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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年终总结(三篇)

发布时间:2024-06-14 热度:52

民政工作年终总结

第1篇 民政工作年终总结 9050字

xx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x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市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 “新农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四是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塌房屋12488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2023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2023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二是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23年7月开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全面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 [2023]28号及桂劳社发[2023]212号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得到了全面落实。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奥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八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2023〕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3〕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度。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为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离婚4对。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六是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2023]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九洲江河道界线参照桩埋设,加强对边界线确认,深入河道现场做好陆川、博白两县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纠纷事态升级发展,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稳定。(五)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我市从去年7月启动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共为申请救助的7758名患者进行了手术适应症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手术救助。截至12月底止,全市共确定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2586名,有2211名残疾儿童获得手术救助,其中先心类526名,工作进度居全区首位。二是老年福利事业有新发展。今年,我们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申请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团体和个人4个,其中2个已开业使用,全市有国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2个,老人福利服务床位数达到800张;兴建了**城区老人活动中心,资助博白、容县两县兴建老人活动中心;继续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工程”,为380名贫困白内障老人进行了复明手术。三是殡葬改革扎实推进。今年,我市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重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殡仪馆搬迁重建的18项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共火化遗体5048具,比2023年4976具增长了1.45%。四是继续推进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市国家“蓝天计划”项目**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进入了动工兴建阶段。四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今年,我市完成了对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工作,2023年度企业应退两税全部返还到位,有效保障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重点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建立县级救助站,博白、陆川、北流、兴业四个县(市)成立了本级救助站,配置了人员,其中陆川县救助站首批获得资助60万元,市救助站获自治区民政厅配置了救助专用车,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救助工作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49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89人。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今年,全市成立刮刮乐中心站14个,布设销售网点248个,共发行即开型福利彩票954.59万元,筹集公益金100.25万元。

(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今年,我们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431个,其中社会团体10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17个。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23 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目前正在备案审核办理95 个;注销登记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23个。二是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今年,全市应年检的社会组织1239个,已年检 1200个,年检合格率 98 %。三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今年,我市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市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的占90%,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制度占85%,公益活动服务面达6万多人(次),直接经济效益达600多万元,为民做好事、办实事1000多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全区、全国有关17个项目比赛评比,获得全区、全国奖励35个单位(人次)。兴业县桂兴农牧养猪协会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七)加强老龄工作,服务老年人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今年,我们加大对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到12月底止,全市90%的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协会。二是在**城区部分社区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状况问卷调查。为了摸清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情况,我局在**城区北辰、东岳、名山、庆丰等4个社区开展了问卷调研工作,单独设计了调查问卷,培训了调查员,撰写了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为我市深入开展居家养老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举办我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我们作为筹委会成员之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了运动会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四是认真开展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今年敬老节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敬老节走访慰问活动,有5个县(市、区)还举行了专题文艺晚会,丰富了老年人的节日文化生活。

2023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1、乡镇基层民政专职人员人少事多,且兼职太多。2、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3、部分县区的社区建设滞后。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解决。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重点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入户调查和坚持“两榜公示制”,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抓好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工作,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保持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二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在保持五保供养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基础上,加强五保村和乡镇敬老院管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五保村、敬老院选配必要的管理人员,加强对五保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入住率。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敬老院建设的支持,力争完成每个乡镇建一所敬老院的目标。同时对年久失修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工作,保证五保服务设施的安全。三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特别是对五保户实行零起付,确保患病的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四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杜绝非正常现象的发生。同时,继续抓好农村“两户两属”的房屋保险,年内为全市12万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在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然灾害破坏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防灾、抗灾能力。五是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资助工作,确保每位考上全日制大学的低保家庭子女都能上大学。(二)继续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一是抓好优待抚恤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桂政发[xx]45号文件精神,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巩固和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二是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重点安置,全面推进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加大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力度,年内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三是抓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重点是完善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随时掌握动态,积极做好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掌握政策,加大解决复退军人生产生活困难的力度,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共建的新路子,重点抓好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活动、共建面的扩大、共建典型推广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抓好“关爱功臣活动”工作,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

(三)继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是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把解决社区“三有问题”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切入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十簿一卷”记录,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重点抓好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员的素质提高,做好北流、博白、兴业三个县窗口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处合格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四是做好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收尾工作,建立我市地名资料成果数据库,并及时将成果资料整理归案。五是配合做好福绵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完成**市城区一般街路设置和行政区划界线联线联检工作。

(四)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殡葬改革。重点抓好市殡仪馆搬迁、市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机构建设,年内动工兴建市殡仪馆。力争2023年底全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有殡葬管理所,年内有2个所、站获得上级的配套资助。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火化率。二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示范点,在有条件的社区和企业逐步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对外联络的平台,积极引进资金项目,在我市建立一个上档次、上规模的社会养老机构,彻底改变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的落后局面;利用“复明救助工程”节余的专项资金,继续为五保户、特困老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三是进一步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15个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办法,使国家孤儿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抓好“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和2023年至2023年的项目申报工作,力争2023年底我市为孤残儿童服务的床位达到1500张;认真做好艾滋病孤残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让患病儿童与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重点是抓好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投资计划和年底动工兴建等工作,指导帮助未成立救助站的县(市、区)年内成立救助管理站。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五是继续推进“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救助行动”。 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第二季度前完成已审批救助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的救助手术,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下半年转入总结材料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将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列入“明天计划”进行手术治疗和康复。六是加强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重点抓好乡镇“刮刮乐” 福利彩票发行网点的开发和“中福在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积极挖掘市场潜力,努力提高发行量,争取筹集更多的福彩资金。七是依法做好福利企业认定和收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养法》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办法》,简化收养登记手续,规范收养行为,让更多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严格福利企业登记和认定程序,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年审和资格认定工作,让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得到及时兑现。

第2篇 民政工作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4950字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规范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服务,深化优抚安置,加强社会管理,着力打造普惠民政、务实民政、创新民政、开放民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xx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首先,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举办了全县19个镇的民政干部救灾信息录入相关业务暨应急通讯装备、救灾办公设备等操作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了现有土木结构房屋、茅草房的普查录入工作。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万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各镇也相继组织开展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防灾救灾演练,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的作用,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其次,做好灾后救助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县、镇、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面对'7.3'等三次洪涝灾害和'8.11'风雹暴雨灾害,及时查灾核灾救灾,拨付救灾资金241万元,妥善安排了灾民生产生活,对损坏的158户368间房屋迅速组织群众进行了修缮。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完成20xx年'7.4'洪涝灾害灾民454户921间倒房重建任务,并于汛前全部搬入新居。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向延安灾区捐赠活动,共组织干部职工捐款38、37万元。再次,积极开展'双节'下基层'解民困,送温暖'活动,筹备资金40、4万元,面粉4、8万公斤,大米4、8万公斤,食用油1、9万公斤,组织慰问五保老人、复退军人、低保对象、灾民、困难职工、残疾人、离退休老干部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家中,使他们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精神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逐步建立信息比对系统,健全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基本信息,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工作。在城市低保上,坚持'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对永乐镇申报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340元困难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对核查核实符合规定的395户1011人批准享受城市低保,目前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377户5772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700万元,其中一次性给低保对象每户发放了600元取暧费共142万元。在农村低保上,建立了镇村组'三榜'公示和县局网站公示制度,实行局科级领导分片抽查机制,加强了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581户2671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8000万元,其中一次性给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发放了200元取暧费共212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求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城乡27所县乡医院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实施城乡医疗大病救助41646人1600万元(其中:为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双女户、镇城残疾人38545人缴纳医疗保险223万元),即方便了群众,又规范了救助程序,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补助水平。三是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投入资金76万元,完成庙沟镇中心敬老院1100平方米改扩建任务,设置床位40张,已入住五保老人30人;投入资金1564万元,实施米粮、木王、铁厂3所区域和灵龙镇中心敬老院项目,设计建设面积9900㎡,设置床位490张,目前已完成主体、院内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启动了西口镇关坪河敬老院、柴坪镇余师敬老院改建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之中。继续开展农村敬老院创星升级活动,规范县中心、青铜关区域等敬老院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全县敬老院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在四季度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五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普查登记。按时发放五保供养金2596、4万元,并在春节前为每位五保对象发放了3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共109万元,一次性给五保对象发放取暧费每人200元共114、2万元,为五保户缴纳合作医疗资金5709人45、7万元。四是加大各类社会救助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29人17、5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116万元,救助在校贫困高中学生207名11、4万元,救助应届贫因大学生231名63、1万元,为8名残疾人免费安装了假肢。

(三)推进优抚安置创新,提升优抚保障水平。推进优抚工作创新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实现优抚信息省内联网。改进优抚资金发放办法,实现各类优抚补助社会化发放。按时发放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残疾人员抚恤金、军休干部职工生活补助658万元。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兑现171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86、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将'三难'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畴,为优抚对象453人发放医疗救助25万元,多方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住房难和生活困难。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工作,为8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发放补助金130万元。在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60元生活补助标准,全部兑现到人,切实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基本权益。在春节前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46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65万元。认真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全面实施烈士墓园整修工作。投入资金150万元,实施了县城花果山等6处集中烈士墓园整修工作,为160棺零散烈士墓统一制作了墓碑,零散烈士墓立碑和墓园整修工作正在进行,年底前可全面完成任务。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帮助军队退役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社会事务管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一是加强殡葬规范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严格殡葬执法,积极开展'三乱'治理活动,继续整顿规范城区丧事活动,教育和引导居民移风易俗;抓好殡仪馆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共接待殡仪服务95人。同时,完成骊珠山公墓招商和相关手续交接工作,制定完善了开发规划,待公墓审批手续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建设。二是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社团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登记结婚2272对,补领结婚登记485对,离婚登记28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坚持依法开展收养登记,严格登记审查,提高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办理收养登记1人。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批准成立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社团变更登记3个。三是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提高了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协助省市完成了2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扎实做好'中国社区'标识启用工作,已完成6个城市社区标识规划设计,正在组织实施之中。投入资金43、5万元,实施完成了新城社区慈善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四是切实加强老年优待和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按时发放19523高龄生活补贴1446万元。积极推进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建设试点工作,投入资金133万元,新建农村老年互助幸福院19个。加强基层老年协会(活动室)建设指导,全面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推进提升了老龄服务能力。

(五)认真抓好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力争达优,努力实现和谐发展。认真做好联村扶贫工作,扶持永乐镇安山村5万元抓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云盖寺镇三条沟村10元抓好磨芋产业发展,扶持永乐镇典史村6万元用于大棚蔬菜发展。协助做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移民搬迁工作,投入资金85万元积极做好灵龙镇界河村、铁厂镇红铜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拨付资金55万元用于茅坪回族镇、高锋镇搬迁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秦岭美丽乡村包抓茅坪村创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完成承担的云盖寺镇千户移民搬迁建设任务。

(六)切实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走访农村敬老院11所,局属单位4个、村委会3个,基层群众143户,召开座谈会14场次。共收集整理各类问题10个,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余条。对县上反馈需落实的17条建议意见全部进行了落实,拨付资金161万元妥善解决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疑难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打造'阳光民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我局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对过去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完善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公工作,对应当公开的法律法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物资分配、低保审批、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及时在民政网站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我县民政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在省厅的通报评比中始终居县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前列。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提高依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注重机关形象和效能服务,两个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创建工作已初步通过省市验收。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重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部门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操作、阳光操作的程度还应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缺编、少数镇无专职民政干部、基层民政干部的配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相适应等。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干部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工作大局,树立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奋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

二、20xx年民政工作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县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促和谐、保稳定'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困难群众的迫切需求、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全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新的发展和跨越。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灾害应急救助救助能力。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建立有效的灾情收集、报告、统计评估制度,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查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民生活安排,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切实做好春荒期间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制定周密的春荒救助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住房和过冬取暖问题。继续做好'明天计划',组织符合手术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进行康复手术。筹备组织好老年节活动,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衔接,全面规范'一站式'服务,方便城乡困难群众就医。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好陕政发〔2023〕42号文件精神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维护工作,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审批的准确性。

3、做好民政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木王、米粮、铁厂等3所农村区域敬老院设施配置,上半年开院运营。完成西口镇关坪河敬老院、柴坪镇余师敬老院项目改扩建并投入使用,启动新建东川区域敬老院项目。实施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市社区服务站、县社会救助站项目,配合督促做好骊珠山公墓建设。

4、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切实解决安置遗留问题;继续做好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力度,突出抓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婚姻、社团、收养三项登记管理,巩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执行登记程序,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进提升老龄服务能力,落实好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

6、继续做好联村扶贫和包抓新农村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第3篇 民政局年终基层民政工作总结 6300字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20**年民政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打造亮点,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四加强四规范”,推进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

20**年,我县的村务公开工作定为“书记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按照省规范化创建标准,现已完成308个村的创建工作,完成率达93%。并且依托农村社区“六个一”工程,打造了一批村务公开特色村,如在**镇**村、**镇**村、**镇**村等小组设置村务公开小组分栏。

1.“四加强”,推进建设步伐。加强标准化建设,投入748万元,全面推进村委会村务公开栏的选址、结构设计、版面设置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村务公开工作有政策文件、有制度、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等。加强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末位挂牌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村务公开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2.“四规范”,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监督的重点、检查的重点。规范公开形式,采取村务公开栏长期公开,对于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五公开”,通过网上公开、墙上公开,会议公开,“掌上村务”公开,家庭报告单公开。规范公开时间,月度公开的,在每月10日前公开;季度公开的,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开;及时公开的,在3天内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各村依法依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才给予公布。

(二)以孵化中心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1.抓扶持,保障孵化培育经费。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先后投入30万元建设经费,用于建设和运营,并于20**年11月顺利迁至新址,可以同时满足10家社会化组织进驻培育。为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制度体系建立,出台了《**县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现有20家社会组织通过了我县100万专项资金扶持发展。

2.抓规范,建立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审评热情,首批已评定**家社会组织等级,其中4家4a,10家3a,1家2a。

3.抓运营,引入管理专业团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职社工人员对孵化中心进行管理,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员启发新思维、开拓新思路、掌握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律与需求提供支持服务。

(三)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婚姻家庭生活的和谐与稳定,我局于20**年7月16日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自成立以来,婚姻家庭辅导室以创造优美舒适服务环境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引进社工开展专业辅导,致力为婚姻家庭提供婚恋指导、婚姻咨询、离婚劝和、法律咨询、夫妻关系调适、家庭关系改善、婚姻危机处理、情感疏导等业务。截止年底,共承接离婚前调解个案261对,调解后当场表示不离婚的**9对,挽回成功率高达57%,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得到了婚姻当事人、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突出重点,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20**年,我局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民政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一)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基础民生工作

坚持以民为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作用。

1.提高低保、五保、孤儿及三无人员保障标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年1月1日起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82元;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819元;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每人每月1300元供养标准。20**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5654户13808人,支出低保金4456.98万元,人月均实际补差:城镇366元,农村260元;五保供养对象户2185户,支出五保金2**0.48万元;孤儿对象138人,支出供养经费213.82万元;城镇三无人员对象62人,支出供养经费88.53万元。

2.加大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制。一是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为全县66万农村户籍人口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最高赔付20万元。二是抗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入汛以来,我县部分地方遭受洪涝灾害,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吃、喝、穿、住和有病及时得到救治同时,下拨重建家园资金65万元,完成全县22户全倒户重建工作。三是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自20**年7月以来,共为困难群众448人次提供服务,报销医疗救助费用36万元,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2%。

3.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年5月1日起,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籍居民,以及在我县死亡且在我县火化的非户籍居民,免除其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用1600元,截至12月底共减免群众殡葬费488万元,减轻3081名群众负担。

4. 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度,为精神病人和弃婴孤儿提供优质康复服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对象3226人次,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9人次。积极为在院障碍精神病人306人,弃婴孤儿62人提供生活医疗照顾和康复工作,先后弃婴孤儿实施修补和矫正手术32例。

5.落实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措施。20**年继续为我县1.86万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各项高龄津贴2400万元;办理和换发新老年人优待证8561张,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我县5万多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6.拓宽慈善救助渠道,广泛开展慈善和慰问活动。打造“阳光慈善”,推进“全民慈善行动”,做好20**年“**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捐款工作,共接捐款738.4万元。开展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352人次,救助金76.5万元。

(二)致力推进社会管理协调并进,确保基层民生工作取得实效

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调节器”作用。

1. 圆满完成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全面完成全县331个村、35个社区“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876名,其中女干部4**名,村、社区实现“一肩挑”比例95.6%,“交叉任职”比例88.5%, 11个县城社区实行直选,直选率31.4%。

2.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年49个社区的建设任务,其中8个县城社区和7个乡镇社区以及34个农村社区都建有一个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3.有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联合市社工协会XX县社工委对**镇**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并确定了3个新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任务,分别为:**镇**社区、**镇**村、**镇**社区。

4.推进社区约请制度,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约请公安、社保、计生、环卫等县直单位分别到**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共举行了5场社区现场办公会,使倾听群众反映诉求,有效解决社区居民关心难点热点问题18件。

(三)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提升民生工作服务水平

围绕社会组织,加强推进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发展,发挥民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助推器”作用。

1.依法登记、简化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放宽准入门槛。实行所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全年核准名称30个,成立登记28家,变更登记**项,注销登记1个,年检2**家,合格率为85%。截至12月底,全县登记社会组织总数637个,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1家比例水平。

2.社会组织党建进一步加强。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社会组织党委扎实开展“扩面提质”行动,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补选新支委党支部2家,撤销不合格党支部1家。截至12月底,社会组织党委共有联合党支部18个,基层党支部45个,管理党员871名。

3.加快社工机构培育,加强社工人才建设。目前在我县注册成立的社工机构有5间,已在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领域先行试点开展工作,并不断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继续实施“千名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和“社工组织拓展行动”。 20**年4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社工委出台奖励办法,鼓励更多人才参与社工建设,组织全县800多人开展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 **7人获得社工资格证书。

(四)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形成以落实政策为基础,体贴解难化真情,沟通教育解矛盾,发现问题早解决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军工作的稳步开展,为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1.双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军地融合发展。一是积极谋划双拥创建工作。起草制订了创建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XX县活动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慰问活动,全年组织慰问部队13次、慰问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组织召开了优抚对象座谈会30多场次,投入慰问经费(含慰问品)620多万元。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在校学生到东江纵队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参加“清明”和“9.30烈士纪念日”扫墓活动,切实增强全县领导干部国防教育意识。四是全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协助解决军地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文化拥军活动,赠送书籍3200册;开展文艺演出进军营等活动8场次。

2.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优抚对象的认定。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水平,全县享受抚恤定补优待的优抚对象4645人,共发放定量抚恤补助款2858.6多万元,兑现优待款585多万元。严把程序关,全年共认定重点优抚对象及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65名。

3.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明显。20**年共接收2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25人约1186万元,任务完成率、安置待遇兑现率达100%。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170人报名参训。

20**年共接收230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1218万元,任务完成率、安置待遇兑现率达100%。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积极开展退役士兵170 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报读率100%。

4.一站式结算不断完善,解“六难”效果明显。全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412人,补助医疗资金达45.2万元。积极热心为困难退伍军人烈军属办理生活、住房、社保、公交、子女读书等困难601人次,补助资金**7.16万元。

5.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成优抚信息及中华英烈网系统数据录入。投入260万元推进了第二期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全面已完成12座零散烈士纪念碑、67座散葬墓保护工作,及时更新了各类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完成了4603名优抚对象身份证及2884份档案材料的扫描工作。

(五)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民生工程是民政工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大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各项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1.“三项工程”基本完工。目前,县殡仪馆重建工程已完成投资704万元,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量已完成98%。

县救灾仓库和**县庇护中心工程的主体建设已经完工,待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后即可投入使用。

2.启动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完成与**市**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计划投资4200万元,兴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在2023年底前建成并运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地摘牌和前期规划等工作。

(六)真抓实干显绩效,促进民政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婚姻登记实现零投诉,20**年办理结婚登记7230对,离婚登记118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339份,完成历年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工作。区划地名管理有序,按照“科学规划,从容建设”的要求,已经完成了**镇、**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的调研和上报省政府工作,理顺了县城街道设职能。在地名工作方面,20**年批复新地名30个,更改地名2个。老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完成老区县申报工作,投入223.6万元扶持47个老区村道路、水利等基础建设。福利彩票取得新业绩,全年销售超1.5亿元,超额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比去年同期增加1100多万元,增长7%。提案建议办理及时有效,全年共办理2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所有建议提案均答复完毕。信访维稳力度不断加强,接待来访群众约85人(次);收到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约68件(次);“网络问政”平台来信86封,回复率100%。政务公开和民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累计报送民政信息52条,开通微信的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00余条。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践行为民宗旨

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各种能力建设,我县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群众”理念在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强化,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较快提升。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圆满收官。严格落实县委统一部署和**书记挂点指导要求,按照“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群众参与原则,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拓宽渠道,广开言路,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7条;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制定问题台账并逐一完成整改落实。20**年7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期目的,受到**书记的充分肯定。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23项制度。同时,针对问题,制定实施了“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并针对落实效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局较好实现了“转变作风、强化素质、提高能力、推动发展”的目标。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着力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观摩学习、专题辅导等,增强民政队伍依法行政观念。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抓基础、抓窗口、抓群众满意度,理顺7项行政审批职能,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在加大内部监督机制,重新梳理甄别各股室岗位风险点59个,制定制定防控措施64条,加强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了政策下乡宣讲活动,发放《民政服务指南》等资料1200多份,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我省实施办法和我县“十六个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奢”问题,转变作风成效明显。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支出等制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了30%。民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不断提升,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民政部门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政业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民政干部不注重学习和研究政策,工作主动性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情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整干部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工作大局,树立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奋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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