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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培训总结语

发布时间:2022-05-23

执法培训总结语

第1篇 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篇

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规范化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保障“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深入发展,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促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执法意识、风险意识,掀起学习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和技能的热潮,培养、发现一批社区矫正业务能手,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养

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教育学习,使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全面学习理解宪法及民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法等基本法律常识,重点掌握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学习司法部、省厅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依法依规履行职能的意识,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区司法局按照年初学习培训计划,先后5次组织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执法规划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工程

今年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年,我区结合创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工作,实施“三四五”矫正模式,严守“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实现社区矫正阳光执法,稳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活动中,充分掌控好“三关”: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把好“监禁与非监禁”关;日常监管把好“考核与奖惩”关;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把好“会审与联签”关。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监察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监管和阳光执法。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风险点”,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树立牢固的风险防控意识。

四、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一是加强司法“e”通网络平台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本次活动为入手,积极学习网络应用技术,借助平台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围栏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逐个登录,做到矫正对象全员入网管理,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立足我区实际,整合区域资源,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平台。

五、强化执法实效,不断提升职业素养

“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是一次系统的业务学习训练活动,时间比较紧、内容比较多,我区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苦练基本功,力争达到人人精通业务、个个胜任岗位职责的目标。把“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既加强了学习,也不会影响到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本次岗位练兵重在岗位技能训练,旨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达、组织协调、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会讲法制课、会解答法律咨询、会制作法律文书及出庭应诉、会调解疑难复杂纠纷、会撰写常用的文字材料、熟练掌握电脑、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基本操作。通过本次岗位技能训练,让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人员人人适应岗位,胜任工作,个个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二篇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社会变革中逐渐衍生出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有利于真正帮扶弱势青少年群体,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该项工作是司法行政系统做好青少年群众工作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社矫办〔____年〕0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现将此次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到位

此次活动我局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区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的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排查帮扶工作。会议强调此次帮扶活动对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在监所真心悔改、安心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各司法所积极行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全方位进行排查摸底,了解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学习问题,特别是对实际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综合分析,有针对地开展帮扶,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

二、落实措施,服务到位

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按指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对监狱排查出来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信息基层司法所要及时核实反馈,对有困难和问题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迅速制定了帮扶计划,积极与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妇联等相关单仕协调沟通,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坚持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理念,通过调查了解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身体状况,并结合未成年子女的个人实际制定帮扶措施,全方位、深角度地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我局成立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例会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配强配足了具体的办事人员,保证电脑设备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正常,保证信息畅通,随时将排查帮扶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合理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

四、深入摸排,分类管理

及时对照市司法局提供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名单,要求各司法所组织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年龄、有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是否履职、心理动向、生活困难程度、是否失学、是否流浪社会、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等。初步掌握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所面临的如无人监护、隔代监护、失学辍学、心理障碍等困难和问题。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评估,科学区分对象,完善重点青少年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等制度,形成定期开展排查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其亲属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常资助、常陪伴,常关心,让他们体会到亲情,不离不弃。同时丰富和优化帮教措施,建立底数完备、情况准确的信息数据库,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信息缺失错误,帮扶措施难开展。在此次帮扶活动中,监所反馈的信息很多不详细,具体属于哪个镇街没有明确,造成寻找的困难。同时部分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已迁居或挂户在人才市场等,导致帮扶措施较难履行。据此,通过与公安机关、村居等方式进行信息数据比对,全区仍有一部分服刑在教人员因地址不详细、地址错误、已迁居、挂户等原因无法摸底。

(二)活动开展方式有待创新。由于涉及到每个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隐私等问题,为防止过度帮扶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目前主要是通过近亲属、邻居、老师侧面了解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如何在不影响该类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给予更多切有实效的帮扶是下一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部分关爱对象不愿接受工作人员的帮扶。一些已经进入初中或高中就学的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期成长阶段,在父亲或母亲服刑在教的问题上较为敏感,对帮扶活动存在抵触情绪。

第三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区刑释解矫工作,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刑释解矫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2人,解矫360人,在矫122人。今年以来,我局共接收全国各地法院及监狱委托调查评估函72份,按照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72份。其中,建议适用非监禁刑62人,建议适用监禁刑10人,委托单位对我局出具的评估意见采纳率100%。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强化业务理论学习。

区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今年,区司法局按照年初学习培训计划,先后5次组织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新的《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扎实推进执法规划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工程。

今年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年,我区结合创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工作,实施“三四五”矫正模式,严守“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实现社区矫正阳光执法,稳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活动中,充分掌控好“三关”: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把好“监禁与非监禁”关;日常监管把好“考核与奖惩”关;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把好“会审与联签”关。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促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监察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监管和阳光执法。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及刑释解矫工作中的“风险点”,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树立牢固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强化职能建设,不断完善工作体系。

一是积极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和假释前社会评估,实现“关口”前移。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要细,资料分析要准,评估报告要真,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探索“材料交接—家庭走访—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并结合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及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二是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对违反监管制度的对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两个同步”: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

(四)推进司法“e”通建设,彰显实时管控能力。

一是加强司法“e”通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围栏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逐个登录,做到矫正对象全员入网管理,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立足我区实际,整合区域资源,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平台。

(五)重视帮扶工作建设,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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