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简报旨在阐述我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管理原则、职责划分、行为规范及激励机制,旨在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协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1. 职责与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2. 行为准则:设定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
3. 培训与发展:制定培训计划,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绩效考核: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以激励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5. 沟通与反馈:建立健全沟通渠道,鼓励干部职工提出建议和问题。
6. 福利与奖励:设计合理的福利制度,表彰优秀表现,提高员工满意度。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可以减少工作混乱,提升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行为准则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每个干部职工都有公正的机会展现自我。
3. 增强凝聚力: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福利制度能增强团队凝聚力,激发工作热情。
4. 促进发展: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干部职工可以不断提升,推动组织持续进步。
1. 职责与分工:定期进行岗位职责梳理,确保每个干部职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必要时进行职责调整。
2. 行为准则:制定详细的行为规范手册,进行入职培训,确保干部职工了解并遵守。
3. 培训与发展:根据干部职工需求和组织目标,定期举办内部培训,鼓励参加外部专业课程。
4. 绩效考核:设立季度和年度考核,结合个人业绩和团队贡献,确保考核的全面性。
5. 沟通与反馈:建立月度部门会议,鼓励干部职工提出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6. 福利与奖励:根据市场标准和组织效益,适时调整福利政策,设立年度优秀员工奖,表彰突出贡献。
本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旨在创造一个公平、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期待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在这样的环境中发挥最大的潜力,共同推动单位的发展。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第1篇 农信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
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社队伍的纯洁和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时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形象。
二、崇尚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严禁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色情活动、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从事经商活动,收受下属的礼品(金),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
四、正确把握社交原则。慎重交友,不准与有劣迹行为的人来往及与贷款户拉拉扯扯、吃喝玩乐,严禁傍大款,搞不正当关系。不准接受可能对业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接受贷款户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活动;不准收受有贷款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贷款户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五、规范八小时外业务活动。八小时外办理业务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热情服务,不拿原则与人情做交易。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要按规定请假,回岗及时销假,严禁不请假外出,逾假不归。
七、认真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禁擅自使用公车、违章驾车。
八、倡导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主动协调好家庭和邻里关系。力戒铺张浪费,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做到勤俭节约。
九、严肃执纪。凡有违反上述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其它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家属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同干部职工家属的联系沟通,共同把好家庭“廉政关”。
十一、各基层社、机关部门主职领导要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利用现场督察、电话督察、走访职工家庭及群众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督察,做好督察记录,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联社。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干部职工八小时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十三、本规定自__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第2篇 信用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
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社队伍的纯洁和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时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形象。
二、崇尚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严禁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色情活动、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严禁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从事经商活动,收受下属的礼品(金),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
四、正确把握社交原则。慎重交友,不准与有劣迹行为的人来往及与贷款户拉拉扯扯、吃喝玩乐,严禁傍大款,搞不正当关系。不准接受可能对业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接受贷款户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活动;不准收受有贷款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贷款户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五、规范八小时外业务活动。八小时外办理业务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热情服务,不拿原则与人情做交易。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要按规定请假,回岗及时销假,严禁不请假外出,逾假不归。
七、认真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禁擅自使用公车、违章驾车。
八、倡导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主动协调好家庭和邻里关系。力戒铺张浪费,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做到勤俭节约。
九、严肃执纪。凡有违反上述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其它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家属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同干部职工家属的联系沟通,共同把好家庭“廉政关”。
十一、各基层社、机关部门主职领导要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利用现场督察、电话督察、走访职工家庭及群众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督察,做好督察记录,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联社。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干部职工八小时外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十三、本规定自__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第3篇 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管区、站办所及干部职工的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综合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2年度管区、站办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对管区及站办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全镇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各管区、站办所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二、管区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总分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2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6分;
3、安全生产工作2分;
4、惠农政策落实情况2分;
5、干部作风管理8分;
6、农业生产10分;
7、村级管理4分;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分;
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4分;
10、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10分;
1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0分;
12、社会公认度5分。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根据平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考核细则
1、计划生育工作按计育办对管区和站办所的考核办法考核。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镇综治办对各管区和站办所的综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
3、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以上三项工作分别以其单项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并分别实行对整体工作一票否决制。)
4、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完成情况。(2分)
5、干部作风管理。(8分)
(1)干部学习出勤记3分,管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个干部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人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和1篇学习心得,每缺1次/篇,扣管区0.2分。干部要求出满勤,各管区必须设考勤表(非管区干部由办公室考勤),管区干部的工作记录必须与考勤表相符。工作记录不齐、缺勤或管区无考勤表,每缺一次扣0.2分。镇设督查组,不定期对管区工作及管区干部进行督查,若发现管区干部正常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工作岗位的,每例扣0.2分。
(2)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民情日志调研活动(2分)。年终,镇督查组将对三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如发现工作流于形式,人浮于事,上报资料不齐全的每人次扣管区0.5分。
(3)管区干部遵纪守法,注重干部形象(1分)。凡出现干部参与赌博或做出其他违法违纪有损干部形象并报督查组记录违规的,每次扣管区0.5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党政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党务内勤内务记2分。各管区制度健全,资料记录完整并归档,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包括信息),记1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迟报或缺报资料,扣0.2分/项,(各管区全年应报信息12篇),直至扣完1分为止。管区必须做好值班和信访接待1分,如出现因管区工作不力而造成的集体_(包括到镇),每人次扣0.2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6、农业生产。(10分)
(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控制面积在0.8‰以内,确保管区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记2分;认真做好植树造林、林权证发放及森林纠纷调解,记1分。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动物防疫工作,计2分。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养种养大户及基地,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记1分,有典型的新增种植连片50亩以上特色基地或养殖大户,加0.5―1分,认真做好优质稻推广、生产以及病虫害防治,计1分。
(3)年内无占用耕地非法建房、非法采砂、非法洗砂现象,记3分。发现一起扣1分。
7、村级管理。(4分)
(1)村级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3分)
按管区所辖村年度考核平均分为依据计算。
(2)村级班子建设(1分)
支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管区领导不力的,每例扣1分。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分),按各管区完成任务计分。
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4分),按各管区完成任务计分。
10、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年内管区的水利建设、交通设施、村部电网改造、沼气、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宽带入村等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良好。(10分)
因管区干部办事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每例扣0.5分,直至扣完此项分为止。
1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0分)
12、社会公认度。(5分)(党政班子根据情况评分)
第11项和12项按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考核计分。
三、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按百分制考核计分)
(一)列入考核的部门(15个)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文体广电站、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林业站、水利站、工会、团委、妇联、司法所、财政所。
(二)考核细则
1、自身队伍建设情况(10分)
(1)工作纪律(5分):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机关上(下)班、值班、会议纪律,凡出现一例违纪违规行为每人每次扣部门0.5分,同时,站办所的会议情况和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由镇督查组和党政办考核认定)
(2)工作作风及廉洁从政(5分):坚持务实、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有关事项,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现象,被群众举报1次扣部门1分。本单位成员有违纪行为经镇纪委查实此项记零分。(由镇纪委和分管领导考核认定)
2、部门工作开展(90分)
(1)制度建设及信息报送(5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财务制度、部门管理制度、会议、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落实及相关会议记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2分;积极参加专题学习和上网学习,有学习任务而不达规定的每人每项扣2分;信息材料报送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至少被采用3条,每少1条信息扣1分。(由考核组和党政办考核认定)
(2)财务管理工作(10分)。积极增收节支,财务收支实现平衡,落实年初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年度财务考核任务,记6分;按月及时交帐记4分,有不及时交帐的每次扣1分。(由镇财经领导小组考核认定)
(3)承办处理信访交办事项情况(10分)。认真、及时做好涉及本单位各类信访回复,回复不及时、回复敷衍了事或不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认真配合处理好具体信访问题和协查相关案件以及做好由镇党委或镇综治委交派的临时信访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工作中原则性不强造成事态扩大的扣5分。(由镇党委和综治委综合评定)
(4)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15分)。认真、及时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站办所工作人员指导村级开展各项工作,完成村级工作目标。不能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由镇党委和镇督查组评定)
(5)落实单位具体职能,完成工作目标(50分)。考核组根据各单位本年度分线考核细则,按100分制进行记分,再折合记分。(由镇考核组评定)
3、加分和扣分项
(1)加分项:
①部门工作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在全县性的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0.5分。
(2)扣分项:
被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
四、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办法
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绩效考核90分,执行机关制度、廉政、勤政5分,交办工作5分。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1、无部门工作的联村干部职工按所联村考核分数全额记分。
2、有部门工作的联村干部职工按部门工作与联村工作5:5的比例记分。
3、年底优岗评定按绩效考核的分数,结合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机关制度执行情况、工作责任片制度的执行情况、思想品德、廉政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定,评定为三等功的奖励1500元,嘉奖的奖励800元。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考核结果运用
1、采用管区与站办所互评的办法进行。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管区奖金分为三档: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绩效工资分为三档:3000元/年(适用于三等功和优岗)、2600元/年(适用于镇先进个人)、2400元/年(适用于年度考核评定称职的或基本称职)、年度评为不称职的取消其绩效工资。
3、各管区、站办所要根据本考核办法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到岗到人的考核细则,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第4篇 某乡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乡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乡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确保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考核(20分)
(一)上班签到(4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迟签者,每次扣0.5分;缺签者或代签者,每次扣1分;旷工者,每次扣2分。
(二)挂牌上岗(2分)。干部职工上班和下乡必须挂牌,未挂牌者,每次扣0.5分。
(三)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有关会议(3分)。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四)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度(3分)。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另有工作安排外,不服从安排调度的每次扣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安排的工作或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五)外宣工作(3分)。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要在市级及以上的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2篇宣传的新闻稿件或论文、调研报告,计3分。每少一篇扣1.5分,每增加一篇加1分。
(六)干部工作纪律(5分)。在下乡和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下棋、打牌,违者每次扣2分;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晚上娱乐不得超过12点,违者每次扣2分。
二、本职工作(20分)
按年初分工,做好本职工作(2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计20分。干部职工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汇总后形成书面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报办公室汇总。每缺少一次扣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分。在市综合绩效评估中被扣分的工作,对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2000元/分的标准予以扣罚。在日常督查(检查)中,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表扬的,分管领导加2分,直接责任人加3分;如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批评的,扣分管领导4分、直接责任人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分管领导加4分,直接责任人加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8分、直接责任人12分。年度被重点管理或黄牌警告的分管领导及该部门工作人员此项不计分,并扣发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100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4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600元,被省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300元。
三、驻村工作(20分)
以所驻村考核得分折算计分。
四、群众工作(15分)
(一)下乡情况(5分)。领导干部每月下村不得少于8天,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10天,未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6天,每少1天扣1分。
(二)民调工作(10分)。由乡办公室和群众工作站每季度对每个村随机抽10位固定电话用户进行民调。年终对每季度的民调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计10分;所得分数在88分(含88分)至90分,计8分;所得分数在86分(含86分)至88分,计7分;所得分数在80分(含80分)至86分,计6分;所得分数在80分以下(含80分),此项不计分。
五、村、驻乡单位主要负责人测评(10分)
六、领导测评(15分)
七、其它事项
(一)没有驻村的干部职工按全体驻村干部职工在本考核方案中的第三大项得分的平均分记算;第一、二、四、五大项按本人的实际得分记算。
(二)本办法所有考核项的加扣分不设上限。
(三)年终考核按党政联席会议定的标准由乡财税所核发奖金。
(四)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挂钩。
(五)未尽事项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六)本考核办法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第5篇 干部职工年休假考勤管理规定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必须填写《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2.科长请假由办分管领导批准,其余人员请假由各科科长批准;
3.《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交综合科备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记管理制度。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本办人员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未经请假批准,月累计迟到和早退达3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年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和早退10次或无故不上班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在限定期内改正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请事假累积达到两天的要从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第6篇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为认真贯彻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关系接转
1、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管理。原单位设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或虽没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但具备管理条件的,也可继续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委员会2至3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
4、企业改制、租赁、倒闭、破产、兼并过程中,应及时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认真负责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5、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转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及时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保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离退休干部职工原单位党组织要继续与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被外单位聘用六个月以上,或到异地居住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聘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入聘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7、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其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和某某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
8、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9、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10、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11、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请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2、社区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13、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或组织集体_、_、_等活动;不参与__及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_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15、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及某某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三、制度建设
16、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状况,不断研究和改进活动的形式,以保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17、学习制度。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定期组织学习。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身体因素,方式要多样,主题要突出,地点要灵活,次数要适当。
1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9、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党员应定期向党小组或支部委员会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
四、其它
20、本办法适用于不具备退休条件而正式办理了离职或内退手续的党员。
21、本办法由某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2、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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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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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
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7、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八、本《管理制度》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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