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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热度:12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第1篇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5850字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xx-20xx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xx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xx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8.5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倍调整为2.5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166.7%,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xx年工作设想

20xx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第2篇 2023区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 7150字

xx年以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x全会及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体思路,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积极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一是按照xx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实践八种良好风气。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局领导办公会议,重大问题实行集体研究,班子团结,分工合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了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

(二)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监督到位”的监督约束工作机制,预防队伍违法乱纪,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干部作风督查办的具体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员制度。安排了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督查员,督查员每天不定时地对各科室(处)、中心进行一至两次督查,并把情况记录备案,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督查组长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这项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干部的敬业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较好地解决了干部教育管理经常化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管理程序。三是从规范干部的绩效考核入手,建立了以“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奖惩”为核心内容的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将考核指标分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年终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与干警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等直接挂钩,奖征兑现。

二、加强业务建设,不断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法德结合,增强普法的实际性,积极采取墙报、板报、电视、广播、报纸、文艺演出、街头法制咨询等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法制宣传。利用学校、社区及民工集居地、新农民集居地认真组织法律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截至11月,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15次,其中,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653次,送法进校园活动42次,送法进企业活动132次,社区法制茶话会224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7次,参加人员达30万余人,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321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6000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1万份,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576余幅,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板报3889期。

xx年是xx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开局之年,我局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对于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群众受惠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创建宣传效果,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工作亮点。1、寓教于乐,编制、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区法创办、区司法局在认真研究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集思广益,结合青少年的学法特点,设计出一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书签”,每套10张,书签正面是图文并茂的法治漫画,两张组成一个法治小故事,分别用红、黄、蓝、绿、紫五种不同色彩做出区分,背面上部是xx区法创办专门为法制宣传工作设计的宣传口号——“法之理,明于心,践于行,天下和”,中下部分是10个中外名人的法治名言,凝聚了人类世界五千年法治文化的精髓。书签共印制近三万份,保证了全区各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并于9月29日,区法创办在树德实验中学西区举行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赠送仪式”。书签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内容受到了全区各中小学师生的喜爱,广大师生们纷纷表示对我区创建法治城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要积极参加到此项工作中来。我区以书签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尚属首创,10月8日的《xx日报》还进行了题为《xx区 法制书签普及每个中小学生》的专门报道,进一步推动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2、媒体互动,创建宣传标语滚动播放。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我区积极运用媒体宣传优势,在xx区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口号,即“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和谐xx是我家,法治建设靠大家”、“ 创建法治城市,争做守法公民”、“ 同心同德创建法治城市,群策群力构建和谐xx”,限度地将创建法治城市宣传工作渗透到全区;3、贴近群众,设计、制作宣传环保袋。为将创建法治城市、学法用法观念充分地传播到群众身边,我区以群众实用、爱用为出发点,设计了2万余个印有法治城市宣传标语的环保袋,环保袋采用了群众普遍欢迎的折叠形式,折叠后成草莓状,采用深蓝、浅蓝、深紫、浅紫四色,并配以金色宣传口号(人人守法 幸福万家),色彩醒目、形式新颖,携带方便,即便于日常使用、又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效果;4、内容丰富,设计、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在保证了宣传辐射面的基础上,我区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套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共计34页、一万余套,内容涵盖了创建法治城市的意义、目标、任务,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监督,司法公正,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地方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问答等内容,清晰地展示了我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进展以及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参与创建热情,对全区创建工作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

11月26日,由市政协侯一平副主席带领的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督查组赴我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通过半天的督查活动,督查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客观详尽的了解,对我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侯一平副主席认为我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显著,勉励我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xx大精神,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大胆创新,狠抓基层,大力发动全区,特别是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xx年,指导司法所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工作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我局进一步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充实工作。今年招录了9名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有的司法所人员达到了4—5人,在人员的管理和配置上可有效满足工作的需要。强化学历教育,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司法助理员同比增长。我区建立健全了以业务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多形式培训制度,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先后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200人次,围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进行,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司法所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向市司法局申报了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并且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工作方法和经验交流,有效的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很大的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为确保全国“两会”、“512”地震一周年、60周年国庆及西博会期间我市的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春风化雨”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开展创建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出现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村”活动,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者民转刑案件。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局党组本着“事往基层想、钱往基层花”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了对各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在已建立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基础上,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对一般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100元;疑难民事纠纷每件补贴100—500元;重大民事纠纷每件补贴500—1000元;成功调解特别重大民事纠纷将视情况给予重奖。xx年11月我局还为每个司法所下拨了5000元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569起,调解成功1560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235件,开展专项治理423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四是积极探索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路子。

全年,刑释解教人员总数145人,其中刑满释放82人,解除劳教人员63人。安置释解人员123人,安置率85%,帮教率90%。对“xx”回归人员帮教率达100%。社区矫正对象117人(其中解矫19人)。

为了配合司法所的建设和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在上半年我们举行了一期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工作的业务知识、业务素质进行。七月中旬我们又举办了两期全区性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近百名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培训会。培训围绕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有关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法规的具体适用、工作中的心理危机干涉、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的规范等的业务知识进行,通过培训,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

迎接了民政部对“心情工作室”的检查。由民政部甄炳亮处长带队一行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陪同下,前往府南街道同德社区考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重点调研了由团区委和司法局主办的社工试点典型项目——心晴工作室。检查组对我区开展的社工人才工作试点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心晴工作室等一系列社工示范典型项目“先行先试”的大胆探索予以了赞扬,并提出了一些不断完善的建议。

根据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成司办发〔xx〕189号)精神,为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实施,区司法局党组决定拨付每个司法所拨付1000元,专项用于此次活动的补贴。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帮教安置对象中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生活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做好对“老病残”和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送温暖工作,积极协调他们的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基础建设,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xx年11月5日,xx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台帐的建立检查验收工作会议,对各街道司法所近100个卷宗档案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验收。通过各司法所的汇报,查看他们的资料和卷宗,准确地掌握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更新的底数,摸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向每个司法所下拨了xx元工作经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了唤醒全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都来关心我们的青少年,都来帮助我们的青少年,使他们能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成长,减少违法犯罪。我们利用“心晴工作室”平台,开展了系列活动。如2月19日,由团市委主办,团区委、区司法局、金沙街道办事处承办的“12355”爱心接力棒公益讲座巡,主题是“让我们和孩子心贴心”。

五是深入开展以“148”法律服务热线为窗口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xx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145件;其中刑事案件110件;民事案件34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69019.98元;行政案件1件。全年办理农民工案件18件,共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20695.85元;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9件;办理未成年人、儿童法律援助案件58件;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7件;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件;工作深受群众的好评。今年我区还将法律援助初审权下放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使辖区群众在需要法律援助时,不用出街道社区,就可以得到援助,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了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信息平台工作的纵深发展。

六是努力做好律师、公证工作。

根据市局和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组织26家律师事务所140名律师,深入14个街道办事处74个社区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共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 余次。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日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积极协助领导处理群众来访,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为区领导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今年,共安排律师51余人次,协助领导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律师在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和措施,要求对新进所的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考查合格后,才准予转所。对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转出过多,将对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警示谈话。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今年我局对26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健全了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能。做好维权和投诉查处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由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各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当事人签约须知制度,迄今尚未有投诉事件发生。

努力探索公证工作新途径,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的作用。今年来,我局公证处认真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胆工作、主动介入,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在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今年,我局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余件,其中经济10268余件、民事7801余件、涉外467余件。免费公证援助20余件,减免公证费3000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98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依托“五五”普法,抓好创法治城市建设工作。

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在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新市民学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工作。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带动群众共同学法用法,掀起群众学法的新高潮。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着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xx。

1、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学习借鉴和工作调研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加大对薄弱所的指导帮带力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川委办(xx)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精神,建立“大调解”机制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大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全面推行专职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改善民生和体制创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在履行社区矫正这一全新职能上,依托“心晴工作室”这一工作品牌,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置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推行公益劳动市场化管理模式,探索心理矫正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建立社区矫正度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努力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刑释解教送温暖活动。二是加强与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如让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享受低保待遇;实现劳动就业信息的互通联动,提高刑释解教的安置率等。三是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帮教工作的社会化。

(四)着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城乡统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提高律师公证工作的整体成效,大力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律师紧紧抓住“新三最”城市建设和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这一新契机,把服务的重点聚集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上,及时搞好跟进服务;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深入开展律师、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五)要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从业行为,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加大检查监管力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业的整体建设水平。要继续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第3篇 区司法局基层科2023年终工作总结 1650字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2023〕79号文件和甬党办〔2023〕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023﹞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023﹞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023﹞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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