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风险评估与防控: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4. 事故报告与调查: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5. 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因失职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明确职责:从校长到班主任,再到每一位学生,都需明确自身在校园安全中的角色和应尽义务。
2. 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评估、事故处理等过程,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3. 制定奖惩措施:对于履行职责出色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 事故处理流程:设定事故上报、现场保护、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后续处理的标准化流程。
该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制度化管理,提升校园安全的管理水平。具体体现在:
1. 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旨在提前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培训和教育旨在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3.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旨在警示和教育,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尽管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责任界定不清:在某些情况下,责任归属可能模糊,导致追责困难。
2. 执行力度不一:在不同学校,制度的执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影响其效果。
3. 教育培训实效性不足:部分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
4. 事故报告机制不健全:有时事故报告可能被延误或隐瞒,影响事故的及时处理。
以上问题需要通过持续改进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和执行,才能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1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2篇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 三)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批准。三查师生有无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机动三轮车情况和有无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的情况;四查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预告通报制度。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方法
1、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2、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学校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3、对发现结构损坏、破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高新区社会服务中心,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
4、各班责任到人。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位检查。
5、安全检查每期制定检查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把电器、电源、体育设施等均作为检查的重点。按时检查,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6、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晨检,学校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责任人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要检查验收。
7、重要阶段专项检查。学校除定时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9、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班级以及相关责任人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均作为期末工作考核的内容。
10、坚持空档值班,校门口东至乡政府。
11、邀请镇司法所、派出所同志定期开展法制报告会。
12、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3篇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 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第二十七条 学生课间未经允许不准离开校园。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门卫制度,服从门卫人员提出的劝说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晨、课间、中午巡视制度,严密监视学生课间安全和处理学生之间的偶发事件。
第三十条 学生在课间活动时,严禁玩有危险性的物品和器材。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课间活动除大操场外,严禁追逐奔跑。
第三十二条 因提前下课或上课时间到而不及时到教学场地组织教学,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责。
第七章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外出活动实行报告制度,凡需要到校园外进行的一切活动,均需向学校报告得到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四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以“就近、徒步、安全”为原则。
第三十五条 教师由于教育教学上的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六条 如要使用车辆由学校出面与交通集团签订用车合同。并要求驾驶员“三证”齐全。
第三十七条 如要组织学生大规模的春、秋游活动,由学校向文山县教育局申报审批。待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安排,年级组不得擅自组织。
第三十八条 学生外出不管规模大小,必须有一名学校行政人员带队。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体育课及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上体育课前教师必向学生讲清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
第四十一条 要求学生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上课时禁止口袋里放任何坚硬物品,包括(小刀、钥匙等)。
第四十二条 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地服从教师的指挥和指导,若有特殊事项必报告教师。
第四十三条 课外活动时间(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必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不在高陡险的地方及走廊处玩耍、游戏等。
第四十四条 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守秩序,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
第四十五条 教学内容不能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运动环节不能缺,运动强度、难度要合理安排。
第四十六条 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四十七条 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教师签名领借,并由领借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
第九章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现学生没来上课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第四十九条 教师应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十条 上午上第二节课的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做课间操,做完操后,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
第五十一条 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第十章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
第五十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三条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管辖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十四条 学校总务处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第十一章 校园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模电源、线头和裸露电线等。
第五十五条 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有可能造成学生触电的工作。
第五十六条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的安全。
第五十七条 各处室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用电而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章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八条 为了积极应对我校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快捷、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五十九条 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特大水灾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重特大爆炸事故;
(五)重特大中毒事故;
(六)重特大建筑施工事故;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八)重特大风灾事故;
(九)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六十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余副校长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确保预案使用过程中确实发挥作用:
领导小组成员发生改变时,由相应职位人员补充。
第六十一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安排部署实施救援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三)根据事故发生灾害情况,有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险情时,及时做好疏散等工作。
(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第六十二条 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用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向文山县教育局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三章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十三条 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目标是: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第六十四条 学校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十五条 学校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一)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注意学校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四)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第六十五条 学校采取下列措施防止疾病爆发: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第十四章 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十六条 学校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域。
(三)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作出反应。
(四)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德育处、年级组及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十七条 校园暴力事件处置的一般程序是:
(一)报告、报警。学校任何人发现校园暴力事件,均有义务和责任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拨打“ 110 ” 电话报警。
(二)疏散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保障学生安全,让学生首先撤出事发区。
(三)抢救伤员。以最快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四)争取营救时间。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应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教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五)保护现场、善后处理。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第六十八条 学校成立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_ (校长)
副组长:邱世摺 (教务主任)
林满祝 (教务副主任)
成 员:各班主任。
第六十九条 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处理预案备案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应急处理预案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加强联络、互通情况等;
(二)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政府及公安、医疗部门保持联系;
(三)组织人员进行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出动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四)负责抢救情况的有关材料搜集。
第十五章 矛盾排查
第七十条 学校成立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发生。
第七十一条 定期排查学校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辅导员--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第七十二条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第七十三条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必须上报。
第七十九条 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第七十三条 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
第七十四条 矛盾纠纷排查一般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时期每周排查,主要掌握信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情况。
第七十五条 对因责任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而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第十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七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
(一)对学校安全措施执行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扩大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未采取相应措施、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三)对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接到报告不及时处理,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五)明知学生行为危险,不劝阻或告诫的;
(六)明知管辖范围内有险情,不排除或不报告的;
(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安全事故的;
(八)对管辖范围引发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九)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应负相应责任的其它行为。
第十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由石狮市祥芝镇社庚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提出增减补充条款。
社庚中心小学
第4篇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私车进人校园的教职工,要在学校办公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广播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食堂送货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2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第5篇 s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师生们的人身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是十分有必要的。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_、_、_、_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第6篇 zz学校园区二次加压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二次加压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卫生,保持水箱房的卫生清洁。
2.及时复查水箱房责任人的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3.设专人对水箱的设施、设备负责,杜绝与水箱房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的消毒、清洗、报检、化验水质,确保业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与防疫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检记录和其他记录。
第7篇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
按照《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四、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第8篇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z及各年级组长。
2、巡逻队队长:
成员: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第9篇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_附小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手续。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小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车辆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门卫室、政教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第11篇 某学校园区二次加压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卫生,保持水箱房的卫生清洁。
2.及时复查水箱房责任人的健康合格证,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3.设专人对水箱的设施、设备负责,杜绝与水箱房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的消毒、清洗、报检、化验水质,确保业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与防疫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检记录和其他记录。
第12篇 小学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
设建小学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
校园是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人群汇聚,为了保障校内交通流畅与师生安全,特订立设建小学瓯江校区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一、校园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车入校,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码;
二、经得学校同意进校所有车辆(轿车、摩托、自行车等)均要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其它地方随意停靠;
三、要加强对学生交通知识教育,班主任利用班队会,其它教师也要有机结合学科特点进行宣传教育。
四、保持楼梯清洁干燥,尤其是雨天,阶梯更要清洗擦干,防止师生上下楼梯打滑跌伤;
五、各楼层学生上、下课,放学均要有序上、下楼梯,并做到右行、互让,严禁争先恐后,严禁在楼道跑步和追逐,严禁在楼道堆放杂物,保证各层楼道行走安全、通畅;
六、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低年级学生(10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学,上下学必须由家长接送。
第13篇 某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实验小学校园网安全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科室、部门管理人负责对各科室、部门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8.校园网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的网络安全教育。
9.违返本条例规定,有一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并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传播下列信息的:
a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
d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
e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14篇 校园 安全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一: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二: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3、饮食卫生安全;4、防盗安全工作;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疏散通道安全;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10、校舍安全;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组长:支乾锋;副组长:张广义、王孝军、彭金虎、周广钦 成 员:曹继林、张立佩、曹桂久、黄海滨、吴刚、崔砚武、柳方平、曹红梅、张二军、曹光亚、蒋杰、陈伟、李洪瑞、高长华、李德梓、董秀明、李燕飞、梁平及各班级安全信息员,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年级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与食堂、小卖店等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灶房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投影仪等教学仪器。教务处、年级处每月检查 各处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 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学生就寝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安全隐患检查结果处理
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须填写《侯集中学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当落实责任人,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安全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三: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四:
学校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2、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3、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4、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
为了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的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输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进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因教学房屋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组织急救,并拨打“11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样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五: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人》,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范文六: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8、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15篇 莫厘中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厘莫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16篇 小学校园性侵害防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校园性侵害防范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防止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特作以下规定: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3、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4、放学铃响后立即放学,不准留学生。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17篇 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第18篇 某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第19篇 校园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20篇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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