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扩大公共服务为重点,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积极开展以植物造林,河道治理等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农村综合卫生治理为主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本乡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将今年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生态环境保护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下设各行政村的村支书为成员。负责制定乡生态环境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检查督促整治活动的进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素质
为让更多村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我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首先,乡上多次组织宣传组深入各村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发放了致全村村民的一封信,号召全村村民积极行动起来,一起为本乡的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整治出力;其次各村利用村干部工作会议、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以及这项工作带给每个群众的好处;
二、积极制定____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布署实施
在____年年初由乡生态保护小组制定了《乡____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方案内细化了自____年03月至2023年02月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卫生整治、灾害防治、护林防火四大块内容,并制定了每块任务的考核机制以及组织领导等
按照方案要求,本乡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在今年03月10号召集了全乡干部召开了____年生态环境布署推进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任务及时下放到各村,各村迅速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使生态环境保护及农村治理工作得以按照预定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作成效
(一)水土保持。由乡政府牵头,组织全乡干部和各村村民开展植树造林和防沙种草活动,四至六月一共组织义务植树3次,义务种草1次,一共植树53044余株,种草面积达200多亩,对乡山地生态保护,防止土壤沙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14行政村共建立了62个垃圾池。招聘了环卫员16人。
(二)卫生整治
通过组织“各村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乡卫生督导小组下村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即各村组织村民清扫、清理、清运活动,乡卫生督导小组驻村下村检查整治情况,经过七月份的农村卫生整治活动之后,各村的环境卫生都有了明显提升,村容村貌都有了比较大的改观,,整体卫生水平保持良好,对于个别卫生状况不好的行政村,督导小组及时约谈了该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农村卫生整治工作整体完成较好。
(三)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灾害防治
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灾害防治上,过去半年基本实现了在乡生态环境保护小组的统一领导之下,各村积极把河长制和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河长、防汛防灾监测人员的作用,在防汛、防灾区域开展巡排查工作的同时检查排污、倾倒固体废物以及辖区内工程项目开挖破坏环境等行为;同时对于造成污染的河段,沿河河段各村积极组织村民清理污染源,避免了河水污染面的扩大,在河流保护上实现了“统一指挥、上下一致、人人护河”的目标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跨度大。在即将到来的下半年,乡生态环境保护小组、乡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各村干部职工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各项环保工作任务都能够圆满完成。
2023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23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23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__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23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23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23〕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23〕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23年工作总结
2011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11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__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11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2011〕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2011〕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一、点面结合,沼气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规模效益
沼气建设是农村的一项公益事业,年初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年建40万户的奋斗目标,省政府在新乡市专门召开了全省沼气建设现场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沼气建设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通知。一年来,我们以国债项目和亚行项目为中心,全力抓管理,精心求质量,点面结合,规模发展,超额完成了省委制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规模效益。
(二)亚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利用亚行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实施进入第三年,一年来,我们加强项目协调与管理,在严格履行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监测评价管理办法、农户项目管理办法、提款报账办法的基础上,又与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利用gef赠款积极开展项目业务培训,并及时召开项目管理工作会议,配合完成了项目年度审计,稳步推进项目进展。目前,全省累计完成“四位一体”生态模式407处,“三位一体”生态模式1180处,并完成了3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模式的国际竞争性招标,项目综合效益初步显现。平均每个“三位一体”项目户年可增收节支约4000元,每个“四位一体”项目户年可增收节支约3500元,不仅有效增加了项目模式户的经济收入,同时也促进了项目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面积推广使用沼肥(沼液、沼渣),减少了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改良了土壤;而且由于减少固体和液体废弃物的排放量,降低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污染程度。
二、监管并重,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一)全面完成了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与监测工作。按照农业部“全国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方案”,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全省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工作,并就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的内容、方法、步骤进行了培训。目前,108个县市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收集、统计、整理有关数据和资料信息130多万个,绘制表格300多张,编写出了四万多字的《河南省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评价报告》,为农业部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提供了翔实依据。
(三)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完成了年度 《河南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及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调查报告》,并编制了河南省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名录。二是农业野生植物采集、进出口行政审核、审批事项获得省政府批准。三是新县野生莲原生境保护点和内乡县野大豆原生境保护点项目圆满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农业部的验收,得到了验收组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四是完成了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其中桐柏县和商城县2个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已被农业部批复,争取中央资金167万元。五是转发了农业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编制了《河南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协调联合,农村能源环保建设开拓了新的局面
四、加强宣传,农村能源环保建设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
按照厅里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联系我站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全站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制定每个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标准,通过集中学习、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切实解决党员和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个活动中,全站职工全部参与,并在全省农村能源系统中发放征求意见表60余份,分别对能源站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同时对“应重点解决的问题、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科室工作作风”等七个方面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调查。共向厅里提供《简报》1,同时把每一项活动都及时在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站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三农”的意识,及时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不计报酬。组织了为淮滨沼气事故户、兰考贫困户等捐资活动,并由两名同志成为党组织的新成员。为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促进全省农村能源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省农村能源环保建设随着规模的日渐扩大,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应当看到,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而且还存在着投入不足、立法滞后、管理不畅等问题。2023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都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把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作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把沼气建设列入了明年为民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要求统筹4亿元的资金新建户用沼气池50万座。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并切实用好这一难得的机遇期,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继续坚持“示范带动,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宣传为突破口,以立法为手段,以项目为重点,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进一步扩大规模,努力巩固农村能源环保建设成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第一,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依据《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省发改委结合编写制定《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从宏观上指导全省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第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乡村清洁示范工程”,努力推进农田清洁生产;二是修订完善《河南省生态农业示范区(县、乡、村、园、场)建设标准》,积极展开生态农业示范区的挂牌认证;三是继续做好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四是切实抓好桐柏县和商城县2个野生大豆项目的实施。
第四,完善手段,继续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建立农业环境信息数据库,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环境评价和面源污染试点采样、检测、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努力完成利用世行贷款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和利用亚行贷款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的样品采集、检测化验和监测评价报告的编写。
第五,狠抓服务,加快农村能源环保产业化发展。强化技术培训,实施“万名沼气技术员培训计划”。进一步发挥沼气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加强行业指导,扶持龙头企业,突出抓好项目的后续管理服务,努力推进农村能源环保产业化建设,增强事业发展的活力。
第六,依法管理,确保农村能源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法制建设是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计划配合《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努力参与到我省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河南省沼气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尽快出台,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七,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资源环境意识。继续办好河南省农村能源环保网站、《河南农业》杂志 “沼气生态建设”专栏、《河南省农村能源环保信息》和《沼气生态农业工作简报》,一如继往地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农村能源环保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及时报道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资源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真正把政府行为与农民自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农村能源环保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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