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层工作半年总结 750字
(一)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奇克街道办事处共建社区等优秀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维护我县基层稳定和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调访一体化”工作迈入规范化轨道。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第2篇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总结 2200字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第3篇 司法局2023年基层工作半年总结 1400字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创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我县共有7乡、2镇、一个街道共计10个基层司法所,编制14个,实有人数11人(有1人是地方事业编制);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达到了每所办公面积100平方米,全部产权为司法局所有;(仅街道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是街道办事处的产权)。在办公设施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其中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所内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簿册齐全,现已有8个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个司法所所长为副科级配备。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还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安排抓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布置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相结合,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有效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活动方案》及《基层矛盾纠纷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并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研判活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排查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协调配合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件、调处65件,对6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于2024年就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原有的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二0一0年六月八日
第4篇 司法局2023年基层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1650字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年初我们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半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并有4名同志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8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申报了克林、街道、二个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同时完成了2个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工作。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100%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23起至2024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到2024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在办公装备上10各基层司法所全部配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摩托车,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装备条件。
6、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今年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培训拿到基层目标责任制中,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宝山司法所召集全乡3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后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通过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7、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半年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初,由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带领基础层装备股的同志对全县10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调研,给每个所带去了新配备的电脑、摄像机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近又召开了全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会,会上落实了基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张局长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理念;二是善于创新,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突出考核;四是善于总结,突出亮点;五是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努力为基层稳定做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半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宣讲法律场次8场,受教育人数76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17.3万元,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7件,成功5件,开展矛盾大排查13次,防止群众上访3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后我们还要在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第5篇 xx县司法局2023年基层工作半年总结 1050字
半年来,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 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xx县司法局基层股
2024年6月6日
第6篇 司法局上半年基层工作总结 2000字
xxxx年1—6月,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抓硬件、软件,确保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一是队伍建设,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为了更好更出色的为基层服务,需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城区办公房屋面积有限,在工作中将争取当地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尽量满足标准办公用房的要求(乡镇150平方米以上,街道60平方米以上)。“四室一庭”功能区设置到位,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标牌、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调解文化等规范上墙。改善司法所硬件设施,有效地夯实工作基础。
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街道(乡)、居(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了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具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潜在性、高发性家庭排查工作,落实重点管控化解责任。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止形成危害发生。
妥善做好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坚持专项排查、专门化解和动态排查、随时化解相结合,切实做到“哪里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预案就跟进到哪里,调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建立案件跟踪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安排落实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为跟踪联系人,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及纠纷发展变化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直至矛盾纠纷化解销号为止。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妇女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便捷高效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活动、村(社区)法制宣传栏等法制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树立新型婚姻家庭观和邻里关系观。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要重点加强教育,帮助其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区级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健全完善分级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对人民调解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健全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系联调会议制度,合力调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本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直接责任人。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置之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件发生的或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重大矛盾纠纷贻误处理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要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全力打造“法务网格工程”工作品牌
继续完善了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在“法务网格工程”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标牌、机构、职责、流程、制度和台账“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法务网格工作制度,确保“法务网格工程”规范、协调、常态运行,全面提升了工作水平。
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第7篇 司法局半年基层工作总结 3200字
xxxx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现将基层股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根据《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认真落实该文件精神。
(一)严格按照《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的要求,打造全县11个司法所为标准化司法所(其中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科学规划功能区域,醒目设置司法所门头、标牌、标识。
(二)按照规定配置司法所设施装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高拍仪、高速扫描仪、签字手写板和执法记录仪,办公条件和办公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三)积极运用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即:省司法行政工作oa系统),实现业务工作的网上办理、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工作无纸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真正实现了县、乡(镇)的网络化办公。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依托全县1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建立调解组织197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119个,企事业调委会调解委员会3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3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348人。目前我县已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参与的“大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正逐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报告预警的网络化和常态化,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服务“三好两富”建设。
(二)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联调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到实地查看、开展案件评查等形式,指导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室和制作规范人民调解文书。
(三)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及《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提高调解工作的法律效益和社会公信力。通过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的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效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逐步建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
截止6月底,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18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5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5件、邻里纠纷7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合同纠纷3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损害赔偿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4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拖欠民工工资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2件、旅游纠纷1件、交通事故纠纷5件、其他纠纷34件)调解成功15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社区矫正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社区矫正监管有序。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社区矫正稳步进行;通过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意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教育矫正。社区矫正方面,着力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
(一)管控上,全力做好十九大等重点时期安保工作,加强走访排查,建立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深化科技强矫措施运用,继续推广使用电话语音汇报、电子腕带定位、手机gps定位等科技监管手段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公安等部门,集中清理不服从管理人员,依法严格执行刑罚,上半年,撤销缓刑收监2人,警告1人。
(二)矫治上,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教育和帮扶,集中开展教育学习,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常用法律法规,推行以案说法和法规解释,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学习、咨询服务。
(三)修复上,大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最大限度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修复再社会化功能。
截止今年6月底,全县共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6名,解除和终止矫正12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3人,累计解除261人,目前在矫92人,其中缓刑84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上半年共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狱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3件;报送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26份;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1名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对2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法院撤销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惩罚性。
四、安置帮教工作
年初我局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各司法所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发挥职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县局和局签订特殊人群管理责任书,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细化责任。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利用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监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三)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
(四)我局今年于邑监狱、监狱建立亲情帮教视频会见系统,为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庭带来了便利,帮助在服刑人员能与亲人视频相见,更好地帮助他们加快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也大大地节约了时间、节约了会见成本。
(五)继续抓好各司法所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今年上半年,重点做好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做到及时建档、及时安置、及时帮教。积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政策,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区分重点对象,实行分类帮教,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
(六)进一步促进在监服刑人员的改造转化和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在5月开展亲情大走访活动,为在监服刑人员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发放慰问品200余份。截止日前,共发放特殊人群困难补助4700元,刑释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2000元,发放在监服刑人员家庭困难补助金2700元。
截止六月底,全县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9名,其中监所释放19人,解除社区服刑10人,重点帮教对象1人,接回率100%;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100%。现全县共有在册刑释人员338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任务:维护稳定,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确保两类特殊人群不脱管漏管和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不重新违法犯罪。
(二)主要保障措施:1、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在机关和司法所以及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中推广使用oa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基础信息的录入,以及日常管理和实时维护。2、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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