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是对企事业单位内部员工行为规范、职责分工、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的一种管理体系。它旨在提升工作效率,维护组织秩序,保障公平公正,促进干部职工的职业发展。
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内容、任务目标及责任范围。
2. 行为准则:设定干部职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3. 考核评估: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
4. 培训发展:规划干部职工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空间。
5. 激励制度: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6. 福利待遇:规定干部职工的薪酬福利、休假制度和其他福利政策。
7. 申诉处理:设立合理的申诉渠道,解决干部职工工作中的纠纷和不满。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能引导干部职工高效工作。
2. 维护秩序:规章制度的执行能确保组织内部的公平公正,避免混乱。
3. 促进成长:通过培训和发展机会,干部职工能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4. 提高满意度: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能提高干部职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降低风险:严格的纪律约束能预防不当行为,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预期成果。
2. 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3. 设立绩效考核小组,制定公平、透明的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4. 建立晋升通道,依据工作表现和能力,给予优秀干部职工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5. 根据市场情况和组织效益,适时调整薪酬福利制度,保持竞争力。
6. 设立申诉委员会,对干部职工的投诉进行公正调查和处理,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建立健全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需要从实际出发,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组织的发展需求和干部职工的期望,从而构建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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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
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7、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八、本《管理制度》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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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财政局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南所发〔2011〕 签发人:赵雪洋
达县财政局南外镇财政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端正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创健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经职工会议讨论,所长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办公会议、学习生活、工作纪律、考核奖惩、廉洁奉公、任职轮岗、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
一.办公会议制度
办公会议由所长主持,或所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所长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定期办公会议两次,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召开。由所长、副所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1.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抓落实的工作措施。
2.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强化检查督促,推行目标考核。
3.按照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研究部署机关各项工作。
4.认真抓好所机关各办公室和镇级各单位的财务工作,确保执行财政法规,圆满完成财政任务,力求增收节支。
二.学习生活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和决定。
2、政治学习由陈跃平书记主持,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并负责政治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参学人员必须坚持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属重大政治理论学习,每位同志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年底一并进行考核。
(二)业务学习制度
1、坚持以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电脑等方面的知识为主,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2、业务学习由李光容副所长主持,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的准备等。
3、参学人员必须作好笔记,坚持全员学习、相互学习、随时学习和学用结合。每阶段学习结束后,必须考核验收。做到人人懂会计,个个会电脑。
(三)定期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业务学习每月至少组织学习2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次。
(四)考勤考核制度
每个机关干部职工都必须自觉参加学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请假,并严格进行考勤登记,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涉及考试、考核的要纳入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考评。
(五)学习交流制度
每季度进行1次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研究学习,开展工作,按要求提前作好发言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交单位存档。
(六)组织生活制度
党、团组织活动和组织生活由陈跃平书记、王胜男副所长主持,按要求定期开展活动,力求抓出成效。
三.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上、下班实行签到、签离制度。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凡因公出差的要经所长同意,到县外出差还需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经县局批准。
2.凡请1天事假的要具备请假条,由执周所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事假的由所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事假的,要经所长签署意见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凭医院证明请假,参照事假审批权限办理,不准小病大养,无病请病假,若有违者,按旷工处理。
4.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休假应提前一周报告,由所里统筹安排,假满后按时销假。
5.一年中事假超过本人可享受的工休假的(工龄5至10年5天,10年至20年10天,20年以上的14天),当年不得再安排公休。
(三)严格工作制度
1.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时按质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独立处理事务,需要请示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2.办公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文明办公、礼貌待客,热情接待外来客人和来访人员。上班时间不准用电脑玩游戏,不准在活动室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3.不定时地对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若检查到有不假善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4.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双重领导,讲原则,顾大局,协调一致,勤奋工作。
5.职工考勤薄和请假条,每月月底由值周所长在3个工作日内交档案室备案,作为每月及年终干部职工考核的依据。
6.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学历、职称教育奖励制度
1、凡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职工,应妥善安排学习时间,克服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2、职工报考必须符合招生简章所列的报考条件,遵循 “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规定,原则都应报考财政、财会、经管、英语、经济法、计算机、法律等与财政所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
3、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脱产学习。
4、为鼓励职工学习积极性,职工通过学历教育获得民办教育承认的大专、本科文凭的,其学费由单位全额报销。
5、职工参加全国性会计类资格、职称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学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初级职称的奖励400元;取得中级职称的奖励800元;取得会计、税务注册类资格的奖励1500元。
(二)新闻宣传奖励制度
1.信息奖励。凡个人、联名或集体撰写的财政信息,被县级有关部门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委办、县政府办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被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60元;被省委办、省政府办和省财政厅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120元;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
2.宣传报道奖励。宣传报道,调研文章(论文),被县级刊物采用的,300字以内每篇奖励50元,3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被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300字以内每篇奖励100元,300字以上每篇奖励200元;被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获奖文章按相应档次增加1倍奖励;被报刊、杂志头版头条或报眼位置采用的文章增加1倍奖励。
3.财政信息,宣传报道,调研文章,原则上需经单位领导审定后投报;同一稿件多级采用后,只按最高级次奖励;与财政工作无关的稿件,不适用本奖励制度;若由单位交费刊登的文章不予奖励。
(三)逗硬惩罚制度
1.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1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为缺勤半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为缺勤1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5次为缺勤1天,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
2.凡有事需请事假者,非特殊情况必须先到单位签到后方能请假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30元。职工请事假(累计8小时为1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每超过一天扣发当事人津补贴30元。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事人每天津补贴30元,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4.全年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的,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当年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同时按旷工的天数扣发全年各项奖金。
5.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按川人工〔1994〕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请事假1个月至6个月以内者,按比例扣发日平均额的综合奖,超过6个月的,扣发全年奖金及补贴。
6.星期天、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其加班补助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以上规定每月如实兑现。
7. 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补贴每人次50元。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若被公安机关、上级有关部门抓到,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同时扣发当事人当月全部津补贴及年终文明奖。
五.廉洁奉公制度
(一)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种贵重物品,对实在难以谢绝或事后发现留下的,应如数上交监察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单位或个人索贿、受贿和利用手中职权吃、拿、卡、要。
(三)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不准以任何借口到所管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用公款搞超标准接待和到营业性舞厅组织舞会。
(六)不准动用公款或参与公款性质组织的旅游活动。
(七)不准违反政策规定和不按工作程序、审批权限划拨各种财政性资金。
六.任职轮岗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应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坚定地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每位干部职工应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理财,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任人唯贤的原则,对干部选拔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五)全所一般职工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不应超过5年,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不能超过8年,工作年限达到以上条件的必须实行无条件轮岗。
(六)在预算会计、预算外专户会计、出纳岗位上工作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务清楚。原则上以上工作岗位上工作年满3年的,应无条件轮岗。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所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其余人员履行本职工作,做到切实履行职责,承当工作责任。
(二)履行职责要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科学理财,促进发展。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领导的责任。
l、对职工考勤不严,不按要求考勤的。
2、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账务不清、财务混乱,岗位职责不明确的。
3、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公款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5、处理突发事件不力的。
6、隐瞒重大事情不报的。
7、违犯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
8、违犯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四)切实抓好治安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概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个人责任。
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
第3篇 基层的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
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7、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八、本《管理制度》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关系接转
1、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管理。原单位设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或虽没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但具备管理条件的,也可继续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委员会2至3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
4、企业改制、租赁、倒闭、破产、兼并过程中,应及时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认真负责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5、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转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及时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保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离退休干部职工原单位党组织要继续与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被外单位聘用六个月以上,或到异地居住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聘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入聘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7、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其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和某某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
8、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9、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10、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11、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请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2、社区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13、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或组织集体_、_、_等活动;不参与__及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_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15、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及某某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三、制度建设
16、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状况,不断研究和改进活动的形式,以保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17、学习制度。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定期组织学习。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身体因素,方式要多样,主题要突出,地点要灵活,次数要适当。
1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9、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党员应定期向党小组或支部委员会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
四、其它
20、本办法适用于不具备退休条件而正式办理了离职或内退手续的党员。
21、本办法由某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2、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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