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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清理总结(四篇)

发布时间:2023-01-13 热度:60

专项清理总结

【第1篇 关于计划生育城镇专项清理情况的总结汇报

一、思想发动,形成“四项清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清理是净化人口环境,解决计生工作“灯下黑”问题,开创全县计生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举措,而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程度,决定着“四项清理”的工作质量,为此,县委、县政府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上下联动,层层发动,把城镇清理向农村延伸,向过去的死角死面延伸,形成了“四项清理”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在这项工作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工作,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计生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认为必须把“四项清理”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下定决心,全力以赴,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为此,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崔士霞同志亲自挂帅,吸收了计生、教育、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全县“四项清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组织。

4月18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部分村的支部书记总计300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讲了意见,分析了我县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对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吴平明确指出,阜城县2023年人口计生工作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考核后三名的乡镇和瞒报政策外出生严重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要千方百计狠抓补救措施的落实,坚决做到处罚处分切实到位,确保考核年度不再出现新的政策外生育。4月21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又专门组织召开了各部门的主管副局长、计生专干参加的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就城镇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县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动员大会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乡镇、科局,参加各乡镇、各部门的动员会,调研“四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在制定了《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实施意见》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及追踪制度的若干规定》、《阜城县社会抚养

费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通知》等文件,对清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6月4日,全县再次召开城镇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

二、城乡互动,确保“四项清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计划生育“四项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县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结合实际,城乡互动,做到打破“五个常规”,形成了有利于清理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政策宣传上打破常规,坚持一竿到底。做到“四个一”,县电视台利用黄金时间每晚播放一次专题节目,并滚动播放《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标语口号,“四项清理”期间共播放专题节目42期,累计播出计生内容的节目1200分钟;开辟宣传一条街,县城富强路共悬挂“四项清理”布标36幅;设立一个计生公开栏,县直部门都在机关显要位置设置了计生公开栏,将县委、县政府公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以及调查登记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干部职工每人一张明白纸,县人口计生局印发明白纸20000份,利用全县动员大会的机会,发放给各单位,确保每人一份。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全县形成抓计划生育“四项清理”的强大声势。

【第2篇 专项清理工作总结范文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一)

浅析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思路措施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放大财政杠杆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是各级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财政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源优势方面,正视存在问题,积极开拓创新,探索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在我县取得实效,通过学习和思考,本人提出自己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仅供领导参考。

一、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为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项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相关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资金。在管理上要求专款专用,按项目单独核算。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一特性和要求,却被片面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给财政专项资金科学使用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零星分散。各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目标,都强调自身工作重要,相互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资”出多门,“条条”管理,造成了大量低水平建设,财政资金被分散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被支解,“撒胡椒面”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形式、轻效益。由于片面强调“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上主动性不足,“不越雷池一步”,对专项资金的整合缺乏研究和实践,产生了许多规模小、效益低的“黑胡子”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各部门几乎都有直接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各自为政,管理方式方法多样,下达形式各异,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造成统筹协调难。

四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难以实施。由于大多数专项资金被分散使用,有的只是短期行为,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因此考核目标难以确定,绩效考核工作难以开展。

二、充分认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专项资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使用范围越来越广,迫切要求我们对之进行整合。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县专项资金数额5.59亿元。到2023年专项资金数额达到9.85亿元。近年来,随着财政收入总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扩大内需、保障民生等重大决策的实施,专项资金增长势头更加明显,并已扩大到多个领域,迫切要求我们探索全新的管理模式,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有效整合。

2、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昭示我们必须改革传统专项资金使用模式,推行整合捆绑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而对于专项资金整合使用来讲,其本质也是统筹使用。多年来,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各自为战,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很难形成规模效应,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在统筹上下功夫。对于我们财政人来说,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工作,就是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3、各地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近年来,各级越来越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工作,湖北、甘肃等地的一些做法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我省西乡、石泉等地在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方面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县2023年以来逐步开展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资金整合试点和教育专项资金板块整合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都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从理论到实践反复证明,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无疑对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推广和实施。尤其对于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更应将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的思路措施

1、规划先行,增强资金整合的黏合力。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解决好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问题,这是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的要义所在。从各地的成功实践来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首先要从规划抓起。规划是蓝图、是

“操作指南”,只有规划做好了,资金整合才有依据,具体工作才有方向,整合目标才能落实。如果没有科学、严谨、具有操作性、约束力的规划,专项资金整合捆绑使用只能是空谈。各地失败的教训也一再告诫我们,走好第一步――精心制订规划至关重要,第一步没有走好,下一步的工作就无法展开。对于专项资金整合来讲,当前,紧要的是围绕产业发展,以明确资金投向、扶持方向为重点,制订有利于资金整合的产业发展规划。制订规划要善于做大文章,打破行业界限、部门界限,统筹考虑各方面的资金资源,进一步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发挥聚合效应奠定基础。规划一经确定,财政专项资金就必须严格按照发展规划来安排,决不允许各自为政。

2、创设平台,搭建有效载体。发展规划管方向,管大局,要真正把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光有规划还不行。我们要进一步把规划细化,精心设计和搭建整合平台。结合各地的成功实践,我们要着重在四个平台上下功夫。要搭建以重点产业为载体的整合平台。根据全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制定扶持产业发展的整合措施,把各类专项资金捆绑使用,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特做精。要搭建以重点领域为载体的整合平台。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力戒遍地开花、小打小闹。要本着一年一个区域,一年一个重点,各个项目一齐上,多项措施一齐用的思路,力争做到

扶一块,成一块,使群众真切体会到建设的成果,确保取得示范带动作用。要搭建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的整合平台。要对重点项目分类排队,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每年确定一批财政扶持的重点项目,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针对性,做到目标同向,握指成拳。要搭建以解决重点问题为载体的整合平台。对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社会事业发展问题,要精心谋划,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步骤,着力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投入,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3、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投入使用的方式方法,调整资金投入的方向和重点,涉及部门利益时,势必会遇到一定的阻力。从我县及各地区的实践来看,要确保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尤为关键。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就很难做到步调统一,目标一致,就很难解决各自为战的问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就很难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强大的工作动力,整合的目标就很难实现。因此,要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重点解决好跨部门、跨行业的工作协调问题。要建立日常议事决策机制,及时根据政府的产业规划、工作规划,精心设计整合平台;通过联席磋商,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审批、重点使用”的工作制度,避免出现项目单位多头申请、资金分散使用现象。要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资金的统一协调和各有关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二)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和完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乡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根据___号文件关于开展重点清查“小金库”和清理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乡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于____年8月21日至26日开展重点清查“小金库”和财政专项资金具体工作,现将重点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完成。为有效组织好我乡的清查工作,乡政府、乡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小金库”回头看工作,由乡纪委牵头,乡人大、财政、民政和农合行直属分理处等单位积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二、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我们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在开展重点检查中做到不走过场、不留

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开展重点检查中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重点清查“小金库”情况。按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对乡政府、财政所、乡经济中心、乡农科站、乡合管办、乡林业站、乡工会等___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清查过程中,清查工作小组细致地观察、分析被检查单位的账户往来情况,并与单位提供的银行存款情况和银行进行核对,了解相关单位在提供的银行账户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账户,与此同时围绕其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查,看其是否将资金隐秘转移,挪用或截留。通过对___个单位进行认真清查核实,未发现有私存私放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未发现财政专项资金有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清查上报的___个银行账户均为财政同意开设的合法账户。清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各单位有账外设账、公款私存、违规违法开设银行账户等行为。

通过这次重点清查“小金库”和清理财政专项资金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章立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以确保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

___乡镇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总结(三)

____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着力在进的工作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年”的实施和“三城”同创、“四大工程”建设,推进福清海港新城开放开发。

一、着眼长远、以财生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一是出台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系列政策,采取新增用电量奖励、参展费补助、政府优先采购等措施,鼓励企业多生产。二是实施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三是安排1000万元,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和金融机构共建风险资金池,分担贷款风险,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推动出口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实行出口增量贴息、外贸专项补助等政策,支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五是采取财政奖励办法,扶持企业做好用工服务,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难题。

促进产业调整提升。一是实施扩大内需财税政策,市财政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国投公司债券等各类资金,有效带动民间资本,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工业区、港口、保障性住房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条件,努力完善商贸流通服务设施,及时拨付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288万元。二是切实将促进三维对接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细化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税措施,积极推动招商引资。三是继续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切实减轻企业税负,积极促进服务业发展。出台财税奖励政策,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提升发展。四是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统筹海域使用金,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五是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推动旅游业发展。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科技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将科技支出预算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从1.5%提高到2%,全面落实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支出434万元,支持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争创品牌。三是出台高层次人才、驻融央企人才奖励办法,实行优惠财税政策,支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从财政体制、收入返还、资金投入等方面,重点支持融侨、江阴、元洪、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承载功能,促进园区经济稳步发展。筹集2.5亿元,推进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出台优惠的财税政策,促进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发展。继续对小城镇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

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保障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需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提高政策性渔业保险财政补贴水平。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支持设施农业、现代渔业和水产业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百十一”工程,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二、依法依规、有效聚财,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工作

对内挖掘增收潜力。一是强化征管保增收。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发展变化,加强税源监控、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平稳较快增长,全力稳固存量财源。二是协调运作保增收。落实优惠财税政策,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促进工业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及外出经营和外地来融建筑企业在我市缴纳税收;协调解决福州下移企业税收归属,促进属地管征,确保我市既得财力。三是挖掘潜力保增收。

建立健全城区范围内私房租赁税收委托代征机制,加大小税源的征管力度,促进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同时,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镇街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将厉行节约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推进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公务接待费预警机制、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加强公车控购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有限的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向上积极争取支持。实时关注上级政策走向,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市财政困难、区域发展等工作情况,在市领导的亲力亲为带动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上级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力度,收到了较好成效。尤其是上级对我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新增长区域、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补助资金呈现较大增长。

三、改善民生、合理用财,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等政策,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实现城乡统一;推进校安工程建设,支持教育薄弱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改造,实施营养改善和校车安全工程;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范围,完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提高公办学校缺编代课教师代课金补助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从年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继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和“三核一补”政策;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等得到加强。

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扶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市。继续实施被征地用海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层政法部门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保障力度,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人口和计生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和独生子女父母、“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投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造林绿化,推进“四绿”工程。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建立城乡垃圾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整合饮用水源保护、家园清洁行动、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等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注重绩效、科学理财,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加强预算管理。继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开支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10家预算单位、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监控试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市本级10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

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制定出台《福清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逐步建立起“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制定部门预算支出指标调整标准,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加大结余资金统筹调剂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政府投融资机制。研究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逐步构建功能明确、职责落实、运作规范的投融资体系。公开发行国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采用ppp模式引入央企、民营企业投资城区开发建设,通过bt方式引入民资投向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基础性、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范畴,强化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机制,将债务本息列入预算管理,维护我市良好债务信誉,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第3篇 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187户3212人、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24户7583人。____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947.20万元,人均补养水平240.20元;农村低保金1136.58万元,人均补养水平125.11元。____年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5.92万元、农村低保金988.19万元,人均补养水平分别为268.38元、144.38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都进“惠农补贴一折通”管理系统,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其中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已发放到9月份;农村低保按季发放,已发放到第三季度。总体而言,我县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市局工作组指导下,我县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会议,目前都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5月初,市局工作组在局长的带领下深入我县各乡(镇、场)就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县局在5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的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市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①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②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③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④重复享受对象。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①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②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③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制度完善,增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试行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场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村居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县所有村(居)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县局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县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同时从____年开始,我局开展了部门信息核对工作,通过与县社保局、车辆管理所、房产局等之间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机制,我们已依法取消了97户102名对象的低保申请。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以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都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贫困的主要原因、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按期开展集中年审。城市低保实行每季度签到制和年度续保制度,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所属乡镇(林场)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签到并如实上报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签到手续和未按时履行续保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发其低保金。同时对于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年以上的人员,县、乡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在复核时,要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暂停发放3个月低保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一是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将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县信用联社代发,既减少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同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与银行方面多方联系后,我县实行了在低保金发放存折上打“低保金”字样,以示鉴别,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低保对象全部通过三道准入关。首先由困难群众通过村(居)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评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其次各乡镇政府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最后由县民政局针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抽查,三级会审后最后确定审批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常补和非常补两类,分类实施,灵活管理。通过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了重点照顾,同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四是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整理归类。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将全县低保档案按不同情况、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镇)及县民政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录入《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截止今年9月,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61户125人、农村低保对象51户97人,停发城市低保7户重复享受对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6户73人、农村低保对象34户5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比如____年农村低保资金投入1028万元,实际支出1287.8万元,资金缺口25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575万元,实际支出635.6万元,资金缺口60.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全年投入17万元,截止5月底,已经使用13.3万元,考虑到资金紧张,从6月开始,我们已经暂停了临时救助的审批。二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民政所长由乡镇干部兼职,个别乡镇借口中心工作忙,民政所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按上级统一部署,组建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全县推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建议上级完善现有低保政策,缩小救助范围,体现国家的文明、进步和发展成果。

3.加大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的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县一级低保工作经费,用于低保培训、奖励和改善基层硬件条件。

【第4篇 关于“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执纪监督的总结

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执纪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莲花寺镇纪委集中一周时间对违法建设大棚房问题开展“地毯式”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打好“大棚房”整治之战。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站所在集中整治和正在开展的农业设施清理排查工作中,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作风拖沓,以及阳奉阴违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二是排查清理整治规范情况,针对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农业大棚看护房以及其他设施农业项目改变用途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清理不彻底,有死角、有遗漏、有反弹等问题;三是土地恢复种植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仅依法拆除'大棚房”,未在恢复土地原貌、农业用途、种植条件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甚至出现耕地撂荒等问题;四是宣传教育引导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通过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导致群众未能认识到大棚房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镇对6个村疑似违建问题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抓紧实施,镇纪委全程跟踪,确保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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