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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汇编补充意见(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补充意见

有哪些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旨在预防和处理校园安全事件的重要机制,其补充意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强化:强调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

2. 安全隐患排查:增加对校园设施、环境的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责任明确化:细化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4. 应急预案完善:要求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内容是什么

1. 安全教育强化: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举办讲座、模拟演练等形式,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

2. 安全隐患排查: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教室、操场、食堂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 责任明确化:从校长到班主任,每个角色都需明确其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网络。

4. 应急预案完善: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信息通报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响应。

重点

补充意见的核心在于增强预防意识,提前介入,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是预防工作的基础,而责任明确化和应急预案完善则是事故发生后的有效应对,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全面的安全防护网。

存在的问题

尽管这些补充意见提升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挑战:

1. 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可能不足,影响安全教育质量和隐患识别能力。

2. 应急预案的执行可能因缺乏实战演练而显得生疏,降低应对效率。

3. 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如何公正公平地评估和处理各类事故,防止过度追责或责任推诿,仍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补充意见为校园安全提供了更完善的框架,但实施过程中还需关注实际操作的细节和难点,以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补充意见范文

第1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补充意见

金山区廊下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补充意见)

一、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

学校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学校对具备下列情形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发生有个人或组室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

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

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四、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在局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人至2人重伤,或者20人以

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到1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生

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和行政处分;

六、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至2人,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到4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

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七、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门或个人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或者

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配合或者阻绕、干扰事故调查的,对部门或个

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九、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部门或个人给

予从严处分。

第2篇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坚持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了使安全工作早发现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报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切实做好学校校舍、危房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即采取转移,封闭等措施。

2.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春游和集体外出活动等,应做好逐级汇报,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3.遇到学校活动、上课和平时意外发生伤亡事故,教师和校领导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否则追究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第3篇 中心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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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一小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楼梯通道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楼梯通道也是最容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地方。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照明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保证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泥土,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楼梯通行制度。各班级在_、做操、放学时通过楼梯通道,要排成两队,按照先后顺序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地行进,不能两个班级挤在一起。严禁学生在楼梯上和转弯处追逐打闹、做游戏、恶作剧等。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或操场上音乐、美术、信息、科学或体育等课时,必须由班干部在教室门口组织学生列队前往上课。

2、班主任值勤制度。在学校开展_或做课间操时,班主任必须组织本班学生在走廊排好队(排两队),并亲自把队伍带到指定地点。在带队过程中应及时劝导走路不规范的学生,杜绝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3、科任教师值勤制度。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各班科任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在走廊排好队(排两队),中午放学时亲自把队伍带出教学楼,下午放学时亲自把队伍带到校门口。在带队过程中应及时劝导走路不规范的学生,杜绝发生学生伤害事件。

4、巡视制度。学校值周教师、值日教师、校园安全督察教师要做好督促与巡查工作,在学生出操、放学和_时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做好劝导和应急处理工作,辅助员协助巡查。

5、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到岗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制度考核处理。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黄线。

3、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7、参加_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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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小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第6篇 某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如:(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第7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学生受到外来人员侵害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3、课堂(含体育或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直接阵地,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做好“课前一分钟学生到位查询”和“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或不在岗及擅自离岗,从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课间、午间、上下学时段是学生在校园最活跃的时间,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要及时制止,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巡查,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6、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划定的职责范围,消防、校舍、活动场所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常规管理和督查。如因各种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力,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食堂及营养餐监管事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勤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内外卫生及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程序及规定操作,若迟到、早退、不认真工作或不在岗,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营养餐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全程管理营养餐的运行,对当日营养餐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8、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如发生事故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加强值班制度。昼夜由安保人员值班,课间、午间由每学期排定的值日人员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由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各功能室及办公室由相应责任人或各组安排的值日教师负责。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10、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如发生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值班人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学校要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处置。

1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第8篇 小学临时用工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

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

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

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

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

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9篇 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第10篇 沙朋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 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第12篇 小学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令,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助的作用,保护措施要切实有效。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则应由当事人自负全部责任。

6、体育教育管理部门对校内的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第13篇 小学试卷安全管理制度

文化小学试卷安全管理制度

1、试卷保管必须进入试卷库、专箱、专人保管。

2、试卷进出库,严格登记制度,老师借用必须经教务科领导

批准,建立借用归还制度。

3、试卷保管,做好防湿、防蛆工作。

4、试卷管理应列入教务档案统一管理,存放地点必须有防盗

措施。

5、试卷库内必须配有消防器材,严禁火种入内。

第14篇 区实验小学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计算机房使用守则,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二、用机前先检查机器和电源是否良好,提前接通电源,做好用机前各种准备工作。

三、计算机管理人员、计算机教师用机时,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计算机房使用守则。

四、定期检查机房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了解掌握设备状况,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机器设备应搬出机房,另行保管,以防错用。

六、经常打扫机房,擦试机器,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干净、放置整齐。

七、注意保持机房正常合适温度、湿度,做好防高温、防潮工工作,使机房和机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环境。

八、妥善的保管原始软件,所有软件都应有备份,保证备用无病毒。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复制盘,软盘上的标签名称要与实际内容相一致。

九、管理用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必须使用时,应经过病毒检查和处理。

十、经常清点和掌握机房各种物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购置机房所需设备的物品,保证教学用机,提高机器利用率。

十一、计算机软件、资料只能在机房使用,不宜外借和带出机房。

十二、每台计算机都应有独立的使用和修理登记卡,期未应做好所有计算机的各种统计工作。

十三、计算机外修时,要做好详细登记,清点、检查、办好手续以防丢失。

十四、计算机发生故障时,要记录故障情况和处理意见,并查明原因,及时检修,重大故障,事故要及时上报。

十五、做好所有设备,包括硬件、软件、资料等的入帐登记,做到帐物一致。

十六、认真做好各种消耗物品购买、使用、消耗品种、数量情况的登记。

十七、外单位人员使用机时,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

十八、本校教职工用机时,应山计算机室人员安排,并填写用机情况登记。

十九、下班前认真检查机房机器、电源、门、窗、盖布等是否关好、盖好。

二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放假期间要关闭电源。

第15篇 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的重要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个人注意保管,严禁放在教室里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第16篇 小学上放学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17篇 中心小学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坚持“安全为首要、排查为关键、稳定为目标”的安全工作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月报制度,每月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

一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二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三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学校食堂。五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设。

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建立“学困生”档案。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第18篇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双锁保险,双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

四、实验室应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仪器、药品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领导应经常督促检查。

第19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20篇 a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药品、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药品保管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药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6、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标签、容器破损的药品及时更换容器。

7、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各种实验室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不相容的化学品重点管理,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

8、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对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分类收集、妥善保存,按学校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科学处理方法,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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