,如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拉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仪等;检查测量噪声的声级机;检查测量风速的手持式风速仪。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为:
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结构知识。
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良好的品德。
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一)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种制度和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建设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连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了解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
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了解过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求
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以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
监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实事求是、科学的工作作风。
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具有独立处理安全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能力。
熟悉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
掌握合同管理的能力。
掌握规避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能力。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特别是新的安全管理理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的提出和制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现代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培训班、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
第2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 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 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 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 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 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 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第3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
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2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 )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
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 )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 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 ) 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 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 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 )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 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 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 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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