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管理制度对于支架工而言,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支架工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
2. 操作规程:规定支架安装、移设、维护等操作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
3. 质量标准:设定煤炭质量控制指标,确保煤炭的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4. 检测与评估:定期进行煤质检测,评估支架工的工作成效。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支架工进行煤质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6. 监督与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对支架工的煤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1. 设备管理:确保支架设备的完好性和适用性,及时维修保养。
2. 工艺控制:遵循煤炭开采工艺,保证煤炭质量稳定。
3. 环境因素:关注环境变化对煤质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
4. 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
5. 记录与报告:记录煤质数据,定期向上级汇报,便于追踪分析。
6. 团队协作:加强团队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提升煤质管理水平。
煤质管理制度对支架工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因错误或疏忽导致的时间浪费。
2. 保障安全:通过严格的规程,降低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3. 维护品质:确保煤炭达到销售标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4. 降低成本:预防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返工或损失,节约成本。
5. 培养技能:通过培训和考核,提升支架工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感。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包含支架工的所有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实行定期的煤质检测,结果公开透明,鼓励支架工参与质量改进。
3. 设立专项培训课程,针对煤质管理的关键点进行深入讲解。
4. 强化安全教育,让支架工明白安全与煤质的关系,提高安全意识。
5. 建立奖惩制度,激励支架工积极参与煤质管理工作,表彰优秀表现。
6. 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分享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煤质管理制度的持续优化。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期待看到支架工在煤质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得到提升,从而为整个煤炭生产过程带来更高的效率和更优的品质。
第1篇 安质部煤质管理员 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积极参加矿、部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二条 熟悉采制化全过程,严密监视记录采样、制样、化验结果,依据煤质计划及平沟煤矿煤质管理办法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条 各采场顶板管理,外流水、大块矸石、煤仓篦子、赃杂物品的清理工作要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条 各运输系统的每一个环节要清楚了解,对出现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 做好煤质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到档案管理模式。
第六条 工作中要做到态度端正,一丝不苟,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第七条 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2篇 煤业公司煤炭计量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计量及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原煤产出是劳动成果的体现,原煤质量是企业存续和效益的生命线,为了确保原煤生产计量准确合理,加强原煤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明确责任和奖罚考核产,依据生产托管合同内容,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加强生产现场的煤质管理、实施考核结算。
三、考核办法
1. 原煤产量
1.1 原煤年度计划产量考核指标
矿建工程基本完成,具备生产条件后,矿井年度总计划原煤产量由甲方确定后下达,掘进煤计量不计价(计量办法为1.35×实际煤层厚度×巷宽×进尺)。
1.2 受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矿井年生产时间不足12个月(含工作面拆装)时,按平均的月计划产量,根据年实际生产月核定年原煤计划任务量。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连续超过15天(含),从年度计划中核减。
1.3 综采过程中遇到断层或冲刷带等地质构造,局部构造体积小于500m3不予计价,当断层或冲刷带体积大于500m3按照50元/m3给予补偿。当地质条件出现较大变化如煤厚在最低采高(1.6m)以下且长度10米以上、断层落差在1.6米以上且长度10米以上、摺曲落差1.6米长度10米以上时,甲方应及时调整回采托管单价。无法进行正常综采、综掘的区域,生产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4 月度产量考核,以年度总计划原煤产量的月度平均数为基础,结合月度实际生产环境和条件,确定月度原煤生产计划。实际产量低于月计划产量的80%时,欠产部分按5元/吨的标准暂扣,年度总产量完成时,月度扣除部分全额返还;年度总产量未完成,月度扣除部分不予返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原煤计量:以甲乙双方井下实际收尺量为准,容重以1.35t/m3计算煤量。
2.1 综采工作面煤量计算方法:综采工作面煤量=1.35×工作面长度×实际回采煤厚×工作面推进长度。
2.2 煤量计算各参数确定办法
工作面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工作面出现不垂直顺槽时以计算出的两顺槽垂直长度为准。
实际回采煤厚:工作面按25米取一个点,共取9个点实际测量,测量时必须见顶、见底,并标明实际夹矸厚度、层数及总厚度,取算术平均值。
工作面推进长度:两顺槽实际测量推进长度(用顺槽总长减去剩余长度),取平均值(由公司与贯屯煤矿共同对顺槽实际长度进行测量,每百米用红油漆标定一个点,每十天验收时用总长减去剩余长度为所采长度)。
测量计算时间:以上各参数每十天由甲、乙双方井下实际测量一次,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最后一次测量时间为结算日。
地质构造方量计算方法
乙方如遇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断层无煤带、冲刷带等)须及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现场测量。
地质构造方量=工作面长度×工作面采高×构造带长度
2.4 地质构造方量参数确定办法
工作面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工作面出现不垂直顺槽时以计算出的两顺槽垂直长度为准;
工作面采高:工作面平均取5个点实际测量,取平均值;
构造带长度:两顺槽实际测量长度,取平均值;地质构造带长度不计入煤量计算长度。
原煤质量
根据乙方当月实际生产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质量处罚:
3.1 严禁破顶破底采煤,连续割顶割底厚度超过50mm,长度超过10m(含)时,处罚10万元;长度超过20m(含)时,处罚20万元,以此类推,并且此部分不计入煤量。
3.2 双方现场鉴证取样,取样方法:每十天取一次样,切眼每50米取一个样,顺槽每100米取一个样,只取煤层厚度,不取顶、底,采用刻槽取样,样品化验结果作为考核标准,每班以井口皮带处取综合样,进行化验,每十天进行算术平均为生产煤质量,标准发热量上下浮动100卡视为合格,短缺热值按照0.1元/卡.吨进行处罚,考核煤量以本十天井下实际量方计算煤量为准。
3.3. 因地质构造、煤层中夹矸等原因造成含矸、水分超标时,乙方应及时汇报甲方,因乙方措施不当,甲方指出且乙方执意不改而出现矸石、杂物混入煤中的现象,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5万元。
4.掘进进尺 分掘、分运
在不影响正常采掘接续的前提下,掘进进尺以甲方当年年度计划为准。
巷道掘进若不分掘分运,按混入矸石、杂物论处,每次处罚5万元,并要求改正,若不改正,可加倍重复处罚。
4.1 硐室、风桥、设备基础等根据设计施工。
4.2 割顶、挖底产生的矸石采用胶轮车分运。
4.3 大巷延伸费用按照6400元/米,甲方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实施。
5.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行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6.工作面回采率
6.1 综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95%(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6.2 回采率指标按月考核,回采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按实际损失煤量30元/吨进行处罚。
6.3 采煤过程中,如发现丢煤现象:
6.3.1丢煤厚度超过5cm,连续长度在10m至20m以内,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
6.3.2丢煤厚度超过5cm且连续长度超过20m,发现一次,当十天采煤量的计费单价下浮30%,
6.6.3丢煤厚度超过10cm,连续长度在10m以内发现一次,当周采煤量的计费单价下浮30%,
6.6.4 超过上述标准,当月采煤量的计费单价下浮50%,
z市z煤业有限公司
第3篇 运输区煤质管理制度范本
一、成立煤质管理机构,由队长、书记亲自负责。
二、跟班副队长、小队长、调车员、放煤工、验收员、翻煤司机等责任人员要从本岗位职责要求出发,对所辖区域的煤质管理现场把关,井底调车员要将煤、矸车分开,翻煤司机要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将矸石及煤、矸混装车放入煤库内。
三、清车工要加强责任心,清理矿车时,车内杂物严禁清入煤库,井上清车工要对下井车辆严格检查,有杂物车严禁下井。
四、大巷清理工所清杂物要装入专车,并做好标记,严禁将杂物装入煤车。
五、加强煤质检查力度,对违犯煤质管理规定人和事组织分析,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各工作区域内所有杂物,必须放入杂物箱内。
第4篇 煤质管理监测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理念。
负责各矿(煤业公司)煤质化验室有腐蚀、有毒、有害药品的供应、发放以及监管工作。
负责组织各矿(煤业公司)采制化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以及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与各矿(煤业公司)选煤厂、筛选厂新建和改造过程中生产工艺安全审核工作。
参与各选煤厂、筛选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参与对各选煤厂、筛选厂发生事故时的抢救与事故追查工作。
对由于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
第5篇 生产调度中心煤质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煤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煤质管理制度和矿安全规程。
二、负责编制煤炭质量的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煤质管理工作计划及月度煤质工作总结。
三、负责煤质管理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公司月度煤质检查考评工作。
四、负责收集和掌握商品煤质指标情况和公司对我矿的煤质信息反馈,每月定期向矿煤质管理小组汇报。
五、经常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各工作面煤质现场管理情况,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区队、班组和个人提出处罚等处理意见。
六、加强学习煤质管理技术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七、负责本矿生产煤样和煤层样的送样工作。及时出具化验报告,报送矿领导和有关单位。
八、负责本矿商品煤粒度测试工作(每月三次)。及时出具化验报告,报送矿领导和有关单位。
九、为满足商品煤对粒度上限的要求,严格控制原煤破碎后的出料粒度,商品煤粒度上限超标大于5%以上时,筛选厂领导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商品煤粒度不超标。
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有关煤质资料,严格遵守矿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6篇 煤质管理监测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中心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在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煤质、选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日常安全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5、安排组织对中心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6、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搞好中心的安全生产建设,并组织定期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7、组织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对各选煤厂和筛选厂的安全标准化检查。
第7篇 企业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 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田小明
副组长: 孟永兵 李锋
成 员: 杨纯伟 李小元 刘民强 秦 琳 张 悦 高来维 刘栓和 徐 忠 周党文 杨建林 白子君 王开慧 刘 忠 陈元良 左 云 祁平生 石彬雁 吴景红 王俊祥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 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4、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三) 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1、 质量管理组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
(2)负责煤质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进行采掘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时上报。
(3)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编制月度原煤质量计划,把指标分解到各队,并严格进行考核。
(4)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素。
(5)负责从生产到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得到影响煤质的信息,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6)负责井下原煤生产检查样的采取,组织做好煤层煤样和生产煤样的采集、送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化验分析资料。
(7)参与《作业规程》的会审,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质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矿井煤质资料,建立相关的煤质图表和台帐。
(9)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生产单位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有权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煤质检查员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运输过程各环节的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现象或煤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落实责任单位纠正解决。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2、生产办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负责从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到矿井技术改造,实行全过程的煤质技术管理。
(2)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煤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
(3)在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操作技术等几方面充分考虑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制定降水、降灰措施。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保证煤水分离。
(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提高支护质量,避免漏矸。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分掘、分装、分运、打排矸硐等措施。
(6)协助煤质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的煤质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煤质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3、经营办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负责煤炭经营计划的编制和成本管理,有权检查煤质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同时依据煤质管理办法进行奖罚兑现。
4、综合办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负责对全矿员工的煤质教育工作,对本矿的产品质量和煤质管理工作进行宣传与报道。
5、生产指挥中心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负责全矿原煤入洗、商品煤外运和生产一线的协调等工作。
(四) 各队煤质管理职责范围:
各队队长是全队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
1、负责本单位全面的煤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矿煤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将煤质指标分解到班组,煤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严格管理,认真检查与考核。
3、对本单位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并制定煤质保证措施,信息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组。
4、班前会要安排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
5、对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煤质管理制度
1、 煤质预测预报制度:
(1)根据地质资料和煤层煤样化验结果,对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提前进行预测预报,为矿领导、生产单位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煤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煤质预测预报工作由质量管理组进行编制,并经生产矿长或总工程师审阅、签批。
(3)年度预测预报根据生产接续计划进行编制,完成后及时上报公司煤质处,为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煤质计划提供相关资料;月度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每月16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煤质处,月底前发到各生产单位。
(4) 按公司《生产矿井煤层样采取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采取煤层煤样,并送交化验中心进行化验。新工作面形成后,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提供采样点图和地质素描等资料,做出主要煤质指标等值线图,为煤质预测预报提供可靠依据。
(5) 煤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全面、详细、科学地反映采掘工作面的煤质情况,对地质变化区域或回采期内有影响煤质的因素,提出保证煤质的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2、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日常管理实行三班检查制。煤质管理人员要对井下原煤生产、运输环节的煤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解决生产单位在煤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保证煤质措施落实到位。
(2) 每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煤质检查,查找问题,指出不足之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 煤质检查人员工作中必须严格、认真,对查出的煤质问题,要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迁就、不照顾、不讲客观、不搞下不为例,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给予从严处罚。
(4)煤质管理部门要及时编制、上报和下达年度、月度煤质计划,加强各生产环节的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按要求分类建立和保存煤质管理资料。
(5) 当生产和煤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煤质。不符合煤质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否则,绝不允许生产。
3、月度煤质活动分析会制度:
(1) 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煤质活动分析会,提出各单位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解决。
(2) 公布全矿上月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及各单位煤质管理考核评分情况。
(3) 安排、布置本月煤质管理工作。管理部门有年、月煤质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4) 对煤质管理工作提出质量改进意见,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煤质管理日常处罚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和稳定我矿的产品质量,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提高煤质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单位抓好煤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1、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原煤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责任人100-500元。
2、综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10m以上,厚度0.1m,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3、连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5m以上,厚度0.1m以上,每处处罚责任人200-500元。掘进中出现大面积割顶、割底,长度50m、厚度0.2m,处罚责任单位5000-10000元,责任人200-1000元。
4、综采面因移架不及时、支架接顶不严密造成架前连续漏矸,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5、连采面出现漏矸或冒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煤和矸石要单独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6、采掘工作面漏顶或遇地质构造带,矸石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7、综、连采面过地质构造对煤质影响较大时,要制定专项措施。未制定专项措施,处罚责任人400元;有措施未报煤质管理部门处罚责任人300元;措施未落实到位,处罚责任人200元。
8、生产时,综采面刮板机、连采面给料破碎机和皮带上有积水,处罚责任人100-500元,积水淹皮带底托辊、刮板机,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
9、综、连采面出现长3m、深150mm以上积水,并且抽排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10、采掘工作面有积水但没有排水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如有排水设备而未排水,处罚带班队长100元,处罚水泵工200元。
11、采掘设备停机,未及时停冷却水,或生产时喷雾水不成雾状,每次处罚责任人300元。
12、综采面煤机冷却水必须外排,未外排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3、要严格控制综采面刮板机链和链轮的润滑水量,要调整好喷水角度和水量,减少外水直接进入煤中,因不控制润滑水量,人为造成大量外水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4、综采面、连采面、主运系统供排水管路出现跑漏水影响煤质,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5、胶带机机道、主运系统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棚,遮水棚破损外水进入系统,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16、井下机道及工作面内的高水煤和脏杂煤必须经过处理。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而进入系统,根据性质和数量,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7、刮板机、转载机顶链带煤泥水及水淹底皮带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300元。
18、外水进入生产系统或进入煤仓,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9、采掘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必须有专人进行杂物清理,如发现一处杂物,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20、杂物进入运输系统或煤流中,视杂物情况,每件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100-500元。
21、工作面50米范围内出现杂物,视煤中杂物性质进行处罚。出现铁器、木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品等杂物,罚款100元/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22、要加强除铁器使用管理。除铁器上大型杂物要当班清理,清理不及时或不彻底,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3、除铁器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排除故障,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200元。
24、无特殊原因,有除铁器不使用,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5、除铁器到货后,使用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安装到位,否则罚款2000元/台。
26、现场设备,设施维修所产生的废弃物品,检修班有专人负责单独处理,不能混入煤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7、生产环节必须对使用设备、设施的紧固件、易损件专人检查,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混入煤中,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8、要及时清理除铁器上杂物并按种类、数量登记,除铁器杂物未及时清理或无清理记录,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9、公司煤质检查,凡影响本矿煤质管理工作的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0、其他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现象,视情节一次罚款100-1000元。
五、煤质考核奖罚办法
1、煤质考核以日常现场检查及原煤采样化验结果为依据,结合每月煤质处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以《石圪台煤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各生产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由质量管理组负责考核,实行动态检查,每旬考核,月末汇总评分。
3、被考核的主要单位有综采队、连采队、综掘队、运转队、机电队,各单位的煤质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见附表)。
4、从全矿工资总额中提取30%为煤质工资,与煤质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各单位综合指标考核标准为91分,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超过91分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未达到91分的单位给予处罚。施行煤质管理一票否决制,对有公司煤质罚款的单位综合得分大于91分不进行考核奖励。
5、单位月度煤质综合考核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不奖不罚,每超过考核分值0.5分,奖励单位煤质考核工资总额的1%;依次递增,奖励上线为18%,如整体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在此基础上单项科目(工程质量、煤质管理、文明生产)考核优良可另加奖励最高上限为50%。
6、单位月度煤质综合考核未达到规定分值的每降低0.1分,扣除单位煤质考核工资总额的1%;依次递减,降低5分,考核工资全部扣除。
7、矿属其他单位(包括机关人员)按照煤质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以月平均发热量同计划指标相比每提高、降低10kcal/kg,在煤质工资的基础上增、减5%,奖励上线为50%,扣减下限为全额煤质工资。
8、每月的考核奖罚结果在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上公布,根据全矿煤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对于管理工作搞得好,完成煤质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完成煤质指标或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进行处罚,各生产单位依据奖罚结果,把奖罚金额落实到责任人、班组和重点岗位人员。
六、附则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煤质管理办法,在执行中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小组,结合矿煤质管理办法,详细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办法和措施报质量管理组。
3、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综采验收员煤质管理制度
1、验收员代表队长行使质量验收权利,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标准化、机电设备存在问题有权督促整改、扣分。
2、验收员在验收、检查工作过程中,班长和验收员发生打、骂现象,反映队里,由队长调查核实,对班长进行处罚或撤职处理。
3、验收员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班,不在现场交接班罚款50元,第二次调离本岗位,对工作中睡觉者取消当月奖金。
4、验收员休班前必须和队长请假,同意后方可休假,对空岗者,取消当月奖金,验收员没经队同意不准连班,否则按空岗位处理。
5、验收员严把质量关,工作失职对其进行罚款50一100元,工作严重失职,调离本岗位到生产班干活。
6、验收员对当班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都要如实填写当班验收帐,当班扣分要及时填写,否则一次不填写罚款50元。
7、验收员要发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作用,对当班存在问题要当班处理,做到问题不留给下班,保证生产。
8、煤质工作由小班跟班队长重点抓,如果煤质达不到要求跟班队长罚款300元。
9、小班热值达不到公司要求,对当天的产量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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