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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有哪些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是一种确保企业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行的管理策略,它明确了在设备操作、维护和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负责人。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每个设备都有一位直接责任人,他们对设备的日常操作、保养、故障排查及应急处理负全责。责任人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安全意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报告和处理潜在问题。此外,他们还需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熟悉设备性能和安全规程。

重点

关键点在于落实责任,这意味着责任人不仅要知道如何操作设备,还要承担起设备安全的监督和保障职责。他们的工作表现将直接影响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责任人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例如,责任人可能因工作量大而疏忽某些细节,或者在应对复杂故障时能力不足。此外,如果企业未能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支持,责任人可能难以胜任职责。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不够,可能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需要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培训,同时加强内部监管,以解决这些问题。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1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目标

1.1 企业战略对专业管理的要求

1.1.1 公司肩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可靠和安全的电力的使命,树立和践行“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优质服务理念,打造诚信企业、责任型企业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设备安全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1.1.2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生产运行人员的专业化素质,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人力资源基础,为实现“一强三优”战略目标落实“三抓一创”工作思路提供智力支持。

1.1.3 明确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权责主体地位,规定了领导者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服务角色,提高运行人员工作的责任性、自主性、主动性,清洗和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效率。

1.2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目标

1.2.1 推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运行人员(或运行管理人员)为主体,将公司本部和各县区的输、变、配电设备进行划分,将安全、设备、运行管理的责权利明确到个人,规定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设备的初设审查、必要的进厂监造、技术改造进行参与;对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验收的全过程负第一责任。通过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主体,调动和提高员工参与设备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3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的范围

1.3.1 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检修验收、技术改造。

1.4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的企业文化

1.4.1 树立设备管理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励机制的作用。

1.4.2 营造各级领导者就是服务者的企业氛围,重视基层管理,管理重心下移。

1.4.3 通过引入激励机制,打造最基层专业化管理者队伍,为设备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1.5 指标体系

1.5.1 人员责任性设备事故

1.5.2 设备完好率、一类率

1.5.3 专业考核评分表

2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的工作流程

2.1 组织机构

2.1.1 公司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对设备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2.1.2 生产运营部、安全监察部

1)负责拟定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规定。

2)负责拟定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

3)负责组织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年度考核。

4)负责拟定初步考核意见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2.3.1 线路工区、变电工区、配电工区

1)负责指定本单位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并划分所管辖设备及责任范围,并报生运部备案。

2)依据公司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按月、年度分别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生产运营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2 流程图

见附录一图一。

2.2.1 关键节点

工作阶段

关键节点

内容

要求

分节点说明

策划

签订第一责任人责任书

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

责权利明确

实施

有关人员熟悉标准、规程和现场

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验收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及时解决问题。

相关培训、基础管理、运行管理、缺陷管理、检修验收、技术改造、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绩效测量

管理指标的测量

对第一责任人的业绩指标的测量

输入材料准确

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

考核

绩效测量结果的评价

根据考核规定予以奖惩

客观、公正

结果反馈,落实整改

对有关人员奖惩

2.5 岗位设置及说明

公司根据运行设备特点设立了输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变电一次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变电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由原有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担任,不是另行设置的岗位)有关岗位规范见附件二。

2.5.1 岗位人员能力说明

1)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从事线路运行的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线路状况、地理走向及运行维护分界点。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并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现场运行规程》、《线路缺陷管理规定》等规程、规定和制度。

2)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掌握管辖设备相关的运行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规程、规范、制度及反措等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运行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要求、异常及事故处理方法等。

3)配电设备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从事配电线路运行的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线路状况、地理走向、以及运行维护分界点。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并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配电线路缺陷管理规定》等规程、规定和制度。

2.6 记录形式

2.6.1 第一责任人责任书

2.6.2 考核评分表

3 绩效评价

3.1 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

3.1.1 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审定绩效考核报告和决定奖惩。

3.1.2 生运部、安监部为年终考核牵头部门。

3.1.3 线路工区、变电工区、配电工区负责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月、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生运部、安监部备案。

3.2 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见第一部分1.5。

3.2.1 根据年度签订责任状中的明确规定,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辖范围的设备基础台帐管理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技改完成情况、设备反措完成情况等。

3.2.2 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正常的现场设备检修技改工作中,对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全过程的安全、质量、工艺管理情况,是否对检修施工单位实行严格的检查奖罚制度,并且做好有关记录,定期书面上报,做到有据可查。

3.2.3 是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自身工作和学习情况,是否对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处理情况、技术改造情况、事故及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

3.2.4 是检查工区是否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建立了切合实际的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实施细则,是否定期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是否建立有关工作考评档案、奖罚兑现记录。

3.3 绩效考核的流程及说明

3.3.1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后,其所在单位要将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名单及时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3.3.2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建立考评小组,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台帐,建立考核登记表,并依据公司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按月、年度分别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认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安全监察部备案。生产运营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年终综合考核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兑现。

3.4 绩效数据的采集

由工区按照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和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生产运营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

3.5 绩效的评价方法

采用百分制进行评价,工区按月、年度评价打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安全监察部备案。生产运营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

3.6 绩效考核的记录形式

例: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考评表)

单位:配电工区 班组: 第一责任人:

责任范围: 责任周期: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考评分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定、制度等情况,熟练掌握责任运行工况。

5

工区每月一次相关考试、考问,公司安规考试及其他公司组织的专业考试均列入考核。不合格不得分,90分及以上得5分,合格分得3分,合格与90分之间按比例计分。

2

按规程周期、项目完成现场巡视,认真做好巡线现场记录并按时上报。

10

未定期巡视、巡视项目不全、未做现场记录、未按时上报均不得分,现场记录不完整每条扣50%,不准确每条扣50%。

3

对责任范围的线路存在的危险点(源)及时发现、控制并落实措施。

10

周期内未及时发现危险点(源)不得分,发现后未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分。

4

缺陷发现及闭环管理

10

周期内未及时发现上报i、ii类缺陷不得分,缺陷处理未闭环每条扣50%。

5

建立健全责任线路的基础资料正确完整,熟练运用生产mis系统,单线图、结线图应准确、完备,设备现场标志应清楚、标牌正确齐全,熟练运用gis,及时更新gis数据。

25

无标志、不清楚、不正确、不一致的有一处扣3分

6

责任线路通道维护应达到运行规程要求(含交叉跨越)。

10

周期内对通道内植树、取土、堆物、打桩等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未落实现场防范措施,每条次扣50%。

8

检修、技改、质量把关

5

验收不参加有一次不得分,验收记录不全扣50%。

9

事故考核

20

每发生一起责任人责任的单相接地扣10分;每发生责任人责任事故跳闸扣20分;每发生一起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事故扩大的本月不得分并按规定处理。

10

完成工区根据不同运行特点提出的具体运行要求

5

一项不完成不得分

合计

100分

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视情况加10——20分,并报安监、生运部审批确认。

备注: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奖励严格按照淮供电安(2004)172号《淮安供电公司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试行)执行。

3.7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3.7.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和持续改进的依据。

3.7.2 工作质量达到管理规定要求的质量标准,在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中,综合评分在90分及以上,年底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一次性___元的奖励。综合评分在80-89分的,年底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一次性___元的奖励,综合评分在70-79分的,年底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一次性___元的奖励。但在一年度内按月考核中,有两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年内发生班组待岗及以上处罚者,不予奖励。

3.7.3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的运行管理中,发现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制止严重的违章行为,避免了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并经公司安全监察部认定,每次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___元的奖励。

3.7.4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因管理失职发生设备一类障碍的,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本班组(单位)待岗一个月的处罚。

3.7.5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因管理失职造成一般电网事故(由设备事故引起)或一般设备事故的,给予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待岗二个月的处罚。

3.7.6 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电网(由设备事故引起)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 持续改进

4.1 对专业管理目标的改进方法

根据公司的重点工作、新技术、新设备、专业技术标准发生的变化提出改进建议,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2 对指标体系的改进方法

公司将根据今后工作的要求,适时改进指标体系,以保持指标体系的先进性、实用性。

4.3 对工作流程的改进方法

生产运行部依据以下情况,提出工作流程的改进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3.1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4.3.2 信息传递手段发生变化。

4.3.3 现有工作流程不能满足专业管理目标的要求。

4.4 对绩效考核改进的方法

当绩效考核不能准确反映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工作实际状况时,生运部、安监部,从绩效考核的主体、考核的内容及考核的时间间隔等方面加以改进,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 典型案例

为了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造“责任型企业”,加快供电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电企业的生产管理新途径,2002年下半年,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面对电网建设和改造带来的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不断加快的压力,针对公司系统各单位生产管理的严峻形势,公司主要领导在广泛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明确指出,现代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生产运营的工作重点必须紧紧抓住“人、设备、管理”三个要素,坚决革除生产管理体系中流程繁杂、节点太多、责任不清的习惯性做法,推行以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第一责任人为中心的管理新举措。

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于2002年底开始在公司本部变电运行工区、线路工区、配电工区及各县(区)公司生产系统逐步推行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以运行人员(或运行管理人员)为主体,变电部分按照一、二次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设备按照杆、线、台、片设备进行划分,将安全、设备、运行管理明确到个人,规定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设备的初设审查、必要的进厂监造、技术改造进行参与,对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验收的全过程负第一责任。经过一年多来的尝试和实践,改变了公司输、变、配电设备管理多年来徘徊不前的局面,激发了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学习主动性和工作创造性,为公司创建“学习型企业”、打造“责任型企业”,把对实现生产运营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

转变员工思想观念在具体实施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最大挑战是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思想上没有摆正安全第一责任人和设备第一责任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承担设备安全运行的风险和义务,对于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存在着畏难和抵触情绪。

针对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中对实施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盲区,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主管部室负责人多次深入到公司本部有关生产单位,主持召开班组长、管理人员、第一责任人座谈会,讲清电网设备安全运行与企业兴衰、社会发展、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讲清供电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讲清电力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讲清公司各级领导和机关管理人员必须全力支持第一责任人履行好工作职责。

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在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以后,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观念有了根本转变,普遍认识到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是摒弃陈规陋习、克服懒惰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是改进设备检修维护工艺水平、提高电网设备健康状况、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的必由之路。出现了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对待设备管理变要我关心为我要关心;对待设备安全变要我负责为我要负责;对待工作质量变要我提高为我要提高;对待业务技能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的向上态势;从而在公司生产系统形成了“今天学习不努力,明天考试要淘汰;今日工作不努力,明天待岗找工作”的良好氛围。

转变管理理念,优化和再造生产管理流程 2002年底,公司关于推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文件(淮供电生2002年730号文)下发以后,各级领导和专业人员及时转变管理思路,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实施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后,促进了生产管理流程的优化和再造。在公司、工区领导与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之前,我们组织有关部室负责人和专业管理人员制定了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修改了公司设备运行管理流程、设备检修管理流程、设备验收管理流程、设备技术改造管理流程、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流程等,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一是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以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为中心的设备管理网络的作用,确立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必须以缺陷管理、周期管理为中心,以现场作业管理、工艺质量管理为基础,以设备反措管理、反装置违章管理为重点。

二是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围绕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中心工作,努力创造以人为本,以设备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手段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全心全意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做好服务工作。公司领导多方协调,挤出资金,为设备第一责任人配备专用交通和通讯工具,变电、线路、配电工区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能过硬、熟悉信息管理的同志确定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并且明确规定,工区在安排设备运行、检修、消缺、验收等工作时,必须执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一支笔”制度,充分尊重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主导意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正确迅速地履行职责。

三是转变传统的工作流程。实施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后,促进了生产管理流程的优化和再造。在公司、工区领导与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之前,我们组织有关部室负责人和专业管理人员制定了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修改了公司设备运行管理流程、设备检修管理流程、设备验收管理流程、设备技术改造管理流程、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流程等,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四是转变传统的工作态度。实施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来,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有了显著变化,一是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上报和请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二是主动为第一责任人工作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线路工区领导主动帮助解决农村线路通道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公司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与全市117个供电所签订了《电力线路通道及电力设施保护承包责任书》,使得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处处感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

激发员工的学习力,提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推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后,大家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明显增强,从而大大激发了广大员工学习业务技能的热情,公司生产系统形成了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的浓烈氛围,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积极主动熟悉设备技术参数、设备运行状况、生产管理流程的同时,更加注重掌握设备的原理性能、检修工艺、验收标准、缺陷分析、考核评级、反措技措等内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设备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技能有了很大提高。

变电运行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签订责任状以后,主动排查自己在学习、工作、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后,采取了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扎实地弥补自身的不足。一是根据所辖10-500kv变电设备类别较多、原理复杂、运行检修要求高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省公司变电设备检修规范、变电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了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检修工作流程、设备检修验收标准和运行管理各项制度;二是为了尽快适应变电设备现场管理和交接验收的迫切要求,组织学习省公司“一流变电工区”竞赛办法和管理规范,并且按照所辖设备运行要求,配置了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培训教材及网、省、市公司规范、规定、文件等。三是对设备台帐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在核对图纸、核对说明书、核对现场铭牌的基础上,全部重新录入省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线路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签订责任状以后,深感自己身上承担的责任重大,主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技能。一是对所辖线路的杆塔性能、绝缘配置、接地要求进行深入分析,做到胸中有数;二是认真分析各种缺陷对线路安全运行带来的威胁,采取积极主动措施督促及时消除;三是健全线路设备档案资料,对线路长度、路径、绝缘子、接地等基础台帐及时录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齐全对应、真实可信。

配电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针对城网新设备、新技术应用较多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机会,抓好岗位学习。一是主动抽出时间核对线路、核对杆号、核对台片,适时绘制各自管辖的10kv配电线路单线图;二是认真分析配变负荷和接地电阻情况,及时建议调整线路负荷分配,不断提高配电网络经济运行水平;三是认真吸收和消化10kv电缆制作、gis系统运行、配变终端管理系统等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增强准确判断和快速处理各种设备故障的能力。

线路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正常线路巡视,还是检修改造、处理异常,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发现缺陷,第一时间记录台帐,第一时间掌握线路及环境变化,甚至特别需要的时候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还自搭帐篷吃住在现场,实施严防死守。今年特大洪灾期间,淮河、淮沭新河中的线路有十多基杆塔被泡在水中,安全运行受到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主动请战,并且想尽办法租借冲锋舟,每天在水中密切注视着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清除行洪时滞留在杆塔周围的杂物,保证了洪灾期间线路的安全供电。

变电运行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主动关心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了淮阴变电所2#主变预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将2#主变退出系统运行的实施方案,从而避免了220kv电网主设备事故的发生。

配电工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对设备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做到设备巡视“定人、定片、定线、定时”,设备缺陷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诊断、及时处理,形成了“有检查、有跟踪、有回音、有结果”的闭环管理流程。2003年在市郊10kv配电线路下面发现多起违章建房期间,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高度负责,在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发送《停工拆除通知书》的同时,一面带人在现场严防死守,一面向地方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了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转变考核机制一年多来,为了将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公司、工区建立了切实可行、严格规范的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比,并且将考核情况作为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经济利益、晋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一是根据年度签订责任状中的明确规定,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辖范围的设备基础台帐管理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技改完成情况、设备反措完成情况等。

二是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在正常的现场设备检修技改工作中,对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全过程的安全、质量、工艺管理情况,是否对检修施工单位实行严格的检查奖罚制度,并且做好有关记录,定期书面上报,做到有据可查。

三是考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自身工作和学习情况,是否对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缺陷处理情况、技术改造情况、事故及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

四是检查工区是否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建立了切合实际的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实施细则,是否定期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是否建立有关工作考评档案、奖罚兑现记录。

2005年, 公司对2004年度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2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通过考核奖惩兑现,形成pdca循环的良性机制,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常效运行和常态管理奠定了基础。

对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评估通过实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以来,公司在生产运行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提高了专业化管理水平。通过有关指标数据对比,执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后,供电可靠率、设备可用率、设备完好率/一类率、一类障碍率 、外力破坏次数等指标都好于以往。推行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有利于冲破电力系统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束缚,有利于改革电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环节,有利于充分发挥电力系统一线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有利于推进生产管理系统各种工作流程及制度的改进和优化,为探索生产运营管理新策略、新模式、新方法开辟了新的途径,必将对电力系统体制改革和电网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

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权利、考核标准、工作流程,激发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学习的主动性、工作的创造性,加大考核力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县(区)公司对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与考核,有关领导、专业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本规定,并遵照执行。

3 管理内容

3.1 线路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

3.1.1 职责

3.1.1 .1 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从事线路运行的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线路状况、地理走向及运行维护分界点。

3.1.1 .2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并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现场运行规程》、《线路缺陷管理规定》等规程、规定和制度。

3.1.1 .3 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巡视设备,做到不遗漏、不延期,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有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第一责任人应加大巡视力度,必要时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安全警告,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

3.1.1 .4 第一责任人在巡线时发现的缺陷必须严格地按照缺陷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在工区或班组长的安排下进行消缺工作,消缺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充当工作负责人。

3.1.1 .5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确保线路通道安全,及时制止在保护区内植树,及时制止在杆塔、拉线基础、电缆周围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等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制止不了的应及时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部门领导汇报,同时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落实可靠的监护措施。

3.1.1 .6 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责任范围内线路的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并根据需要提供统计数据和资料。定期核对线路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一责任人若发现资料与现场不一致,应立即向工区运行专职提出,并立即核对、修改和完善。

3.1.1 .7 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线路设备标志,并对标志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现现场线路设备标志不统一、不规范,现场线路设备标志缺、漏、模糊不清的应及时向工区提出并落实整改。

3.1.1 .8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所管辖线路的状况,及时掌握运行中的变化情况,定期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向工区运行专职提出分析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对一些状况较差的线路提出改造的方案和建议。

3.1.1 .9 第一责任人必须参与线路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研究故障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和因对施工现场巡视不力、制止不力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第一责任。

3.1.1 .10 第一责任人应参与管辖线路的检修、改造方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施工三措”必须经第一责任人审核;在线路检修、改造施工过程中,第一责任人是当然的质量监督人;第一责任人必须参与检修、技改及基建工程竣工的验收,并在验收意见上签字认可。

3.1.2 管理与考核

3.1.2 .1 线路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资产的35kv及以上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线路运行单位应按划定的运行线路分别与第一责任人签定责任书,责任书每年签定一次,期限一年。新建35kv及以上线路在初设审查时就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人。

3.1.2 .2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第一责任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3.1.2 .3 第一责任人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巡视或巡视不认真,巡视范围不完整,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

3.1.2 .4 第一责任人对于线路保护区内的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制止不力或没有及时汇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1.2 .5 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发现缺陷,或发现缺陷后督促不力,造成缺陷扩大,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1.2 .6 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核查线路基础资料,造成资料与现场不一致,在各项检查中被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如果因为基础资料不准确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1.2 .7 第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线路标志不统一、不规范,现场线路标志缺、漏、模糊不清,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

3.1.2 .8 第一责任人在线路检修、改造工程验收中把关不严,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的,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1.2 .9 在上级组织的各项专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因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不力造成的,工区应进行考核。

3.1.3 奖惩

3.1.3 .1 线路工区应加强对第一责任人的考核力度,每月的月度分析会上要对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兑现。

3.1.3 .2 第一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得力,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工区应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报公司进行奖励。

3.1.3 .3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公司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3.1.3 .4 对于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并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3.2 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

3.2.1 职责

3.2.1 .1 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掌握管辖设备相关的运行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规程、规范、制度及反措等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运行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要求、异常及事故处理方法等。

3.2.1 .2 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设备的技术管理,确保管辖设备的图纸资料、设备台帐和现场的一致、准确和完整。保证安装调试、检修试验、化验、校验等报告和运行记录的齐全完整。并经常核对,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统计正确齐全的数据和资料。

3.2.1 .3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辖变电设备运行状况,经常深入所辖变电所检查巡视、特巡、夜巡及红外测温,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及时解决,针对薄弱环节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3.2.1 .4 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及审核所辖变电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

3.2.1 .5 第一责任人应参加变电事故、障碍的分析调查,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3.2.1 .6 第一责任人应负责所辖设备的缺陷管理,严格按缺陷管理流程督促消除。及时提出管辖设备的技术改造建议和方案。

3.2.1 .7 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管辖设备的年、季、月运行工作计划。

3.2.1 .8 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设备的评级工作。汇总审核变电所的运行、设备监督、缺陷统计分析等专业报表,并按时上报。

3.2.1 .9 第一责任人应主动参与做好新设备投运前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参加基建、改造工程的初设审查、方案审核,参加新设备的验收、启动投运工作。

3.2.1 .10 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管辖变电所重大操作的操作票审核及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并组织编写、审核典型操作票。

3.2.1 .11 第一责任人应熟悉管辖变电设备的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技术改造、反措计划。审查变电设备的变更、回路接线改动的“三措”方案,主设备的变更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落实所辖变电设备改造、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3.2.1 .12 第一责任人应深入变电运行、检修现场,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罚意见。对变电设备检修或施工人员不认真执行反措或工艺质量达不到标准且拒不纠正的,必须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罚意见。

3.2.1 .13 第一责任人对因设备检修质量导致的事故或障碍,必须及时向负责设备检修单位提出改进和处罚意见。对因制造厂家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事故或障碍,必须及时向厂家提出改进和处罚意见,并且将有关情况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3.2.1 .14 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现场变电设备标志,并对设备标志的完整、准确、规范负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区提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3.2.2 管理与考核

3.2.2 .1 变电运行单位应定期与变电一(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签定责任书。新建变电所设备在初设审查时就应明确第一责任人,运行变电所扩建及技术改造的设备交付运行单位后应自行纳入第一责任人管辖及考核范围。

3.2.2 .2 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书签订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变动。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变动应及时与新到岗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3.2.2 .3 变电一、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界点由所属单位变电运行工区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确定,并建立相应的书面档案备查。

3.2.2 .4 第一责任人是所管辖范围变电设备运行的主人,当变电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时第一责任人必须负相关联的责任,并且根据分析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

3.2.2 .5 第一责任人对运行中发现的及变电所和监控中心上报的设备缺陷必须及时分析,及时填写处理意见,并且根据缺陷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传递,必要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于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安排处理的设备缺陷必须经常督促处理,因督促不力、不到位而致缺陷消除超周期或造成后果的、缺陷消除率达不到劳动竞赛考核标准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6 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上级规定及劳动竞赛考核办法定期认真组织所辖变电设备的评级活动,确保设备完好率指标达到考核要求。不能及时组织对设备进行实事求是评级,且在下个周期评级时发现检修、缺陷处理超周期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7 第一责任人应掌握变电设备的修、试、校化周期和标准,熟悉所辖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负责监督做好检修记录和设备台帐、资料变更工作,督促检修单位按规定及时反馈,确保检修档案齐全、正确、规范。对设备技术监督不力及修试资料不及时归档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8 第一责任人没有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对所辖变电设备进行正常巡视、夜间巡视和红外测温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9 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变电所新、改、扩建工程及检修设备验收工作期间,未按照验收规范及检修工艺标准严格把关,发现不符合规程、反措等要求的设备未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10 第一责任人对检修单位反馈的各种检修报告,未认真审查登记归档,并与历年数据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没有发现存在的设备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应监督措施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11 第一责任人没有履行好深入变电所、巡视、检查、核对的职责,导致管辖设备技术资料档案、运行管理有关记录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正确,变电设备修、试、校、化周期监督报表不健全或变更不及时,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12 对所辖变电所退役设备没有及时登记汇总,并且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报废手续的,对于上级下达的技改、反措计划等没有及时组织落实执行的,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3.2.2 .13 第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变电设备标志不统一、不规范,现场变电设备标志缺、漏、模糊不清,一经发现,应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公司将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2.3 奖惩

3.2.3 .1 第一责任人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公司本部变电工区及县(区)公司负责,各单位必须强化对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考核力度,建立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并将其作为年度评比及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月度召开的运行分析会要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3.2.3 .2 第一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实际工作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设备及管理中的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必须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2.3 .3 对于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并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3.2.3 .4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在各类检查中发现属于第一责任人负责的问题,公司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严格考核。

3.3 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

3.3.1 职责

3.3.1 .1 配电设备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从事配电线路运行的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线路状况、地理走向、以及运行维护分界点。

3.3.1 .2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熟悉并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配电线路缺陷管理规定》等规程、规定和制度。

3.3.1 .3 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巡视设备,做到不遗漏、不延期,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有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第一责任人应加大巡视力度,必要时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安全警告,确保不发生事故。

3.3.1 .4 第一责任人在巡线时发现的缺陷必须严格及时认真地按照缺陷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同时要在工区或班组的支持下进行消缺工作,消缺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充当工作负责人。

3.3.1 .5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确保线路通道安全,及时制止在保护区内植树,及时制止在杆塔、拉线基础、电缆周围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等威胁配电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制止不了的应及时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部门领导汇报,同时第一责任人必须全过程跟踪解决。

3.3.1 .6 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责任范围内配电设备的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并根据需要提供统计数据和资料。定期核对线路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基础资料应包括线路单线路径图、电缆走向图、小区变、开闭所一次系统主接线图、低压台片图、设备台帐等,第一责任人若发现资料与现场不一致,应立即向工区运行专职提出并立即核对修改。

3.3.1 .7 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配电设备标志,并对标志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现现场配电设备标志不统一、不规范,现场配电设备标志缺、漏、模糊不清的应及时向工区提出并落实整改。

3.3.1 .8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所管辖线路的设备状况,及时掌握设备运行中的变化情况,定期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向运行专职提出分析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对状况较差的线路提出改造的建议和方案。

3.3.1 .9 第一责任人必须熟悉管辖配电线路设备的检修周期,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督促设备按期检修。

3.3.1 .10 第一责任人必须参与有较大影响的配电线路故障的抢修,参与制定抢修方案。

3.3.1 .11 第一责任人必须参与管辖配电线路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研究故障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范围内发生设备责任事故和因对施工现场巡视不力、制止不力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第一责任。

3.3.1 .12 第一责任人应参与管辖配电线路的检修、改造、业扩工程的方案讨论,并提出意见;在配电线路检修、改造施工过程中,第一责任人是当然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参与工程竣工的验收,并在验收意见上签字认可。

3.3.2 管理与考核

3.3.2 .1 配电运行单位应按划定的运行线路分别与第一责任人签定责任书,配电线路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10kv及以下至各资产分界点间所有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责任书每年签定一次,期限一年。新建10kv线路在初设审查时就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人。

3.3.2 .2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第一责任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3.3.2 .3 第一责任人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巡视或巡视不认真,巡视范围不完整,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

3.3.2 .4 第一责任人对于线路保护区内的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制止不力或没有及时汇报,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3.2 .5 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发现缺陷,或发现缺陷后督促不力,造成缺陷扩大,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3.2 .6 第一责任人未能及时核查线路基础资料,造成资料与现场不一致,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因为基础资料不准确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3.2 .7 第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配电设备标志不统一、不规范,现场配电设备标志缺、漏、模糊不清,一经发现,工区应进行考核。因为标志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3.2 .8 第一责任人在配电线路检修、改造、业扩工程中或验收中把关不严,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的,工区应进行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3.3.2 .9 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内的配电线路事故率、停电时户数、配电(中低压)故障抢修次数,作为考核责任区设备安全运行的主要内容,列入月度考核,其中配电线路设备故障率不超过3次/百公里年。

3.3.2 .10 在上级组织的各项专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因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不力造成的,工区应进行考核。

3.3.3奖惩

3.3.3 .1 配电工区应加强对第一责任人的考核力度,每月的月度分析会上要对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发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故的,工区立即进行内部考核。

3.3.3 .2 第一责任人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实际工作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设备及管理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必须按照公司《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3.3 .3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属于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公司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3.3.3 .4 对于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按照《设备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并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第2篇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后,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全面负责,完成系统分站、传感器的安装、更换和拆除工作。

二、负责正常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故障处理,完成传感器的校验工作。

三、维护人员要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当班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下井处理。8小时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立即更换设备,严禁甩开断电装置进行检修。

四、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设备,如发现严肃处理。进行设备安装时,必须编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维护人员在检修各种设备完毕后,必须做好相应的各种记录工作。

六、维护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七、每天对中心站进行一次巡查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每月与维护方联系,对系统及设备检查一次。

八、井下设备、电缆每班巡查一次。传感器7天出井更换一次,并进行一次校验。分站连续运行6个月出井维修一次。

九、每7天进行一次瓦斯电闭锁功能测试。每月对设备进行调校、校正一次,做好相应的各种记录。

第3篇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矿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本矿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本矿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本矿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2)通报本矿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总结各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5)布置下阶段本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7)审定本矿职业管理网络,审定本矿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本矿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第4篇 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管理检查维护制度

1. 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负责监管。

2. 物资设备部负责设施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 各类安全装置的检测和鉴定由物资设备部负责。

4.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方面投入。

5. 购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6.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7.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生产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消防器材和报警器等),必须专人每日定时岗前巡查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8. 各种安全装置规定责任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和做好记录。

9. 各类安全装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的情况载入档案,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10. 安全设施和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 因工作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需要拆除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制定拆除计划和方案,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5篇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随着我厂受电范围的不断扩大,近期筹建处安质部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对已受电并移交代保管的配电室进行了几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在配电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gis室在借用一把钥匙的情况下即可自由进入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大门未加锁,人员可自由出入。

2、多门设置的配电室门钥匙数量较多,借用管理混乱,造成钥匙借出后配电室门未闭锁时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易发生不安全事件,并且责任落实困难。

3、钥匙借用后未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归还或归还后未及时登记签名。

这些问题给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根据目前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对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1、生产准备部应将gis室通往网控继电保护室的门及网控继电保护室至网控mcc室的门闭锁好,避免借用一把钥匙后可以自由进出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入口大门应加锁管理,出入也应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2、生产准备部认真核查已实行代保管的配电室各门的钥匙数量,检查有无缺失,如有缺失的应立即换锁。要求各配电室每个门只保留2把钥匙(大串钥匙除外),其他多余的钥匙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不允许再外借。

3、多门设置的配电室,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门的钥匙可以外借,具体哪个门由生产准备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才可借出其他门的钥匙,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原因。

4、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且钥匙只能借给工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履行钥匙借用制度。对无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情况下需要短时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指派当值值班人员陪同,离开配电室时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将门锁好后离开。

5、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工作时原则上只能通过确定的门进、出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部私自打开配电室其他的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通过其他的门逃生。

6、所有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防止无关人员私自进入。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前,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如配电室内有几个单位同时工作时,则由最后离开的工作班工作负责人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到工作现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由工作许可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将工作负责人借用的钥匙收回,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办理钥匙归还手续。

7、随着受电范围的增大,生产准备部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加强对配电室的巡视和安全管理,防止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筹建处安质部及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将不定期对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反规定者除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责任者考核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加考核或株连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或单位,望各相关单位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保证设备代保管期间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8、本补充规定由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安质部制定,由安质部负责解释。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施行,本规定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做好落实。

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

安质部

2023年1月11日

第6篇 通信机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通信机房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保证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所指通信机房包括移动通信网络机房(包括omc机房)、传输网络机房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机房、基站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和itc机房。

公司党群工会部是通信机房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网络部是通信机房设备电气性能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督促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作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本规定的相关工作。

网络部作为全网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新设备、扩容设备的入网把关工作。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

5.1.1 机房设备管理

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放置,并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允许,任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内。

任何设备与现网设备进行联调前,须由省公司网络部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入网管理规定》,颁发设备入网许可证。

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专人负责,他人不可随意操作;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时,须经网络部批准和网络维护中心后,方可进行;关闭通信设备时,须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同意。

入网设备必须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新设备、扩容设备必须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后方能割接。

5.1.2 机房环境管理

机房(基站机房除外)应建立防尘缓冲带,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由网络维护中心综合室负责)。

所有人员进机房操作时应穿工作鞋。

机房应防尘,窗户必须全密封、遮光。环境要整洁、设施摆放整齐。

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

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

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机房应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

基站室外设备(如微蜂窝、直放站、变压器、铁塔、天馈线系统等)要装有资产牌和警示牌。

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网络维护中心应根据各专业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专人。

5.1.3 机房设备维护管理

机房内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项工作,严禁饮食、睡觉、闲谈。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不准带入机房。

存放运输各种计费带、光盘、后备带、软盘等应有防磁屏蔽及保护设施。

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设备维护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机房内各种图纸、文件、工具、仪表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

因公司机房大部分为无人值守机房,所以必须安装环境监视告警装置,告警装置要与监控中心相连,网络维护中心应有专人负责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监测应实行24小时值班,使发生火警、湿度、温度、烟雾、门铃、电源、空调等告警信号时及时处理。

网络维护中心定期派人对机房及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在狂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以确保通信机房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

抢修车辆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确保抢修需要。

5.1.4 机房安全管理

党群工会部负责审核机房的出入人员的资格,管理“机房出入证”。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需申请“机房出入证”,一人一证,原则上需由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相关部门须对外单位人员在通信机房的行为负全责。

代维公司办理的机房出入证有效期最长不可超过三个月。其代维人员若因故离职,代维公司必须将有关证件(代维资格证、机房出入证等)交还发证部门,并每月通报代维人员变动情况,所有代维公司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网络维护中心各专业室应对所管理的代维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

机房(包括网络维护中心办公场地)及基站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

维护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机房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学习,网络部、党群工会部、网络维护中心共同组织进行防火救火操作演习,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应按公司制定的灭火流程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网络维护中心各专业室应制定发生火灾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流程,各专业室应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在发生火灾和紧急情况下不发生混乱。

机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合适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各种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应按规定定点放置,随时保持有效,加强对消防设备代维公司的管理,机房走线孔洞必须用防火泥进行封堵、过期的灭火装置及时更换。机房值班保安人员和维护人员应掌握灭火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各类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 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和整改。

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光盘更换、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 应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

机房附近施工应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机房及基站内非特殊需要, 严禁使用明火。若确实必要,须经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批准, 领取动火许可证后,并采取相应的严密保护措施, 方可在通信机房或基站外面动用明火。

持有电气资格证的人员方可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测试电气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应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进行试验。

所有维护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 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 当确实安全可靠时, 方可进行工作。

各种测试仪表和电器设备的外壳,要接地良好,插拨电路盘应使用抗静电手环。高压操作时应使用绝缘防护工具,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同种类的电源应使用不同的插座。

各机房应在显眼处张贴消防逃生示意图和机房灭火流程。

机房用电须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批准, 指定用电接点后, 方可接电。机房及基站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与生产无关的电器。

机房(基站机房除外)应该具备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两种紧急通信手段,保证紧急情况下的通信正常。

网络维护中心维护的各设备分专业室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5.1.5 机房保密管理

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增强法制观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随意增删、泄漏有关资料。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机线及设备图纸、电路和网络组织资料、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用户资料、内部资料等,或将其携带出机房。借阅者应认真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并不得对外泄密。

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非经同意, 外来人员不得触摸设备及终端, 不得翻阅图纸资料。

所有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网络维护中心负责对用户口令、操作权限的管理,各类设备与系统应设定各级操作权限和口令,操作人员只可使用权限内的操作,用户账号及口令不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7篇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

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公司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5、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20%。

6、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7、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9、甲烷传感器、分站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 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责任人:

第8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规范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2.4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

2.4.1  特种作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2.4.2  特种设备: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承压类和机电类设备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作业人员统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5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种类(机械公司)

2.5.1  特种作业种类

1) 电工(高压、低压)作业

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4)起重吊运指挥作业(司索、指挥)

5)起重机械驾驶作业(电动葫芦、行车、汽车吊)

6)锅炉压力容器作业(移动式空压机)

7)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5.2  特种设备作业种类

1)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操作)

2)压力管道作业

3)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

4)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作业

5)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承压焊、结构焊)

6)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7)特种设备相关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3     发证部门

3.1  《特种作业操作证》发证部门由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由设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发证。

3.3   培训审批

3.3.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由技术质安部负责落实培训。

3.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部门批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3.4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3.4.1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4.2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4.3 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     部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

4.1.2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前的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取证培训。

4.1.3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岗位需求要求做好相应配置,并将培训要求信息及时反馈给技术质安部。

4.1.4每年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梳理,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4.2   技术质安部:

4.2.1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岗位配置要求和培训计划,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4.2.1 建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

4.2.2 技术质安部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下发给个人保管。

4.2.3 不定期对各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上岗作业的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4.2.4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有权进行调整直至取消特种(设备)作业资格。

4.3   生产运行部:

4.3.1 制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3.2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4.4   各部门:

4.4.1 建立与本部门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安全员应不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4.2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学习,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4.4.3 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4.4.4 禁止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造成事故的追究部门行政负责责任。

5     培训考核和发证规定

5.1   培训发证

5.1.1 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初训,由技术质安部收集相关资料统一向各培训点申报组织培训。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复训,应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和组织通知,技术质安部收集相关资料统一向各培训点申报组织培训。

5.1.2 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在二个月内安排补考1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自动失效。

5.1.3 离开特种(设备)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1.4 凡2年以上不参加复训审证考核者,其证自动失效。如再需从事该工种工作的,应重新向人事部门申请,经安全技术培训(初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上岗独立操作。

5.1.5 证书规定自发证日起,有效期为2年。每2年到原发证考核单位进行复训审证、考核工作(复训期间应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5.2   其它规定

5.2.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5.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2.3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5.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调动,须经人事部门批准,并报技术质安部备案。

5.2.5 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因个人保管不妥遗失后,按初审办理。

5.2.6 现场操作的技术干部,凡属特种作业的必须办理“安全操作证”。

5.2.7 办理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以及年度审证工作,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执行。

6     培训与复审费用

6.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先行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技术质安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6.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6.1.3 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第9篇 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并按照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要求,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实现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为保证能够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保证安全隐患可得到及时排除,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矿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即每月5日下午;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随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二、会议地点:矿调度室

三、会议主持:由机电矿长主持,机电矿长因故不能主持时,有机电科长主持。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机电运输科所有干部和成员

2、安全办公扩大会议和临时安排的会议,需参加人员以临时通知为准。

五、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原因、隐患治理等情况,研制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安全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安全会议上由机电矿长把排查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对各部门进行整改工作布置安排,并重点安排措施落实、验收工作,讲究效果。

3、贯彻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要把会议精神详细的传达贯彻下来,并要求每个参加会议人员,在会后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中去。

六、会议会议要求及考核:

1、特种设备安全例会按期进行,凡无故不参加者,进行罚款:科级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一般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次,当场兑现。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做私活或打瞌睡;会议结尾时,将对会议中未认真学习的人员进行提问,回答不正确者,罚款30元/人次。

3、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掌握会议内容,作好会议记录,然后把会议精神要求,落实到各自工作中去,搞好安全生产。

4、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都要作好记录,存档管理,此工作主要由机电部记录员或临时指定人员负责。

第10篇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职责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 管理内容

4.1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第11篇 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12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质量。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6各部门、各车间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控制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购置申请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维修记录》管理部长保存5年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报废申报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第13篇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设施;

6、实验、微机教学设备。

二、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等为成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水、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和校长室或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第14篇 变配电室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 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按下有关闸刀开关,收下熔断器。

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周围加放遮拦。

二、 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线验电。

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三、 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行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设备的验电工作, 在干燥天气进行。

四、 在验明确实无误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 ,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 应电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闸 或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 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六、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相反。

七、 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示牌,工作监护人应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八、 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各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没,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九、 工作中如遇到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在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 离开现场时,室内应加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15篇 粮仓机械设备管理与安全使用制度

一、 粮仓机械、器材是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包装等。主要包括:

1、 粮油装卸、输送机械;

2、 库内搬运粮油专用车辆;

3、 粮食干燥成套设备;

4、 粮食清理设备;

5、 粮食称重设备;

6、 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

7、 粮食包装器材;

8、 粮油装具的维修、整理机具;

9、 粮油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设备。

二、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机械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的购置、报废、外借权限:

1、 购置的粮仓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购置权限,编造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机械原则上应是定型产品,并及时进行验收入库。

2、 粮仓机械主要用于仓库储运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外借、出售和转让。

3、 对于无法修复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残值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要按“粮油机械产品编号规则”的统一名称逐台编号、分别建账、立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出场时间、机型、价格、投产时间、使用情况、动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员姓名等都需要记载。

五、 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经验。

六、 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凡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操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将分别给与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各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中应包括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操作前应重点检查的部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和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等有关事项。

第16篇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1、机动部门负责公司危险性安全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负责组织危险性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障危险性设备的安全运转。

2、安全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危险性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安全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3、安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编制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全部门备案。各单位安全设备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应标有安全操作规程。机动部门、安全部门参加安全设备试运行验收工作。

4、安全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还应当核对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

5、机动部门和使用单位每年应对安全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保证按期执行。

6、使用单位应对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7、在用的安全装置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机动部门应按期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安全设备不得使用。

8、机动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安全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安全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安全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使用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10、各单位安全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安全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报废注销。

第17篇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联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第18篇 防护用品及设备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认真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

二、专款专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的合法性,以保证其符合标准。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发放明细台账,严格执行发放、回收登记签名制度。杜绝以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作其他用途。

三、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

四、根据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口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

五、对高空、高温、长期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

六、检查班组成员使用爱护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第19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 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 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 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 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 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 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11) 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20篇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 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 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 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 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 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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