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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有哪些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决策程序规范:明确重大决策的提出、讨论、审议和执行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责任划分清晰:界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决策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的责任边界。

3. 决策失误认定:设定重大决策失误的判断标准,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等情况。

4. 追究机制:设立决策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包括调查、认定、处理和反馈等环节。

5. 监督与预防: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风险防控,防止决策失误的发生。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规定了党委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和行为准则,如需充分调研、集体讨论,避免个人独断。对于决策失误,将依据其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可能涉及批评教育、职务调整乃至法律追责。此外,制度还强调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鼓励员工参与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的公正与公平。

重点

制度的重点在于平衡决策效率与风险防范,既要保证党委领导班子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作出战略决策,又要防止因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提升决策质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存在的问题

尽管该制度在规范决策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决策失误的认定可能存在主观性,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2. 追究机制的执行力度可能受到内部权力结构的影响,确保公正性是一大挑战。

3. 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可能受限于公司文化,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

4. 对于突发情况或不可预见的风险,制度可能缺乏足够的应对策略。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动态完善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第1篇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_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委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委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委成员审核签发。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委会介绍情况的;

(5)未按上级党委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2篇 集团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集团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__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ee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ee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ee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ee: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

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3篇 建设集团公司班组落手清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班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材料管理使用,严格做到物尽其用,随做随清,杜绝浪费材料现象,特制订以下制度:

二、各施工班组每天使用的材料应合理安排,统一布置。

三、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多余的材料必须及时调整使用。

四、施工人员每天工完后应对工作面清扫检查,并对多余材料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做到合理使用,物尽其用。

五、各施工班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严禁在施工过程乱花费材料,一经发现必须作出处罚手段。

六、材料仓库人员每天到对各施工班组的领料应严格控制,合理调配。

七、各施工班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多余的能进库材料必须及时返回仓库。

八、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班组落手清工作考核记录,并对落后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4篇 某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集团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 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 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

(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 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

(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 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新人报到

第十条 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 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6篇 某某钢结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争议、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5、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1、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

4、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5、其他事件。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4、公司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他事件。

(四)信息类

1、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或不实报道;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5、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_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五)负责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六)负责决定并办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或子公司、分支机构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十一条 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持续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总部设置 24 小时值班电话接受预警信息的报告。值班人接到预警电话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程序如下:出现预警信息后,由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同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副总会同董事会秘书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作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当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及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如实进行披露。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对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当约见大股东负责人员或其授权代表,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态的进展情况;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协助证券监管、公安、司法、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4、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3、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4、如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风险的,应当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等) 。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公共事件对公司经营业务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应当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实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七条 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公司可以聘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处理突发事件时的公众信誉度、准确度及客观性。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公司应当分析和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突发事件处理的效果。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恪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泄露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相关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及企业形象。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当及时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应当及时持续报送相关事件处置情况。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分支机构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畅通,确保与各部门、单位能够正常联系。

(二)人员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资金、交通工具等。

(四)培训保障:公司内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公司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重要情况的,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7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8篇 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1 .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 .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柜内。

3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 .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 .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间、归还日期等。

7 .管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9篇 后勤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后勤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和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的特点

职工民主管理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机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主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其特点为:

(1)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

职工代表几乎包括企业各个部门的代表任务,能够充分代表职工意志。职工代表大会议案的提出和决议的作出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保证大会的民主性。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都规定,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可见,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权威性。

(3)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设有各种专门委员会,车间和班组设有职工代表团(组)。

2、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空架子,它行使的权利具有强制力。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不属于行政权力,属于民主权利。

(3)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利,是多数人的权利。这就要求职工代表大会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实行多数人原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1、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2、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主宰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对领导干部实行评议监督权。

4、对经营者、职工董监事和集体协商(谈判)代表等行使推荐或选举权。

5、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6、法律和企业章程规定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1、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简称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2、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日常工作有:

(1)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联系职工群众,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诉求。

(3)培训职工代表,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做工等。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运作

要注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日常运作,充分发挥企业制度作用,不能光停留在一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而是要把这项制度看做每天的民主管理。

1、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制度指的是在每一次职代会召开后,由职工代表对其在行使权、民主程序、会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的一项制度,是为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权得到贯彻执行。

2、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制度。

4、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检查制度。

5、职工代表述职制度。

职工代表每年向本选区职工进行一次述职活动,接受职工的评议。

第10篇 集团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办公管理,各公司也可依据本制度精神自行拟定相应制度。

3管理规定

3.1办公纪律管理

3.1.1爱岗敬业,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a)员工须服从领导安排;

b)对工作范围内的事件尽职尽责,对个人能力范围内的工作行为须负全部责任;

c)承诺或会议任务应按期完成。

3.1.2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a)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唱歌、不打闹嬉戏;

b)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男职员不准留长发,女职员不得穿超短裙。

3.1.3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

a)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问的问题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b)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乱翻别人桌上文件、物品;

c)办公室无人时,须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将桌面上文件收起放好,并将电脑处于锁定或其他状态。

3.1.4注意办公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a)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b)厂区或者库区内不准吸烟;

c)办公场所注意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办公场所无蚊蝇、无灰尘。

3.1.5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a)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b)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或车间设备;

c)爱护公司财物,不损坏公司财物。

3.1.6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3.1.7爱岗敬业,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a)不窜岗、闲聊、吃零食、唱歌、谈论(包括利用电话谈论)或争执与工作无关的事;

b)不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c)不会见朋友、亲属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d)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控制在3分钟内;

e)上班时间内不偷懒睡觉。

3.2电话使用、接听管理规定

3.2.1电话使用

a)电话使用必须使用礼貌用语,电话接通后必须自报部门、单位;

b)电话使用语言应简明,切忌语言含糊不清;

c)不利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d)任何人员在利用电话进行交谈时应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公司事务,不得在无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讨论涉及公司秘密的事项。

3.2.2电话接听处理

a)办公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b)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记录并及时传达、回复;

c)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d)电话接听时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说再见!;

e)对方拨错号码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断电话,而应礼貌地说:我想您拨错号码了;

f)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铃响不得超过3声;

g)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

h)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私人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接听私人外线不得超过3分钟;

i)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须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况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3.2.3传真接收处理

a)做到及时接收传达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保证信息快速畅通;

b)保密性文件要做好保密措施,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承办处理。

第11篇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与完善__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三类,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

1.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的;

2.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着功绩的;

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

6.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诚信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7.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8.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 件的。

第七条 符合以上奖励条 件的单位(部门)或员工,须填写《奖励审批表》,按照如下审批程序逐级报批:

1.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__集团》报、《home__》等刊物及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因态度恶劣、工作懈怠,造成客户投诉的;

4.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6.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的;

7.泄露公司机密,违反职业道德的;

8.其他符合公司处罚条 件的。

第十三条 单位(部门)或员工有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形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12篇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福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种类及发放

第四条 公司福利由社会保险、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等组成。

第五条 公司按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具备办理社会保险条 件的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与金额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员工缴纳部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工资中扣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建立。

第七条 公司节庆福利包括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庆前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前负责购置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恭贺福利。恭贺福利包括员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丧病福利。丧病福利包括员工本人伤、病和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落实。

第十条 其他福利

1.公司员工可享受每年4个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包括资料员、材料员),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另行购置防暑慰问品进行发放。

2.公司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3.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视情况协助无住房员工解决集体宿舍,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公司房产时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并给予报销一定培训学习费用,具体标准及办理程序等按《员工进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14篇 某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归口管理予以解答。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收 文 记 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收文日期收文人

第15篇 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及时掌握成员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依据《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第一章会议类别和时间

第三条安全生产会议分为:

(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安全生产例会。

(三)特殊情况下召开的安委会临时会议及安全办临时会议。

第四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别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开。

第五条安全生产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于每年的单数月召开。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产例会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时间事前口头通知。

第二章会议参加人员

第七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九条临时会议的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三章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一)成员企业交流、汇报年度、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二)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成员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

(三)集团公司总结年度、半年度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见;

(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五)其他需要在会议上通报的事项;

(六)集团公司领导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一)成员企业交流、汇报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上次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二)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例会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三)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四)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实行会前学习制度,即在正式会议开始前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安委会临时会议和安全办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分别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安全办主任确定。

第四章 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会议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十五条除临时会议外,安全生产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传真)到各成员企业。

第十六条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十七条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及会议材料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十八条会议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经集团公司安全办主任审阅后,于会后二个工作日内,下发各成员企业及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的资料应归档管理,存档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由本人签到。

第二十一条会议开始时,会议工作人员收回签到表。会后,工作人员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安全办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四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振动位置,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二十五条会议发言一律使用普通话,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

第二十六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注意倾听他人发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章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对安全会议布置事项的督办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和提出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安全例会上汇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成员企业参加安全会议人员的到会情况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成员企业应当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名称或主要议题
姓 名单位职  务联系电话备 注
请假人员(已委托参加):

请假人员(无委托参加):

缺席人员: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简要汇报

单位名称:

汇报期间:

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事故发生情况):

上次集团安全例会布置工作完成情况: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备注:本表由集团成员企业每2个月汇报一次,在参加集团安全生产例会时上报。

第16篇 集团公司调岗与岗位轮换制度

集团公司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集团员工岗位调动的条件、管理、实施程序;通过岗位轮换,使员工熟悉掌握各项工作技能和业务流程,培养全面独立的工作能力。

2范围

集团、各下属公司员工。

3职责

由集团人资源部及下属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及具体实施。

4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有利于业务发展、有利于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发挥潜能。

5标准

5.1调岗

_晋职:必须具备拟任职务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要求: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_降职:本人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工作成绩不佳,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以下原因不能担任现职工作的: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机构调整应予以转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集团机构精简。

5.2岗位轮换

_胜任现任岗位工作;

_工作需要;

_具备轮换职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6.6程序:

1调岗流程

流程

调岗流程 流程文件编号 集团责任人 备注

总裁 人力资源部

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 否 是

①调岗申请报告

①调岗申请报告

②人事变动表

流程说明:

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部门或下属公司的调岗申请报告,拟订整个集团系统内调岗建议,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人事变动表》(见附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职手续。

3、未通过审批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相关申请部门及申请人。

2岗位轮换

流程 岗位轮换流程

①岗位轮换调整表

流程说明:

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拟订整个集团系统内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岗位轮换调整表》(见附表),按相

关程序办理调职手续,并通知相关人员.

7种类及实施方法

7.1调岗

晋职

委任晋升:由集团主管领导直接任命而使员工获得晋升;

考核晋升:具有拟任职务任职资格的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统一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晋升依据,从中择优予以晋升;

自荐晋升:集团员工对空缺职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自我推荐,人力资源部对其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以及各方面综合条件进行审核,认可后报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审批。

降职

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行政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降职标准的各项规定,提出拟降职人员名单,说明其有关情况、降职原因以及对拟被降职人员的工作安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7.2岗位轮换

_根据工作需要,员工轮换在集团各部门、部门与各下属公司之间进行。

_轮换期限:集团各部门经理、区域公司副总以上员工一般为4年,集团各部门主管、地域公司副经理及其它人员一般为3年。

_基本程序:集团各部门、下属公司或个人提出轮换意见和理由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平�后,拟出员工轮换的总体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_最先轮换与业务相似或相近的岗位,一般员工除工作确实需要外,原则上在本部门内轮换。

第17篇 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及各部门实际需要,每半年提出报刊、杂志订阅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后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办理订阅工作;

第二条 人事行政部前台秘书每日负责将公司所订报刊、杂志及来信来函认真及时分发并对挂号、特快专递作好详细登记;

第三条 各部门所订阅报纸及内刊,应在被阅后于规定处放置整齐,严禁随意丢弃;

第四条 公司购置的各类业务书籍,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分类、管理,员工须在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借阅并按时归还;

第五条 员工应在爱护、珍惜的前提下借阅业务书籍,若有故意撕破、损坏书刊者,一经查出将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草拟并管理、解答。

第18篇 建筑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竣工验收

(一)在施工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章制度收集各种资料、办理各种手续和报批文件,进行各项工程的验收。

(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收集、整理、检查、装订好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2、集团公司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内部全面检查、整改。

3、制定竣工验收时间计划安排,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竣工验收程序

1、召集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在现场会议室集中,由主持人简单介绍验收项目的规模、范围、具体检测方法和验收的时间安排。

2、分组、分专业进行各部位的验收检测。

3、参加验收人员集中评议,并由监理公司负责记录、整理。

①施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

②监理公司介绍项目工程的监理情况。

③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分别发言。

④接收和使用部门提出要求。

第二条验收合格项目交付

1、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书。

2、管理移交:依据图纸进行现场实物清点;对有必要的部分进行实地运行,测试设备和器件的性能和数据,进行技术性能移交;管理部门写出接收函。

3、保修期的管理:依照国家和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安装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但该项不应包含人为损坏和易损易耗物品。

第三条工程档案移交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移交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将档案资料移交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

2、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所属企业在收到档案资料后三个月内,整理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第19篇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__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

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

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与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

第十一条

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

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

(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

(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批复。

第十七条

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

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

第十九条

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分析和预测;

(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

(三)工艺技术方案;

(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

(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

(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

(八)项目实施规划;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风险评估;

(十一)经济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条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调研情况;

(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

(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

(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

(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

(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

(八)风险评估;

(九)投资回收期;

(十)经济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

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都含本数;“以上”都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投资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

及风险分析: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计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

资金的筹措及来源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技改的原因及内容:

技改前后的

生产能力及效益对比分析: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总投资额

类别

名称

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购置用途:

资金筹措: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效益预测等基本内容

第20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保障后勤服务,更好地控制成本,节约办公费用,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办公设备用具、办公文具用品、办公印

刷文印耗材三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验核入库、保管、领发、库存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维修、调配、费用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入库核验、保管和领发工作。并建立台帐,统计报告月度办公物品进出及存量情况。

第七条 使用部门(使用人)负责对自用办公用品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购置

第八条 办公设备用具是指电话机、电脑、传真机、空调、电风扇、复印机、保险柜、冰箱、电视机、桌椅、橱柜等办公资产。

第九条 办公设备用具的购置与配给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要求配置办公设备用具的,以部门为单位,填报《物品申购单》或申请报告,交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购买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由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办公资产属固定资产,参照公司《固理规定》审批程序办理。

(二)在购置办公设备用具前,综合管理部应实行“先调配,后购买的原则,在无库存和调剂可能的情况下,再办理购买审批手续。

(三)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要以“优质、低价”为原则,到专业市场或商店作多方询价,并将询价后的品牌、规格、价格征得使用部门确认后,方能办理订购手续。

(四)对专业设备或特殊的办公设备用具,采购管理员可要求使用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协同购买。

(五)所订购的办公设备用具到货后,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按《送货

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在《送货单》上进行签收。并负责将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等有关资料送档案室。

(六)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已购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安装工作,办理使用部门 (使用人)的领用手续,并进行台帐登记,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购买日期、使用人等。

(七)员工因离职、调职等退回的办公设备用具,.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办理;使用转移手续或验收入库。

第十条办公文具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二种。’

(一)消耗品:铅笔、圆珠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案卷封皮、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等;

(二)管理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尺、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钢笔、文件夹、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器、印泥等。

第十一条办公文具用品的采购

(一)综合管理部办公用品保管员每月5日前填写《办公文具用品上月库存明细表》及《当月进货计划表》,送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做到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对办公文具用品的基本需求。

(二)采购管理员根据已审定的《进货计划表》,直接向选定的供货单位订购

所需用品。综合管理部经理对选定的供货单位要定期进行价格、质量测评,测评不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要及时更换。

(三)采购管理员要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市场价格和最佳采购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办公文具用品到货后,由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验收和填写《办公甩品入库单》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收货凭据上签字。

(五)办公文具用品的费用支付,由采购管理员根据收货凭据与供货单位结算,填写出《费用申请单》并附《办公文具用品清单》,经办公用品管理员证明,送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二条办公印刷文印耗材分为印刷品和文印耗材二种。

第十三条印刷品及文印耗材的定制、采购

(一)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员根据对各印刷单位、文印耗材供货单位的考察及报价、质量等综合因素,选择印刷、供货单位,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定。

(二)印刷品的定制:

1、因印刷品具有时效性,尽量少备库存。各部门如需领用或印刷物品时,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交办公用品保管员办理。..

2、印刷品上的字体、图案、颜色等标识,应由公司策划部统一设计和确定。

3、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并会同策划部对所印刷品样稿进行核稿后,交采购管理员通知印刷单位进行印制。

4、印刷品由办公用品保管员填写《印刷品入库登记单》,进行入库登记,并在收货单上签字。

5、采购管理员根据((印刷品入库登记簿》及《送货单》与印刷单位结算,并填写《费用申请单》,附印刷品清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三)文印耗材的采购

1、文印室管理员根据用量,提前3天填写《物品申领单》,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交办公用品保管员通知采购管理员购买。

2、物品到货后,办公用品保管员负责办理入库登记,并在收货单上签字。

3、采购管理员根据《文印耗材入库登记簿》及《收货单》》与供货单位结算,并填写《费用申请单》,由办公用品管理员及文印室管理员证明,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办公设备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一)办公设备用具的购买、配置、领用、维修与保管等管理过程,综合管理部均须用台帐形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二)综合管理部对配置的办公设备用具一律实行编号,在设备用具上标明使用部门(使用人)名称、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

(三)各使用部门(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具,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要防止被盗、被挪

用或污染与破损,不得擅自移交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

(四)办公设备用具因破损、污染后需要维修或清洗的,应由使用部门(使用人)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采购管理员负责办理各项维修与清洗事宜。

(五)经专业部门检验,确认办公设备用品已经没有维修必要时,应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j予以报废处理。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属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用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六)因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办公设备用具破损、丢失的,视情节轻重,使用部门(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综合管理部每年12月份,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公司所属办公设备用具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并制作《清查明细表》上报主管领导及存档。

第十五条办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一)各部门(人员)需领用办公文具用品时,应到办公用品保管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办公文具用品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二)办公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水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订书机、打码机等。办公用品保管员要分别设置个人和部门的《领用登记簿))。

(三)消耗品可依据上年平均月用量或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雀理基准(如签字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根据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情况调整发勘时间。

(四)管理品自第二次领用起,应以旧换新,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五)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文具用品移交综合管理部。

(六)办公用品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文具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和清点,要求摆放整齐,帐、物一致。

(七)办公文具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盘点要求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六条 印刷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部门(使用人)领用印刷品,应到办公用品保管员处办理领用登证手续,并在《印刷品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二)文印管理员领用文印耗材,应到办公用品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在《文印耗材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三)使用部门(使用人).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使印刷品能物尽其用,不得将公司印刷品挪为私用或赠送他人使用。

(四、)复印文件资料要办理登记手续,使用部门(使用人、)须茌《文印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送文印管理员复印。

(五)文印管理员要严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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