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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安全行为,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2. 违规行为的识别与记录

3. 处罚标准的设定与执行

4. 安全教育与培训

5.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普及: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危险源识别:培训员工识别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学习预防措施。

3. 应急处理技能:教授员工在发生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方法,以及如何启动应急预案。

4.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工作岗位,制定并培训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应急预案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紧急疏散计划:明确疏散路线、集合点,定期进行疏散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序撤离。

2. 事故响应机制: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步骤。

3. 救援资源准备:储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

4. 后续恢复计划:预设事故后的恢复流程,包括环境清理、设施修复、业务恢复等。

重要性

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通过规范行为,减少因违章操作导致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减少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3. 提升企业形象:严格的安全管理显示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企业的好感度。

4.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促进团队合作:通过共同遵守安全规则,增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工作效率。

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乎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安全管理处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100~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2000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2万元以上。外方施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

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已审批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接受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第2篇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规范

办公场所

1、办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厕所卫生条件差,私拉乱接线路、有明接头,开关插座损坏、漏电、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等有安全隐患的劣质电器等。发现一处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2、火炉取暖、使用电炉等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3、食堂储存或出售过期食品。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扣1-2分。

4食堂炊事员个人卫生差,工作中佩戴首饰、蓄长发、指甲长(染)、穿拖鞋,发现一项罚款100元,扣0.2分。

5、夏季食堂无防蝇设施,食堂内苍蝇密度大。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6、生活区院及食堂内垃圾处理不及时,乱堆乱放。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7澡堂管路破损(缺淋浴头)无法正常使用或排水管道不畅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扣0.2分。

8、白天办公室或职工宿舍在不需要照明的情况下开灯照明,夜间门锁后室内灯亮。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扣0.2分。

二、加油站

1、在加油区域吸烟、堆放易燃物、动火施工,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未安排可靠的现场监护人。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2、加油站工作人员穿戴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3、安全标识设置不醒目,未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扣0.2---0.5分。

4、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或随意挪动,未定期检查、更换灭火药剂。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5、各种机动车辆未按先后次序加油,抢道加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6、加油车辆未做到先熄火后加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7、加油员先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发现一次罚款200,扣0.3分。

三、软件管理

1、建设工程开工前未制定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3---0.5分。

2、为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者、职能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每缺一项或不完善罚款100---200元,扣0.2---0.3分。

3、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制度执行记录,视情节严重给予200---1000元,扣0.2---0.3分。

4、各种会议、安全检查记录不全、不真实、假记录、错记、代做记录、代签名字。发现一处罚款100---300元,扣0.2---0.3分。

5、各种操作规程未向个人贯彻学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案未贯彻落实,无实际演练情况记录。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3分。

6、无操作证、驾驶证等而上岗作业。发现一人罚款500元,扣0.5分。未持证上岗,发现一人罚款50元,扣0.2分。

7、无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部培训教材、培训考核档案)新从业人员(或新入厂人员)未按规定接受规定接受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上岗等。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8、不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或隐瞒迟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三、采剥工程管理

1、采场工作平盘的台阶高度、平盘宽度、台阶坡面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平盘应平整,按规定标高采掘,每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得超过0.5米;台阶坡面应平齐,采完不得出现1.5米的伞岩。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3---0.5分。

2、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采装、运输、穿孔设备的安全作业。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采区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平盘同时作业的两相邻挖掘机中心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0米。

【2】、相邻上下平盘同时作业的两挖掘机之间的最小距离为40米。

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300---1000元,扣0.3-1分。

8、采场、排土场、运输主干道未定期洒水降尘。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9、冬季未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或结冰,未采取防滑措施行车;雨雪天气危机行车安全时,未停止作业。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0、正在装载的汽车未采取制动措施,司机将身体伸出驾驶室外,装车过程中司机及其他人员上下车检修车辆。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1、排土平盘应平整、无积水、无明火,排土场工作面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300元,扣0.2---0.5分。

12、沿排土工作台阶坡顶线应有连续的安全挡墙,其高度不得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2/5;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3、在排土平盘的运输道路上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积水、积冰或散落的大块岩石。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200,扣0.2---0.3分。

1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挡土墙;推土时,严禁推土机、装载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5、排土场卸载区未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闲聊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16、每年雨季前,未对防排水设施做全面检查,未制定当年的放排水计划和措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7、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该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防止水进入滑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18、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和漫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

19、内、外排土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减少水流入排土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300元,扣0.2---0.3分。

20、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台阶后,应设置边坡监测网并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对影响生产的不稳定边坡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500元,扣0.3---0.5分。

21、内排土场最下台阶的坡底线与采剥工作面采煤台阶坡底线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米)。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0元,扣0.3分。

22、采煤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未填充,处理前未在其周围设置栅栏及警示标志。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23、在未经处理的采空区上设置设施及停放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24、设备在采空区相邻区域作业时,不听从采空区管理人员指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25、设备进入采空区作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采空区经过处理并确认已经冒落;

【2】、经过采空区管理人员允许;

【3】、有作业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300---500元,扣0.3---0.5分。

25、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未经煤矿企业许可,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区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26、对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不进行检查、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扣0.2---0.5分。

27、违反劳动纪律(班中睡觉、干私活、玩耍等)。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28、在爆破区域和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29、设备、车辆上消防器材(灭火器)、安全设施不全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扣0.3分。

30、酒后驾驶设备、车辆;采坑内作业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31、在运输道路上随意停车或上下人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2、车辆溜车发动及下坡空挡滑行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33、车辆、工程设备转弯不打转向灯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4、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设备、车辆的。发现一次(辆)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35、自卸车举斗运行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6、不按秩序排队、抢先装车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7、等候装车时随意停车或车距小于10米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38、空车未让重车、下坡车未让上坡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支线车未让干线车、有让路条件车未让无让路条件车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39、自卸车、指挥车在运输道路上行驶时未避让正在作业的工程机械设备或正在洒水的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3分。

40、汽车倒车或装车时,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1、自卸车为按指定地点卸载、乱排乱弃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2、冬季在坡道、弯道洒水过多导致车辆打滑的。发现一处罚款300元,扣0.3分。

43、无矿内通行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扣0.2分。

44、交非操作人员驾驶设备、机动车辆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扣0.3分。

45、驾驶车辆、拉运设备不按规定行驶,超车超速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扣0.2---0.5分。

46、自卸车举斗检修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0.5分。

47、普遍规定:

【1】、对整改不力,重复发生的处以加倍罚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令现场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直至排除隐患。

【2】、所有罚款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

第3篇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1、对个人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不正确戴安全帽,罚款100元。

(2)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未穿防滑软底鞋,罚款200元。

(3)酒后作业及工作期间饮酒,罚款100元。

(4)擅自操作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罚款100元。

(5)擅自将车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的,双方皆罚,罚款100元。

(6)在禁明火区域吸烟或未经申请动用明火作业,罚款500元。

(7)未经允许随意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500元。

(8)人为形成事故危及他人安全的,罚款500元。

(9)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500元。

(10)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安全的,罚款500元。

(11)违章指挥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

(12)未经允许擅自挪动或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的,罚款500元。

2、对单位的处罚

⑴发生轻伤事故、未遂事故、重复事故罚1万元。

⑵施工现场脏乱差,物料堆放不规范罚3000元。

⑶同一作业现场有5人以上(不含5人)未合理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罚500元,10人以上(含10人)罚1000元。

⑷对施工现场及其道路污染形成事实的或遭到投诉的罚款2000元。

⑸施工现场发生有损项目部形象的打架斗殴、治安、消防等现象罚5000元。

⑹生活区脏乱差,被业主和监理指出整改的罚2000元。

⑺未及时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项2000元。

⑻未按期整改事故隐患的每项1000元。

3、备注

⑴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有上述情形者加倍处罚。

⑵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罚金72小时内交财务。

⑶协作单位的个人罚款和单位罚款全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4篇 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安全保障用品。

(二) 专职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者,应坚持贯彻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好开工前安全手续,对施工装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定(经第三方确认),具体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处罚措施:

公司将组织由领导带队质安检查人员参加的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违规现象,由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涉及具体施工人员违规由项目部处理。

(一)资料管理:

1、未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罚款100元/项。

2、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未给录用人员(满二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罚款500元/人次。

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施工班组进场及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或施工日记记录等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项;未记录的:罚款200元/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无记录的:罚款200元。

(二)设备管理:

1、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钻、切割机、套丝机、压槽机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

罚款200元/台。

2、电焊机没有二级保护措施的:罚款500元/台。

3、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或接地线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0元/只。

4、人字梯、脚手架、移动平台等登高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罚款500元/副。

5、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漆桶等使用和存放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500-1000元。

(三)行为规范:

1、未配置专职安全员(持证)的:罚款500元。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违反操作规范的:罚款200元/人次。

3、施工作业未戴安全帽并扣牢帽带或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未按操作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保护措施的:罚款200元/人次。

5、乱接、乱拉电源(含临时宿舍)的:罚款200元/起。

6、未按作息时间擅自施工作业的:罚款100元/起。

7、材料堆放不分类或废料物资处置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200元/起。

8、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罚款1000~2000元/起。

9、对已经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措施处理的:罚款1000元/项。

10、现场负责人拒绝在《检查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或项目部对要求整改的内容屡教不改的:追究项目经理责任,直至除名。

11、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未上报、及时妥善处理的,由公司律师全权处理,所需费用由该项目全部承担,并冻结项目资金。

四、罚金使用:

按本规定处罚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公司、工程部的安全工作教育培训、奖励等活动。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6篇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第7篇 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施工现场抽烟者,发给奖金1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发现偷盗工地材料等发现立刻扭送派出所并处以原材料5倍价格处罚。发现举报者进行高额奖励。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直接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班组长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一、安全管理方面

(1)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2)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每周组织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5)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7)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8)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处罚措施

责任期间发生突破第3条控制指标第(1)~(8)项情况的,业主及其控股公有权每次在当期的工程款中扣罚1万元人民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进入工地的任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罚款100元。

(2)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3)酒后作业的,罚款3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款200元。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款500元。

(7)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8)施工期间,外脚手架、钢井架各立面设置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两侧面和外立面设置疏目安全网,违者每例罚款200元。

(9)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没有安全培训证的新工人上岗作业,每一人罚款100元。

(11)木工拆卸顶架模板时,先将顶架满堂红拆卸,再拆梁板底板枋的,罚款500元。

(12)井架无搭设方案或无验收使用,每台罚款200元。

(13)凡施工机械应设防护罩的必须按规定设置,如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罩的每台罚款200元。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15)进入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0元/人/次。

(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热得快、电炉、酒精炉、汽油炉,否则,罚款1000元/台/次。

(17)建筑物内和库房内不准住人,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18)施工、装卸材料的过程中故意制造人为噪音、扬尘,罚款,500元/人/次。

(19)施工现场做到活完场地清、不得有建筑垃圾,否则,罚款100元/处/次。

(20)油漆库单独设置,否则,罚款200元/次。

(21)建筑垃圾及时分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22)对其他单位已完成工序、工程造成破坏的,视破坏的情况和大小否罚款500~10000元/处/次。

(23)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 100~500元/人/次,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

(24)各种机械、材料进出场必须有进出门须登记,遵守现场的保卫规定,否则,罚款500元/人/次。

(25)对于要求的隐患整改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三、工程实体方面

(1)基坑支护无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未按方案实施,罚款1000元。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的罚款500元。基坑周边堆料距坑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2)脚手架无方案施工的,罚款1000元。剪刀撑搭设情况、与建筑物拉接不符合方案的每处罚款300元。外脚手架架体要求高出建筑物1.2m,并与建筑物锚固,严禁随意抽取外脚手架棚板(延长累计1米为一处),或拆卸拉顶的,违者每处罚款500元。

(3)模板工程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施工的罚款1000元。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否符合方案要求的每处罚款500元。

(4)作业面临边防护未同步的每处罚款200元。“四口”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五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四、安全用电方面

(1)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3)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每处罚款200元。

(4)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6)电工、焊工、机械工、起重机司机、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项罚款200元。

(7)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9)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0)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1)使用破损的插头或用导线直接插在插座上的,罚200元。

五、现场消防方面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5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5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5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200元。

六、设备管理方面

a.塔机方面

(1)没有编制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500元。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罚款200元。

(3)无指挥人员或无证指挥的罚款100元。

(4)未按要求办理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塔机安装没有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

(5)塔机指挥不使用对讲机的罚款100元。

(6)违反“十不吊”的每次罚款500元。

(7)每天巡视检查未有详细的记录、未定期保养的每次罚款200元。

b.施工电梯方面

(1)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2)没有编制安装拆卸方案的罚款500元。

(3)电梯安装后没有验收就使用的罚款1000元。

(4)楼层出入口没有安全防护门或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每处罚款200元。

(5)超过规定承载人数的罚款500元。

c、吊篮、施工升降机方面

(1)未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罚款1000元。

(2)施工升降机防护门10%以内未设置或常开的,每处罚款200元。

以上安全隐患,发生一宗违章即令整改,并按上述细则处罚。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和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作如下处罚规定。望各专业施工队认真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违者经第二次劝告不从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20元。

2、酒后不准进行车辆驾驶和机械操作,如有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200元。

3、设备用电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保。违者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者罚款人民币300元。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如有违者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施工现场不准带入小孩,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定。

6、施工用电设备和闸箱必须做好有效的接地保护。

7、机械和车辆严禁无证驾驶,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电工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接电时必须掐断上一级闸箱电源,并有专人看护,在未接通前不得离开。

中铁十八局西广开住宅小区14#地项目部

2003年3月25日

第10篇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效杜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事故的发生,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中事故责任的处理,现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求,特制定以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只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仓库保管员和守卫人员。

第二条: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保管员、和守卫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四)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__煤矿有限公司安委会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不具有从事爆破作业资格条件从业人员从事井下爆破作业的;

(二)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运输、实施爆破作业、退库的全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的;

(三)非法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把爆炸物品用于地面施工的;

(四)当班作业后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没有按时清点退库的;

(五)爆破作业后,没有认真清理爆破现场,造成爆炸物品流失的;

(六)当班负责人和爆破员没有如实对当日领取、消耗和退库的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和签字认可的。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查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__煤矿有限公司安委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将爆炸物品发放给无执业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

(二)超标准(炸药储存不超过3吨,雷管储存不超过20000枚,夏季炸药储存不超过2吨)储存爆炸物品的;

(三)发放爆炸物品不清,帐目混乱,帐物不符的;

(四)没有如实对雷管编码进行逐号登记,编码与实物不符的;

(五)无爆破员和当班负责人同时签字,发放爆炸物品的;

(六)各项登记记录丢失、焚毁,不按规定时限(两年)保存的。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守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查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__煤矿有限公司安委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不进行检查、登记的;

(二)对进入库区的人员不进行安检,致使他人将手机、容易产生静电、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区的;

(三)在仓库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的;

(四)酒后上岗的;在值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脱岗、遛岗的;

(五)让无关人员逗留值班室与库区的;

(六)擅自关闭视频监控、防盗系统的。

第六条:仓库守卫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脱岗、遛岗,造成仓库安防设施被盗、损坏的,由当日仓库守卫人员负责承担恢复设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由于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仓库保管员和守卫人员在爆炸物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另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本处罚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11篇 装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装饰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 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第13篇 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和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以任何借口佩而不用或根本不佩,违者罚款20元。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理或责令退场。

四、班前严禁饮各类酒,洒后不得上岗作业,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五、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入场作业,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六、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改各种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元。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警示牌、标志牌、未经允许不得自行移动或有意损坏,违者罚款50元。

八、跨越沟、槽和高处作业,严禁搭平板作业,违者罚款20元(罚有关责任人或在该处施工的负责人)。

九、脚手架、工作平台严禁超高、超载、集中堆放机具和材料,违者罚有关责任人20元。

十、严禁随地倾倒、抛洒废弃材料、建筑垃圾及清运多余物料,违者罚款50元。

十一、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50元。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每日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如钎子、手锤、撬棍、短钢管等)应于作业后清出作业面或集中妥善存放,违者罚款20元。

十三、施工间歇时不得在交叉作业面、孔洞、临边处、模板、予制构件下、高压线下、电源旁、机械旁、汽车下休息、乘凉,违者罚款2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

十四、严禁沿起重机械臂攀上爬下,违者罚款30元。

十五、严禁作业时逗趣、打闹、聚众闹事,不得妨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正常职责,违者罚款20元,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指挥、架工、电工、电气焊、各种垂直、平行运输司机、小型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

十七、严禁非司机动用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十八、严禁翻斗车上路、超速行驶,严禁搭乘翻斗车,违者罚司机50元,搭乘者罚款20元。

十九、非电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二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拆改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二十一、漏电保安器失灵应及时送检修、更换,不得自行处理或跨接直给,违者罚款50元。

二十二、施工用电必须执行“三项五线制”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碘钨灯、镝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和漏电保安器,违者罚责任者30元,电工班长50元。

二十三、严禁使用移动式机碘钨灯和220v移动式手把灯(确需使用碘钨灯时要求固定使用且灯高>2.5m),严禁使用低于2.4米以下的220v照明灯,违者罚责任人50元。

二十四、值班、维修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离、擅离职守者罚款50元,对造成生大责任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五、氧气、乙炔两瓶同时使用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两瓶与施焊点必须保持不小于10米的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元。

二十六、进行钢筋机械加工、木工机械加工和其它小型机具加工,以及易燃、易爆、有害、有毒项目作业,必须按技术交底措施和相应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盲目施工、冒险作业,违者罚款50元,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七、凡发生一起员工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对该工段罚款500元。

二十八、凡发生一起员工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罚款500元,对该工段罚款1000~3000元,对工段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

第14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 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00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 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 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 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00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 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 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00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 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00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 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 (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 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第15篇 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和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以任何借口佩而不用或根本不佩,违者罚款20元。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理或责令退场。

四、班前严禁饮各类酒,洒后不得上岗作业,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五、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入场作业,违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六、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改各种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元。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警示牌、标志牌、未经允许不得自行移动或有意损坏,违者罚款50元。

八、跨越沟、槽和高处作业,严禁搭平板作业,违者罚款20元(罚有关责任人或在该处施工的负责人)。

九、脚手架、工作平台严禁超高、超载、集中堆放机具和材料,违者罚有关责任人20元。

十、严禁随地倾倒、抛洒废弃材料、建筑垃圾及清运多余物料,违者罚款50元。

十一、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50元。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每日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如钎子、手锤、卡子、扣件、搬手、撬棍、短钢管等)应于作业后清出作业面或集中妥善存放,违者罚款20元。

十三、施工间歇时不得在交叉作业面、孔洞、临边处、模板、予制构件下、高压线下、电源旁、机械旁、汽车下休息、乘凉,违者罚款2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

十四、严禁沿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轨架攀上爬下,违者罚款30元。

十五、严禁作业时逗趣、打闹、聚众闹事,不得妨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正常职责,违者罚款20元,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指挥、架工、电工、电气焊、各种垂直、平行运输司机、小型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

十七、严禁非司机动用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十八、严禁翻斗车上路、超速行驶,严禁搭乘翻斗车,违者罚司机50元,搭乘者罚款20元。

十九、非电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安装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二十、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拆改电气设备,违者罚款30元。

二十一、漏电保安器失灵应及时送检修、更换,不得自行处理或跨接直给,违者罚款50元。

二十二、施工用电必须执行“三项五线制”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碘钨灯、镝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和漏电保安器,违者罚责任者30元,电工班长50元。

二十三、严禁使用移动式机碘钨灯和220v移动式手把灯(确需使用碘钨灯时要求固定使用且灯高>2.5m),严禁使用低于2.4米以下的220v照明灯,违者罚责任人50元。

二十四、值班、维修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离、擅离职守者罚款50元,对造成生大责任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五、氧气、乙炔两瓶同时使用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两瓶与施焊点必须保持不小于10米的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元。

二十六、进行钢筋机械加工、木工机械加工和其它小型机具加工,以及易燃、易爆、有害、有毒项目作业,必须按技术交底措施和相应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盲目施工、冒险作业,违者罚款50元,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十七、凡发生一起员工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对该工段罚款500元。

二十八、凡发生一起员工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者罚款500元,对该工段罚款1000~3000元,对工段主要负责人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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