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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控制总结报告(三篇)

发布时间:2023-02-26 热度:79

单位内部控制总结报告

【第1篇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2017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1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完善工作,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健全机制,积极推进。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7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7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7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7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7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2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7〕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7〕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7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7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__〕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7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7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7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第2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20__年是我所转型为市政监理所多职能管理的重要一年,也是财务部门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财务部门坚持“以收支两条线”财政收费要求,完成了部门职责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作为财务部门负责人员,我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每一项工作。现将本年度的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会计工作的管理效率。本所财务人员遵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律法规,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认真执行财务预算,规范管理各项占、掘、损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标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核算办法,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提高事业支出信息的透明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税务申报缴纳工作。税收申报服从法规政策,不违法、不偷欠,报税时做到完整、及时、无误。每期将个税,通过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进行申报。按《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每月七号前完成税务申报缴纳工作。

(二)加强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的管理。认真审核票证开具的规范性。认真审核开具票证的收费项目,是否与文件收费标准相统一,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政公路管理 规费 20__ 19号》、《市政公路管理 规费 20__ 407号》、《市政公路管理 规费 20__ __9号》收费依据文件等,督促财务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票证的开具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三)账务处理、核算工作。

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做到原始凭证及时传递,保证凭证审核、装订、存档等后续工作。 20__年度凭证装订工作,按照上级机关对凭证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凭证装订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序性。配合做好各项审计监督工作,提供所内真实数据资料,对审计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加强沟通,保证审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四)财务管理工作上,严格遵照预算计划执行,加强财务管理,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增收节支,开源节流。随着本所收费职能的不断增加,在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我部门在加强财务管理上制定了一些措施,主要措施有: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为本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各类流水帐目日清月结,与一线收费人员紧密配合,对占路、掘路等收费项目积极核对做到应收尽收万无一失。

(2)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标准执行,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完全杜绝。

(五)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规范会计工作,保证原始凭证完整性和填制凭证规范性、提供科学决策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实施信息化,有效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学习新会计准则,配合做好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学习税法知识,关注新政策的出台,及时调整税收管理办法。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财务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四、爱岗敬业,提高思想觉悟

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先进性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积极讨论,认真总结,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完成本职工作。

五、配合做好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门人员年龄结构年轻精力旺盛,在完成本职财务工作的同时财务部门又积极完成所领导交给的河北区市政产权道路汇总、河北区非市政产权道路汇总、河北区市政产权里巷道路汇总、河北区非市政产权里巷道路汇总、和市局交予的河北区路井调查汇总、并参与河北区区管道路、小区里巷道路的cad电子台账制作,与此同时还负责本所的档案工作,对20__年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做卷、归档,并对20__年的归档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六、总结工作经验,对20__年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全面搞好2023年全面预算治理与财务治理工作,我们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所领导的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治理工作。预算治理作为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与全面做好财务工作息息相关。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指导与预算治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根据上级机关政府采购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使政府采购得到其应有的效果。

(三)明年在做好本职财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内业人员做好本所市政产权道路、街坊路的电子版cad的整理工作,整理好电子版内业台账资料,并积极做好2023年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档案目录的微机录入工作为早日达到档案达标做好准备。

(三)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搞好财会基础工作,提高治理水平。随着市政监理所得不断发展壮大,对财务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继续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水平。在提高财会人员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搞好会计的基础治理工作,更好的为本所服务。

总之,今年财务部门的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在各队室的配合下,按照所支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来年的任务会更重,压力会更大,我们财务部门全体成员将变压力为动力,做好2023年工作计划,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作用,为市政监理所的发展壮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开管发〔2016〕163号),成立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贯彻落实。要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建设对于提高单位管理水平、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意义,树立起风险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开展。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操作,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切实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管理水平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自2014年1月1日实施以来,__市从动员宣传到督导检查等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14年底,我市有97家一级预算单位制定并上报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文件,上报率达100%,并将内控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决算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的财政监督。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县(市)区、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评价。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9月3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按照《__市财政局 __市监察局 __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16〕201号)精神,市直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前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内控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直各部门可以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部门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总结经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__市财政局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县(市)区、本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地区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按照《__市财政局 __市监察局 __市审计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财会〔2016〕201号)精神,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促进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以评促建”,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评价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当于2016年10月25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并以此着重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发现不足、找出差距、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应当在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表和评价报告。各主管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四)总结经验。各单位应当于2016年10月25日前,向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报财政部予以推介、推广,并纳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为加强基础性评价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生,副主长:乔明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基础性评价管理与推进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本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市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方式核查各部门、各单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持续宣传和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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