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建立全面的安全教育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熟悉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
2. 责任划分:明确学校管理层、教师、家长及相关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网络。
3. 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需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4. 责任追究程序: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依据事实和法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处分、赔偿等。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以下几个环节:
1. 事故调查:由专门小组进行,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
2. 责任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结合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定性。
3. 处理决定:根据责任大小,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行政、纪律或法律措施,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改进措施。
4. 赔偿机制:如果事故涉及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会启动赔偿程序,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该制度的重点在于:
1. 强化预防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全体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明确责任:确保每个人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知道在事故发生时应如何行动。
3. 公正公平:事故责任追究应基于事实,遵循公正、公平原则,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责任推诿。
4. 反馈与改进:从每次事故中汲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
尽管有完善的制度,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执行力度不一:在某些情况下,制度执行可能因人而异,导致责任追究不严。
2. 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师生对安全规定重视不足,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 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可能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影响责任认定的准确性。
4. 应急反应能力:在紧急情况下,学校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效果仍有待提升。
以上问题需要通过持续培训、加强监督和改进管理来逐步解决。
第1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金山区廊下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1、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2、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
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4、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安全
标准的。
5、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
必要照顾的。
6、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7、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8、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
要求、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
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
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
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
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
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
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七、本办法适用廊下小学全体在职在职教职员工和全体在籍在校就读学生。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
九、本试行办法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廊下小学
第2篇 _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3篇 小学行政方面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指挥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办公楼、实验楼等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第4篇 细巷中心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务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务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保健室、教务处和校长室,卫生保健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有家长带领。
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教务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5篇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校长:__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对__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 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 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 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 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 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 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 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 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 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 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 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 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 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 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 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 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 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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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 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 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 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 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 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
(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
(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管理评价的责任。
第6篇 乡d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乡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2、学校每周召开的教师会议以及班主任的每个班会都要根据校内外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校内外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安全教育。
3、体育教师在教学某些课程,如铅球、双杠等,在课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化学药品如硫酸等危险物品或涉及电源等,也要在课前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学校每学年要对全体师生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第7篇 小学资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仪器设备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管理
1.房屋和建筑物应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经常维护保养。凡未经主管局批准,并未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办妥手续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对于建设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筑物,且暂时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验收后由建造单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部门登记、造册,负责管理,记入教育局的固定资产帐中。当开始使用时,再由教育局有关管理此房产的部门向开办学校办理移交手续。此时该房产由学校管理,并记入学校的固定资产帐中。
二、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专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要教学阵地,工作人员应该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扩大知识领域作出应有的成绩。
1.应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药品等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
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做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的仪器、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熟悉实验的大致原理、过程以及实验结果。
2.在学生实验时,积极辅导学生进行实验,做好仪器的收发工作、检查工作及药品的补充工作。
3.帐目要清楚,仪器设备、标本、挂图、药品等实验物品应与帐目相符。
4.及时、完整地做好每次实验的登记工作,随时备查;及时做好实验后的仪器、设备的清理工作。
5.严格做到实验仪器定点放置;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玻璃仪器要保持清洁干净。
6.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掌握仪器、设备、药品等的库存情况,及时做好“请购”及报废工作;要注意节约。
7.实验室的实验仪器不得擅自外借,严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三、办公室、教室的财产使用管理
1.按年级、组室分别设立办公室财产的组室分户卡,一式二份,组室、总务处各执一份。
2.每学年核对帐物一次,做到帐帐、帐物均相符。
3.按班级设立班级分户卡,一式二份,班级、总务处各执一份。
4.每学年初,将各教室内必备的课桌椅等教学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财产卡,交给各班主任验收,并委托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级要有教室财产保管员,每学期评定一次财产管理质量,向学校提供推荐,并与评先进文明班级挂钩。
6.与班主任保持经常联系,对各班平时损坏的课桌椅等物品及时办理登记、维修、报废、赔偿等手续
第8篇 小学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第9篇 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各部位、区域进行了管理分工,学校各主管部门
分别负责各自的区域 。
二、每个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各区域的安全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
填写好《安全检查记录本》。
三、每周的行政例会进行各部门的安全工作的汇报。
四、各班、各部门要将在常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并督促进行维修和整改。
五、各教师也要在具体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向上一级汇报。
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不上报的个人和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的处罚条例进行相
应的处罚。
七、如果问题严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0篇 小学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活动的纪律和秩序。
2、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大课间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大课间活动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11篇 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生出操_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_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
,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
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_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第12篇 小学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浦南小学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 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 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做到“二知 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修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 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 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6.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 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7.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 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8.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 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9.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交接,并 保留一月的文字交接记。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 不得挪用。
第13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设备。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使用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4篇 _小学食堂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15篇 z_小学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上学,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学生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学生离校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学生和值日老师应准时在校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校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学生,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学生须戴好安全帽,佩好红领巾,及时进校或离校。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
6、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为止。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学生。
第16篇 高淳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淳高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安全实际,特制定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杜绝教育教学中因教师渎职、组织不力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师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杜绝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安排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杜绝实验操作教学中因工作不到位,违反操作规定而引起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四、杜绝因教学中使用电教设备不当而引起的师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杜绝因体育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忽视对体育运动设施进行检查,体育运动量安排不当,学生活动时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六、教师要加强对活动课教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活动课程教学中的安全事故。
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该课执教教师。教师要在课前认真分析安全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资料室、实验室、图书室、医务室、仪器室人员要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加强管理,采取安全措施。
九、奖惩事项:根据教育教学安全制度,学校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7篇 小学安全经费保障制度
一、学校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保障安全经费的落实与支出。
二、学校的安全经费应随着学校的发展不断增长。
三、学的安全经费由一把手审批,总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
四、建立班、级组、学校安全经费的申请与审批制度,对学校急需的安全经费优先予以保障。
五、学校安全教育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之中,并优先予以保障。
第18篇 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1、报告厅是师生重要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活动时大门要畅通,人离时要关窗锁门。
2、报告厅的使用实行领导批准制,非重要活动不得启用,闲人禁止入内,平时一律封闭。
3、报告厅内设施、设备贵重,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测,保证性能良好,功能完善,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电源布置合理、规范,活动时非正式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非活动期间注意切断电源。
5、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19篇 小学上放学路队安全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20篇 灌云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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