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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总结(五篇)

发布时间:2023-02-20 热度:15

送法下乡总结

【第1篇 “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工商局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查处农村消费品市场、农资市场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做好集中行动的安排部署

我局根据《关于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印发给各分(县)局,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并召开了由各分(县)局市场分管领导、市管科负责人和市局市场处、消保处、巡查队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很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市局在会上还就“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从“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重点突破、明确责任、加强督察”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分(县)局根据市局《实施方案》,从辖区监管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市、分(县)局都相应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监督管理处(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各分(县)局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支持工商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农资市场安全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各地召开“两会”的有利时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咨询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权法律法规和商品消费知识,引导和教育经营者提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三是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参与“红盾护农送法下乡”集中行动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进行广泛的宣传,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四是利用12315维权网络和申诉举报电话方便、快捷的优势,把农资市场的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调处涉农纠纷,主动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12人(次),执法车辆2715台(次),深入到全市65个乡、镇,271个自然村,深入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92场(次),听取法律宣传和咨询16200多人次,发放《红盾护农送法下乡简明读本》15400册,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5580页(份)。受理解决消费者申诉3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

三、以“三位一体”模式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为使农资市场监管日常化、长效化,促进工商部门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管、物价、供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我局采取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模式,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以市场巡查为主要手段,确定检查的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环节,采取“六查六看”的检查方式即:一查主体和经营范围,看有无证、照(包括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是否超经营范围;二查行为,看有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和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违章行为;三查标识,看有无假包装、假商标标识,有无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四查广告合同,看广告发布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登记,合同形式、内容是否合法,有无欺诈;五查源头,看有无制假窝点;六查制度,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是否落实。在市场巡查中全面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合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已经建立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帐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对农资经营单位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制订了《农药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种子买卖合同》示本,并向各农资经营单位强制推行。对农资市场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农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结合经营户口建立农资专项整治档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查处取缔无照农资经营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应用预警机制,对所查涉农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定期向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民消费者发布抽检结果,将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失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集市和交易点1102处,其中农资交易点14处,检查各类经营户7168户,其中农资经营户536户,共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22起,涉案金额6.77万元,罚没款共计2.265万元。

二是推行行业自律监管,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机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生产销售承诺制度,使其能按照章程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做到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形成了行业内部相互监督、社会消费群体监督的良好氛围。榆中县局按照辖区农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青城镇成立了农资行业检查举报网。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资市场监管,成立涉农维权工作站。各分、县局积极主动和当地乡镇、农业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关系,争取支持,有的乡镇还表示,可以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向有关村民委员会下达文件,要求村委会全力以赴的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工作,必要时可以给予资金上的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消费维权工作站”167个,并规定了其职责、任务,及时调处涉农纠纷,依法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榆中县局还聘请15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弥补工商执法监管力量的不足和监管空隙,协助农资市场监管,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第2篇 金坪工商所送法下乡总结

通过这次送法下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都提出积极的要求,群众代表讲:“这样的活动要多办一些,是好事情,通过学习,我们才知道利用法律的'武器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这对我们在下一步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中找到了方向。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总结经验,使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这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金坪工商所

二00六年八月十九日

【第3篇 送法下乡助春耕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歙法宣办〔202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农村子法治鼓吹教导,保障我乡春耕生产,县农委来我乡开展了一次“送法下乡助春耕”鼓吹运动,现将如下:

一、落实运动

“送法下乡助春耕”旨在赓续进步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及抗御经营风险才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赞助,是司法办事进村子入户的具体体现。尤其在春耕采茶季候,将庶民所想、所需的“司法套餐”奉上门、呈上户,是庶民最急迫的需求和期盼。为此,我乡将此项工作摆上紧张议事日程,三月开始,联合县农委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法治鼓吹教导运动,用司法知识赞助群众释疑解惑。

二、多样鼓吹

运动当天,村子民们早早的来到__村子委会期待。依据农村子不合工具,满足社会不合条理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介绍了《农村子地皮承包法》、《地皮治理法》、《司法援助鼓吹材料》、《种子法》、《农药治理法》等一些常用的司法知识,会后,就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司法鼓吹和咨询,为农民朋友送去了丰硕的“司法大餐”。据统计,此次运动我乡共发送各种司法鼓吹材料260余份,介入群众达200余人,咨询人数20余人次。

三、后果明显

1、鼓吹了司法,教导了群众。通过发放司法读本,办理群众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使广大农民朋友真正拿起“司法兵器”,掩护本身的正当权益,懂得什么是司法掩护的、什么是司法所制止的,遇到山林、地皮、家庭胶葛历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司法进万家”。

2、“送法下乡助春耕”运动,有利于下层的稳定。在本次运动中,富厚了村子民们的司法知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第4篇 县农业执法大队送法下乡宣传月活动总结

县农业执法大队送法下乡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队此项活动的大致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围绕此次活动的主题,我队于3月9日召开了宣传月活动动员会,会上明确了此次行动的`目的和任务,成立了专门的宣传组,由大队长张必政任宣传组组长,制定了宣传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分工合作。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我队重点收集了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以摘要的形式,对广大农户进行重点宣传,同时还辅以《购买化肥需注意些什么》、《如何选购农药》、《农民购种注意事项》等实用性及操作性都较强的文章加以宣传,真正做到让农户提高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我队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3.15”期间,我县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家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科技赶场,现场宣传,现身说法,共宣传5个重点集镇,累计印发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识别假劣农药等宣传画册500余张,现场接受咨询和解答各类农业方面的问题200余个。同时注重新闻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好新闻宣传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还利用了网络优势,在《__农业信息网》、《今日__》上发表相关文章1。利用下乡宣传的机会广发“名片”,公开举报电话、监督电话,让群众出了问题知道有投诉的地方。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做到有报必查,积极作为。今年累计接到各类举报、100余次,涉及农资质量问题、违规经营农资产品以及有关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效果明显,深受欢迎

在送法下乡宣传月活动中,我单位人员积极行动、注重实效,把此次宣传活动做到了广泛深入,真正受益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他们希望类似活动能长期开展下去。

【第5篇 送法下乡活动总结报告

为提高我县全体公民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改变山区的贫穷与愚昧,深化四五普法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扩大受教育者的覆盖面,霍山县司法局在荷兰王国扶贫资金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送法下乡是“法律援贫”活动的继续和深入,是“法律进万家”活动的延续,是法律进村入户的具体体现。旨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及抗御经营风险能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为此,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法律扶贫工作领导组,并根据社字(2002)09号协议书,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5月17日项目区司法所长会上予以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编印法律读本,法律读本紧扣实际,顺应发展,对再版的《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中有关“婚姻法”部分进行了修订;组织律师、公证、法援、“148”法律专业人员分工编写了《农村经济法律知识100问》、《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100问》、《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100问》。在编写体裁上注重普及与提高,一般分三部分:问答、法律原文、相关法律索引,四种读本各编印2000(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册,为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县局要求各所以村为单位分解任务,按实名发放,在8月底完成发放任务。各所每两月组织人员登门辅导一次,解决群众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二、点面结合、发放读本

根据农村不同对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编写了4种读本,编印成册后,及时地分解到各所,以便及时、快速地发放到农户手中。送法下乡采取点面结合,集中发放与各所分片发放相结合。各司法所采取以村为单位,进行分解,先摸排然后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按实名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同时兼顾全局,力保每个村民组不少于一套书(4本)。各个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于8月底全部完成读本发放任务。在各所分片发放的同时,县司法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了两次大型的集中发放读本活动。7月17日—18日在上土市镇、桃源河乡开展集中发放读本活动。8月6日—8日分别在太平畈、落儿岭、诸佛庵三乡镇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发放仪式。其中在太平畈集中发放《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100问》,在落儿岭集中发放了《农村经济法律知识100问》,在诸佛庵集中发放《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100问》。集中发送活动,得到了所在地、乡(镇)、村的大力支持。发送场面热烈、群众争相领取。有少数群众不辞劳远,赶到司法局询问读本有没有了,想拿本看看。由于此套书编印数量有限,未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据统计通过送法下乡共计发放法律读本7690册。

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

为把“法”真正送进千家万户,除发放法律读本活动外,县司法局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走进田间地头,为农民朋友解难释疑。在村、镇人口密集的小集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在广播上开辟《农村普法之声》栏目,在霍山报上开辟《法律信箱》,在电视开辟《法制园地》。利用大众媒介覆盖面广的特点,宣传法律,把“法”真正送进千家万户。

四、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送法下乡活动在中荷项目办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通过发放法律读本,解决群众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得什么是法律保护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遇到山林、土地、家庭纠纷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法律进万家”。

2、密切了干群关系,减轻了政府压力。将法律扶贫读本送到老百姓手中,广大群众在学习过程中,逐步认识到政府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政府,干部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并为之服务的好公仆。许多在基层的小矛盾、小问题通过村两委和法律明白人的工作,得到化解,使得政府主要领导从纷繁、复杂的琐事中得到解脱,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保证了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富民强镇步伐加快。

3、“送法下乡”活动,有利于基层的稳定。“送法下乡”以来,共解答广大人民群众疑难问题500余件,其中大多数为土地、山林使用权纠纷,由于解答及时、恰当,化解了许多矛盾。同时,广大群众耳闻目睹通过学习知识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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