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管理制度是对医院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旨在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医院工作效能,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1. 党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的设立、党员发展、组织生活、党务公开等内容。
2. 党员教育:涵盖党的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
3. 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医疗服务公正公平。
4. 党的工作制度:如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监督机制等。
5. 党的活动组织:包括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群众联系等。
6. 党员权益保障: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处理党员的申诉和建议。
医院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强化党的领导: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保证党组织在医院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2. 提升工作效能:良好的党管理制度能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3. 维护医德医风: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4. 促进团队凝聚力:通过组织活动,增进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团队凝聚力。
1. 完善党组织架构:根据医院规模和实际需求,设置合理的党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
2. 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3.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党务公开平台,接受内外部监督,确保决策公正透明。
4. 推行民主决策:重大事项需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保障党员参与权。
5. 激励与约束并重:制定党员考核评价体系,表彰优秀党员,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 加强群众工作:鼓励党员深入群众,倾听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医疗服务。
医院党管理制度应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维护医德医风为核心,通过完善的组织建设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医院健康发展。
第1篇 区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凡编制内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四)党委办公室每年在党员大会上向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汇报一次党费收缴的情况。
(五)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八)党费收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区人民医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人民医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各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
(二)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
(三)各党支部的工作资料齐全,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
(四)各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院党委。
(五)按规定完成党内年终统计,按要求向州直机关报送有关材料。
(六)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讨论研究他们的重大问题。
(七)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八)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本支部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九)严格执行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第3篇 南城医院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人民医院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好
(一)党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的要求,高度重视党员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三)严格履行党支部工作职责,加强支委班子建设,支委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明廉耻、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目标,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队伍素质好
(一)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保持**党员先进性;
(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三、制度建设好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并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规范的党支部工作记录簿;
(三)建立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联系制度,加强协调和沟通;
(四)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四、工作业绩好
(一)围绕医院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努力使医院的党员成为医德高尚、服务优良、技术精湛、公道正派、开拓创新的先锋;(二)认真履行党支部的职能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到乡村或社区开展三下乡服务一次;
(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群众反映好
(一)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依法行医,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为民、务实、廉洁,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模范遵守医院向社会服务六项承诺,努力做到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构建和谐诚信医院而努力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无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第4篇 医院党务管理制度(9)
医院党务管理制度(九)
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参加学习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组成。
(三)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
(四)坚持学习的计划性。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由党委办公室制定,列出讨论题、参考资料、学习时间、发言对象等。
(五)每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委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请假须报党委书记批准,书记不在时,应向副书记请假,任何成员不得无故缺席。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支部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传达贯彻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接收新党员的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实施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党支部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因工作需要还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布置党员民主评议、审定党员民主评议档次;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先进党员表彰和犯错误党员处理工作。
3. 党小组会不定期召开,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讨论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党员考评;作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召开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4. 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必须由医院党政领导干部上课。
5. 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电化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6. 党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
7. 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与率达90%以上(包括网上参加组织生活进行思想汇报)。
持有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党委委员每人要联系两个党支部。党委委员要经常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示范、指导工作,抓好典型,同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
(二)党委委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和“两个务必”,切实改进作风,关心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三)坚持和执行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积极引领、服务党支部搞好工作。
(四)党委委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调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每月必须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党费的收缴。各支部每半年上交党办,党办每半年一次上交县卫生局。
(四)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二)申请人经支部委员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县机关党工委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三)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党委。
(四)各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注意优化发展对象的年龄结构,重点吸收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35岁以下的优秀分子入党。
(五)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
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六)支部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其条件符合、手续完备,方可拟出支部决议,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前,应将支委会意见和发展新党员“公示”等准备情况上报党委审查同意。
(七)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会议主持人(书记或副书记)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提出具体要求。
2.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 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 支部委员会报告审议情况及意见。
5. 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6. 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 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讨论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实到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以及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九)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 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
2. 转为预备或转正时,《入党志愿书》要报院党委审批。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提交书面转正报告,党支部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研究,以决定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不超过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
3. 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编入所在党支部过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除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一样。
4. 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交至县卫生局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附: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书面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支委会研究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半年考察一次。
(3)及时安排被列入重点培养的对象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统一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集中培训。
(4)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于每年底党委报批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
(5)支部进行政审。
(6)支委会讨论同意发展。
(7)支部向党委申报预审,备齐材料。
(8)党委进行预审,研究同意发展工作。
(9)党支部按规定进行发展党员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党委同意。
(10)支委会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11)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2)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第5篇 第一_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的标准
(1)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固定工资指现行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护龄、教龄、驾龄津贴)的总和,按中组部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标准: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6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8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15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收入的3%。
2、交纳党费时间
(1)党员在每月发工资后一周内,将党费交至所属党支部。党支部每季度15日前将党费交至党办。
(2)党办每年两次将党费金额上交至丽水市直机关党工委,由市直机关党工委按比例返回给院党委作为各支部学习活动费。
3、党费的管理
(1)党费实行专人管理。支部、党委均由专人进行党费的收缴、登记、并按月造册。
(2)党费专门存折实行专人保管,专立项目。党委每年向党支部及全院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每年底将对全院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党费存根保留三年归档,以备检查。
4、党费的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订阅党支部、党员教育读物的开支。
(3)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党内活动的费用。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可用党费开支的费用。
5、党费返还使用的审批手续
党费使用须经党支部书记会议商量,填报领款单交党委办公室审核,并经党委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从党费专用帐户支出。
第6篇 某医院党费管理制度
医院党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依据《中国**党章程》、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和支持党的事业,培养和树立党性和党的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第三条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第四条 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带工资学习的学生,参照第五条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五条 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第三章 缴纳党费的时间和程序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党员应在每月前三天内向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党支部交纳党费。
第七条 党费应由党员亲自交纳。这是党员向党组织履行自己义务的表现。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 党组织除按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九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第四章 党费的管理
第十条 学院的党费由专人管理,收齐后统一上交学校党委。
第7篇 某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管理制度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性的秘书、党务管理工作。
2、及时传达院党委会的决定,了解全院各项常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党委反映。并注意收集职工对执行院党委决定的反应情况。
3、负责同上级党委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医院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4、协调院党委领导安排各种常务会议,负责召集院党委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负责拟订院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党委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负责院党委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上报下发。
6、按照党务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党委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7、按照印鉴及党委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院党委印鉴和常务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严格遵守党委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党委领导指示,承办有关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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