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矛盾纠纷受理室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矛盾纠纷受理室以“和谐社会”建设为总体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和信访维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量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调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圆满完成了中央领导人到视察、上海世博会期间及村级换届等敏感时段的信访稳定工作,信访总量、集体访、越级访得到有效控制,信访态势位居全市前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以来,县信访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良性运动,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总量508件,已办结479件,办结率94.2%,其中符合矛盾纠纷受理要件并受理的矛盾纠纷27件,占信访总量的5.3%,按相关工作程序分流至各乡(镇)、各工作室,现已调处结案26件,正在调处1件,矛盾纠纷调处结案率达到96.3%。
信访反映和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八方面:村级换届选举引发的矛盾纠纷;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市容市貌管理整顿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旱灾缺水引发的矛盾纠纷;煤矿改制引发的矛盾纠纷;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责任
自成立矛盾纠纷受理室以来,与日常接访、办信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接访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抽调优秀干部专职负责“大调解”的日常工作,并制作了矛盾纠纷受理室分流流程图、登记表、受理分流指派通知单等相关表册资料,将流程图贴板公示于受理室醒目位置。同时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本单位“大调解”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
一是坚持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受理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受理分流原则、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时间、地点、办理回报和归档以及工作责任等几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工作运作程序。二是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督办调研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多项制度,多措并举,确保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地、及时化解。
(三)注重源头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通过经常性定期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访动向。一是坚持按月排查矛盾纠纷。每月初对上月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把排查情况及时反馈到乡(镇)和部门,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或人员落实包案人,限期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处置在源头,化解在初信初访环节;二是特殊时期实行排查上报制度。重大活动及“两会”期间、上海世博会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访矛盾纠纷及信访突出问题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在重要时段实行当天排查当天上报、当天信访当天上报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稳控,确保重大活动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集中交办,限时化解。上半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0件,经分类梳理,以师联办发[]1号、2号文件进行集中交办,对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决;反映不合理的认真细致做疏导稳控工作;涉及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积极协调解决;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对诉求不合理但反复缠访闹访的,按相关工作程序移交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依法处理。同时实行销案制度,没有及时化解的列为下一批继续交办,不解决不销案。
(四)整合调解资源,加大调处力度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领导接访、“大调解”、“联合调处”等信访调处资源,加大调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打造和谐、平安。一是继续坚持每周五开展县委、政府领导接访活动,并将接访(约访)时间等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为新时期从源头上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力措施。二是在日常接访、办信过程中,对符合调解要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按调解原则和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应的调解工作室,限期调处。三是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访案件中,认真分类、梳理,将群众合理诉求和非正常上访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时移送联合工作组办理,同时协助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目前已移送联合工作组群众合理诉求信访案件24件,处理结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访案件2件。
(五)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受理渠道,重点抓好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和督查几个环节的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纠纷问题详细登记,进行初步 的分类疏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能现场解决的事项当场予以解决并答复信访人;对于需要通过乡(镇)或部门协调、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书面形式分流交办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对于解决难度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矛盾调解中心领导汇报,由相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联合研究解决,并告知信访人。每件分流交办的信访事项,适时进行跟踪督办,督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今年以来下访督办各类重要案件16件次,确保了上级下转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除和调处。同时,对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办结的纠纷问题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经常召开例会,组织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新近出台、下发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业务技能,并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为工作人员充电,着力提高调处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以来,共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开展学习交流活动21次,一批重要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工作人员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工作中实行责任查究,对未按规定登记、受理、分流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敷衍、拖延受理事项办理的;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在处理受理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问责,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及时受理、分流、办理,取得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结果。自矛盾纠纷受理室成立以来没有出现以上违规行为。
(七)加强信息工作,努力构建信访信息网络
坚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向县信访局报送信访工作信息,县信访局积极向市信访局、县委办、政法委、县政府办报送工作信息及调研报告等,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作用,全县信访信息网络初步形成。今年以来按规定已向以上单位报送信息40余篇,被采用,其中被曲靖日报采用、被市局采用。此外,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信访动态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各类信访信息心中有数。
三、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调处结案难度大。
二是部分上访群众法制观念淡漠。
三是少数乡镇、部门、工作室对信访工作、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好初信初访环节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最佳时间。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和维稳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受理室的窗口协调作用,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严格按《县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工作要求受理、分流、指派矛盾纠纷。
3、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反映和群众诉求的新渠道。
4、认真完成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区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街道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大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创新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系统。
全街道建立三级调解网格。全面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调解网络体系,由街道调处中心具体负责网格的日常运行。今年以来重点加强网格调解员队伍建设。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负责人,配备若干名专兼职调解员和信息员,网格负责人负责处理网格日常工作。将网格调解员公示,确保网格内群众明白知悉,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和寻求服务。公示的主要内容有:网格名称、姓名(照片)、责任范围、工作职责、职务、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网格调解员及时排查、调处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日报告制度,对矛盾纠纷现场及时处置,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由网格员参与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宣传法律法规1000余人次。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坚持涉稳信息报送制度,网格信息员每周至少走访50户居民、举行1次隐患排查为专题的座谈会,把居民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到联系簿中,做到情况全面掌握,信息及时上报,纠纷及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及时化解,对不能化解的纠纷隐患和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上级调解网格对当日调解的纠纷,进行登记和留存调解资料,并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和归档;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及时上报上级调解网格。街道大调解中心每周召开一次纠纷隐患排查会议,每周上报一次书面社情分析,每月汇总并上报纠纷隐患排查和调解工作数据。根据工作实际,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调解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化解。
三、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调处和化解工作。
今年我办共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08件,其中:邻里纠纷125件、人身损害纠纷52件、婚姻家庭纠纷98件,政策性诉求10件、其他纠纷23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7%。其中与各部门联合开展大调解7件,调解成功7件。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等激化案件。今年我办安排辖区各社区每月开展“拉网式”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上半年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四、深入开展大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多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开展法律讲座6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设立咨询台、咨询点深入开展经济法、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针对____年党工委拆迁工作繁重的情况,加大了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物权法等方面法律宣传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针对妇女和未成年特殊人群,大力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今年,我们通过积极创建“大调解”机制,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23年我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群众各类民间纠纷80余起,涉及人数520余人,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8%。其中群集性来访13批,涉及人数350余人;个体性纠纷67件,涉及人数104人;涉及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保障、低保就业等各类社会矛盾以及一些个体性问题。同时,我所参与集中处理了“三路一桥”历史遗留问题、杨村兑付纠纷、岔道、大圣社区安置房分配纠纷等重大纠纷。
2、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主任、治调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周由各社区反馈稳定工作动态;基层居民小组综治协会会员随时反馈不稳定信息。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并及时做出处置预案。二是领导周三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周三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解决,并跟踪督办。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街道调处中心都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填写分流交办意见,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告之调处中心备案,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四是限期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社会矛盾纠纷,分别制定调处完成期,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其调解的纠纷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五是重大疑难纠纷请示报告、会办制度。
对政策性较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各类重大的疑难纠纷,都由调处中心及时向分管领导以及街道主要领导报告,研究处置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会办,尽可能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六是督查回访制度。为提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对矛盾纠纷分流后进行跟踪、了解、监督并指导,掌握调处情况,今年下半年,我们在岔路社区建立了“纠纷评议室”,邀请纠纷当事人的邻居、街坊作为居民代表参加纠纷调处的旁听,让他们“听身边事,评身边人”,听取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总结、反馈,一方面促进了居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促进社区形成好的风俗习惯。七是考核奖惩制度。将“大调解”工作纳入街道对各社区、部门和单位的千分考核。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调处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
3、健全“大调解”长效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运作机制,街道加强“大调解”机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和整体联系,突出强化在矛盾纠纷的处置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保证“大调解”机制的有序运作,街道根据纠纷处置程序,及时制定了“大调解”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调处、结案归档、跟踪回访七个工作流程,详细制定每个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体工作部门,确保了“大调解”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有章可依,规范有序。二是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街道党工委下发了《关于矛盾纠纷、群众来访事项移送和归口调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调处中心成员单位的分工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调处—分流—会办”三段式纠纷处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街道按照上级要求的“预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会、每周不稳定信息上报以及纠纷信息的快报制度,认真疏理本辖区内近阶段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处置方案。
同时,为改变纠纷找上门、有纠纷才去调解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掌握矛盾纠纷的隐患,司法所干警深入群众的家中,与群众谈话、座谈、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及时排除隐患或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由于上下联动很好地执行了快报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处置了岔道社区圩塘、圩村集体土地占用问题,宋村、赵村群众要求尽快拆迁问题,中前社区征地兑付等数起群众性矛盾。四是建立职能整合的调处机制。大调解中心在纠纷调处中,专门建立起多个部门职能整合的调处工作机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会办、督办,相关职能部门整合优势,积极参与。例如:马山、中前、杨村社区群众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都是在调处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疏理后及时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在街道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访、土地、拆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逐一研究讨论,最终制定出统一的答复意见。统一口径,逐门逐户向群众答复,反复向群众讲明政策。由于工作细致到位,各项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员力量集中,较为妥善地处置了数起群众性上访事件。
今年以来,在“大调解”工作中,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全局上下在局党政班子、信访与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大调解”工作和维护我区粮食流通环节的稳定工作。
一、加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局党组、行政班子对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在信访工作体制建设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和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二是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2名,形成了“领导上阵,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全面实行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体系。四是认真开展大调解“五进”活动。五是及时大调解信息报送动态。六畅通信息,设立了信访公开电话,坚持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特殊时期的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强化“大调解”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在人员紧张的条件下抽出了2名专职、10名兼职人员从事信访维稳工作。其中中层以上干部9人,大专以上文化7人,有30年工作以上丰富工作经验的6人。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调处能力,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切实提高信访队伍的素质和办案水平。
三、工作成效
(一)开展“积案清仓”,促案结事了活动。上半年召开“积案清仓”活动专题会议2次,排查矛盾纠纷3件,梳理信访积案3件,建立积案档案1件,积案化解息诉息访2件。
(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4名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接待群众2批次。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新建议,局机关有关股室认真梳理,查找群众反映的带有政策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三是定期组织干部下访。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镇村调查了解,做到了组织干部下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下访群众5批次。
总之,我局的“大调解”工作做到了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结案,通过信访干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粮食系统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奠定了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粮食工作大局和保持社会稳定这个目标,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争取做出更好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2000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23年,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_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_神类、麻_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____年上半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平安”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精神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社会稳定和谐,为我县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半年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班子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全社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大调解工作进展,对发现的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社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规范了行政调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社针对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体说来,我社半年大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社范围内没有出现一例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努力完善,将大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____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在县大调解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大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大调解条例》精神,加强大调解工作的领导,把大调解工作与局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大调解工作,现将半年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落实
大调解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当前,我们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矛盾也不断凸现。因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加强大调解件的督查督办,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一是将大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本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强化大调解工作意识,在局全体干部会议上,局领导都强调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三是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个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调解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大调解条例》
国务院颁布的《大调解条例》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方略,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十分重视《大调解条例》宣传贯彻。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调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大调解工作,增强贯彻实施《大调解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领导。三是加大《大调解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了印发资料和上街宣传等形式宣传条例。四是加强《大调解条例》的学习,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加深对《大调解条例》的理解,更好地遵循《大调解条例》精神,做好大调解工作。
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抓制度建设,完善了大调解工作,增强大调解小组成员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大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体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顺民意的执政要求,使大调解工作成为民情民意的晴雨表,坚持重要大调解案件通报制度,每月情况汇集和每季度形势分析制度,保证大调解工作情况在掌握之中,便于有针对性超前做好预防工作,防止小大调解和一般性来访演变成大大调解和集体访。
四、加强大调解工作,狠抓落实
半年来我局的大调解工作,按照《大调解条例》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股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大调解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无一人因我局科技工作上京、省、市上访。机关工作秩序正常,职工思想稳定。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进一步提高大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部署,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人员培训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园区”、“法治园区”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密切关注本辖区内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认真负责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坚持“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工作在前、预防在前”的原则,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区已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站、调解小组。
为了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和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概论》、《涉农专业维权知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认定与处理》、《诉调对接工作中的人民调解工作》等四个专题的内容。
二、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全面构筑维稳防线
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大调解机制提升年活动和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是今年大调解工作三项重要活动,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服务大局、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我区专门召开全区大调解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区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提升年”活动和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做到: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区“大调解”机制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深入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特别是社会重点治安地区和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越级上访、矛盾纠纷隐患、涉黑涉毒、民族分裂等苗头线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纠纷是社情民意的重要反映,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是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调解能力,推动大调解机制创新的实际步骤。在区调处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区调处中心实行一月排查月分析,从总体、分类、隐患、个案、研判等几个方面分析当月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通过对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情况的分析,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传递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研究各种矛盾纠纷的动态、特点和对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调解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以及以往工作中遗留下来或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分清轻重缓急,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一抓到底。在化解陈年积怨的同时,积极预防化解新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防线。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做到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
二是进一步开展大调解机制提升活动。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的巩固、完善和创新,努力实现“三升三降三确保”的目标,切实维护和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多发的势头,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进做好化解工作,重点做好积案清理和疑难纠纷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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