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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半年期末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12

下班半年期末总结

第1篇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暨下班年工作计划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暨下班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始终致力于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避免了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加重病人经济负担的现象,全力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2323人,参合率97.2%。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617.20万元,其中402.65万元为农民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214.55万元。去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今年我县新农合可用基金为3184.26万元。截止4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80万元,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645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暂未到位,基金到位率现为32.73%。

1—4月,我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758.76万元,占本年度基金总额28.99%。家庭账户基金支出58.9万元。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居全市第二;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7%;三是提高了农民受益度;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今年1—4月共制作3期电视宣传资料,时间长达50余天;四是通过县机要局网络管理中心将新农合政策变动情况等以短信形式群发至全县人民,确保宣传效果的同时合理引导农民就医;五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六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报请县卫生局制发了新农合住院率控制指标、单病种限价收费和定额补偿、新农合住院病人指征、重大慢性病可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文件,将全县各乡镇住院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的指征;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情况,经县新农合技术指导组讨论,对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等各类常见手术实行限价收费;将各类常见手术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类,有效遏制挂床治疗、诱导轻症病人住院、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搭车药”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采取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1-4月份共组织下乡累计达20余次,加大外伤核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共查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事件3起,处理3起,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余元,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统一要求进行全县40余个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软件升级及日常维护;二是对照全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增加新农合信息系统内可报销药品目录;三是针对各乡镇信息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个内问题进行巡回指导,确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争取资金,举办了乡镇新农合管理及经办人员培训班,共培训9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与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其规范服务行为,有力的保障了新农合制度在我县进一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还不够细致、耐心,表达的也不够通俗易懂,致使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还不够理解,二是宣传方式需要创新,如何利用最少的经费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农民积极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觉自愿性。

(二)个别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不够规范

一是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将应该门诊治疗病人收入住院治疗、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二是个别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

(三)个别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新农合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各类设施配备不齐全,新农合稽核人员兼职现象严重;二是新农合各类标识设置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新农合资料档案保存不规范。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县合管中心人员忙于县外就医住院人员的报销工作,如何完善合作医疗和监管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奠基铺路

一是加快新农合医疗费用审核无纸化,所有审核工作均在信息系统里处理完毕;二是做好门诊结算工作,将以前全县农民门诊余额核对清楚,并在信息系统里备份,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打好基础。

(二)以灾后重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

一是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灾后重建与新农合制度恢复与发展上来;二是千方百计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是为将各乡镇合管办及全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与两保争取财政资金,并按人头争取足额的办公经费;四是加强县内各级医疗机构“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人才危机。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新农合基金流失。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为增加收入而拖延疗程、增加用药品种、增加检查项目、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等做法;三是定期向县新农合监督小组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取得其工作上的支持。四是完善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设立新农合公示栏,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补偿金额,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群众意见与反馈等内容进行严格公示,每月公示一次。

(四)做好20__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一是衔接乡镇政府继续推行在农民群众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各乡镇政府在发放粮食或水稻直补、退耕还林、后靠移民扶持资金、农房补贴等政策性补贴中代扣代缴新农合个人筹资金额;二是加强宣传、变通方式,确保长期在外出务工的群众能再规定筹资时间内缴费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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