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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管理总结(三篇)

发布时间:2023-01-19 热度:86

资源税管理总结

【第1篇 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__年县矿征办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技监和人监相结合,电子监和现场监相结合,严格加强产量监控,严格保障设备运行,严格集中税费征收,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绩:

产量监控成效明显。1-12月共核定煤炭监控计税产量万吨,比去年增加 万吨,同比增长%,创历年新高。

税费收入大幅增长。核定税费收入4065万元,比去年2874万元增加1191万元,增长41.5%,其中核定国税收入194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89万元,增长了22.3%;地税收入1053万元,比去年增加253万元,增长了31.6%;非税收入106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73万元,增长了79.6%(含价调基金调增收入)。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把设备维护关,确保设备有效运行。设备有效运行是电子监控产量的技术基础,每季对全县煤矿企业的监控设备进行检测,逐矿排查故障隐患。对18家电子称重设备的基础进行加固,浇注混凝土。对6家设备故障较多的企业,进行重新选址,安装称重设备。对9家企业的称重传感器进行了更换。对7家企业的视频设备进行了更换。为不影响企业生产,设备维护和安装选在企业下班后进行,我办工作人员往往工作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为不耽误施工进度,大家自觉放弃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从未抱怨。全县煤矿企业监控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称重准确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严把参数设定关,确保计量准确合理。会同国税、地税、技术监督局等相关人员,3次对矿山企业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各项计量参数进行全面检测和修正,重点检测了称重设备的准确性、矿车皮重参数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的设定。为确保参数的准确性,检测程序全程仿真,随机抽取矿车,绞车速度控制合理。通过检测和修正,各煤矿企业的矿车的皮重设定更客观准确,煤炭、矸石分离参数设定更符合实际。三是严把监控管理关,确保产量接近实际。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产量监控的通知,将煤矿企业的监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两个月一轮换,监控人员即时查看所负责各煤矿的生产状况及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对照监控录像逐日核对电子监控产量记录,着重核实煤炭漏记产量掉车、人车计重、回车计重等现象,并将电子监控系统漏记的煤炭计税产量和设备故障期产量在月底的产量审核会议中,按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的平均产量全部计算上来,切实做到设备监控和人员监控相结合。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稽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查方式,确保每家企业稽查次数每个月不少于5次。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息日,轮流值班,深入煤矿企业,采取暗查和现场稽查方式,通过与部分煤矿工人和装煤司机沟通和了解,通过实地记录煤产品升井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皮重参数等情况,取得了企业煤产品升井记录、打码单等第一手资料,准确掌握了我县各煤矿企业生产情况和经营状况,采取现场核查、设备监控、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赢得了征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还加大了对个别企业逃避监督、偷漏税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枫蓬煤矿私自更换矿车,依法依规补征产量1100吨;查处了新兴煤矿擅自搭桥作弊,造成494吨煤炭未计重,逃避税费达4.95万余元,并处以罚款2.5万元,有效遏制了违规作弊行为,收效明显。四是严把价格调查关,确保计征标准合理。会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分别于5月、10月,两次对全县煤炭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调查摸底,分季测算核定了各煤矿企业非税收入最低征收标准,以此做各季度非税收入征收依据,烟煤企业比上年平均增长27%,柴煤企业比上年平均增长了16%。五是严把税费征收关,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对国、地税收入,我们采取提供煤炭监控计税产量和计税价格的办法,为国、地税征管部门征收提供了可靠数据依据,充分发挥了源头控税的作用,在我们核定的应征税收的基础上,国、地税收入有了较大增长。对非税收入实行代征,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按进度入库,全年完成了水土防治费30.33万元,比去年23.87万元增加6.46万元,增长27.1%;完成排污费151.68万元,比去年109.36万元增加42.32万元,增长了38.69%;完成维简费89.32万元,比去年82.78万元,增加6.54万无,增长了7.9%;完成育林基金30.33万元,比去年23.87万元增加6.46万元,增长27.1%;完成绿化费6.21万元,比去年2.38万元增加3.83万元,增长160.9%(含政策调增收入);完成人防费15.16万元,比去年11.93万元增加了3.23万元,增长27.1%;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133.89万元,比去年88.08万元增加45.81万元,增长52%;完成价格调节基金422.41万元,比去年215.51万元增加206.9万元,增长96%(含政策调增收入)。同时加大老欠清收力度,将兴盛煤矿16万元的价调基金老欠征收到位。三、存在困难:

1、煤矿企业总数减少。由于资源枯竭影响,兴盛煤矿和保安煤矿已经关闭停产,石龙煤矿在2023年元月份即将关闭停产。由于安全事故的影响,开源煤矿被迫关闭停产,丛山煤矿因重大渗水事故,导致该全面停产,该矿将于2023年下半年恢复生产。预计2023能够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只有16家。

2、设备维护难度增大。我县矿产品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运行已超过两年,使用期过了保修期,而由于电子产品老化较快,设备保养、更新成本增高,故障排除难度增大。。

3、价调征收难度加大。对水土防治费、排污费、维简费、育林基金、绿化费、人防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煤炭企业能及时上交,但价调基金由10元恢复到35元每吨,煤炭认为负担过重,且新邵、涟源、双峰等周边县市和茶陵、桂阳、耒阳等其他县市仍按10元每吨征收,造成部分煤矿企业价调基金征收难。

四、工作规划

1、2023年力争完成煤炭监控产量33万元,增长10%。完成非税收入1000万元,其中价调基金500万元,增长12%。

2、启动石膏、铅锌、铁等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的调查工作,力争纳入集中征收。

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准确率达95%以上。

4、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产品产量确认方法和程序。加大稽查与处罚力度,严历打击逃避监控、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第2篇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23年县矿征办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技监和人监相结合,电子监和现场监相结合,严格加强产量监控,严格保障设备运行,严格集中税费征收,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绩:

产量监控成效明显。1-12月共核定煤炭监控计税产量万吨,比去年增加 万吨,同比增长%,创历年新高。

税费收入大幅增长。核定税费收入4065万元,比去年2874万元增加1191万元,增长41.5%,其中核定国税收入194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89万元,增长了22.3%;地税收入1053万元,比去年增加253万元,增长了31.6%;非税收入106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73万元,增长了79.6%(含价调基金调增收入)。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把设备维护关,确保设备有效运行。设备有效运行是电子监控产量的技术基础,每季对全县煤矿企业的监控设备进行检测,逐矿排查故障隐患。对18家电子称重设备的基础进行加固,浇注混凝土。对6家设备故障较多的企业,进行重新选址,安装称重设备。对9家企业的称重传感器进行了更换。对7家企业的视频设备进行了更换。为不影响企业生产,设备维护和安装选在企业下班后进行,我办工作人员往往工作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为不耽误施工进度,大家自觉放弃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从未抱怨。全县煤矿企业监控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称重准确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是严把参数设定关,确保计量准确合理。会同国税、地税、技术监督局等相关人员,3次对矿山企业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各项计量参数进行全面检测和修正,重点检测了称重设备的准确性、矿车皮重参数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的设定。为确保参数的准确性,检测程序全程仿真,随机抽取矿车,绞车速度控制合理。通过检测和修正,各煤矿企业的矿车的皮重设定更客观准确,煤炭、矸石分离参数设定更符合实际。

三是严把监控管理关,确保产量接近实际。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产量监控的通知,将煤矿企业的监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两个月一轮换,监控人员即时查看所负责各煤矿的生产状况及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对照监控录像逐日核对电子监控产量记录,着重核实煤炭漏记产量掉车、人车计重、回车计重等现象,并将电子监控系统漏记的煤炭计税产量和设备故障期产量在月底的产量审核会议中,按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的平均产量全部计算上来,切实做到设备监控和人员监控相结合。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稽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查方式,确保每家企业稽查次数每个月不少于5次。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息日,轮流值班,深入煤矿企业,采取暗查和现场稽查方式,通过与部分煤矿工人和装煤司机沟通和了解,通过实地记录煤产品升井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皮重参数等情况,取得了企业煤产品升井记录、打码单等第一手资料,准确掌握了我县各煤矿企业生产情况和经营状况,采取现场核查、设备监控、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赢得了征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还加大了对个别企业逃避监督、偷漏税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枫蓬煤矿私自更换矿车,依法依规补征产量1100吨;查处了新兴煤矿擅自搭桥作弊,造成494吨煤炭未计重,逃避税费达4.95万余元,并处以罚款2.5万元,有效遏制了违规作弊行为,收效明显。

四是严把价格调查关,确保计征标准合理。会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分别于5月、10月,两次对全县煤炭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调查摸底,分季测算核定了各煤矿企业非税收入最低征收标准,以此做各季度非税收入征收依据,烟煤企业最低价格比上年平均增长27%,柴煤企业比上年平均增长了16%。

五是严把税费征收关,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对国、地税收入,我们采取提供煤炭监控计税产量和计税价格的办法,为国、地税征管部门征收提供了可靠数据依据,充分发挥了源头控税的作用,在我们核定的应征税收的基础上,国、地税收入有了较大增长。对非税收入实行代征,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按进度入库,全年完成了水土防治费30.33万元,比去年23.87万元增加6.46万元,增长27.1%;完成排污费151.68万元,比去年109.36万元增加42.32万元,增长了38.69%;完成维简费89.32万元,比去年82.78万元,增加6.54万无,增长了7.9%;完成育林基金30.33万元,比去年23.87万元增加6.46万元,增长27.1%;完成绿化费6.21万元,比去年2.38万元增加3.83万元,增长160.9%(含政策调增收入);完成人防费15.16万元,比去年11.93万元增加了3.23万元,增长27.1%;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133.89万元,比去年88.08万元增加45.81万元,增长52%;完成价格调节基金422.41万元,比去年215.51万元增加206.9万元,增长96%(含政策调增收入)。同时加大老欠清收力度,将兴盛煤矿16万元的价调基金老欠征收到位。

三、存在困难:

1、煤矿企业总数减少。由于资源枯竭影响,兴盛煤矿和保安煤矿已经关闭停产,石龙煤矿在2023年元月份即将关闭停产。由于安全事故的影响,开源煤矿被迫关闭停产,丛山煤矿因重大渗水事故,导致该全面停产,该矿将于2023年下半年恢复生产。预计2023能够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只有16家。

2、设备维护难度增大。我县矿产品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运行已超过两年,使用期过了保修期,而由于电子产品老化较快,设备保养、更新成本增高,故障排除难度增大。。

3、价调征收难度加大。对水土防治费、排污费、维简费、育林基金、绿化费、人防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煤炭企业能及时上交,但价调基金由10元恢复到35元每吨,煤炭认为负担过重,且新邵、涟源、双峰等周边县市和茶陵、桂阳、耒阳等其他县市仍按10元每吨征收,造成部分煤矿企业价调基金征收难。

四、工作规划

1、2023年力争完成煤炭监控产量33万元,增长10%。完成非税收入1000万元,其中价调基金500万元,增长12%。

2、启动石膏、铅锌、铁等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的调查工作,力争纳入集中征收。

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准确率达95%以上。

4、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产品产量确认方法和程序。加大稽查与处罚力度,严历打击逃避监控、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第3篇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2023年县矿征办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技监和人监相结合,电子监和现场监相结合,严格加强产量监控,严格保障设备运行,严格集中税费征收,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绩:

二、主要做法: 三、存在困难:

2、设备维护难度增大。我县矿产品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运行已超过两年,使用期过了保修期,而由于电子产品老化较快,设备保养、更新成本增高,故障排除难度增大。。

3、价调征收难度加大。对水土防治费、排污费、维简费、育林基金、绿化费、人防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煤炭企业能及时上交,但价调基金由10元恢复到35元每吨,煤炭认为负担过重,且新邵、涟源、双峰等周边县市和茶陵、桂阳、耒阳等其他县市仍按10元每吨征收,造成部分煤矿企业价调基金征收难。

四、工作规划

2、启动石膏、铅锌、铁等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的调查工作,力争纳入集中征收。

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准确率达95%以上。

4、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产品产量确认方法和程序。加大稽查与处罚力度,严历打击逃避监控、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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