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制度培训,是对党员行为规范和责任义务进行系统教育的过程,旨在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组织纪律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明确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党员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2. 党内法规与纪律:深入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增强党员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3. 党的组织原则与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
4. 党员教育与管理:探讨如何有效地进行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加强日常管理。
5. 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党风党纪。
党员管理制度培训涵盖的具体内容广泛,其中包括:
1. 党员的自我修养:强调思想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党员的行为规范:明确在工作、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3. 党的组织生活:学习如何参与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4. 党的组织建设:理解党组织的架构,熟悉各级党组织的职能和运作方式。
5. 党员的考核评价:探讨党员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管理制度的培训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至关重要。它有助于:
1. 增强党员的归属感:通过系统的学习,党员能更深刻地理解党的宗旨和使命,增强对党的忠诚度。
2. 提升党的战斗力:严格规范党员行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保障党的路线贯彻:确保党的决策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每一位党员,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
4. 防止腐败现象: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环境,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为实施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培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定详细培训计划:根据党员的不同层次和需求,设计针对性的课程,确保内容全面、实用。
2. 混合式学习:结合线上自学与线下研讨,提高学习效率,确保党员深入理解和掌握知识。
3. 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参与志愿服务、课题研究等活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4. 定期考核评估:通过定期测试和评价,检验学习成果,激励党员持续进步。
5. 反馈与改进:收集党员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使之更加贴合实际需求。
党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培训,是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关键环节。通过持续的努力,我们有信心构建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1篇 z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管理制度
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管理制度
一、组织制度。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在镇党委领导下,村党组织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认岗党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认真履行认岗职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村党组织书记为认岗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关心认岗党员的工作、生活,要为认岗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指导其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二、聘任制度。根据村无职党员申请和村党组织申报,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由镇党委向认岗党员颁发认岗聘书,聘任年限与村两委任期同步。
三、佩证上岗制度。认岗党员在履职过程中要表明身份和职责,佩证上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学习制度。认岗党员要结合定责要求,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方面学习,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
五、培训制度。镇、村根据认岗定责活动开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认岗党员进行培训,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对认岗党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辅导。每年不少于6次培训。
六、履职记录制度。认岗党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将群众反映的问题、纠纷解决情况、心得体会等记录下来,便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记录情况作为考核、评议、表彰的重要依据。
七、汇报制度。认岗党员每月要向党组织汇报当月的履职情况,对农村安全稳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村两委议定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时要邀请认岗党员中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八、考评制度。党员参与认岗情况要作为村党员的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实行“一年两评”,镇党委将对评议合格的认岗党员给予适当的认岗补贴,对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情况较差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党员要及时予以调整。
第2篇 镇某某村党员管理制度
某镇某村党员管理制度
1、自觉宣传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规民约,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道路。
2、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党的统一,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主持公道。
3、积极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帮助支部改进工作和作出合理决策。
4、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
5、认真学习党报党刊,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6、遵纪守法,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关心支部建设,维护集体利益,关心集体生产,老党员要发挥余热,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关心青少年成长,积极培养优秀青年入党。
8、做好联系户的工作,每年帮助困难户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第3篇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范例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_、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4篇 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公司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试行)
(2005年10月28日公司党委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线。在中允集团建设具有长效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也是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通过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党的建设纳入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指导思想
按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主要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先进思想的拥有者、先进生产力的推动者、先进文化的建设者、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各项工作更加卓有成效。**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是: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具有严明的政治纪律;
3.具有不倦的学习热情;
4.具有特别的创业精神;
5.具有执著的创新勇气;
6.具有一流的工作业绩;
7.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
8.具有牢固的法制观念;
9.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第四条基本原则
l.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的原则。
2.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4.坚持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原则。
5.坚持贴近工作实际、注重形象业绩的原则。
第二章学习教育机制
第五条注重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建立学习教育机制,明确学习教育内容,创新学习教育方法,强化保障措施,深化学习教育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
第六条学习教育内容
1.学习重点
(1)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党的十六大精神。
(2)《中国**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山东中允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先进性标准》等党内法规和制度。
(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
(4)建设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相关知识等。
2.围绕以上学习内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1)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自觉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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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2)党性观念教育。教育党员在新形势下,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党性观念,坚决抵制和克服党性原则不强的行为,勇于和善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保持**党员的政治本色。
(3)党的宗旨教育。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一切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树立党员和企业的良好形象。
(4)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教育党员按照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5)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党员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上级一系列决策及规定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保持高度一致。
(6)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党员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倡导健康文明的思想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7)形势任务和深化改革教育。围绕企业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强烈的进取欲望,树立全局观念和改革意识,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七条方式方法
1.抓好党员自学和自我教育
(1)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从建设“学习型”党员队伍入手,教育党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营造浓厚学习风气。教育党员端正学风,坚决摒弃忙于工作,忽视学习、搞实用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行为,真正把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第一需要。
(3)有计划、有安排地搞好自学。在广大党员中大力倡导让学习占领八小时之外的风气,党员要人人制定自学计划,克服工学矛盾,保证自学的时间和学习质量。
(4)制定自学激励政策。要把教育引导、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统一起来,加强考核,严格奖惩,使党员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集团办公室每年发放党员自学笔记本和自学教材。由党支部书记每月检查一次党员自学笔记和学习体会。
2.抓好党员集中教育
(1)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每季组织一次党课;公司党委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每半年上一次大党课。“三会一课”要有学习记录,党员参加率95%以上。
(2)利用政治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集中学习。要严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委班子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支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集团办公室每季度下发一次学习配档表,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做到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3)利用活动载体搞好研讨交流。集团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工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讨论交流活动,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探索搞好党员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利用教育设施搞好电化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开通网上视频,定期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党员电教片。
(5)每年7月确定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月,集中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进行“回头看”;坚持集中学习教育与日常自我学习教育相结合,形成党员正常教育管理机制。
(6)利用党内活动进行党性锻炼。
(7)其他形式的教育。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组织党员或党员代表外出学习或请专家讲课,积极鼓励党员参加各种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学习教育效果。
第八条保障措施
l.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学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抓好落实。要把党员学习教育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实绩的一个重要标准。表彰奖励在党员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大必要投入,把党员学习教育经费列入财务预算计划,不断加强学习教育设施建设,确保党员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学习签到、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等各项制度,按照《党员教育实施意见》,区分层次,分类施教。
3.严格落实责任制。书记是党员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者,集团办公室负有组织、协调党员学习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和党员实行分类指导,支持党支部创造性地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第三章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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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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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严格自律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治本之举。保持党员先进性,除靠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措施外,更需要党员个人严格自律,自觉以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动。
第十条加大对党的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对党员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员工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用《中国**党章程》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用入党誓词检验自己。
第十一条自律内容
1.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党的集中、团结和统一。
2.是否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3.是否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认真解决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
4.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制度畅通。
5.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6.是否做到了“五个管好”,即管好自己,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八小时之外。
第十二条自律方式
1.自查
(1)每个党员都要经常性地进行“六查六做”,即:查党性原则强不强,做执行政策的带头人;查宗旨意识牢不牢,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查模范作用好不好,做管理工作表率;查自我约束严不严,做遵纪守法的正派人;查精神风貌好不好,做文明新风的倡导人;查观念更新快不快,做与时俱进的先行人。
(2)党员坚持做到“四自”,即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誉;自省,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看有没有与党的纪律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提醒自己不犯过错;自警,不断警示和告诫自己,警钟长鸣,不重蹈他人违纪失足的覆辙;自励,经常激励和鞭策自己,永葆党员先进性,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3)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四常、四慎”,即常修从警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慎权,牢记权力能成就人,也能毁坏人;慎欲,牢记一失足成千古恨;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慎独,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自纠。对个人自查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突出问题人手,逐一加以整改,切实过好“五关”,做到“四不”,即过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名位关、生活关,不搞特权、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不贪钱财物色。
3.定期汇报。党员每季度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自律情况,认真征求党支部或党小组对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汇报的情况,党支部要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党员领导干部的汇报材料,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十三条考核办法
1.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党员汇报情况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提醒,限期整改。
2.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了形式的,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个人作出检查。
3.按照《监督机制》规定,强化对党员自律的监督考核。
4.发挥党委的作用和优势,对违犯党的纪律、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按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章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强化监督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通过党内监督、职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其它各种形式的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约束体系,加强事前防范,改进监督办法,拓宽监督渠道,前移监督关口,对每名党员实行动态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
第十五条监督的重点对象
1.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
2.管钱、管人、管物的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员。
3.在基层管理一线的党员。
第十六条监督的主要内容
1.加强对各项廉政规定落实的监督。主要包括《廉政准则》、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
2.加强对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的监督。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权用权的监督。主要包括单位或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处理,干部任用等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5.加强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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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6.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党员干部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去向,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的活动到哪里,监督就跟到那里。
第十七条监督的形式
1.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必须从党内抓起,这是整个监督约束体系的基础和保证。要严格落实好党内各项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和约束。
(1)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以“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体谅,思想常见面、工作常商量、情况常沟通和平时多谈心”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每名班子成员认真搞好自我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会上发言,认真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
(2)党员组织鉴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抓好党员组织鉴定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及时通报评议情况,抓好优秀党员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形势的需要,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利,监督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党支部根据掌握的情况,每季度分析排查一次,找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核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党委。凡属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和处理结果按原范围向职工群众进行反馈。
(5)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和述职制度。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洁自律总结,并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表》。严格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底,要求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分管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2.职工群众监督
(1)民主测评。每年组织一次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对得不到半数以上信任票的班子成员,责令其引咎辞职。
(2)意见接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制度,设立意见箱和公开举报电话。职工群众可以随时反映党员存在的问题。对于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向本人反馈。
(3)党务公开。对新发展的党员、新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等项工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监督。
3.舆论监督。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中允视窗》、中允网站、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党员在党性和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党员进行公开处理。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4.其他监督
(1)任期考核监督。以劳动人事处为主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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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部回避监督。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把党员干部履行干部回避制度情况作为考核监督的重要内容。
(3)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党委组织实施。
(4)结合平时考察干部,对拟提拔对象进行监督。以集团办公室为主组织实施。
(5)对以上四个方面情况的监督情况,由责任部门向党委写出专题报告进行汇报。
第十八条问题的处理
1.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存在的问题,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对存有一定问题,但不足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又达不到党纪处分规定的党员,对其实行警示制。
(1)实行警示制的党员,其警示期为三个月。警示期满,党员本人要进行自我总结,查摆个人整改情况,党支部对其作出组织鉴定。受警示的党员,在警示期内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克服存在的问题,有明显转变的,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表决通过,支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党委审批后予以解除。
(2)党员在警示期内不得提任、被评为先进。对在警示期内没有明显转变的党员,按规定程序劝其_,对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是党员干部的,责令辞职或降职、免职。
(3)对受警示的党员,党支部要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与其结成帮教对子,落实帮教措施。每月一次听取帮教人和被警示党员的汇报,建立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3.情节严重,违_纪的,按《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4.对符合不合格党员表现之一的,按《淘汰机制》进行组织处置。
第五章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党员管理是搞好党的建设的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措施。建立党员管理机制,必须突出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探索新形势下特殊类型党员的管理方法,狠抓《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落实,使每一名党员时时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第二十条党员日常管理
1.党支部负责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掌握党员基本情况。
2.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支部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3.党籍管理。党员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党组织必须慎重对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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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4.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的,党支部要及时与劳动人事处联系,及时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件,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自行脱党办理。
5.建立党员管理信息库。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把全公司各类党员统一纳入微机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现状和流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严格组织生活
1.“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议。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需要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议。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如何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党务工作,改选党小组长等。
(4)党课。内容是:对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定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等方面进行教育。为保证党课质量,实行党课预审制度。公司党委每半年举行一次党支部党课观摩活动。
(5)要统一“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本,加强检查考核,纳入公司等级化管理考核内容。
2.党日活动制度。每周五为党员活动日,党支部要利用党日时间开展党员教育、组织党内活动等。
3.党员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员在会上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4.公司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每名党委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2)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职工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修正错误,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5.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考核。对党内“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党员无故缺席一次的,提出批评;两次以上的通报批评,个人作出检查。
第二十二条民主评议党员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一并进行,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各党支部统一组织实施。
2.民主评议党员坚持的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党员之间人人平等的原则;(4)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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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远大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保持一致。(3)是否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4)是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5)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6)是否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勇于和善于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7)是否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法步骤:
(1)认真准备。评议前,党支部要作出具体计划和安排;广泛听取党内外职工群众意见。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通知外出党员按期返回参加评议。
(2)学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学习《**党员先进性标准》,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
(3)党性分析。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形成书面党性分析报告。每个党员都要与党员、职工群众进行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党支部、党员、职工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报告。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职工群众参加,先由党员汇报党性分析情况,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带头做到不怕解剖自己,不怕听取意见,不怕亮出问题,不怕触及思想。
(5)组织鉴定。召开支委会,以评议结果为依据,并考虑其一贯表现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对每名党员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每名党员作出组织鉴定。对一时难以核实的问题暂缓作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处理。组织鉴定意见,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监督。鉴定材料报公司党委,并反馈给本人。
(6)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党委审核批准,授予公司优秀**党员的称号。对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个别帮教等方式促其转化。对基本合格党员予以警示。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淘汰机制》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二十三条党员联系职工群众制度
1.实行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党委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单位联系点,其他党员分别与两名职工群众结成对子。
2.联系职工群众的任务:(1)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职工群众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2)积极向职工群众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3)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在政治上关心帮助职工群众,经常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引导职工群众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5)协助党支部做好所属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做好后进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3.党委成员每月一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党员每月两次与所联系职工群众交流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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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4、党支部建立汇报、登记、检查、考核制度。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情况,党支部每月检查一次。
第二十四条特殊情况党员管理
1.离退休党员管理。对公司离退休党员,认真落实各项党员教育管理规定;对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党内活动的,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专人结成对子予以帮助;回原籍或因其他情况不在龙口居住的、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的按照流动党员管理规定执行,超过6个月的转移组织关系。
2.流动党员管理。(1)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为流动党员。(2)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报告。(3)党支部审查后报集团办公室备案,向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4)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保持经常联系,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5)党员持证外出期间,应及时与所到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凭《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与其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的党组织联系。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7)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公司党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与本单位的党员一样严格管理。(9)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外出党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如果流动期间适逢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此代替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第六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五条激励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手段。保持党员先进性既要靠严格的教育管理,也要靠有效的思想激励、政治激励、目标激励、典型激励等多种方式,不断激发党员先进性意识,自觉实践先进性要求,激励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六条思想激励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激励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七条政治激励
l.建立实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建立实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疏通信息渠道,保证党员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党组织。
3.建立党员议事制度,发动党员为本单位工作出谋献策,做到决策之前访党员,重大问题问党员,服务职工群众靠党员,特别是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向党员公开,组织党员充分讨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党员享有的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主体作用。
5.党支部要允许党员持不同意见,相信并帮助党员坚持对的,纠正错的。
6.坚持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会前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和建议,班子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向党员通报结果。
7.党支部在处分党员时,要认真听取党员的申辩。依据党章和《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规定,对压制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目标激励
1.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活动效果。
2.把等级化管理与开展党内活动有机融合,以活动为载体,实现等级化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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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纳入党内活动内容,实行量化考核。
4.党员目标要经党员自定,党小组考评,支部审定后付诸实施。要把工作中难点、重点、关键点,作为开展党内活动的着力点,量化到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身上,使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同步运转、紧密融合。
5.目标管理的内容:(1)参加党内活动情况;(2)模范作用发挥情况;(3)工作质量情况;(4)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遵纪守法情况;(6)联系职工群众情况;(7)提合理化建议情况。各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增强可操作性。
6.目标考核:结合公司等级化管理考核办法,(1)党员不仅个人要完成目标责任,还要带领本单位其他人完成目标任务。(2)对目标责任的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党小组周统计、党支部月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3)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内“创先争优”和衡量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对完成不好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给予批评教育、警示,直至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以达到鞭策、惩戒的目的。
第二十九条典型激励
1.每年都要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中允视窗》、中允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七一”前夕举办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在广大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2.要善于运用典型示范的工作方法,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发现、培养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典型,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党员,激励党员自觉向先进看齐。
3.对于各类典型,除给予精神激励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激励,激发广大党员争当先进典型的积极性。
第七章考核机制
第三十条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要区分党员和党员干部两个类别,对每名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实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良好形象和工作业绩来体现**党员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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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十一条一般党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l.日常工作(20分)
(1)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等级化管理考核指标;(5分)
(2)工作质量达到有关规定要求;(5分)
(3)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
2.管理工作(40分)
(1)管理质量符合规定;(20分)
(2)无职工反映意见;(10分)
(3)无通报批评情况。(10分)
3.团结协作(20分)
(1)认真落实《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本单位杜绝违法违纪现象。(5分)
(2)积极化解各种矛盾,杜绝不团结因素。(10分)
(3)认真落实制度规定,积极支持参与企业改革。(5分)
4.道德形象(20分)
(1)弘扬社会公德,做到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5分)
(2)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利益,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令行禁止。(10分)
(3)遵守家庭美德,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和睦,积极争创文明家庭,具有良好形象。(5分)
第三十二条对一般党员的考核办法
l.实行百分制考核。与本单位的等级化管理考核同步进行,由党支部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党支部对一般党员的考核,于次月5日前以报表的形式将考核结果报集团办公室。
3.党委每季度对党支部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单位党员干部不参加本单位对一般党员的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党员干部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和维护企业发展大局;(10分)
(2)发扬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作风,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0分)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有开拓创新精神,所分管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20分)
(4)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牢记“两个务必”,时时处处为职工群众作出表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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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廉洁自律,作风严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带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20分)
第三十四条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办法
1.采取平时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察与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百分制量化考核和职工群众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得分在95分以上且职工群众满意率95%以上者为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且职工群众测评满意率90%以上者为良好;得分在80分以上且职工群众测评满意率80%以上者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且职工群众测评满意率70%以下者为不合格。当考核与满意率不一致时,按较低级别确定。
2.实行一季一考核通报,半年一总结表彰奖励,年终一总评。对半年内获得优秀者,给予奖励;对四个季度考核均获优秀者,年终授予“优秀党员干部”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季度内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诫勉;对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于降职或撤职处分。
3.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坚持严于一般党员、高于一般党员的要求。
4.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每季度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通报,在《中允视窗》上进行公布。
第八章淘汰机制
第三十五条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起有效的淘汰机制,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第三十六条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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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凡符合《山东中允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规定的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三十七条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支部在政工部门的指导下,按《中国**党章程》有关规定,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如下:
1.召开支委会对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讨论时,应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为有效。
3.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劝退、除名党员登记表》或《限期改正党员登记表》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主要事实调查材料和证明材料一起报公司党委审批。
4.公司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集体讨论表决。对党员进行劝退、除名或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须报市建设局备案。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与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公司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被处置党员的思想工作。
6.支部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从公司党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按照《中国**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l.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并主动制定改正措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可给予一年的限期改正。到期不能改正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劝其_;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本人无改正的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劝其_;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教育无效的,劝其_;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已受到一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5.对要求_的党员,同意其_。对因年老多病等原因,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无力发挥党员作用而要求_的,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经做工作后仍坚持要求_的,同意其_。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7.预备党员犯有严重错误,已不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犯一般性错误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8.对除名党员,党支部要认真回访,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分为二的原则。
1.把因平时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说一些过头话与已经丧失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路线、方针、策区别开来。
2.把由于基层党支部不开展党的活动,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的生活与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3.把愿意接受教育、有改正表现的与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
4.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损失和失误与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区别开来。
5.把因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等特殊困难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分配的工作与革命意志衰退、消极落后,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6.把因特殊原因交纳党费不及时与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区别开来。
第四十条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按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可用限期改正代替党纪处分,也不可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集中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违犯党纪同时又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以主要错误事实为依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作出结论。主要问题是违犯党的纪律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主要问题是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置。一般不作交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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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对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_的,不得按_处理,必须开除党籍。对于_分子、敌对分子和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出党,不得用劝退或除名代替。
第四十三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限期改正党员管理教育。
1.党支部指定专人,靠上帮教。
2.党支部每季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公司党委每半年对限期改正的党员状况作一次分析。
3.限期改正的党员期满后,党支部要认真做好重新评议工作。无故超过3个月不进行重新评议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重新评议工作一般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限期改正的党员作自我总结,向支部提出重新评议的书面申请。
2.支委会对限期改正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重新评议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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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3.召开支部大会,听取限期改正党员汇报和帮教人的意见,组织党员讨论、表决。
4.党支部上报评议和表决情况。
5.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支部报告,并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四十五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置,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第四十六条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同整顿党组织结合起来。对那些因组织软弱涣散而产生的不合格党员的,先整顿组织,再视情况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九章党员发展机制
第四十七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的纳新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严格组织发展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四十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进步的先进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指导。在开展党内活动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入党积极分子要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
第四十九条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时,重点放在基层一线职工和35岁以下的干部中,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
1.由培养人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3.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五十条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第五十一条公示形式、范围和要求
1.采用张榜公布进行公示。
2.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特殊情况扩大公示范围。公示由集团办公室负责。
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及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对反映问题的处理
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党委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15天内查实,并及时将公示结果向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通报。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有一般问题的,要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以观后效。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发展,公示情况存入党员档案。
第五十三条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
1.确定入党介绍人和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2.做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1)进一步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3)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4)召开支委会,提出审查意见。
3.到会党员人数的要求。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达不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总数的80%以上,会议要改期举行;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不能参加的,会议也要改期举行。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审议情况;(5)分组进行讨论;(6)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问题作出说明;(7)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能否吸收发展对象入党的决议;(8)党支部书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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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l.组织入党宣誓。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人负责。党支部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要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2)对达不到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用拖延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3)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报公司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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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
第五十五条对党支部和党员违反《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行为,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责任者实行责任追究。违_纪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司党委取消发展对象的预备党员资格或转为正式党员的资格,取消该支部当年度党建工作各项先进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责任过失在三次及以上的,对支部班子进行整顿,并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
(1)支委会审批两个以上人入党时,未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的;
(2)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未能认真审议和把关的;
(3)对公示期间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而予以发展的;
(4)发展对象未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
(5)未按规定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组织谈话的;
(6)在发展党员程序中,所需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不完备而予以发展的;
(7)未能指定l~2名正式党员做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开展党内活动未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
(8)未能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
(9)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未能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的意见,未经支委会与支部大会的讨论和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
(10)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会议党员人数未达到80%,赞成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而形成决议的;
(11)未能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有关入党申请人材料上报公司党委审批的;
(12)对不具备入党条件而予以讨论通过发展为预备党员的;
(13)对预备党员不具备转正条件而给予转正的;
(14)支部确定的拟发展对象在一年内因经济问题、违_主义道德问题、违_管理秩序受到政纪处分的;
(15)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三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和党小组长进行通报批评,不得参加年度内任何形式的先进评选;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1)未能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并就有关问题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的;
(2)未能正确的在被介绍人《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未能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真实情况的;
(3)未能实事求是地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帮助的;
(4)发展对象在一年内因经济问题、违_道德问题、违_管理秩序受到政纪处分的;
(5)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后三年内有违纪行为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机制中的条文,如有与过去公司党委印发的有关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机制为准。
第五十七条本机制解释权归公司党委。
第五十八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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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某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类管理办法
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类管理办法
哈尔莫敦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类管理办法
为确保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在实施“2542”经济发展活动,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队伍分类管理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农村 稳定、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个主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一条符合全镇的党员队伍建设路子,把我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队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类及管理目标
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居住较分散,老龄党员的特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为干部党员、支部书记、中青年非干部党员、机关单位党员、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单位党员、老龄党员三大类进行管理。
(一)干部党员
1、副科以上干部:按照分工履行干部工作目标。
2、各支部书记:按照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履行年度工作目标。
3、支委:按照单位分工履行年度工作目标。
(二)中青年一般干部党员
1机关单位党员
一是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根据党员标准,通过党内民主生活和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方式对党员进行评价和鉴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党支部可结合上述精神,结合形势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 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方法是:搞好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二是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是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不合格党员从广义上讲,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_纪 ,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二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的人。这里主要指的是第二部分党员。这部分党员虽没有严重违纪,但长期滞留在党内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的战斗力。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认真、严肃地加以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其基本的程序是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出安排。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上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治的教育。
四是在全体机关党员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群众、帮民脱贫、助民致富”主题实践活动;在学校党员中,开展“守住阵地、抵制渗透、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主题实践活动。
2、事业单位党员
一是一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使他们及时掌握上级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大局,增强能谋善断的能力,提高创新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
3、企业单位党员
一是创新管理理念,实施有效管理。对企业单位党员管理要从管理“社会人”向管理“单位人”转变。使他们积极参与到企业的改组改制,树立现代的就业观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内容突出政治性。要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新党章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员权利义务学习教育、组织观念学习教育,“双带”先进事迹学习教育,帮助党员增强党性。教育内容实现广泛性。对企业党员既要进行市场经济理论、产业行业知识、法律法规的教育,又要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培养职业技能,增强他们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文化素养。教育形式力争多样性。要通过学习原文、形势报告、辅导讲座、电化教学、广播电视专题、图片板报展览、心得交流、民主评议等形式,把学习教育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入脑入耳。利用网络平台,为企业党员学习创造便利条件,让党员不受时间、空间、自身素质差异的限制,时时接受党的教育,处处感到党的关怀。
三是通过学习,使他们能够在维护稳定中当先锋,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国家和企业利益放在首位,做顾全大局的
(三)老年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
1、老年党员按居住情况,人数在3人以上,可单独建立老龄党员党组织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主要任务是:
(1)、组织该党小组党员学习,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镇三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2)、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活动,按时足额收缴党员费。
(4)、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积极参与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管好自己的子女和家人。
老干部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党小组的工作。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分类考评及奖惩办法。
实行建档立卡和目标责任管理。根据不同的分类,在摸清现有党员底子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分类建档立卡,对不同类型的党员,分别提出目标责任和具体量化指标,并以工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增强评议和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要依据不同类型的党员发挥并开展评议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党员,评议的重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对老龄党员的评议,应侧重于:精神文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否遵纪守法。对其他党员的评议,应侧重于是否带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是否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否带头遵纪守法,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认真履行了岗位职责。
对临界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要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依据《中国**党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推介,选树典型。
第6篇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范本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2-04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员教育
1.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活动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便是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党员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目标,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努力做到动机和效果相统一,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统一。
1.1.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党员的思想觉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思想觉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是**党员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内在动力。党组织应当把帮助党员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任务。
1.1.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指的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它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正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保持一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然而,目前一些党员的政策水平还较低,对党的现行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许的事情,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应当针对党员队伍中带有的倾向性问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育,切实帮助党员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党员的活动能力,主要指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能力。党员的活动,直接影响党员个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影响党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党员的活动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反复强化的教育、训练过程。党支部必须通过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本领和完成党的特定任务的工作能力;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运用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1.1.4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的党性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集中体现。它要求**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开拓、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等。党员的党性修养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到党支部的战斗力。党支部要通过党员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水平。
1.2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2.1思想理论教育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1.2.2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
在新时期,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的内容必须紧紧贴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党员教育的内容是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不简单地看是不是有关经济方面的,以及相关的程度是否紧密,而主要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否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其效果能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从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方面来说,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展开。要组织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掌握现代经营和管理知识,了解和熟悉经济建设的环节与经济活动的规律,提高广大党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员只有具备一定的经济理论、经济政策、经济法律和现代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才能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结合经济工作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1.3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党员教育的方法,是联结教育内容与教育目标的纽带。党员教育的方法是由教育内容和党员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方法运用得当,教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党员教育的方法很多,并且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1.3.1轮训
指党组织通过依托党校和其他训练场所,集中一段时间对党员进行普遍的系统教育、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各级党校训练党员干部;二是举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轮训内容应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每次培训力求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轮训班一般要把班前预习、专题辅导、小组讨论和班后总结这四个环节抓好。
1.3.2上党课
指利用授课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一种方式,它已成为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常规制度。党课一般以党章、《准则》为基本教材,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其他文件,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进行;党课教员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担任,也可外请外聘。搞好党课教育,要把握九个要点:内容要新,重点要明,点题要准,说理要透,事例要实,逻辑要强,知识要广,感情要真,形式要活。
1.3.3座谈、讨论,个别谈话
座谈、讨论,是以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某一专题组织党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一种党员教育方式。搞好座谈、讨论,要注意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发挥民主、实行“三不主义”,集思广益、求得共识。个别谈话是党支部针对党员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某方面的问题单独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目的是宣传正确思想,批评错误思想,帮助党员解开思想疙瘩,提高思想觉悟。谈话方式一般根据谈话对象、谈话主题而定。它要求谈话人谦虚、诚恳、耐心和讲究谈话艺术。
1.3.4.多样化活动
通过社会调查、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影评视评、创先争优等各种有益的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它可以把思想教育包含在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之中,使党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启发教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开展各种活动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与乐的统一,避免庸俗化。
1.3.5自学
自学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它不受时间、空间、地点、条件的限制。搞好党员的自学,取决于党员个人和党组织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个人努力在于党员的主观自觉性;组织努力在于提出要求、精心组织、热情服务、经常检查。自学的关键在于调动个人的自觉性。
1.4党员教育的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做到“双管齐下”。
1.4.1调查分析,摸清情况
党支部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1.4.2制订计划,明确任务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党员队伍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三落实。
1.4.3检查落实,信息反馈
党员教育计划实施后,党支部应经常检查执行的情况,收集反映,掌握动态,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1.4.4定期总结,不断提高
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要找出来。总结完成后应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2.党员管理
2.1党员管理内容
党员管理是党的组织按照党的纲领和章程,运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对党员进行组织、教育、培养、考察、协调、监督、奖惩;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它的着眼点是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工作包括着十分广泛的内容:党员教育工作,对党员的监督工作,对党员的纪律检查工作,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发展和追认党员的工作,对过好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工作,党内活动的开展和示范引导工作,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党员统计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文作,调整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工作,等等。也就是说,凡是组织、监督党员参加党的生活和活动
促使党员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利的工作,都属于党员管理工作的范畴。可见,党员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党员管理的诸多具体工作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关系,有些工作不可能截然分开。如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都是党员管理的形式之一,但它们作为一项规范性较强,各基层党组织都统一按期进行的工作,已经成为党员管理范畴的一项内容了。
2.2管理原则及要求
2.2.1党员管理的政治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即按照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要求党员、教育党员、约束党员,使党员的一言一行以党性为最高准则;二是要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在党员管理工作中把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做在各项工作之前,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三是要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在党员管理中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保障他们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管理过程中按照民主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各种管理问题,协调各种关系;四是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用**党员的标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每一个党员,使他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2.2党员管理的组织原则
一是要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即按职务定责任,按职责定权限,按分工定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线负责;二是要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它要求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党内有不接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三是要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按照各自的权限,对党员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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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作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实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系统。
2.2.3党员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是要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确定内容、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二是要坚持规范性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对党内规范的监督和执行,维持党内生活有序、关系正常;三是要坚持激励性原则,着眼于激发党员的使命感、义务感和荣誉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坚持注重效益的原则,力求以较少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预期效果,力戒党员管理中的形式主义、“花架子”;五是要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创造出适应新情况、新问题的新的办法、措施和途径。
2.3党员管理的方式方法
党员管理工作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党员管理方式的多样性。开会座谈、评比竞赛、参观访问、报告演讲、家访谈心、测试问答、广播墙报、表演展览,都可以作为党员管理的方式使用。在党支部党员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方式:一是党员定期汇报,把党员置于党组织监督之下;二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考核、记实,为表彰评议提供依据;三是定期讲评鉴定党员,具有教育、管理、监督的综合效能;四是实施目标管理党员,融教育、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五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传统而有效的党员管理方式;六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党员的竞争意识;七是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八是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搞一次。
2.3.1制度规范法
运用各种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党员的行动,规定各种工作程序和办法,明确各项活动的内容和程序,以及规定处理各种问题的政策和标准。运用这种方法,要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明确执行制度的尺度,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严格按制度规范办事,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的各项制度。
2.3.2信息管理法
通过收集有关党员的各类信息,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使党员管理工作符合上级精神和适合党员的实际情况。运用这种方法,信息要灵通,判断要准确,办法措施要有针对性。
2.3.3分类管理法
依据党员管理工作的职能、目标、对象的多层次、多类型性,分门别类地进行指导和管理。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分类,便于组织领导和上下对口互相照应。
2.3.4需要引导法
根据党员需要发展、变化规律,引导党员追求正当、合理的需要,激发积极的动机,使之激发出更大的热情,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工作。运用这种方法,要把握党员的需要心理,满足基本需要,并焕发党员更高层次的需要,引导党员选择满足需要的正当方式。
2.3.5思想教育法
党员管理和党员教育是相互贯通的。管理要以教育作前提,教育要以管理作保证。教育和管理都是手段,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3.党务工作
3.1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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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党员数,党员的性别、年龄、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业、分布、奖惩情况、主要经历,发展党员情况等)、思想情况(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工作情况(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交办任务落实情况、党内活动参加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学习情况(学习态度、文化水准、专业特长、在读情况等)、生活情况(婚姻、恋爱、家庭等).
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要注意四点:一是力求真实、全面了解,防止片面性、表面化;二是规范、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制度和办法;三是注意情况的不断变化,充实应掌握情况的内容;四是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认真解决。
3.1.1建立党员自然情况登记册
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姓名、曾用名、原籍、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现有文化程度、学历、工资级别、履历、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业务专长、奖惩;现任职务、住址等。要认真仔细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
3.1.2建立党员写实档案
包括会议记录、重要建议卡、大事记、学习成绩登记、文书材料收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记录等。
3.1.3建立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和与所在部门领导沟通情况制度,通过听取党员汇报和党员所在部门领导介绍情况,来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
3.2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梧。
对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主要是三点:一是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二是按期交纳,一般按月缴纳。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三是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专人管理,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二是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三是定期报告,定期检查;四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党支部一般不留存党费。对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费,要慎重使用,严格手续。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教育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补助等。党支部使用党费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
3.3党员的党籍管理
党籍指党员资格。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那一天起,取得了党员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党支部在处理党员的党籍问题时,必须慎重对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3.3.1党员有_的自由,党员要求_,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3.2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当对他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_。劝党员_,应当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_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3.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3.4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3.5党员出国出境定居,在他们出国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档案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党的委员会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3.3.6党员自杀后的党籍处理问题,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3.3.7 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其_,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屡教不改或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3.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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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实习、休养等,且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件,各级党组织统一使用“中国**党党员证明信”。
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由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对越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3.5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主要有三条: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党支部可结合上述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参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第二,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第四,表彰和处置。通过民主评议,对好党员、优秀党员给予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第五,总结整改。总结是党支部对整个民主评议过程进行回顾、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对民主评议的规律性认识;整改是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党员个人和党支部制定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同时,还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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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的是把这项制度同党内的其他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互为补充,互为依托,融教育、管理、监督、活动于一体,形成综合效应。主要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同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二是同党内创先争优相结合;三是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相结合;四是同民主评议党支部相结合。
3.6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项工作。前者是后者的一项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应当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从广义讲,不合格党员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一是党内敌对分子、_分子和腐败分子;二是违_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三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起党员作用的人。这里主要指的是第三部分党员。这部分党员虽没有严重违纪,但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尽管是少数,但留在党内,就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必须认真、严肃地加以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其基本的程序是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办公室编制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张辛戒
本办法主要审定人: 李政再
发布日期:200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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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1、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2、把本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编入到支部或党小组,定期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本级党组织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给党员分配任务,提出要求,并定期检查其完成任务的情况。条件具备的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户等活动。
4、丰富活动内容,规范活动程序,如“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等。
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注重实效的原则。
制度规范的原则。
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第8篇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制度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各项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一、现代远程教育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和农民进行教育的一种先进手段,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要积极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学习。
二、要根据本地需要,利用远程教育手段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民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业科技等知识。
三、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日制度,党员干部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观看教材后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四、学员要勤于思考,对于不懂的问题要进行相互沟通学习,反馈交流。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共同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
五、注意选择适当的时间学习,做到学习和劳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设备管理制度
现代远程教育是利用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起来的新型教育形式,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办好大教育的重大战略措施。为保证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真正发挥作用,现制定沙雅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二、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三、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四、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五、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拔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六、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七、设备应为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九、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管理操作员职责
一、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正常的使用方法,定期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远程教育教学资源服务。
二、刻苦钻研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达到“四会”,即会管理、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三、积极配合农村党员电教机构、学校授课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现代化教学方面的创新。
四、维护和管理好远程教育终端接收设施,随时进行检测,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及时整理、打印、刻录中央、自治区、地区传输的与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学校教学相适应的资源,在远程教育站点实施教学、培训。
六、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分类接收远教课件整理打包存放、制定出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培训目录,并予以公示,使需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类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接收站点‘自主选看’,提高收看率。
七、联系实际,搞好教学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应用能力。
八、了解所在地农村党员干部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课件的需求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九、发现并总结典型,为上级提供课件制作线索和素材。
十、严禁收转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严禁收转、播放不健康、不文明和舆论导向不正确的节目。
十一、根据上级远教部门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远程教育设备及教材的订购计划;按要求做好年度报表统计工作。
第9篇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范例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_、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10篇 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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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 (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 (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 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 (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 (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 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 《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 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 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 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 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 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 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_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_手续。
2. 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 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 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 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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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使支部党员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公司党政保持一致,成为合格的**党员。
2、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做到:自觉参加党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的帮助。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3、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教育。
二、党员管理
1、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2、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就应当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员有_的自由,党员要求_,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6、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12篇 党员服务中心基本台帐目录管理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名册,志愿者工作人员名册。
2、党员服务中心资源情况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登记表、流动党员接转关系办理情况登记表、流动党员名册
4、接纳入党申请登记表
5、受理党员求助服务登记表
6、接待来访、来电及处理结果记录
7、开展活动情况记录(包括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8、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记录(包括碟片的造册情况、借阅登记)
9、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0、党费收缴管理资料
11、“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情况登记表、党员情况登记册
第13篇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及提高党员的履职能力。经研究,现对党员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个**党员应当履行的党内职责和作为一名具体的机关工作者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 对党员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进一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局党员经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受到了较好的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发挥不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够强。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决定在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党员中实施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党员的标准具体量化,让党员学习有内容,工作有标准,努力有方向,有利于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永葆**党员先进性,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实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由所在党支部把党务工作和部门工作任务合理分解落实给每一位党员,实现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的有效融合,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大局,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因人因岗制定“双责”目标,落实党员的双重责任 1、“双责”的责任内容。“双责”目标主要分为党内职责与岗位职责两个方面。党内职责目标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缴纳党费等为主。岗位职责目标以具体的岗位业务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为主。 2、公布“双责”目标。“双责”目标确定后,由党支部将党员“双责”目标在党员活动室的学习园地或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作为党员自我约束管理和党支部实施督查的主要依据。 3、分解“双责”目标。党支部将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和行政工作目标,采取党员个人自我“认”责、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和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双责”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新部署的工作任务,党组织要及时分解落实给有关党员。 三、实施阶段性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1、加强督查和考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指导。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的开展,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总结,汇报交流上一阶段完成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打算。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履行“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登记表》。 2、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党支部要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首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自我小结认格,并在党员大会上述职汇报“双责”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然后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每个党员的等次。 3、落实奖惩措施。年度考评结果要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民主评议中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必须在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谈话教育。要按“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重在提高”的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置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在基层党支部的党员中实施“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积极探索,各党支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细抓实。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力争在“双责”目标制定、管理和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创特色,出成效。要及时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抓好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
第14篇 食品公司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
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_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_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第15篇 学校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范例
学校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倡自带茶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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