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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流程

1. 财务预算与计划:财务部门需每年初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行季度或月度调整。预算应涵盖收入预测、成本分析及现金流预测。

2. 财务记录与报告:所有财务交易必须及时准确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成本控制与审核: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符合预算规定,防止浪费和不合规开支。

4.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识别并管理潜在风险。

5. 税务合规:遵守税务法规,按时申报并缴纳各种税费,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

6. 资金管理:合理调度和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 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通过财务数据分析,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支持,优化经营策略。

包括哪些内容

1.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财务权限与责任:定义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权责分明,防止越权行为。

3. 财务审批流程:设立财务审批层级,对各类财务事项设定相应的审批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提交时间,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5.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提高财务数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6. 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内控体系,包括职务分离、授权审批、记录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

7. 财务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财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考核评估财务人员的工作绩效。

重要性和意义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确保了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一方面,严格的财务管理能有效控制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助于预防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此外,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提供了决策依据,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第1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前言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的管理,公司财务更加规范,特制定了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四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五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六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七条公司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八条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本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九条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条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二条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三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2篇】f房地产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 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 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 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 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 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 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 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3篇】学校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第4篇】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 则

1、为了规范“xxx”酒楼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 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第5篇】服装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条为规范服装行业经费的使用,使服装行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服装行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服装行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服装行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服装行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服装行业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本服装行业经费的管理。

(一)服装行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服装行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服装行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本服装行业旅差费用的管理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第6篇】酒店款项支付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款项支付管理

一、酒店各种款项支付程序:

1、员工工资的支付:按酒店《工资发放管理规定》执行;

2、银行代扣代缴费用(银行贷款利息、水电费、税金、社保费、通讯费用等)的支付: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酒店与相关银行签定的《委托代扣代缴协议(合同)》或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费用缴付通知单,在扣款期前安排足额款项存入相应银行帐号;

3、工程款的支付:酒店工程部行政秘书根据合同或工程进度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见附件九)--工程部相关主管签署意见--工程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见附件十)--出纳员受理票据予以付款;

4、固定供应商货款的支付:主管会计根据合同填写《付款凭证》--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

5、非采购、工程合同款的支付:主管会计根据合同填写《付款凭证》--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

6、报销及日常费用的支付:需报销费用的员工将费用报销单据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并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报销员工签收;

7、暂借款的支付:酒店员工因公外出或办理业务及其他原因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8、采购借款支付:

1)采购部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2)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须凭有效采购申请单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3)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须凭有效采购申请单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9、备用金的支付:由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总经办审批--申请部门填写借款单--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10、保证金的支付:

1)合同保质(修)金的支付:保质(修)期满后,酒店相关部门提交保质(修)金支付报告--总经办审批--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付款;

2)员工、住客、挂帐协议客户的押金支付:押金交付人将本酒店开具的收据或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交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收款人签收。

二、除本章第一条第6、7、8、9款的款项随时发生随时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每周五17:00前提交的下周《部门资金使用计划表》(见附件十一)编制《周付款计划表》(见附件十二),于次周一上午报总经办审批。出纳员根据经审批同意的《周付款计划表》按上述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未列入《周付款计划表》但必须支付的款项须报总经办审批。

三、每周一至周五14:00至17:00为财务部出纳员向受款人支付款项的时间。

四、财务部出纳员不准白条抵库,跨月借款必须及时入帐,特殊情况须报总经办审批。

五、员工借款须严格按申请用途使用,业务完毕后,借款人须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人须提前填写《借款异常情况说明表》(见附件十三)送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办审批。否则,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予以抵扣。

【第7篇】财务报表管理标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财务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3 财务成本管理

3.1 本公司财务部接手的单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没有经办人签字及不合法的单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再经财务主管签字。

3.2 将准确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帐册,不确定的记账凭证进行保存以便以后查阅确认。

3.3 每月按顺序给每张记帐凭证编号进行记帐并纳入帐册。

3.4 每本凭证进行凭证汇总记帐,再由财务主管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查。

3.5 将由总经理审查无误的帐册,由会计主管进行装订成册,并由财务部妥善保存便于以后查阅并汇总公司成本。

4 定额管理

4.1 生产部应对每月工厂所消耗的物资进行统计分类在报于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对物资消耗进行成本核算进行汇编,再交于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财务部对工厂原材料进行成本核算上报总经理,再由总经理对原材料的储备进行一定范围的规定,保证公司资金能够顺利流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技术部起草

5.2 本标准由总经理负责检查考核。

【第8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

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第9篇】园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每一项工程的成本核算,通过核算和考核来反映公司的各独立部门的经营成果及公司的各项工程成本效益。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和把握各项报销手续及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无总经理签字、手续不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严禁弄虚作假。

3.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协助领导组织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协助领导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4.按公司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票据,尽职尽责为领导把好支出关。

5.及时催收公司各种欠款,销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资金回笼。

6.负责对出纳员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对每月工资进行计算、审核和发放。

7.负责公司各部门的销售接待,产品介绍工作。

8.每月对工程材料的赊欠款项进行核实,每月一清并及时清收欠款。

9.每月应对资金流向、动态向总经理或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汇报一次。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

10.对每月车辆的维修保养、单车里程、油耗进行汇总,月报表一式两份,报主管经理一份,一份备查。

11.对工程材料及赊欠材料做到月兑月汇总,做出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经理,一份备查。

【第10篇】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www.)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国防科工委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财政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 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 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11篇】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某酒店全套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激烈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司各员工必须尊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3.客户需增值税发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4.业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如样品需有客户签字办单或订单。

5.业务人员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6.业务人员必须负责客户全套服务,包括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送还货期,货款追回。

7.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打送货单。

8.发货时必须由发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由各户签字。

四、费用报销制度

依99年费用报销的暂行规定

五、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产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节约材料,提高速度,保证产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车间生产需材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有生产和仓库部门同时签名,并报财务部门。

6.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生产部、仓库各一联。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帐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帐存是否相符。

8.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帐,月底必须同仓库帐核对相符。

9.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10.生产员工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计加班工资,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11.员工必须有产品质量意识,由于主观因素,使产品质量未能达客户要求,造成损失,由员工承担责任。

12.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保养,并以记录。

【第12篇】z乡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镇财政所设资金收入专户,镇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收入均缴入信用社开设的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支,收入专户不得提取现金,进入专户的收入由镇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初预算计划拨付。

二、支出审批制度

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先经镇财政所实行原始凭证合理、合法的审核,然后按规定程序、权限实行分级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5000元―10000元的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请镇党委书记同意后,由镇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先经镇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镇政府机关及站办所所有公用经费支出凭证须先经相关人员签字,镇纪委书记审核(站办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同意,方可入账。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审批、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对不具备以上规范性报账的原始凭证,镇财政所一律退回不予受理,彻底杜绝非正式发票入账。另外,干部职工因公务借款跨月报账的,在公务完成报销开支后,凭其报销金额应开收据,冲抵原借款,原借据不得退回。

三、票据管理制度

镇机关及站办所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监制的正规票据,并按规定项目收取费用,所有票据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及时领缴。如有违规收费和遗失票据者,按县非税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公用经费严格按县委、县政府临办〔2010〕40号《关于下达乡镇(区)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指标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在上年开支总额基础上,力争压减10%以上开支。

1.招待费管理。建立来客接待申报审批制度,由接待负责人报请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在镇党政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办)领取机关食堂开餐通知单。机关食堂凭办公室的开餐通知单接待来客,每月食堂必须与镇财政就开餐费用和水电支出结一次账。严格控制在外就餐,确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请示镇长同意,在镇党政办公室填报开餐通知单后方可就餐。同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不准发整包烟。

2.实物管理。机关所有用烟、酒、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等经办公室造计划报请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办理采购,财政所建立日常实物领用台账,一月一结一盘底。确因公务需要领用实物的,由经办人报告镇长后,在办公室填写实物领用通知单领取。严禁在外赊购。

3.特殊事项租车管理。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一律杜绝租车。确因如:抗洪抢火救灾、突发安全治安事件、重大集体会议、综治维稳接访等特殊事项除外,应先报请镇长同意,在办公室填写租车通知单,经镇长签字后,方可租车。没有附租车通知单的交通费用,财政所一律拒绝财务结算。

五、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分类对口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挪为他用。财政所将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账和项目资料档案,从项目申请到资金拨付进行跟踪审计。各单位在申请专项资金拨款前应提供真实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工程预算、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开具有效的财务收据或税务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方可按程序拨款。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含机关大院用地、办公楼、食堂、生活用房、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车辆、干部职工办公室内床、桌、椅、数字电视交换机、办公室桌、椅、电话、传真机、会议室桌、椅、电视、投影机、后勤部用俱、招待室用俱等。全体机关干部应爱护公共财物,监管机关固定资产。干部调出时应将原自己使用的公有固定资产交付镇机关后勤管理办。每年办公室与镇财政所对机关院内所有固定资产应清理一次,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年审清理制度。

七、报账制度

镇直单位在取得有效财务原始凭证后,经过审核,由报账员整理完善,于每季度月末25日报账一次。每周一、周三为资金申请拨付日。每月的25日为镇长和镇纪委书记会签日。

【第13篇】三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4

1、医院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的收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3、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费合法性、完整性。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入到其他部门。

5、医院支出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6、医院的支出应本着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7、对人员经费支出部份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发展计划,经费开支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进行编制。

8、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单位的各项支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14篇】某商业街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商业街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dx/cw-04-01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3月、8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dx/cw-04-02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dx/cw-04-03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dx/cw-04-04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第15篇】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的经费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会计法》,强化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会工作的领导和职责,根据现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3、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5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4、会议费: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办公室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单位根据会议通知,按财政局会议费开支标准,事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结束后,由承办单位或处室负责人将各项因会议而产生的费用汇总填好报销单,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5、汽车修理费:凡需维修的车辆,实行派修单制度,由驾驶员事先填好报修单,经队长审查后,确定修理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长审核、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1000元至10000元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汽车大修必须编报大修专项报告,待落实资金后才能维修。对车辆在家的故障必须在本单位修理班维修,对修理用的各种材料和修理项目,不论金额大小,驾驶员或队长必须到修理现场审查签字,最后形成发票,一月结算一次,先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再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对车辆外出故障的修理,原则上拖回修理班进行维修,如确实不能拖回的,在外发生的修理费,先由乘车人员证明后,5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队长审核后,行政处处长签字报销;500元至10000元的经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6、油料费:在本市内,实行每车用加油本按车号到单位联系好的加油站对车号加油,月底加油站汇总报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禁止用白条加油,在市外确需加油的,须由乘车人在发票上证明后随差旅费一并报销。

7、驾驶人员的补助:由小车队队长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定每月的起始公里登记造册,按月核算,报行政处复核后,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发给。

8、邮电费:办公室公用电话费、在职领导手机、住宅电话费由行政处指派专人统一结帐,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报销。其他人员的电话费、市级领导驾驶员手机费,bp机使用费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

9、办公区水、电、费,由办公室分管水、电的人员经办,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报销。

10、接待经费: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填好,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8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8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ll、基本建设支出。基建资金(包括土建、装修、修缮)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工程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或议标。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党组会议审定。5-10万元的基建项目由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处提出方案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后实施,基建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支出由基建项目负责人签字,行政处长审核,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副主任审签,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办公室2000元以下的一般小型维修由行政处长审签。

12、不属于以上11项的其他费用。先由经办人填好报销单,经处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报单位办公室主任审批;金额在3000元至3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3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

13、预借款:凡因公务需借款者,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

六、报销上述费用由费用开支经手人填报,会计审核签章,审批人签字报销。

七、现金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第16篇】房地产新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新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计划管理:

1、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贯彻资金支出先计划后使用的原则。

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股东会议的决定,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月度财务计划。

3、财务计划的内容包括:资金筹集计划、项目成本计划、项目税费支出计划、销售收入计划、利润计划。

(1)资金筹集计划:按照资金筹集的渠道编制。分为公司投入计划、银行抵押贷款、商品房按揭贷款、预售订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计划。

(2)项目成本计划包括:土地受让金、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市政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计划。

(3)销售收入计划包括:住宅销售收入、商铺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收入计划。

4、财务计划编制程序:首先由公司各部门编报本部门的收支计划交财务部汇总,财务总监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有关部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部有计划控制权。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需调整原计划,必须报总经理审批或通过股东会议决定。

二、资金管理制度

1、银行资金管理:公司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根据项目部业务需要资金分别存入各帐户。银行资金和银行票据统一由出纳员保管,银行资金存取由出纳员执行。财务印鉴公章、法人私章由出纳负责保管。银行日记帐由出纳员登记和保管,但出纳员不得保管记帐凭证。严禁任何人公款私存或挪用资金。

2、现金管理:(1)公司现金统一由出纳员管理,出纳员每天除预留限额(叁万元)备用金外多余现金必须在下午4:30之前存入银行。出纳员对现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严禁白条抵现金及挪用公司现金。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员登记保管。(2)项目支付定在每星期二、五两天,其他时间出纳一般不受理报销和现金支付业务。

(3)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审核签字、主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4)出纳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财务负责人于每周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它时间进行抽查。

(5)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3、备用金管理: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必须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签字,主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借支备用金必须在业务办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帐,缴回多余现金,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特殊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周转金,应由财务部核定限额,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往来资金管理:公司与其他单位的往来款项,财务部必须做到及时清理及时对帐,防止发生死帐呆帐。商品房销售资金销售部必须按照公司有关售房规定即时收回,不得拖欠。财务部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合同和资金状况合理安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相关财务支出,如土建施工、水电、材料采购、管理费等必须分类单独建帐。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2)购置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三方负责验收。使用部门必须办好领用手续并负责保管和维护,若出现损坏和丢失由责任人赔偿。

(3)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登记入帐并建立台帐,财务部负责组织定期盘点。

2、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由施工方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的采购计划,经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做出货款支付计划。

(2)工程部必须设有仓库保管员(未设立的由材料员负责),保管员对采购人员采购的物资必须严格把关,对物资的品种、质量、数量等仔细核对,若有不符应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物资负完全责任,必须建立物资保管明细帐,对入库的物资须填制入库单,采购员、保管员签字确认,对领用的物资需填制领料单,领料单必须有部门经理、仓库保管员签字。各部门领料必须填写领料用途、数量、品名、规格等,多余的物资应及时交回办理退库手续。保管员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监督,对报废物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

(3)完工验收的产品由销售部及物管公司负责保管,若出现人为损坏应追究销售部有关人员责任。若因工程质量、产品功能等方面的原因需要返工,应办理移交手续。

(4)在建开发产品由承包商施工的,由承包商负责保管,由项目部自建的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5)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由行管部统一采购,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集中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并做出计划,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行管部采购物品应尽量定点采购,有利于货款支付安排和获得价格优惠。

(6)行管部应配备专人进行物品的收、发、存管理,并建立物品领用台帐。

四、费用管理制度

1、员工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大块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包括:生活保障工资和公司工龄补贴,岗位工资包括:社保统筹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工地津贴及奖金。公司高层职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在其范围内,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并以文件形式保存。

(2)公司实行每月26天工作日制,日工资按26天计算,公司按月发放的月工资含加班工资,不再发放除法定节假日外的任何加班工资。

(3)公司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十日(发放上月工资)。

2、差旅费标准

(1)住宿费:省内地市级以上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120元/天单人,其它职员100元/天单人,地级市以下地区,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100元/天单人,其它职员80元/天单人,省外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地级以上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20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20元/天单人;地级以下城市,部门主管(含)以上职员20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20元/天单人,省外沿海经济发达区地区,部门主管(含)以上280元/天单人,其他职员180元/天单人(以上标准按标间计算)。

(2)伙食费补贴:省内地区每人50元/天;省外非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人80元/天,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人100元/天。出差期间如报销宴请,伙食费补贴相应扣除。

(3)交通费:省内地区出差只能报销火车硬坐、

汽车票,省外地区出差只能报销硬卧火车票、汽车票,特殊情况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报销火车软卧票或飞机票。乘坐火车、汽车超过晚上12点补助半天伙食费。出差市内交通凭公交车票报销,特殊原因乘坐的士必须说明理由,并写清起止地点。

(4)员工参加培训、学习、会议等,按要求已交会务费的,不再享受出差补助,超支部分自理。

3、业务费开支规定

(1)本着节约、有效的原则,在公司所在地招待客人用餐统一由总经办安排,接待部门先向总经办申请填写《客人用餐表》,总经办安排定点餐馆用餐。

(2)由于联系工作必须赠送礼品需事先请示公司总经理,接待用香烟统一由行政部购买,行政部应登记使用量,并严格控制。

(3)其他费用若一次或一件事情超过10000元,必须经总经理批准,超过50000元应向股东会议通报。

(4)通讯费开支标准:公司总经理每月通信费在300元之内按实报销,副总经理在250元之内按实报销,中层领导在200元以内据实报销。

4、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五万元以上,需向股东会议通报协商方可购入。

五、费用报销制度:

1、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飞机、汽车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支出证明单:此单有两种用途:一: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二:对于一次报销发票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此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借款单:此单专为因出差或其它原因必须预支现金使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财务总监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取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后或借款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

(5)费用报销单:此报销单为报销公司各种费用使用,

(6)付款申请单:此报销单专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等使用,

(7)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协议、合法的发票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的发票及票据而遭受财务部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填写费用报销单,并规范粘贴票据,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整理。

3、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一致,否则无效。

4、当事人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交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部门负责人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5、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费用报销单送交财务总监进行审批,财务总监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由分管财务(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再由当事人送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核查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6、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后,应在3天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查,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需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8、根据目前公司的机构设置,费用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签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须有主管副总签批财务负责人签批,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签批。

六、项目收入管理及帐务处理程序:

公司一切收入都必须登记入账,纳入公司财务部监督范围,严禁收入不入帐、少入帐或设立帐外帐,并建立健全收入分类明细帐,加强对收入的分析、反映和监督,具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1)公司开票员填写收款收据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发票、一份记帐,并签字确认。销售开票前应核查合同无误并将原始资料存档一份后方可填写收据。

(2)公司出纳查收款项后在收款收据各联次加盖现金(银行)收讫或转讫章戳。

(3)收款收据记帐联传递财务总监签字审核(可集中每月审核一次)。

(4)公司会计根据财务总监审核后的收款收据记帐联填制记帐凭证。

(5)根据记帐凭证登录各收入分类明细帐。

七、项目支出管理及帐务处理程序:

加强项目支出计划管理,压缩计划外开支,厉行节约是项目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项目支出应贯彻先计划后使用、先审批后付款的原则,具体帐务处理程序如下:

(1)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注明费用名称、报销人姓名、单据张数、金额合计等项,并将发票依次整齐粘贴在专用纸上,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报财务部总监签字审核。

(3)报分管工程技术(或行政部)副总审核签字。

(4)报分管财务副总审核签字。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出纳根据审批齐全的报销单支付款项,由领款人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后,加盖现金(或银行)付讫章戳。支付日期为每星期二、五两天,备用金未清算的不得支付。

(7)公司会计复核,填制记帐凭证。

(8)月(或旬)末,公司会计根据记帐凭证登录各支出明细。

八、开发成本核算办法

财务部门应加强开发成本的核算,结合实际,遵循科目设置合理,前后连贯一致的原则,在核算上将费用分为如下成本项目:

(1)土地出让金: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市政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排污、排洪、通讯、绿化、照明、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指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包括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水电工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等发生的费用,含材料费、人工费和设备购置费等,分各单项幢号工程独立核算。

(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锅炉房、水塔、社区服务部、派出所、幼托机构、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含邮电、差旅、交通、印刷等)、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利息支出等(开发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九、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部门必须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期(年、月)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有以下5种:

1、资产负债表(月报):反映某一日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全貌。

2、损益表(月报):反映一定时期(月、季、年)内利润(亏损)形成情况。

3、现金流量表(年报):反映当年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量。

4、利润分配表(年报):反映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结余情况。

5、现金、银行收支报告表(月报)。

一般情况下,年终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月报应对本月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变化较大的项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需要增设以下报表:(1)开发成本计算表;(2)开发间接费用计算表;(3)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表;(4)应交税金明细表;(5)预付帐款明细表;(6)售房收入分析报告表等。销售周报、现金日记帐应于每星期一前电邮或书面形式送交财务总监、分管副总及公司总经理,其它财务报表应于每月10日前电邮或书面形式送交财务总监、分管副总及公司总经理。

十、审计

项目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

十一、财务人员守则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强化业务学习,工作认真负责,确保不出差错。

2、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事前、事后、事中监督,凡未按制度规定的收支,一律追究财务相关人员的责任,每次扣罚年总收入的5%,违规三次以上解聘责任人。

3、财务人员违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

具体如下: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账务人员予与警告并扣发本人年总收入的5%: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追究其法律刑事责任: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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