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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

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日常运营的诸多方面,旨在规范公司接待活动,控制费用支出,提升公司形象,同时也确保业务往来与公关活动的合理合法。

包括哪些方面

1. 招待费定义:明确招待费涵盖的范围,如餐饮、交通、住宿、礼品等。

2. 招待原则:确立节俭、合规、透明的基本原则。

3. 招待对象:明确可以进行招待的对象,如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官员等。

4. 招待标准:设定不同级别招待的费用上限。

5. 审批流程:规定招待申请、审批、执行和报销的程序。

6. 记账与审计:规定招待费的记录方式和定期审计机制。

7. 违规处理:设定违反招待费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

重要性

1. 控制成本:防止招待费无度,影响企业的财务健康。

2. 维护形象:合理的招待标准能体现公司的专业和尊重,增强合作信任。

3. 防范风险: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招待不当引发的法律问题。

4. 提升效率:明确的流程和标准能提高招待活动的组织效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招待费政策: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和市场环境,制定具体、可行的招待费政策。

2. 建立审批系统:通过电子审批平台,实现招待申请的在线提交和审批,提高效率。

3. 培训与宣导:定期对员工进行招待费政策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规定。

4. 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定期评估和调整招待费标准。

5. 强化内部审计: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或定期进行外部审计,确保招待费使用的合规性。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招待费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优化制度。

一套完善的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既是企业节约成本、规避风险的有效工具,也是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提升业务合作的重要手段。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标准范文

第1篇 人力资源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和管理程序,有效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由公司公关人员或业务人员陪同客户就餐、娱乐或购买礼品转交给客户的行为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其他替客户承担的费用支出为劳务费支出,按劳务费进行管理。

应酬费:是指招待公司客户所发生的费用或公司驻外分公司来公司办事人员;

礼品费:是指公司在公关过程中为客户购买礼品所发生的费用;

三、管理原则

1、业务招待费一律纳入部门费用预算进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在批复的预算总额内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的支出。

2、支出标准:

a、业务招待费用一次超过500元以上必须预先通知主管vp批准,每月超过1000元须由主管vp批准;

b、业务招待费用一次在200元以上必须预先通知部门总监批准,每月超过500元须由主管vp批准;

c、业务招待费用每月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审批;

d、用餐标准50元/人次;

e、陪同就餐人员原则上不应超过被招待人员人数。

四、报销要求

1、招待费支出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门总监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的使用,确保在限额内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到位。要求费用使用者严格按照费用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有效使用每一笔费用,做到有的放矢。支出要事前有计划有申请,事后有说明,一律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

2、报销发票须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数字清晰准确;发票日期未注明、与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不符的或文字有涂改的发票均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买礼品发票要注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礼品金额超过300元(含300元)需附小票,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原有关业务招待费规定同时废止。

第2篇 招待费管理办法范例

招待费管理办法(参考)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第3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办法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第4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第5篇 建筑工程项目部业务招待费误餐费管理程序

建筑工程项目部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管理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6篇 建筑劳务企业招待费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公司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与控制,明确招待费的核定标准,规范业务招待费列支程序,本着合理、节俭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财务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招待费开支规定

第三条 对外招待用烟酒、茶叶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入库台帐,招待部门统一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用。公司办公室凭发票和领用登记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四条 对外招待需购买礼品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招待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五条 公司内部招待按30元/人的标准控制招待费,陪同人员不得超过2人,报销时发票必须经办公室签字确认。对于超出审批范围的招待费用,由招待部门自行承担。

第三章招待费的管理

第六条 进行招待时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八条 标准范围内开支的招待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核实后予以报销;凡不符合规定或标准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制度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 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 日期: 年 月日 经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来客单位

来客姓名及职位

招待理由:

申请支出金额(大写):$:________元

年度支出计划

累计支出

可用数额

总经理审批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实际支出金额(大写): $:________元

单据张数

总经理审批意见:

副总经理复审意见:

财务经理初审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第8篇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业务招待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对外联络时,与政府部门,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其企业等重要招待。

(二)业务招待,需提前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招待,否则不予报销。

(三)公司本着节约和透明的原则,业务招待费用报销至少需有两个以上的经手人或当事人签字(只有一人参加招待的除外)

(四)业务招待费用报销时,需另附清单,注明时间,招待对象,参加人员,公司财务审核后将清单销毁。

(五)各部门向相关人员送礼应报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第9篇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营销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营销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营销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营销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营销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营销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可到营销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营销部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签字,在营销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就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营销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营销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营销部。

第10篇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相关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

由公司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公司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公司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公司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公司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公司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公司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__年七月__日

第11篇 医院食堂招待费用管理规定-5

医院食堂招待费用管理规定5

为了提高食堂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职工用餐和来客招待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招待费用的统一归口管理和审批申报程序,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由分管院办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统一审批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待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来客用餐、水果、烟酒等。

二、招待标准

1、主要领导来客来访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班子成员(不包括院长、书记)招待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

3、职能科室(院办、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科、总务科、微机室、医保办、药剂科、器械设备科、保健科、保卫科、信息科)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

4、涉及医院全面性检查来客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中、晚餐按50元/人(不含酒水),陪同人员标准相同;

5、涉及医疗纠纷来客(工作人员含保卫科)招待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来客中、晚餐按40元/人(不含酒水),工作人员中、晚餐20元/人;

6、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用餐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早餐按8元/人,中、晚餐不得超过20元/人。

三、招待管理

(一)用餐招待

1、招待业务来客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职能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请求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招待申请单。所招待的费用从规定的金额中扣出。申请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由申报人持申请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食堂,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申请单和食堂菜单上填写金额(大写)后签名。

2、招待申请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领导不在办公室,应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领导应交待院办开具申请单。凡无申请单的,医院一律不予报销,由医院食堂自己承担。

(二)招待用茶、烟、水果、点心等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如在食堂购买,食堂应及时、确保质量,填写好购物清单和物品一并送往院办,申报人应验收(数量、单价)后签字。

四、招待费用公开

食堂每周一应将上周所招待的点菜单、招待申请单、购物清单送到分管院办领导签字,并由院办做好统计表,每月初将上月各科室开支的费用公布。当月超支科室,下月自觉节约开支,年终超出部分列入医院年初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五、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六、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12篇 房地产新项目部招待费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新项目部招待费管理制度

本着有效、节约的原则,为合理控制招待费用,降低开发成本,制订本制度:

1、招待费范围:凡因项目业务需要接待来客,拜访各有关业务部门,政府部门及上级领导,所发生的餐费、烟酒、娱乐、礼品费用。

2、客餐统一由行政部办公室安排,一般接待应事先告知办公室,由行政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填写派餐单由办公室定点安排。客人要求改换接待地点,应事先告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并适当控制标准。特殊贵宾用餐,报总经理同意,适度掌握标准。

3、接待标准按以下原则控制,(1)菜金:1-3人150元以内/餐,3-5人200元以内/餐,5-7人200元以内/餐,7-10人500元以内/餐。(2)烟酒:原则上使用中档白酒100元/瓶以内,中档香烟30-60元/包以内,夏秋季可以适当使用啤酒。

4、由于工作需要招待客人休闲娱乐,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控制开支额度。

5、所有接待费用经办人签字后由办公室证明,再按程序先后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6、因业务需要购买礼品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第13篇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总经理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经理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4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范本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__年五月日执行。

第15篇 z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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