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人口计生委和卫生局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工。进一步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诊断必须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区卫生局依法对全区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检查。对确实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区、街两级的有效证明,确实需人工终止妊娠必须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等。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整体工作之中,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内容全,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面广,指导街居建立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设立人口计生公开栏和举报信箱,在车站、繁华地段张贴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
我区还将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作为一名公务员,也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虽然现实中有很多的不足的地方,但是我一直在努力,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的更好,只是现在的我已经更加的努力,我的工作已经上了轨道,只要我继续不断的努力,我就会做的更好。
我们__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市计生局和镇计生办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决定》为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 依靠社区干部和群众,有条不紊地在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计生工作...
近年来,我镇党委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新时期新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突出深入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吸收和发展...
今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__年上半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办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__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
年,计生科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要求,经街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各社区、属地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房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富民强区”目标和“四城”建设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房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越来越好,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一、20__年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当作保障和促进经济和房管事业发展的前提,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首要位置。狠抓了全面落实和面上的督导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方法、步骤和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各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层层落实,共同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注重引导机关干部自觉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做到严有据、宽有边、硬有度、软有界,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干部队伍整顿,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我局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解决发现的问题,并上呈下达、互通情况,使整个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以强化职工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宗旨,制定《20__年职工培训计划》,精心拟定方案,规定每个条线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对口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覆盖到每个职工。遇到政策性调整,及时进行突击培训。邀请市局或行业内一些专业特长突出的同志、专家前来授课,以提高培训质量。适时进行培训考核,保证培训效果。
二是抓好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房产管理法律宣传。抓住适宜时机,动员各基层房管所在全区范围设摊宣传房管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范围及程序。寄送大量的“便民服务卡”和“服务手册”,以便于群众学习和了解。还印制了商品房_流程,主动辅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政策、规范操作。通过多渠道、多方位的宣传,提高了社会各层面法制意识的效果,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创新保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开展
几年来,我们从抓制度、抓管理开始,选贤任能,鼓舞干劲,坚持从群众反映烈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意见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关注的事情做起,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建章立制,搞好效能建设。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投诉制、集体研究制、责任追究制、请示汇报制等,努力搭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区房管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考核促效能。开展“绩效考核”专项竞赛,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二是抓作风促效能。实施“行政办事提速”,开展争创群众最满意窗口岗位竞赛活动。三是抓纪律促效能。开展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效能大检查活动。四是抓素质促效能。经常性地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培养职工团队精神。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房产行政执法。随着我区房地产市场越来越热,消费者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房地产消费更趋于理性、成熟,在我区商品房销售中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服务,一手抓执法。首先,我们在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中,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管。继续应用好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严格按规定操作,提供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申请、审批、签约、备案等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销售环节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建立房地产开发数据月报制,更提前、更主动、更全面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控。还印制了开发商_流程,主动辅导他们了解政策、规范操作。其次,为了避免在市场繁华的表面隐藏不安定因素,在开盘前期,主动做好开发商的辅导、服务工作,要求其按规定开展销售工作。一旦在销售中发现开发商有违规情况,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严格按管理规定要求整改,制止开发商把风险转嫁给购房人,有效的减少了矛盾纠纷,保证我区房地产市场有序运行。
三是出台法规文件,实行领导集体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方面。我们在工作中坚持领导集体决策。坚持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全局人事、财务、主要业务工作进行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另一方面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切块管理负责制,各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到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部门分别制定了工作职责和详细的服务流程,明确每一个环节责任,形成上下衔接、前后协调、内容清晰的工作流程。细化了服务措施,对每一项具体的业务,都将科室责任人、基本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流程、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要求、收费的标准依据、办理时限、违诺处罚措施及投拆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了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首先,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各部门相互协调,杜绝同一业务不同科室多次到同一服务对象的问题。其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收取费用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执行。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收。第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确立执法以教育、纠正为主的原则,把握好“严”与“宽”、“硬”与“软”的尺度,保证有效、高效的执法行为。
(四)采取措施,强化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房管工作的监督支持。对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对依法加强房管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均设立征求意见信,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推行社会服务。认真对待“万人大调查”群众意见和建议工作,抓紧落实,及时反馈。三是积极建立监督机制,主动架设沟通桥梁,今年继续在全区各乡镇聘请了62名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群众担任本系统“行风监督员”,并在区级机关聘请了16名行风监督员,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对房管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纳、整改,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房管系统内部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房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努力提高为社会服务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明年工作打算
总的来说在“严肃、踏实”的前提下,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明年,我们要针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态势,根据上级要求,坚持发扬好的做法,努力克服薄弱环节,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把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程序和做法落实到制度上,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制度、现代行政程序制度、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权力行使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做到决策民主化、政务公开化、办事高效化。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做到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四透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二)适应依法行政需要,全面加强房管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关键要有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队伍。要全面提高房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水平。要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将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考核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学习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学习考核等多种形式,使职工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正确适用,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时期房产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继续深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通过开展房管系统内部合理化建议的活动,积极听取职工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共同建设新房管。二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督导组工作,建立更为完备的效能建设监督制度体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房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纳、整改,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三是继续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六大基本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态度,提升服务档次,最终实现“阳光服务”、“满意服务”。
2023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__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2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23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2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23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23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23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 100%。
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核准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将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切实维护了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区印制了瓷板画、宣传折页、宣传彩册和环保袋、纸杯、年历等宣传品,发放到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以及育龄群众手中。与此同时,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也结合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有奖竞猜、书画展等,利用现有的报纸、电台、电视广为宣传,充分调动了企业育龄群众参与计生活动积极性。
我区定期组织大中型企业、各街道、(镇)、社区(村)分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和专家授课,在辖区企(事)业计生专干中普及了人口计生法规的学习。区、街(镇)、社区(村)人口学校也均将“一法三规”列为必学内容之一,从而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基层干部执法能力
我区组织全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范围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执法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我区广泛宣传群众在人口计生方面应享有的权益,使其享有知情权。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违法责任公开,努力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组织、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每年进行人口计生行风评议,要求人口计生干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三、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针对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区举办了街道(镇)党政类、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口计生专干类、街道(镇)人口计生专干类、社区(村)人口计生专干类等各类培训班,使大家既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又能对群众进行宣传解答。区人口计生委将征收权委托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在征收过程中,均严格按有关规范程序,开具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帐,并及时将所收款项上缴财政专户。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制度,加大对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有条件而拒不缴纳的违育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每年一次组织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强调认清社会抚养费要全部及时上交国库,而不能进行截留,更不能用来挪作它用。
四、加大“两非”查处力度,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组织区、街、居三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并纳入培训计划,印制了宣传册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其中。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倡导和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明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
区人口计生委和卫生局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做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工。进一步明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诊断必须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区卫生局依法对全区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一年两次的定期检查。对确实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区、街两级的有效证明,确实需人工终止妊娠必须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等。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整体工作之中,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开项目内容全,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到“五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面广,指导街居建立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设立人口计生公开栏和举报信箱,在车站、繁华地段张贴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等,使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
13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
20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64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