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旨在优化电力供应管理流程,提升效率,保障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工作。它涵盖了电力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等多个环节,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电力行业的现代化与高效化。
1. 制度框架重构:重新审视现有的供电法规和政策,调整不符合时代需求的部分,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业务模式的制度体系。
2. 技术标准更新:引入最新的科技成果,制定或修订技术标准,确保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3. 运营模式改革:探索电力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供电服务质量。
4. 管理流程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5. 安全监管强化: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能源的应用,降低碳排放,实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供电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民生。改革能够:
1. 提升效率:通过制度创新,减少冗余环节,提高供电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 保障安全:完善的制度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电力事故,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用电的安全。
3. 促进创新:鼓励新技术的应用,推动电力行业的科技进步。
4. 适应市场:市场化运营模式有助于激发行业活力,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电力需求。
5. 实现环保目标:通过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助力国家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战略。
1.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定期评估和修订供电管理制度,保持其与行业发展同步。
2. 引入第三方评估: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供电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以此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3. 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电力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4. 深化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的供电管理经验,推动国内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5.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市场竞争,优化电力资源的配置,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供电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与配合。只有不断适应变化,持续改进,我们才能构建出一个更加高效、安全、绿色的供电管理体系,服务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的美好生活。
第1篇 供电、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2篇 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了标准要求和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常规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必须研究、探讨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好坏起关键作用的是主要领导干部,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做法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能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
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对三违现象视而不见;以感情代政策,拿原则做交易,有的还隐瞒未遂事故,从而导致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消除;把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开起会来讲的头头是道,贯彻落实很少过问;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个别干部不懂装懂,违反自然规律及客观实际胡干、蛮干、瞎指挥,不出事故靠侥幸,出了事故推责任。
安全管理的形式主义不容忽视。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没有针对性,不能联系本班组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甚至没有活动,而由专人虚构了一个记录应付检查。
工区领导不深入进行检查,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编制检修施工三措只是用于应付上级检查,与规定不符,与现场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施工前不组织技术交底,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成立组织,下发文件,编制检查提纲、检查计划,直到进行检查反馈,已经形成模式,但查出问题整改的怎么样有没有整改如何落实考核领导部门不管,光靠安监部门监督,使检查流于形式。
上级的安全文件、领导讲话要求是层层传达到班组和个人,其中的要求由谁去落实落实的怎么样无人过问;两票的执行和管理,为了保证合格率,有重票证、轻操作的现象;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讲座很多时候是抄写有关培训教材,没有实际效果。
生产一线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不能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职工缺乏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存在着谁的技术好,谁干的活多,那么谁出事故的几率就大这样一种糊涂认识。有些工种(如线路检修)在技术上存在脱节、在人员上出现青黄不接,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多年来的减人增效、机构精简,把一些技术好、学历高的生产骨干调到了机关科室,使生产单位用人捉襟见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社会上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农民工去干正式工不愿干或干不了的活,这样就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电安全管理对县级供电企业至关重要。在农村电网实行两改一同价之后,农电安全管理范围从10 千伏延伸到农村220 伏,改制后用户的供电服务要求提高了,即使正常的设备检修也要承诺保证停电时间,因而安全与生产关系的处理难度增大。
农村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赔偿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给供电企业带来损失;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例行工作有明显的应付现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不合乎标准要求;农网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急需整改,如有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不全,给运行管理带来困难,改造后的线路杆塔名称杆号牌、警示牌没有按规范悬挂,施工质量没有严格验收,线路通道、交叉跨越存在较多隐患等等。
多经单位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第一的思想,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正常,以及涉及到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
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执行、施quot;三措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现在很多电力安装、改造工程是县局所属实业公司负责施工,如两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队伍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工程施工多头管理,施工质量验收不及时、不严格等,给以后的运行管理留下很多后遗症。
两个体系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有些人(包括有的领导同志)对安全保证、安全监督两个体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将两个体系混为一谈,往往将所有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归于安全监察部门统一去做。
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组织检查落实整改这些属于保证体系的工作大多是由安监部门去做;而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材料设备的选购、招标、定货等却没有安全监督体系的参与和监督。还有人对安全规章制度不屑一顾,认为碍手碍脚,影响工作。企业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项目没有专门立项,资金不能保证。工区、班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所干的安全工作又都是管理工作,谈不上监督、监察。正是由于对两个体系的作用没有区分,造成了两个体系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对策与措施
必须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很强的约束。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他们认真地克服官僚主义,使他们真正成为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责任者,真正履行安全工作的神圣职责。同时把反对官僚主义与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克服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有效地制约官僚主义的蔓延。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专业管理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要认识到搞好安全管理是自身工作的需要,而决不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要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每一步都要落到实处。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便于落实责任追究,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各级安全员要把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各项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形式主义苗头,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安全管理公示制度,对领导干部安全工作到职到位情况和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在各基层单位布置、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公布,对管理性违章进行考核,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活动、尤其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质量。
在安全学习上采取拿来主义,把简报上通报的事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工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学习内容,落实考核奖惩,使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供电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尤其对生产一线职工要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某一项技术专门学习。发给职工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组织学习,定期考试,学习成绩一定要与奖惩挂钩。要真正建立完善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同时也要使他们都有危机感。
党政工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农村供电所的安全基础管理,对他们要经常进行具体、细致地指导,如安全活动、两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等等。不能强求一下子就搞的很好,但标准要高,可以借鉴变电、线路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使他们逐步走向正轨。
对农电人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各级安全简报、安全文件以及事故案例的学习,使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安全知识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
培训班,建立培训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尽快使农电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掌握安全规章制度,摆脱以往纪律涣散、素质较差的土八路形象。
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认识到安全是基础、是保证,只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安全、质量、效益统筹兼顾,才能使企业长足发展。
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不断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保证金,让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要使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两个体系的安全职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保证企业安全、可靠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安全监督体系则是监督、监察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两者间的关系是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安全监督体系是制约者,安全保证体系是被制约者。两者之间既要独立运行,又要有机配合,优势互补,在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整体防护作用。
对一个企业来讲,除了安全监察体系人员以外的所有企业员工都包括在安全保证体系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要使每个科室、每个工区、每个岗位都明确自身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并且对某科室、某岗位是否尽职尽责应有人去督促、去监察、去考核,这样才能做好安全工作。
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首先使安全监察体系相对的独立出来,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去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有时间依照各项规章制度去进行监察工作。因此,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在各项工作上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侧重面,只有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应有的作用,才能保证企业各项生产行为的安全。
第3篇 供电公司生产用电职工生活用电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公司系统职工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加强公司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司降损节能工作、树立公司依法经营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管理委员会。
二、各单位生产用电必须装表计量,并由管委会核定生产用电量指标,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节余电量,集存到下个月结算;
三、公司所有员工(含内退、离退休职工)必须按对外普通用户一致的标准装表计量,并按国家核定的电价激纳电费;
四、职工用电应按照等同普通客户一样的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用电,严禁违章窃电行为,并不得向外转供电;
五、新装职工用电应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请,严禁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线用电。
六、各供电所应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公司用电稽查大队上报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报表;
七、用电稽查大队每月应对全公司范围的生产用电及职工用电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有计划地对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进行检查;
八、各单位生产用电超过用电量指标,按市场价结算电费,查出违章用电、窃电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追补电量、电费,并依《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九、查出职工生活用电违章用电、窃电,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领导班子成员罚款2000元,并予通报。
2、中层干部罚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3、职工罚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处分。
4、内退、离退休职工罚款500元。
5、村电工、临时工罚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窃电、违章用电职工取消一年电贴补助,非生活用电窃电、违章用电依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4篇 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表计校验检查管理办法
__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能计量表计校验与检查管理办法
为强化公司电能计量表计(以下简称表计)检查与校验工作,迅速、方便处理表计故障,合理追补表计超差和故障时段的电量,保证表计在合格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营业区内的表计检查实行分级管理。10kv及以上公、专变表计,变电站、并网电站表计由计量所负责现场检查及周期校验;低压台区内的表计由当地供电所进行周期检查及现场检查,也可由计量所直接现场检查及校验。职责如下:
2、供电所的职责:供电所负责台区低压用户表计的现场检查。根据计量所批准的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在规定日期完成表计周期检查工作;每月6日前及时将台区表计周检计划表、上月表计检查情况汇总、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居民异动)交至计量所。
第四条供电所只能收取拆装工资,收费标准严格按信丰县物价局信价字【1999】07号文件执行。即安装单相电表:15元/只,拆表减半收取:7.5元/只。收取的拆装工资必须开具公司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变相收取校表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并处罚。
第六条各供电所表计现场检查所需的铅封、表接线盒铅封、封线材料按实所需书面报告计量所审核,分管经理审批配置。
第八条公、专变计量箱表计出现故障时由辖区供电所开具工作联系单通知计量所,计量所根据各所情况汇总,报市场营销部安排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返回市场营销部;专变计量装置产权属客户的,出现故障时,供电所应立即书面或电话通知计量所,无特殊情况,计量所工作人员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工作完结后,按要求填写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上报市场营销部。
1、供电所不接受计量所有关计量业务工作安排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项考核。
3、超越权限开启台区表计大盖封印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3项考核。
5、供电所未及时上报或编好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报计量所,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2-1项考核。
7、供电所台区低压异动表计未放至所里备查或未经计量所确认后擅自处理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3-2项考核,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及其他处分。
9、对单相电能表现校仪故障未及时上报或未按时送计量所检测,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6-1项考核。
11、供电所违反公司计量服务承诺,乱收校表费,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9-1项考核。
第5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监督卡内容
序号
监督项目
重点监督内容
监督结果
1
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明确,人员配置应满足定员标准和工作要求
人员应全部参加了年度安规考试,考试全部合格
人员应参加过专业上岗培训,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
人员应全部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
2
规程制度
各类规程应按规范化供电所规定标准配置齐全,并按时修订更新
各类制度应健全,认真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更新
技术资料、图纸、指示图应齐备,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各类生产记录应健全,填写准确、规范
3
安全工作
查阅存档的安全文件、安全通报,对照班组安全学习记录检查学习情况,根据安全文件、安全通报的要求,检查班组的执行情况
查阅“两栗”管理制度,对照检查班组“两票”统计,检查“两票”的填写内容的规范性,追溯执行过程的正确性
查阅“三种人”资格的正式文件,对照检查工作票上“三种人”签名,两者应相符
查阅缺陷管理制度,对照检查设备缺陷记录簿,检查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追溯处理过程的及时性
现场实地检查线路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志和设备标志是否齐全规范
总保、家保的安装率、投运率是否符合要求
查阅工器具管理制度,检查工器具台账和试验记录、使用记录等,到工器具室对照检查存放条件、工器具数量、合格标志,检查生产人员使用情况
3
安全工作
查阅管理制度,对照检查技术培训记录,记录应规范,内容有针对性,时间应满足规定要求,抽问生产人员记录内容
查阅相应管理制度,对照检查安全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填写应规范,人员签名应齐全,通过管理人员的检查签字,追溯定期检查情况
查阅“反三违”管理制度,对照检查“反三违”活动记录,零违章活动开展情况,对违章行为的处理情况,处理应符合管理制度规定
查阅相应管理制度,对照检查运行分析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安全分析会议是否按规定周期开展,会议记录应规范,内容应有针对性,到会人员应签名
查阅应急预案及其管理制度,对照检查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记录,记录应规范,内容有针对性,时间应满足规定要求,抽问生产人员记录内容
配备的车辆的供电所应有专兼职驾驶员,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派车单制度
是否按规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监督
意见
监督
人员
签名
被监督部门
(人员)签名
第6篇 供电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审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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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班后会
本次工作小结情况:
第7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专职标准
1、范
体>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营业所安全、培训管理专责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工作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营业所安全、培训管理专责。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3、职责:
3.1在供电营业所所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所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3
第8篇 供电技术管理规定
一、实行操作正规化、检修程序化
1、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按“三违”处理。
2、进行高压检修时须经专业领导审批,现场必须由管理人员盯岗。
3、所有电气检修必须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
4、所用检修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
(1)、在高压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电缆)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
(2)、低压电气检修必须执行停电(必须有一处明显的断开点)、闭锁(或上锁)、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制度,必须挂设“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一条线路由两处以上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分别明确责任人。
5、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三小件:验电笔、停电牌、三相短路接地线,(井下维修工检修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否则按“三违”处理。
6、严禁带电进行电气作业,严禁单人施工,严禁约时送电,严禁甩掉保护不用,否则,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办“严违”。
7、严禁供电系统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否则追究安装和维修人员责任。
8、供电负荷需变动时应提前到机电科办理负荷变动审批手续。
二、做好超前预防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电气设备点检、隐患排查制度,机电科负责考核。
(1)、专业检查发现有开关、四通、电缆等非正常性发热的维护责任人办“三违”。
(2)、检漏继电器漏检,因电缆悬挂防护不利而造成隐患的责任人办“三违”。
(3)、无人值守变电所不上锁、不按规定巡检、闲杂人员逗留、越权操作的,对责任人办“三违”或“严违”。
(4)、供电设备及电缆上放置或悬挂衣物的,责任人办“三违”。
(5)、因不执行点检内容或排查不到位而存在严重隐患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试验并建档。
(1)、每年对高压电缆进行泄漏和耐压试验,机电科负责。
(2)、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进行摇测检查一次,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3)、每月对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进行检查,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4)、每月对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进行检查,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5)、每季对接地电网接地阻值测定,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6)、及时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3、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及线路的清扫工作。
(1)有关单位要按时编制预防性试验及线路检修计划并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继电器整定计算,由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
(2)、线路检修清扫要落实责任、措施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编制各供电场所事故预想、事故预案,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其编制内容及落实情况。
5、把好设备下井关和现场使用关。
(1)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进行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每月对井下供电系统做远点接地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3)、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对全矿井范围内的供电设备、电缆每周覆盖检查一次,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隐患,确保矿井供电安全。
三、附则:
电缆管理规定
1、全公司16mm2以上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调拔,建立统一的电缆管理台帐和进行微机化管理工作。
2、电缆的管理形式采用“专管”和“群管”相结合,机电科设电缆管理员,各工区均设有兼职的“电缆管理网员”,每月25日前把本单位电缆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科,到期不上报罚责任人现金50元,联责单位200元。
3、新电缆到货均由机电科会同考核办,供应等部门进行验收,入帐和进库,电缆必须具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阻燃电缆合格证和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阻燃电缆合格证必须是新矿集团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出具的阻燃性能检测合格证,对检测不合格的电缆由采购单位负责退货,应建立电缆新增管理台帐。
4、机电科要加强电缆的领取、发放、回收、保管的管理,发现漏检一次罚责任人现金20元。
5、需用电缆的单位,应提前3天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并填写“领用电缆申请单”;电缆发放时,由机电科签发“电缆入井证”,后方可下井。
6、井下回撤的电缆,必须限期3天回收上井,送交电缆修理车间并注销台帐,凡改变地点或管理单位的电缆,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井下备用电缆经机电科批准后挂牌备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现金50元。
7、回收上井的电缆经检验,修补后,必须填写“电缆修补和试验记录”,杜绝不合格电缆下井,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电缆出厂罚机修厂200元。
8、井下电缆发现砸伤、崩伤、剥皮、截断、丢失等情况必须追究责任,按实际损伤情况处于100-1000元罚款,丢失的电缆按电缆原值进行罚款;对责任人办“三违”并联责区长。
9、电缆严重磨损,龟裂老化或破损,无修复价值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报废手续,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并从电缆台帐中注销。
10、采煤工作面电缆使用规定:
⑴ 、采煤工作面的挡煤板、电缆槽必须齐全完好,电缆夹齐全牢固,连接销齐全,电缆槽内无浮煤,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⑵、 机组割煤前必须有专人对电缆槽进行清理,电缆槽清理不干净,禁止开机,跟班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一次电缆槽未清理开机的,对单位罚款100元;
⑶、 机组推机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调正运行的电缆,防止挤伤或刮伤电缆,否则不得开机,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现金50元。
⑷ 、每班有跟班维修工对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伤应及时汇报处理,并留有检查记录,否则按“三违”处理。
⑸、 机电工每周对电缆的绝缘进行一次摇测,并留有记录,检查记录发现一次到期未绝缘摇测的,罚款50元;
⑹ 、因使用不当造成电缆损坏时,对责任人按“严违”处理,联责区长罚现金50元,跟班副区长罚现金50元,对工区罚款200元。
第9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乡(镇)电管站改革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供电所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可靠、经济供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方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
第二条 供电所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1.受县供电企业的委托,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高、低压线路、输配电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按规程要求保证设备完好率和安全可靠性。
3.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4.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第三条 基础工作管理
县供电企业要制定详细的供电设施更新和改造计划,确保设备健康水平。各供电所要建立健全设备健康状况、缺陷处理、事故检修、安全试验、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各种台账、档案资料。
第四条 巡视检查管理
必须建立电力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度。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责任要落实到人,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具体要求。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纪录,对严重缺陷要及时处理,一般缺陷要列人检修计划,及时修复。
第五条 漏电保护器管理
农村用电户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供电所负责配电台区内公用总保护和分支保护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建立运行记录和测试纪录。
第六条 检修试验管理
建立设备检修和试验制度,按规程要求的试验周期,编制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升级改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健康水平。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器具和检修设备及仪器仪表,要按规程要求定期试验。
第七条 安全责任制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并纳入县供电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所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与县供电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农电工要与供电所所长签订安全考核责任书,并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八条 安全例会制
供电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规程学习。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九条 安全合同管理
供电所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划分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资产归谁所有,发生事故由谁负责。乡办或村办企业和个体企业,电力设备若委托供电所代管,产权虽不属供电所,但发生责任事故后应由代管方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检查
建立安全用电监察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 两票、三制管理
供电所对线路、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到100%。各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由县供电企业组织统一考核,确定合格后,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 安全考核管理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或隐瞒事故者,应视其轻重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0篇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水平,落实国务院两改一同价的要求,切实降低农村电网电能损耗,规范农电计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供电营业所应设立计量班,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表计新装,轮换,校验,计量故障(差错)处理,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二条 供电营业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负责人,负责所辖区域内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编制计量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条 认真执行《计量法》、《电力法》及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四条 组织制订所辖区域内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计划,经上级审定后,负责实施。
第五条 加强对电能表、互感器、计量检定标准设备、封印钳、印模的管理,按规定进行检定和轮换。
第六条 要逐步淘汰不合格的电能表,推广使用新型的宽负荷、长寿命电能表。
第七条 农村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制,由供电所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台区总表只作为县电力局内部考核表。由局计量站委托供电所管理。
第八条 农村高压线路上新增配电变压器,其计费表计安装由县电力局计量站负责,工程竣工送电后,由计量站向供电所办理计量装置交接手续。
第九条 农网改造中所需的电能表、互感器、计量箱、接户线、进户线等,由县电力局物资供应站按招标小组确定的厂家、产品型号进货。供电营业所会同用户到县电力局物资供应站购买。
第十条 供电营业所应按规定建立校表室,并经省电力公司中试所认证。校表室所有的原始资料、装置说明书、建标报告、检定证书等必须保存完整,制度记录齐全。
严格表计管理,所有送校的表计必须出示规定的合格证,要认真做好校表记录并及时加封,对无封印、无规定合格证的表计一律不准安装。
第十一条 校表室校验台的标准设备及指示仪表,每年九月初应派专人拆送县电力局计量站,统一送上级检验。
第11篇 供电营业所线损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供电营业所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线损管理员。
第二条线损管理员任职条件:
1、热爱农电事业,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
2、遵章守纪,工作勤奋,严细求实,团结合作;
3、熟悉本供电辖区内电网布局和设备情况,熟悉线损计算和管理工作,有扎实的电工基础理论知识;
4、熟悉计量管理及抄表电量计算;
5、熟悉《电力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6、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对线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
第三条主要岗位职责:
1、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县电力局有关线损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工作安排,各种专业报表的编制、收集、保管、汇总并及时上报;
3、每月有固定日期召开经济分析会,对线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并有分析记录;
4、负责本供电营业所内的线损考核制度的落实;
5、及时向所长或生产班反映高低压线路需砍伐树枝情况;
6、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无功功率管理工作;
7、督促、协助技安员抓好漏电保护器的投运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电网的低压电压监测管理工作,每季有一份电压测量记录(应写明时间、地点、台区、首末端电压);
9、每年至少二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反窃电行动,并及时上报反窃情况;
10、对其他影响线损水平的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积极完成县电力局和本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 供电所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安全工器具出、进库由领出人保管并负责归还和在进出单做好登记。
2.安全工器具只能用于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3.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要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如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的,不准使用。
4.按规定无“试验合格证”标签的、无编号或编号不清楚的,不准使用。
5.工作人员应了解、熟悉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性能,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要求规范使用,不得超铭牌、超范围使用。
6.员工应对个人专用的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试验合格负责。
7.个人专用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存放在固定位置上。
8. 绝缘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并与地面、墙壁隔离。
9.运输过程中应将绝缘工器具装在专用的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污损。
10. 工作车辆返回后,绝缘工具必须放回专用工具房保管,禁止滞留车上过夜。
11. 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第13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规程学习。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帐、记录,按规定及时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五、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
六、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供电区域内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度。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负责要落实到人,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农村安全用电程》的具体要求。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严重缺陷要及时处理,一般缺陷要列入检修计划,及时修复。
八、加强对各级漏电保护器的管理,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
九、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到100,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市公司组织培训、考试。
十一、加强安全工器具及施工工具的管理。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使用和保管。
十二、对发生的农电生产和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十三、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反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十四、对线路和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扩大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十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或隐瞒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4篇 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供电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是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临时供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供用电设施的使用维护的管理。
5.2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5.3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5.4各专业公司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是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
6.1.1施工前,根据项目施工图和甲方提供的电源情况,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备的状况,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平面图。
6.1.2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措施中明确规定各级电源盘的漏电保护器的规格。
6.1.3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备案。
6.1.4相关施工技术措施的管理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2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施工。
6.2.1项目部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临时供用电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行控制,确保原材料符合供用电安全要求。
6.2.2项目部按分工组织相关的专业公司进行现场临时供电工程的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控。
6.2.3施工单位在地埋电缆敷设完毕后,在地表按规定做出明显标记,项目完工后,报请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填写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6.2.4施工单位应绘制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针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说明,特别是埋地电缆的位置、深度应明确记录。
6.2.5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办理临时供用电设施工序交接手续,填写“工序交接单”。并且由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的电工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6.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6.3.1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订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运行、维护及操作规程。
6.3.2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3.3各用电单位组织本单位电工班组向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自我防护技术交底和相关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6.3.4各用电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操作及记录的安全管理。
6.3.5各相关单位对于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更改,应有详细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及时在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上标注。
6.3.6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项及时以“安全隐患通知单”的形式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6.4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对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相关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
“工序交接单”
“安全隐患通知单”
第15篇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供电和安全监控管理规定
为使局部通风更为有效和安全可靠,全面提高掘进工作面装备和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因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
(一)风机选型工作由通风部根据巷道风量要求进行选型。
(二)严把设备选型入井关。新设备的选择必须质量好、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修复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局部通风机、开关及自动倒台装置要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入井,并有记录备查。
(三)局部通风机倒台装置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过硬,便于现场使用管理,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产品。利用局部通风机开关的辅助接点或加装接点自制的倒台装置(方式),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应严禁使用。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
(一)局部通风机、开关,开关架及所需电缆由通风部与运输队协助运送至施工地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摆放(包括对风机开关进行上架)后,有机电专职人员对风机进行接火工作。
(二)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相关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和维护。低瓦斯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看管和维护由施工队负责,看风机工必须经过矿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持证上岗。看风机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四)严把局部通风机投运前验收关。由矿安检部牵头,组织矿通风、机电、开掘和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开关、风电瓦斯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要联合试运转),符合局部通风设计标准后,移交施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要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投运前未经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三、供电
(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主、副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主风机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检漏和安全监测装置除外);主、副风机电源并接的所有馈电开关(变电所内)必须安装可选择性检漏继电器。为主、副风机供电的变压器的高压电源要来自两个回路,正常情况下两个回路应分列运行。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低压馈电总开关要采用两台同型号的馈电开关并联供电(其中一台可不带检漏),保证试验总检漏时不同时停局部通风机。
(三)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级必须使用一台启动开关,馈电和启动开关的过流整定应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四)为掘进工作面服务的所有供电线路,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划分管理责任。
四、自动切换
(一)主、副风机任一台停运,另一台自动启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台任一级故障或停运,停另一级,另一台自动启动)。主、副风机全停电后,来电必须人工启动。两台局部通风机互倒时,要有3-20秒的延时;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两级不能同时启动,必须有15-30秒的延时。倒台装置出现故障,可人工倒台。
(二)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由看风机工操作,瓦检员与施工队班长监督,监测机房操作员核实并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三)为检测副风机供电回路及风机是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副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机电部门试验检漏要与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时间错开,主、副风机任何一台不能正常运行,看风机工和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配电工暂缓试验检漏。
五、责任划分物质供应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机电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安全供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开停监视、电源馈电状态监视,开掘部门负责风、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启动开关、馈电开关、自动倒台等的管理由矿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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