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8700字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三”、“二个二”和“一个四”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石狮”,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委和教育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调研,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题实践活动意见和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和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学习篇目、活动要求,组织学习、辅导、讨论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认真研读规定篇目,记笔记、写心得、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处理好工学关系,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学习讨论,还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听教授、领导的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等。在整改阶段,我局党支部诚心向党内外和各有关单位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局领导在整个先进性教育中始终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摆查、剖析问题,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身体力行带领全局同事共同搞好工作,在党员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党员率先垂范、工作雷厉风行。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雷厉风行,在重、难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例如:3月4日市常委(扩大)会确定我局办公场所搬迁。全局党员干部带头,利用3月5日-6日(双休日坚持到深夜1点多钟)两天时间搬迁完毕,在群众面前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搬迁中做到“三一三不”:即“一件办公物品不损坏、一份文件资料不遗漏、一项业务工作不耽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不走样,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搬迁工作的实际行动。7日(星期一)上午正常工作,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受到领导以及前来办事的群众的一致肯定。五是结合整改,完善制度。我局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六是围绕中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开展四项活动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石狮”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二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形象;四是在司法行政、法律、公证员队伍中开展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创建“平安石狮”及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大张旗鼓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市上新水平。
(一)、法制宣传有新特点
今年是“四五”普法检查的验收年,我局把对五种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一系列有新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以更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学法兴趣,我局派专人到兄弟市(区)取经,在充分吸取兄弟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基地。二是与石狮日报联合到外来员工比较多的企业开展“关爱外来员工,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我局充分发挥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的工作特点,带领他们为前来求助的外来员工当场解答法律问题,让求助人员满意而归。三是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今年来,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全市干部学习以《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问答》、《预防职务犯罪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拟于7月份组织科、处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为9个镇(街道)和“四五”普法试点单位订购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宣传法律法规挂图,让群众通过图片和漫画故事来进一步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此外,我局还配合信访局、交警大队、教育局、计生局、安办等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环保局联合开展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依法治市办、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做好“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有新举措
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工作,我局及时将市局有关“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呈送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阅示,并转发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单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石狮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各镇(街道)以及学校、企业、市直各单位对照我市实施方案中的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成立了迎检工作小组,全局人员按业务分成两个大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小组和“两个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小组,小组内部进行分工,把各项迎检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此外,我市准备于近期召开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检工作。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有新进展
我市现有50个村(居)列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单位(其中第一批为9个(经泉州验收通过8个),第2批为20个,第3批为21个)。为加快创建活动的步伐,我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4月12日,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回顾并部署我市创建工作,3个创建单位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市委何常委对我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对第2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月下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民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第二批被列为创建单位的20个村(居)逐村进行全面检查,参照《考评标准》,对每个村(居)一年来所做的全部工作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并当场反馈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指导创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进程。
三、加大力度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为充分做好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验收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两个规范建设”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指导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建设。以高标准、高质量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传达省、泉州市会议精神,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4月22日,我市以市综治办名义召开“石狮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会议”。会上传达省综治委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分解到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各司法所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撤办建所”全面规范,争创达标司法所
由于机构编制上的原因,2002年底我市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只设置临时的司法助理员办公室(其他7个镇均成立司法所)。经过实践,“司法办”远远不能承载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市编办批复我局在凤里、湖滨两个街道设立司法所,至此我市所辖九个镇(街道)已完成组建司法所的任务。我局抓住“撤办建所”的大好时机,在全市开展争创达标司法所的活动,要求各所务必按一类所标准规范建设,在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现各所的办公场所均大于60平方米,并配齐办公用桌、书柜、档案橱、电话等通讯工具,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司法所始终坚持“打基础、强素质、创一类、促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构建和谐社会,做好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指示我局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目标全面落实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具体做法:一、进一步完善网络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民办实事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规范化网络建设。截止至今年5月,全市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138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9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23个,实现全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部成立调委会组织,此外还成立企业调委会4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调委会各1个。今年四月份,我局联合工会、人事劳动局印发了关于在企业内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企业调委会试点工作正在稳妥地进行着。我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建设率达100%,达标率接近90%,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厅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先后统一制发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牌、印制统一新款调委会格式文书,购买人民调解培训教材(调解员人手一册)、调解员证、调解员徽章。各镇(街道)还根据当地的实际,印制了五簿二册。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促使调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是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体观摩法庭审判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对人民调解骨干进行新一轮培训。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基层股的同志为部分镇(街道)调解员、巡防队员上调解课;镇(街道)则利用每月一次例会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业务水平,湖滨、祥芝法庭通过与司法所、镇调委会联办调解窗口以及组织调解主任参加审判旁听和观摩庭审活动的方法,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基层各类调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调委会上半年调解纠纷2167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纠纷受理数、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比往年都有明显提高,有力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根据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特点,今年把每月22日司法所长例会,移到镇(街道)去开,便于各司法所互相观摩、学习和交流,便于就地指导,深受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欢迎,同时也让领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措施出台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主要是针对专项内容的排查;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围绕经常出现的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开展排查;四是围绕三农问题和接边地界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如我局参与调处边界采石问题、征地补偿引发产生的群体性纠纷等等。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所能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配合镇(街道)认真排查调处。1-6月份,司法所主持和参与镇级调委会调解的各类纠纷1036件,协调镇(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95场次,组织及配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00场次,办宣传栏135期次。基层股把每月收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编辑专报,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社情民意、纠纷隐患等,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排查清理
我市专门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闽安教办[2023]5号文件精神,部署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对辖区内 2000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刑释人员和2002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排查清理刑释人员67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51人、解除劳教人员21人;并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帮教档案,按时录入,随时滚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网络。今年上半年我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力争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公证规范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依法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公证服务大厅,设立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式的受理平台,推行亲民便民服务,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等内容上墙,印制联系卡、办证指南;添置了现代办公设施,加强服务窗口的诚信文明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和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截止到6月20日共办证1367件,其中涉外公证972件、国内公证395件。公证办证数量和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均有明显提高。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我局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律师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确保规范建设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律师所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档案、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业务质量与研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所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截止到6月20日我市律师事务所共办案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62件、经济案件4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59件、法律顾问41家、代书19份。
(三)、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活动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去年率先在全省向我市的“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今年又与计生协会联合在全省率先为“二女”结扎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仅此项对象全市就有868 户 3472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门槛,简便手续。及时为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市民和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截止到6月20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3件、公证3件、法律咨询251人次;“148”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415个,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人/141次。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省厅、泉州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部署,我局立即成立“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由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挂钩联系点的安排抓好落实,于6月15日前完成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安排每个律师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1个社区、1个村镇、1所中小学,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工作。指派公律股、基层股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目前,参加“法律服务三进”的单位均与挂钩联系单位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有的单位已经到挂钩点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如博广律师事务所到永宁中学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树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是狠抓机关内部的管理的关键,也是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关键。为此我局非常重视抓制度建设,尤其是搬到新办公楼上班后,我局更是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以制度管人、管事,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执业为民”的新形象。主要做法有:一是执行上班签到制。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习、会议、考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各种制定重新修订,并实行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安全保卫、车辆、水电等管理,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公开办公楼的修缮事宜。因办公楼的门窗、墙、卫生间需要重新修缮,局领导把要修缮的项目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布,公开请同志们帮忙介绍承建装修队,局务会从中挑选做工质量好、工价又低的修缮队来承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四、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按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告给纪委,并在本局的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待标准、严格用车管理,实行局务公开。五、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机关效能规定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事回执、限时办结等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半年来我局机关干部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此外,我局还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学条规用条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敬业奉献的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完成年初我局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平安石狮”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按《整改方案》逐项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
1、狠抓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以泉州市局开展学条规用条规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2、继续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严格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查找问题、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证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结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所管理,指导律师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
1、拟于7月份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继续在外来务工聚集的社区、工业园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3、“四五”普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制定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顺利通过省、泉州市的检查。
(五)、加强对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做好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
1、“两个规范化建设”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特别加强对凤里、湖滨两个新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争创达标司法所。同时加强对其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切实做好补缺补漏工作,用高标准的要求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争取高质量通过检查验收工作。
2、继续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开好每月例会,及时排查纠纷,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的矛盾纠纷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要对全市的司法助理员、调解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知识、交流经验来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时、准确地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帮助和救助,特别是做好持有法律援助卡(低保户、“二女”结扎户)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2、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联络站的作用,让每位需要帮助法律援助对象得到及时的关心和帮助,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
按照泉州市局及我局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业务指导,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
第2篇 2023年市司法局严于律己上半年工作总结 1950字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2024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2024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第3篇 2023年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3200字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今年新创建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
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今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二是开展了对妇、农、老、残人群的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组织开展了“春暖岛城 法援同行”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累计为农民工办理拖欠工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有100多名农民工从中直接受益。三是做好援访对接工作,化解疑难矛盾纠纷。与信访局接访室、市政府应急办、市长公开热线加强协调联系,探索建立“援访对接”工作机制,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参与接访。四是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功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由市区的8个律师事务所轮流参与12348”
法律服务热线的值班工作。五是主动出击,积极参与设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联合信访局、人社局、城建局、教体局等六家单位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通过诉讼途径,成功代理了因打架引发的伤害案件3起、小学生在校内受伤案件1起,信访局交办的工伤案件1件,真正做到了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
四、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律师管理工作。上半年,8家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共代理各类案件606件,业务收费472.18万元,提供法律援助48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25家,承办与企业相关的案件287件,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218万元。一是制定下发了律师事务所xxxx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xx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激发、调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共抽查8家律师事务所各类案卷300余份。四是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调研和“法律体检”专项行动,组织8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的法律体检活动,签订服务协议,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提供各项法律服务。五是为深入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包建工作,挑选28名优秀律师伴随青岛市派驻xx农村的“第一书记”和挂职镇(街道)专职副书记、选派60名优秀律师伴随xx市委组织部选派的60名驻村包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二)公证管理工作。办理各类公证1194件,其中国内经济民事类公证589件,涉外公证605件。年内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没出现一例公证员受处罚的情况,案卷通过自查合格率达到100%。一是为重点项目服务。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参与土地房产拍卖、拆迁等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经济和民事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处置。引导公证机构深入基层服务“三农”,依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权益,全力保障新农村建设。二是为民生工程服务。通过办理继承公证、财产公证等事项,为保障老人晚年生活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拆迁户1000余户回迁分配,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切实保证分配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三是做好公证法律援助。共办理各类援助10余件。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上半年,29家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856件,担任法律顾问347家,业务收费855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提供法律援98件。 一是倡议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参与到第二轮重点项目推进年行动及专项会战行动中来,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引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二是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秩序,依法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提升行业形象。三是制定了《xx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和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四)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上半年年办理司法鉴定事项127件,业务收费21.64万元。
第4篇 2023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 1800字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第5篇 市司法局基层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950字
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写作网。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共刊登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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