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系统性的规则和流程,以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性和一致性。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生产运营、质量控制和客户服务等。
1. 人力资源管理:定义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和员工关系的规范。
2. 财务管理:设定预算制定、成本控制、会计记录和审计程序的标准。
3. 市场营销:规定市场研究、产品定位、广告宣传和销售策略的执行准则。
4. 生产运营:制定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设备维护的规程。
5. 质量控制:设立检验标准、问题解决和持续改进的机制。
6. 客户服务:明确客户服务政策、投诉处理和客户满意度提升的流程。
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品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稳定,满足客户期望。
3. 风险防控: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和合规要求,降低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4. 促进沟通:统一的规则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增强团队协作。
5. 塑造文化: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1. 制定:由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2. 培训:组织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掌握相关规定。
3. 执行: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4. 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5. 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定期更新制度,保持其时效性。
规范化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需要全员参与,持续优化,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第1篇 工业管道 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
序号
规范内容
规范化要求标准
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
(1)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等;
(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
(3)压力管道组成件质量证明文件;
(4)压力管道最近2次检验报告。
对照左边各项,要求资料齐全。
2
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
(1)落实了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2)建立技术档案和压力管道标识管理办法,并有效实施;
(3)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管理工作并有工作记录;
(4)制定了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以及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
(5)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还应具备:
a)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求援方案);
b)巡线检查制度;
c)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有管理制度的文本见证,并要求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当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持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4
安全附件:
(1)安全阀:铅封、校验标签完好,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无泄漏、无锈蚀;
(2)压力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表盘清晰,指针功能正常;
(3)爆破片装置:完好无泄漏,在有效期内使用。爆破片装置和管道间的截断阀处于全开状态;
(4)其它测量仪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匹配。
定期自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应有送校验的计划。
5
管子管件及阀门:
(1)管道及其它组成件应无泄漏;
(2)管道绝热层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反腐层完好;
(3)管道应无异常振动;
(4)位置与变形:
a)管道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
b)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
a)支吊架是否脱落、严重变形、腐蚀或损坏;
b)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6)阀门:
a)阀门表面是否存在严重腐蚀现象;
b)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c)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
a)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b)法兰面是否发生异常翘曲、变形。
(8)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腐蚀穿孔、开裂、变形失稳等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防雷防静电:对有防雷防静电要求的管道应检查装置是否安好;
(11)管道标识: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或行业通用标识。
定期自行检查,必要时手动试验其可靠性。
第2篇 体育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院良好的发展环境,理顺宣传秩序,促进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凡向校外宣传媒体投送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稿件,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阅认可并备案。
二、学院向上级单位上报信息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综治和维稳工作信息、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由人保处或总务处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学院党委办公室。通过网络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在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
三、学院内部刊物、电影、录像、标语等宣传媒介均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内容严格把关。
四、校内各部门、学生团体自办刊物,如系报、班刊、社团刊物等,须先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时须写明办刊宗旨、板式、主管部门、编辑机构、发行方式和范围、经费来源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书面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经学院党委办公室批准,予以登记后方能印行。每期刊物除主管部门审稿外,发行时须交学院党委办公室一份。
五、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须健康向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要保证其思想性、政治性、先进性,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六、上网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严禁接受与传播_、黄色信息。
七、各部门须在校园网发布相关信息时,须遵照学院规章制度办理。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八、各部门自主管理的网页,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页维护。要确保网页内容准确无误与及时更新,并要确保信息安全。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网页进行检查。
九、各部门、学生团体的通知、公示材料、宣传标语、海报、广告等要控制合适的字体(画面)大小,并按学院统一部署张贴或悬挂于指定地点,严禁四处乱贴、乱挂。张贴或悬挂的宣传品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及时收回,严禁只贴或只挂不收。利用宣传板进行宣传的,也要在规定地点摆放,并及时收回。
十、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十一、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二、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 集团公司规范化办公管理工作程序
集团公司规范化办公管理程序
一、文书处理程序: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企业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程序,以保持企业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能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反映企业的历史面貌,记录企业的业绩,为企业开拓经营提供服务。
参考文件: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经济档案管理办法》(××字[2002]第111号)
附件:《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补充修改制度》
《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档案的统计制度》
《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收文:
1、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应由综合办及时分类、签收、登记、编号。各部室直接收到和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到综合办统一登记处理,各部室和个人不得自拆、自收、自办,综合办及时督促催收。
2、综合办收到文件后,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收文手续和文件承办单,确保做平件不隔日,急件立即办,不得积压。
3、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后,按有关批示及时转交承办部门签收办理,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到综合办,通过综合办反馈到有关领导。综合办做好督办事项的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登记手续,加速公文运转,每份文件在传阅者手中一般不超过一天。阅文者应在《文件承办单》上签字,并及时送还综合办。
5、涉及几个部门合办(合阅)的文件,要按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交由主办部门组织办理,并负责在办完后立卷归档。
6、严格保密制度,按照文件的密级加强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传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丢失文件和外传泄密,若丢失文件发生,应立即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二)发文:
1、钢结构工程分公司公文文号主要有“××字”、“××党字” 、“××工字” 、“××团字”。
2、行文办理程序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印、校核、用印、登记、分发等,均要有相应人员签字。
3、凡以公司名义上报的各项请示报告文件以及对外发出的正式文件,均按业务性质归口,由主管部室的主办人员起草拟稿,经本部室负责人核稿报呈公司领导签发。如需其他部室会签的文件,由主管部室会同相关部室会签,会签后再报公司领导签发。
4、拟稿需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使用统一规定的发文稿纸,书写清楚,并连同手稿、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发后,由主管部室送综合办编发公文文号并打印分发。
5、文件、资料、报表的打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主管部室负责校对,公文应在最后打印打字员、校对员的姓名。
6、发文后,原稿连同附件交还主管部室,由专人负责保存、催办、立卷和归档。
(三)归档:
1、公司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其它各部室设立兼职档案人员(各部室资料员、内业),档案室归口综合办。
2、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鉴定、排列、装订、编号、编目等程序,专、兼职档案员均应按以下步骤归档。
(1)收集:对经核对已齐全的收发文件由档案室协助立卷部门确定立卷范围,删除不需归档文件。
(2)整理: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档案室协助各部室对应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公司全部档案共分为十一类,即:综合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生产经营类、建筑工程类、设备仪器类、科学技术类、建筑设计类、人事档案类。
(3)档案价值鉴定:对各部室分类后的文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各类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分为永(y)、长(c)、短(d)三种归档文件。
(4)排列: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发文时间顺序排列。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请示与批复可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照片在后。专题会议、案件处理等材料分别集中排列。
(5)装订: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局指定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
(6)编号:归档文件按文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填写年度、室编件号、机构、保管期限等,以固定文件位置。
(7)编目:归档文件以同一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逐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盒内备考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档案室检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材料(详见附件《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保证其全面性、有序性和保密性,且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出公文的形成过程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4、由综合办负责对公司日常经济管理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包括各种图、文、影像资料)等整理(立卷)、归档并负责妥善保管证件及文件。
5、重要会议形成的公文,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有关材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整理、归档。
6、公司在各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并于每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内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备查。
7、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财务部编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查。
8、工程项目档案应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立卷,由技质部负责组织鉴定归档工作。
9、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验收后,由主管部室审定,随即归档。
10、人事档案中工资审定、职称评
审、入党入团等材料须经上级批复后,10~20天内由有关部室编制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单后,随时归档。
11、凡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计算机存档的文件(如:工程设计图纸、财务软件数据备份、会议资料影音文件等),各部室应按季度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刻录光盘备份存档。
12、涉及多部室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室整理归档,其他部室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四)利用:归档后的文件应编制档案总目录和档案分类目录等其他检索工具,以备借阅(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五) 统计:详见附件《档案的统计制度》。
(六)保管:做好“七防”工作和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销毁:详见附件《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二、印信管理程序:
1、分公司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由综合办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开具介绍信、使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都要通过综合办。
2、综合办要确保印信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滥用和出现漏洞,加强对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的管理。
3、印信工作要根据情况、内容、范围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及用印登记,方能办理。
4、分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保管,除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用印外,其他用印需到综合办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5、需使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部室,应向综合办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原件借出原则上不得复印,并应及时归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仅限于……使用”字样。
6、介绍信开出,内容要明确具体,要填写有效期限、介绍信编号及持有人姓名,介绍信正文与存根应一致,如介绍信开出后未用,应交回综合办,附于存根备查。
7、介绍信持有人将介绍信遗失应及时报告,涉及重要事项,还应通知前往办事的单位,以防事故。
8、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开假证明和空白介绍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9、各部室印鉴(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采购专用章等),应由各部室专人保管,部门经理监督,加盖印章亦应履行相应审批及登记手续。
10、如工作业务需要加盖总承包公司印鉴时,需由部门经理填写《用印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总承包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11、印鉴不准出室,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各印鉴保管部室要及时清洗保养,以确保盖印清晰。
12、公司印鉴、介绍信及各部室印鉴均要牢固加锁,不能随意放置。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三、公函邮寄程序:
1、公司公函(包括财务汇票、工程档案、合同文本等)需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由综合办统一办理。
2、一般公函(对时间及安全系数要求不高的),本着降低成本减少办公费用的原则,由各部室按平信自行邮寄。
3、公函办理ems邮寄时,经手人要严格登记手续,综合办应及时处理,保证当日递送,不得拖延。
4、公函邮寄只限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而对外发出的各种信函,因私邮寄不予办理。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程序:
范围:公司的办公设备是指办公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等低值易耗品。
目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确保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件:总公司《行政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字[2002]第125号)
1、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2、办公设备由综合办会同采购部统一编号、建帐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3、办公设备损坏由综合办查明原因,联系维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4、办公设备报废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共同确认,残体由综合办处置。
5、办公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自行拆卸部件。
6、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管理。
7、办公用品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周的周二上午按照部门所需,由专人一次性集中办理领用手续。
8、特殊需要的办公用品要提前在综合办登记,经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9、综合办根据领导审批后的采购清单进行办公用品的购置,并将采购物品分类进帐。
五、图书购置、借阅程序:
1、图书资料由各部室经理编制购书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部室自行购置。
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综合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由综合办在发票联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图书资料应由综合办加盖公司公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综合办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在相关图书资料上加盖“有效版本”章。
5、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六、信息传递程序:
1、公司上下级、各部室之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在企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意义。
2、对于总公司下行的信息(包括fa_、e-ml、电话通知、信函等)由综合办统一查收,并做好记录,报呈公司领导后下发相关部室承办。
3、各部室要认真对待与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即作好记录,将记录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各部室间的信息沟通可通过会议、简报、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4篇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作业环境的可靠性,规范各类安全设施,公司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 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及《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 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火力发电厂保温 油漆设计规程》和本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规范化的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安全、文明、舒适 的劳动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应做到标准规范、齐全。
第三条 电力生产安全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范畴,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 安全设施,要及时修复或补充。
第四条 各单位组织定期性安全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设施作为一项常规检查内容。
第五条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实施标准、管道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标 志规定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标准要求
第六条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是采用不同图形、色彩及文字组合的各种设备标志、安全 警示牌、安全警戒线、安全遮栏等规范的形式,给员工提供一个准确、清晰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对 生产现场的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等实施规范的定置管理,以加强和促进现场安全装备配置和管理水 平的提高,最终达到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七条 安全设施主要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线和安 全防护等。
第八条 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标志和安全标志宣传挂 图等;安全警示线主要有禁止阻塞线、减速提示线、安全警戒线、防止踏空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 跤线等;安全防护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工具箱、固定防护栏、临时防护栏、临时提示栏、孔洞盖板、 爬梯遮拦门、防小动物挡板、输煤皮带防护遮拦及输煤滚筒防护网等。
第九条 所有安全标志、设备标志牌、色标、介质流向、安全警示线的制作必须符合《电力生产企 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对部分不符合现场实际尺寸的标志牌,可以按照比例进行适当放大或 缩小,不得随意规定尺寸。
第十条 所有标志牌安装要牢固、美观、醒目,需要使用固定支架进行固定的,固定支架的尺寸应 与标志牌尺寸相符。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按照本标准附录配置安全设施;对本规定未涉及的设施、 设备,应检查该设施、设备对有关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配置。
第5篇 水力发电厂规范化值班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运行值班工作,展现中控室文明窗口形象,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发电运行工区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 交班前20分钟值班员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状况,交班值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第四条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对口交接,查阅前、后台记录,询问情况,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
(一)系统、设备运行方式;
(二)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四)至前一次当班时间内设备故障及设备异动情况;
(五)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备品情况及规程、图纸等有无短缺或损坏,若有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并作好记录,否则一经接班,接班者对其负全部责任;
(六)对中控室、交接班室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待清扫干净后再接班,否则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调度命令及上级指示;
(八)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九)设备异常或异动后,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否则,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除交班人员无交代和记录外,一般情况下,由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者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异动、本班的操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并和接班者到现场查看以下内容:
(一)设备重大缺陷;
(二)工器具、钥匙及公用图纸资料等;
(三)异动后的设备。
第六条 交接班应做到“三交”、“五不接”
(一)三交
1、口头交;
2、书面交;
3、现场交。
(二)五不接
1、未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明、心中无数);
2、在事故处理或操作过程中不接;
3、工具、资料不全不接(如钥匙、工具、图纸、资料、运行日志、双票、各种记录等);
4、卫生工作未做好不接;
5、上级通知或命令不明确,或有其它明显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不接。
第七条 接班程序
查阅记录→询问情况→检查设备→召开班前会→按时接班→汇报
第八条 开好班前、班后会
(一)接班的前台值长提前五分钟列队召开班前、班后会,队列人员按高矮排序、立正姿势在交接班室进行,后台值班人员由后台值班负责人交待接班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班值长清点人员,了解接班人员精神状态;
(三)交班值长总结汇报值班情况:值班纪律、文明生产情况,讲评值班人员的工作和安全情况,布置班后其它工作与注意事项;
(四)接班值长安排工作,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 先接班值长在接班签名处签名,后交班值长在交班签名处签名,由接班值长发出接班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条 前台值长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001调度汇报本厂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互相换班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禁止上连班。
第三章 监盘规定
第十二条 值班员单独监盘,不允许中途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监盘时必须坐姿端正、规范,精力集中。
第十四条 监盘时不准和他人闲谈,不准看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无关人员围盘。
第十五条 监盘人员应认真监视各种参数的变化情况,做到调整及时,动作灵敏,加减适量,保证各种运行参数在允许的范围内,及早发现报警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六条 监盘人员轮换时,交盘者必须交待清楚,使接盘者做到心中有数,接盘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报警信息。
第十七条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监盘人员应严守岗位,全面判断报警信号变化情况,报告前台值长,同时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及时进行各种调节、处理,尽快排除事故,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监盘人员应时刻注意水情测报系统前置机显示的凌津滩上、下游水位情况,发现水位异常或超过51m时应采取紧急措施,按《凌津滩水库调度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监盘时应打开hdsr事件顺序记录画面,并随时进行刷新,发现有异常告警及时判断处理,并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着装规定
第二十条 衣着规定
(一)前台值班按规范化值班要求穿运行制服;
(二)后台值班按《安规》要求穿劳保工作服;
(三)上班穿工作鞋,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中控室、交接班室除外)、高跟鞋,操作及巡视必须穿绝缘鞋(靴)。
第二十一条 提倡蓄短发,女同志的长发、辫子应盘起,严禁值班时披发。
第二十二条 进入危险区应正确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
第五章 中控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中控室是展现电厂安全文明生产与职工精神风貌的窗口,因此凡进入中控室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 正常情况下,除当班人员和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外,因工作需要,下列人员可以进入中控室
(一)厂部及上级有关领导;
(二)有关部门负责人、专责工程师;
(三)监控专业人员;
(四)经当班值长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 事故情况下,下列人员可进入中控室
(一)厂部及上级有关领导;
(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应当班值长要求协助处理事故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六条 进入中控室必须换拖鞋,个人鞋子必须摆放整齐。
第二十七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做到八不准
(一)不准看小说、报纸和书籍、杂志;
(二)不准串岗、早退、离岗、打瞌睡;
(三)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乱扔纸屑、杂物;
(四)不准闲谈、喧哗、吵闹,要保持中控室肃静;
(五)不准拆卸、损坏公用设施,禁止在操作台、调度台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刻,茶杯及个人用品必须放入个人文件柜内;
(六)不准干私活;
(七)不准带亲友和小孩上班;
(八)不准在中控室吃食物。
第二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提倡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九条 中控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每班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拖鞋等应定期清洗更换。
第三十条 上级领导和来宾视察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起立打招呼,主动介绍设备和生产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做到热情周到、有问必答(涉及机密的问题除外)。
第三十一条 中控室内所有设施、台帐及用具实行定置摆放,定期对台帐进行清理、归档及处理。
第六章 中控室电话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中控室应设置调度台、调度应急单机电话、系统行政电话和电信程控电话等四种通信方式。
第三十三条 中控室的电话只能用于工作联系,且联系工作时必须使用录音电话。
第三十四条 使用电话联系工作时,首先互通单位和姓名,做到吐词清楚,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
受话:喂!您好,我是×××,请问找×××
发话:喂!您好,我是(单位)×××,请找×××
第三十五条 接受电话发布的命令时,受令人应复诵无误,调度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和重要事情及事故处理应录音。
第三十六条 除当班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或传达调度操作指令及使用调度电话,用电话传达重要的指令,由前台值长负责进行。
第三十七条 当班时间禁止电话闲谈或为私事占用电话通道,一般情况下,非当班人员不得进入中控室打电话。
第三十八条 中控室开通的电信长途直拨电话仅在紧急情况下与调度联系,禁止长时间占用。
第三十九条 中控室、线路保护室、主变保护室、机旁小室、计算机室禁止使用无线通讯。
第七章 前、后台值班记录标准
第四十条 前台值班记录应记录以下内容
(一)在接班页按格式要求填好年、月、日和气象、值别;
(二)厂内、厂外与生产有关的联系工作;
(三)在交班页上按格式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运行方式;
(四)调度命令:发令时间、发令单位和发令人姓名、调度命令的具体内容,执行情况、时间以及汇报时间、单位和姓名;
(五)各级领导的指示、指令;
(六)设备的投、退及开、停机情况;
(七)泄洪闸门的操作情况,以及当时的水位、负荷等;
(八)各种申请
1、申请提出需记录:送申请单人员的姓名及申请单位、提出时间、申请的调度单位、调度员的姓名、申请的内容、票号、计划工作时间。
2、申请批答需记录:申请批准下达的时间、批准申请的调度单位和调度员姓名、批答的内容、票号和批准工作时间、申请批答后的汇报情况。
(九)事故处理一般应记录以下内容:
1、事故前的设备运行方式与工况;
2、事故发生时间与当时的天气情况;
3、主要事故象征,跳闸开关的名称和时间,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4、事故的汇报、处理情况;
5、设备的检查、处理情况;
6、向各级调度和领导的汇报、请示情况;
(十)工作票的办理及倒闸操作、定期工作等情况;
(十一)运行、备用中的发供电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有关建筑物等的缺陷、异常处理情况及检修作业交待;
(十二)与后台值班人员联系工作的时间、姓名、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后台值班记录应记录以下内容
(一)在接班页按格式要求填好年、月、日和气象、组别;
(二)记录厂内与生产有关的联系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情况
1、办理工作许可手续须记录:许可开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的姓名、工作内容、票号和布置的安全措施;
2、办理工作终结手续须记录: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的姓名、工作内容、票号,拆除的安全措施和设备检修、调试及消缺后的作业交待情况。
(四)所有的操作应详细记录:操作开始、结束时间,操作内容,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五)设备的异常、缺陷的内容及处理情况;
(六)定期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间;
(七)前台值长下达的调度操作命令内容、时间及执行情况;
(八)设备巡视任务及工作安排。
第八章 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所有的公用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由工区物资管理员统一领取、统一管理,及时入库建帐、注册登记。
第四十三条 非当班人员借用工器具、仪表、钥匙等,必须得到当班有关人员的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高压室钥匙的借用人员必须符合《安规》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工器具、仪表、钥匙等在归还或交接班时,必须仔细检查,认真核对,确认完好无损。
第四十五条 工器具、仪表应按有关规定交有关部门定期试验、校核,并标示清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仪表。
第四十六条 所有的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等必须按定置摆放整齐,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地。
第四十七条 应正确使用各种工器具及仪表,如因使用方法不当而损坏,使用者应负责赔偿。
第九章 奖惩考核
第四十八条 不严格履行本制度,按照《运行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考核处罚。
第十章 反 馈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6篇 公司规范化办公工作程序管理规定
公司规范化办公程序的若干管理规定
规范化办公程序的若干管理规定
一、文书处理程序: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企业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程序,以保持企业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能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反映企业的历史面貌,记录企业的业绩文秘资源网,为企业开拓经营提供服务。
参考文件: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经济档案管理办法》(××字[2002]第111号)
附件:《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补充修改制度》
《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档案的统计制度》
《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收文:
1、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应由综合办及时分类、签收、登记、编号。各部室直接收到和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到综合办统一登记处理,各部室和个人不得自拆、自收、自办,综合办及时督促催收。
2、综合办收到文件后,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收文手续和文件承办单,确保做到平件不隔日,急件立即办,不得积压。
3、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后,按有关批示及时转交承办部门签收办理,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到综合办,通过综合办反馈到有关领导。综合办做好督办事项的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登记手续,加速公文运转,每份文件在传阅者手中一般不超过一天。阅文者应在《文件承办单》上签字,并及时送还综合办。
5、涉及几个部门合办(合阅)的文件,要按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交由主办部门组织办理,并负责在办完后立卷归档。
6、严格保密制度,按照文件的密级加强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传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丢失文件和外传泄密,若丢失文件发生,应立即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二)发文:
1、钢结构工程分公司公文文号主要有“××字”、“××党字” 、“××工字” 、“××团字”。
2、行文办理程序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印、校核、用印、登记、分发等,均要有相应人员签字。
3、凡以公司名义上报的各项请示报告文件以及对外发出的正式文件,均按业务性质归口,由主管部室的主办人员起草拟稿,经本部室负责人核稿报呈公司领导签发。如需其他部室会签的文件,由主管部室会同相关部室会签,会签后再报公司领导签发。
4、拟稿需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使用统一规定的发文稿纸,书写清楚,并连同手稿、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发后,由主管部室送综合办编发公文文号并打印分发。
5、文件、资料、报表的打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主管部室负责校对,公文应在最后打印打字员、校对员的姓名。
6、发文后,原稿连同附件交还主管部室,由专人负责保存、催办、立卷和归档。
(三)归档:
1、公司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其它各部室设立兼职档案人员(各部室资料员、内业),档案室归口综合办。
2、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鉴定、排列、装订、编号、编目等程序,专、兼职档案员均应按以下步骤归档。
(1)收集:对经核对已齐全的收发文件由档案室协助立卷部门确定立卷范围,删除不需归档文件。
(2)整理: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档案室协助各部室对应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公司全部档案共分为十一类,即:综合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生产经营类、建筑工程类、设备仪器类、科学技术类、建筑设计类、人事档案类。
(3)档案价值鉴定:对各部室分类后的文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各类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分为永(y)、长(c)、短(d)三种归档文件。
(4)排列: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发文时间顺序排列。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请示与批复可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照片在后。专题会议、案件处理等材料分别集中排列。
(5)装订: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局指定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
(6)编号:归档文件按文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填写年度、室编件号、机构、保管期限等,以固定文件位置。
(7)编目:归档文件以同一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逐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盒内备考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档案室检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材料(详见附件《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保证其全面性、有序性和保密性,且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出公文的形成过程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4、由综合办负责对公司日常经济管理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包括各种图、文、影像资料)等整理(立卷)、归档并负责妥善保管证件及文件。
5、重要会议形成的公文,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有关材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整理、归档。
6、公司在各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并于每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内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备查。
7、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财务部编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查。
8、工程项目档案应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立卷,由技质部负责组织鉴定归档工作。
9、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验收后,由主管部室审定,随即归档。
10、 人事档案中工资审定、职称评审、入党入团等材料须经上级批复后,10~20天内由有关部室编制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单后,随时归档。
11、 凡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计算机存档的文件(如:工程设计图纸、财务软件数据备份、会议资料影音文件等),各部室应按季度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刻录光盘备份存档。
12、 涉及多部室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室整理归档,其他部室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四)利用:归档后的文件应编制档案总目录和档案分类目录等其他检索工具,以备借阅(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五)统计:详见附件《档案的统计制度》。
(六)保管:做好“七防”工作和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销毁:详见附件《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二、印信管理程序:
1、分公司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由综合办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开具介绍信、使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都要通过综合办。
2、综合办要确保印信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滥用和出现漏洞,加强对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的管理。
3、印信工作要根据情况、内容、范围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及用印登记,方能办理。
4、分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保管,除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用印外,其他用印需到综合办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5、需使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部室,应向综合办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原件借出原则上不得复印,并应及时归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仅限于……使用”字样。
6、介绍信开出,内容要明确具体,要填写有效期限、介绍信编号及持有人姓名,介绍信正文与存根应一致,如介绍信开出后未用,应交回综合办,附于存根备查。
7、介绍信持有人将介绍信遗失应及时报告,涉及重要事项,还应通知前往办事的单位,以防事故。
8、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开假证明和空白介绍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9、各部室印鉴(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采购专用章等),应由各部室专人保管,部门经理监督,加盖印章亦应履行相应审批及登记手续。
10、如工作业务需要加盖总承包公司印鉴时,需由部门经理填写《用印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总承包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11、印鉴不准出室,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各印鉴保管部室要及时清洗保养,以确保盖印清晰。
12、公司印鉴、介绍信及各部室印鉴均要牢固加锁,不能随意放置。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三、公函邮寄程序:
1、公司公函(包括财务汇票、工程档案、合同文本等)需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由综合办统一办理。
2、一般公函(对时间及安全系数要求不高的),本着降低成本减少办公费用的原则,由各部室按平信自行邮寄。
3、公函办理ems邮寄时,经手人要严格登记手续,综合办应及时处理,保证当日递送,不得拖延。
4、公函邮寄只限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而对外发出的各种信函,因私邮寄不予办理。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程序:
范围:公司的办公设备是指办公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等低值易耗品。
目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确保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件:总公司《行政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字[2002]第125号)
1、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2、办公设备由综合办会同采购部统一编号、建帐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3、办公设备损坏由综合办查明原因,联系维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4、办公设备报废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共同确认,残体由综合办处置。
5、办公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自行拆卸部件。
6、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管理。
7、办公用品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周的周二上午按照部门所需,由专人一次性集中办理领用手续。
8、特殊需要的办公用品要提前在综合办登记,经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9、综合办根据领导审批后的采购清单进行办公用品的购置,并将采购物品分类进帐。
五、图书购置、借阅程序:
1、图书资料由各部室经理编制购书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部室自行购置。
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综合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由综合办在发票联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图书资料应由综合办加盖公司公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综合办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在相关图书资料上加盖“有效版本”章。
5、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六、信息传递程序:
1、公司上下级、各部室之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在企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意义。
2、对于总公司下行的信息(包括fa_、e-ml、电话通知、信函等)由综合办统一查收,并做好记录,报呈公司领导后下发相关部室承办。
3、各部室要认真对待与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即作好记录,将记录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各部室间的信息沟通可通过会议、简报、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5、公司建立健全呈阅件制度,各部室可采用呈阅件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建议。综合办应加强呈阅件的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7篇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要求
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局、市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协(学)会:
为规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办事形象,现就着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县(区)局机关直接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上岗时,应着装。
二、机关其他人员在下列场合应着装:
(一)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及上级组织_;
(二)外出执行公务;
(三)上级机关来局检查工作;
(四)要求着装的其他场合。
三、应着装人员因非公务外出、节假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应穿着便装。
四、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同志大檐帽稍向上倾;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装外加罩便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衣做外衣穿着时,应佩戴肩章和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服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
五、着装时,应穿便鞋、皮鞋(含凉鞋,穿凉鞋应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风纪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不得浓妆艳抹、染指、染彩发。
六、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七、不准着装到营业性歌舞厅、餐馆参加娱乐活动或宴请。
八、着装人员制服因公损坏(丢失)的,由个人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视情况予以补发;因个人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的不予补发。
九、在未经批准或特殊要求情况下,发现应着装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应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各自着装情况,市局人教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管理。
第8篇 公司规范化办公程序管理规定
公司规范化办公程序的若干管理规定
规范化办公程序的若干管理规定
一、文书处理程序: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企业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程序,以保持企业的档案材料完整齐全,能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反映企业的历史面貌,记录企业的业绩,为企业开拓经营提供服务。
参考文件: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经济档案管理办法》(××字[2002]第111号)
附件:《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补充修改制度》
《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档案的统计制度》
《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收文:
1、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应由综合办及时分类、签收、登记、编号。各部室直接收到和带回的文件,应及时送到综合办统一登记处理,各部室和个人不得自拆、自收、自办,综合办及时督促催收。
2、综合办收到文件后,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收文手续和文件承办单,确保做到平件不隔日,急件立即办,不得积压。
3、文件由公司领导批办后,按有关批示及时转交承办部门签收办理,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反馈到综合办,通过综合办反馈到有关领导。综合办做好督办事项的登记。
4、文件传阅要严格登记手续,加速公文运转,每份文件在传阅者手中一般不超过一天。阅文者应在《文件承办单》上签字,并及时送还综合办。
5、涉及几个部门合办(合阅)的文件,要按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交由主办部门组织办理,并负责在办完后立卷归档。
6、严格保密制度,按照文件的密级加强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传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丢失文件和外传泄密,若丢失文件发生,应立即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二)发文:
1、钢结构工程分公司公文文号主要有“××字”、“××党字” 、“××工字” 、“××团字”。
2、行文办理程序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印、校核、用印、登记、分发等,均要有相应人员签字。
3、凡以公司名义上报的各项请示报告文件以及对外发出的正式文件,均按业务性质归口,由主管部室的主办人员起草拟稿,经本部室负责人核稿报呈公司领导签发。如需其他部室会签的文件,由主管部室会同相关部室会签,会签后再报公司领导签发。
4、拟稿需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使用统一规定的发文稿纸,书写清楚,并连同手稿、附件,经公司领导签发后,由主管部室送综合办编发公文文号并打印分发。
5、文件、资料、报表的打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主管部室负责校对,公文应在最后打印打字员、校对员的姓名。
6、发文后,原稿连同附件交还主管部室,由专人负责保存、催办、立卷和归档。
(三)归档:
1、公司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其它各部室设立兼职档案人员(各部室资料员、内业),档案室归口综合办。
2、归档程序包括收集、整理、鉴定、排列、装订、编号、编目等程序,专、兼职档案员均应按以下步骤归档。
(1)收集:对经核对已齐全的收发文件由档案室协助立卷部门确定立卷范围,删除不需归档文件。
(2)整理: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档案室协助各部室对应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公司全部档案共分为十一类,即:综合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生产经营类、建筑工程类、设备仪器类、科学技术类、建筑设计类、人事档案类。
(3)档案价值鉴定:对各部室分类后的文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各类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分为永(y)、长(c)、短(d)三种归档文件。
(4)排列: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发文时间顺序排列。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请示与批复可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照片在后。专题会议、案件处理等材料分别集中排列。
(5)装订: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局指定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
(6)编号:归档文件按文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填写年度、室编件号、机构、保管期限等,以固定文件位置。
(7)编目:归档文件以同一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逐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盒内备考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档案室检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3、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材料(详见附件《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保证其全面性、有序性和保密性,且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出公文的形成过程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4、由综合办负责对公司日常经济管理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包括各种图、文、影像资料)等整理(立卷)、归档并负责妥善保管证件及文件。
5、重要会议形成的公文,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有关材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整理、归档。
6、公司在各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并于每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内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备查。
7、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后,由财务部编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查。
8、工程项目档案应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立卷,由技质部负责组织鉴定归档工作。
9、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验收后,由主管部室审定,随即归档。
10、 人事档案中工资审定、职称评审、入党入团等材料须经上级批复后,10~20天内由有关部室编制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单后,随时归档。
11、 凡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计算机存档的文件(如:工程设计图纸、财务软件数据备份、会议资料影音文件等),各部室应按季度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刻录光盘备份存档。
12、 涉及多部室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室整理归档,其他部室保存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四)利用:归档后的文件应编制档案总目录和档案分类目录等其他检索工具,以备借阅(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档案借阅及档案材料复印制度》)。
(五)统计:详见附件《档案的统计制度》。
(六)保管:做好“七防”工作和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
(七)销毁:详见附件《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二、印信管理程序:
1、分公司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由综合办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开具介绍信、使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都要通过综合办。
2、综合办要确保印信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止滥用和出现漏洞,加强对印鉴、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的管理。
3、印信工作要根据情况、内容、范围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手续及用印登记,方能办理。
4、分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保管,除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用印外,其他用印需到综合办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5、需使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部室,应向综合办办理有关审批及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原件借出原则上不得复印,并应及时归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仅限于……使用”字样。
6、介绍信开出,内容要明确具体,要填写有效期限、介绍信编号及持有人姓名,介绍信正文与存根应一致,如介绍信开出后未用,应交回综合办,附于存根备查。
7、介绍信持有人将介绍信遗失应及时报告,涉及重要事项,还应通知前往办事的单位,以防事故。
8、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开假证明和空白介绍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9、各部室印鉴(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采购专用章等),应由各部室专人保管,部门经理监督,加盖印章亦应履行相应审批及登记手续。
10、如工作业务需要加盖总承包公司印鉴时,需由部门经理填写《用印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总承包公司办公室办理有关用印手续。
11、印鉴不准出室,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各印鉴保管部室要及时清洗保养,以确保盖印清晰。
12、公司印鉴、介绍信及各部室印鉴均要牢固加锁,不能随意放置。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三、公函邮寄程序:
1、公司公函(包括财务汇票、工程档案、合同文本等)需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由综合办统一办理。
2、一般公函(对时间及安全系数要求不高的),本着降低成本减少办公费用的原则,由各部室按平信自行邮寄。
3、公函办理ems邮寄时,经手人要严格登记手续,综合办应及时处理,保证当日递送,不得拖延。
4、公函邮寄只限各部室因工作需要而对外发出的各种信函,因私邮寄不予办理。
四、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程序:
范围:公司的办公设备是指办公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外设、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办公用品是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等低值易耗品。
目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确保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
参考文件:总公司《行政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字[2002]第125号)
1、办公设备由综合办根据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2、办公设备由综合办会同采购部统一编号、建帐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3、办公设备损坏由综合办查明原因,联系维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4、办公设备报废需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共同确认,残体由综合办处置。
5、办公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自行拆卸部件。
6、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管理。
7、办公用品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周的周二上午按照部门所需,由专人一次性集中办理领用手续。
8、特殊需要的办公用品要提前在综合办登记,经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9、综合办根据领导审批后的采购清单进行办公用品的购置,并将采购物品分类进帐。
五、图书购置、借阅程序:
1、图书资料由各部室经理编制购书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部室自行购置。
2、购置图书后,购置人应持图书及发票到综合办办理图书入库及借阅手续,由综合办在发票联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3、图书资料应由综合办加盖公司公章、编写图书书号及进行图书资料的登记。
4、综合办应按照iso14001及ohsas18001的有关程序,在相关图书资料上加盖“有效版本”章。
5、借阅人员应爱护图书,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图书资料的要照价赔偿。
六、信息传递程序:
1、公司上下级、各部室之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在企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意义。
2、对于总公司下行的信息(包括fa_、e-ml、电话通知、信函等)由综合办统一查收,并做好记录,报呈公司领导后下发相关部室承办。
3、各部室要认真对待与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即作好记录,将记录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4、各部室间的信息沟通可通过会议、简报、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5、公司建立健全呈阅件制度,各部室可采用呈阅件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建议。综合办应加强呈阅件的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9篇 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电网调度各专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电网调度所涵盖的各专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调[2005]968号 电网县级供电企业调度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3 职责
3.1 本标准的主管部门是供电有限公司调度所(简称县调)。
3.2 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县调在业务上服从福州电业局调度所的指挥。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调度运行管理
4.1.1 调度安全管理
4.1.1.1 工作中没有发生误调度事件。
4.1.1.2 严格遵守上级调度纪律,无违反调度纪律行为。制定并执行县调调度对象违反调度纪律考核规定。
4.1.1.3 有调度操作指令票管理规定;防止电网调度值班人员误操作规定;省公司两票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格式规范、统一、内容正确,无安全隐患。定期进行两票检查、分析和讲评制度,两票合格率100%。开展调度员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活动。4.1.1.4 应制订调度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调度员需持证上岗。制订且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并有培训和考试记录。每年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4.1.1.5 每季度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活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进行运行分析和危险点预控,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每月每人完成一篇书面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发生事故后应有事故分析报告,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价。
4.1.2 制度管理
4.1.2.1 调度台应具备省、地、县调调度规程;所辖变电站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4.1.2.2 设备异动单管理应按县网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4.1.2.3 具备并执行调度运行岗位值班日常工作规定及运行交接班规定。调度记录实行微机化管理。
4.1.2.4 调度台应制定地调许可县调管辖设备等相关规定。
4.1.2.5 认真做好电网事故紧急限电和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的管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按方案严格执行。
4.1.2.6 各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完整,配备与生产运行实际相符的主网、配网及地理接线图。县调scada 系统一次系统接线图正确。
4.1.2.7 值班期间,使用调度规范用语并做好录音工作;录音设备齐全、性能完好、且音质清晰,录音需保存3个月。
4.1.2.8 应认真执行定值单流程管理,保证现场与调度台执行的定值单一致。
4.2 运行方式管理
4.2.1 运行管理
4.2.1.1 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参数管理:
4.2.1.1.1 应建立线路、主变、开关、刀闸、阻波器、ct等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参数申报、确认归档、异动通知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齐全,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4.2.1.1.2 制定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线路长期允许载流量、主变长期及急救短时过载能力的规定,上调度台执行,并能在scada系统中告警显示。
4.2.1.2 设备检修管理:
4.2.1.2.1 建立并健全检修申请管理制度,停役申请单实行流程化管理,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上调度台,并由调度员下达执行;
4.2.1.2.2 属地调许可设备停复或启动投产等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地调规程》有关规定向地调办理申请;
4.2.1.2.3 编制月度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及线路检修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2.1.3 新设备的启动投产管理:
4.2.1.3.1 在《调度规程》中应有县网新设备启动投产流程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4.2.1.3.2 属地调许可范围的设备启动方案及启动申请应按《地调规程》有关规定提前上报地调。启动方案要有编制、审核、批准人。
4.2.1.4 负荷预测管理:
4.2.1.4.1 在scada系统中应设置网供负荷总加实时及负荷预测曲线;
4.2.1.4.2 严格按照地调下达的电网负荷预测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负荷预测工作;
4.2.1.4.3 应及时跟踪气象信息,并针对气候因素对本地区负荷变化的影响进行分析。
4.2.1.5 电容无功补偿容量配置按照国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要求进行。
4.2.1.6 电压及网供功率因数管理:
4.2.1.6.1 在scada系统分别建立110kv/35kv主变分接头及电容补偿设备运行监控、网供功率因数一览表;
4.2.1.6.2 每年根据电网实际情况,设置电网电压考核点,每月对电压考核点的电压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4.2.1.6.3 严格执行地调下达的无功电压及功率因数管理办法,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加强无功电压管理,提高电网功率因数水平;
4.2.1.6.4 加强avc管理,实现无功自动控制。
4.2.1.7 年度运行方式编制,应按地调编制年度运行方式规范要求编制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并经审核、批准后印发执行。
4.2.2 安全管理
4.2.2.1 严格执行专业管理规定,不发生因运行方式误安排或安全自动装置整定错误引发电网稳定破坏及非计划停电等事故。
4.2.2.2 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
4.2.2.2.1 加强对电网的低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在加强装置投退管理的同时,应定期进行装置检验,不定期下现场检查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2.2.2.2 应保证安全自动装置切荷量满足要求。认真做好典型日低频装置投运率与切荷量的上报工作;
4.2.2.2.3 在scada系统中应建立安全自动装置投运情况一览表,建立低频减载各轮次和总切荷量实时信息显示。
4.2.2.3 根据电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期间电网保供电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上调度台执行。
4.3 继电保护管理
4.3.1 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达到100%;不发生保护拒动和”三误”情况。
4.3.2 应制定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保护整定规定和定值管理规定,具备装置检验管理规程、技术监督制度。
4.3.3 基建和技改等保护图纸齐全。
4.3.4 上级部门的继电保护反措文件齐全,并针对反措文件制定本部门的反措落实计划;对于已达运行年限的保护设备应制定技改计划进行更换。
4.3.5 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100%;基建工程和运行设备检验项目完整规范;检验报告资料齐全。
4.3.6 继电保护定值单规范、管理完善,并认真执行定值单核对制度和地调边界定值限额;有完整的保护计算稿(可为计算机文档);设备参数齐全准确,按年度修编制定所辖电网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4.3.7 保护专业人员配置齐全,责任制落实:按要求向省公司上报月保护动作统计报表和保护运行年报、半年报。
4.3.8 继电保护部门对调度有关专业人员和所辖范围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年进行专项培训。
4.4 调度自动化管理
4.4.1 安全管理
4.4.1.1 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
4.4.1.2 系统要有备份资料和黑启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4.4.1.3 要配制一定容量的ups电源;机房接地电阻≤0.5ω (技术鉴定书为准);远动通道、电源、rtu应有防雷装置;机房要保持整洁。
4.4.2 运行管理
4.4.2.1 自动化系统(scada)应通过实用化验收,每三年复查一次并合格。
4.4.2.2 自动化运行指标应满足:远动装置可用率应≥99%;电网事故时遥信动作正确率100%;县负荷总加完成率≥95%;计算机(双机)可用率100%;调度自动化系统平均可用率≥95%;调度日报合率≥96%;县调转发地调通道月可用率≥98%。
4.4.3 专业管理
4.4.3.1 自动化管理中应有运行值班记录、缺陷处理记录、软件修改记录、ups充放电检测记录、运行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运行中设备建立台帐和专人管理;备品、备件、仪器、仪表有详细台帐记录;
4.4.3.2 日常维护资料应具备主站系统网络拓扑图;通道组织图;主站电源接线及分配图;遥测、遥信、遥控表;图库修改异动单;机柜内部接线图。
4.4.3.3 对新建、扩建变电站综自系统、调度主站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参与新建、扩建变电站的初设工作。
4.4.3.4 应制定业务培训制度,自动化人员应持证上岗。
4.5 电力通信管理
4.5.1 安全管理
4.5.1.1 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
4.5.1.2 通信供电电源管理要求交流电源具备双回路;蓄电池容量充足;自动切换功能正常;告警功能齐全;各设备应分路供电。(中心站蓄电池实际放电时间不小于8小时,整流容量不小于50a)。
4.5.1.3 机房和设备防雷接地要求具备环形接地母线;通信接地应引至接地网的总接地排处且可靠连接,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和屏蔽层、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框、保护地、工作地均应以最短距离与环形接地母线相连;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应用多股铜导线独立地接至环形接地母线上,不准接在交流供电回路的零线上;引入机房内电缆空线对应在配线架上短路接地;音频配线架空线对应可靠接地。
4.5.2 规章制度及专业人员管理
4.5.2.1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规程规定有:部颁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省颁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试行)》、《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规定》、《福建电力通信系统通信网路管理办法》)
4.5.2.2 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各专业规程规定:部颁各专业规程(《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省颁各专业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福建省电力系统自动交换网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4.5.2.3 应制定通信机房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录音设备管理制度,仪表、备品备盘、资料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电路)检修、异动(设备停、退役、变更、改造,电路的开通、变更、取消)管理制度。
4.5.2.4 应制定业务技术培训制度,通信人员应持证上岗。
4.5.3 运行管理
4.5.3.1 应具备通信网络图,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通信设备系统连接图,交直流电源系统原理及供电示意图,通信设备配线图表(包括odf、ddf、vdf)等运行资料。
4.5.3.2 应建立县内通信月、年运行简报,包括运行率统计,运行分析等。具备通信设备月测、月报表,年检报告,通信设备接地引下线电阻测试报告,高频通道户外加工、结合设备,线路阻波器、结合滤波器,定期检测(结合线路检修进行)等记录。
4.5.3.3 应具备设备说明书和维护手册(含调整测试、故障处理流程或导则),具备竣工验收资料。
4.5.3.4 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配线架)的标志应准确、牢固、清晰、统一,图实相符。
4.5.3.5 通信设备的年度运行率:光纤≥99.00%;载波≥96.00%;调度交换≥98.00%。
4.5.3.6 设备完好率:设备的机械及电气特性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告警、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标准)。通信主设备(包括电源、载波加工结合设备)完好率≥98.00%;辅助设备(包括光纤熔接机、测试仪表、配线架(箱)完好率≥90%。
4.5.3.7 应具备主设备(电路)故障时应急措施(或预案)。
4.5.3.8 要求通信机房安全,消防设施完好(包括机房事故照明、防小动物封堵等)。通信机房、设备清洁,温度控制在18℃-25℃,湿度控制在85%以下。
第10篇 某某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一 安全工作体系
一、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1、市教育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设专职安全员一名,专职安全员在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设置安全保卫专职工作员一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网络体系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安监办。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_和大型活动制度
1、_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_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_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_,严禁一味地强调_速度,避免学生在_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_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三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责任书的原则,坚持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各功能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昼夜监护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在体育教学活动中,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并专门设立安全小组负责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_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_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_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安全责任人,应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_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要切实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食堂一律停办。
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校区发现疫情时,要及时、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同时对校园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要建立长效的预防控制流行性传染病机制。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反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反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要配合当地治安机关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四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点)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中层干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学校校医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区域(点)的安全工作。
五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定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
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对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评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每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的组织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及其他社会办学机构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评估采取100分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专项得分不低于应得分数的60%;实得分在70分数以上者为合格,以下者为不合格。
附:成都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下载:1.2、成都市教育系统安全规范管理导则
第11篇 某某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各区(市)县教育局、安监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现将本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组织实施。实施中及时将问题上报市教育局、市安监局或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安监局每年将组织专项检查。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
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细则。
二、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安全工作切实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三、安全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四、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设专(兼)职安全员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设置安全保卫专(兼)职工作员一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党(团)书记、工会主席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党团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校与校内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目标网络体系责任体系。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书面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室内艺体场所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_和大型活动制度
1、_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_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_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_,严禁一味地强调_速度,避免学生在_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_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四章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5、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7、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8、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9、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0、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
11、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1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昼夜监护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_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_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_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要指定安全责任人,坚持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_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
五、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办食堂。
3、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校区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建立长效的预防控制流行性传染病机制。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要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反腐蚀和通风设施。
3、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反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要配合当地治安机关清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理。
第五章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已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中层干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学校校医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点(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七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
三、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七、安监部门对安全事故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九章附则
一、成都市其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下载:1.成都市教育局安全管理规范细则
第12篇 某某市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16字方针,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实施目标
(一)学校校长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全面的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三)学校必须确保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到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四)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卓有成效,学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
(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度,各类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
(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案;
(七)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工作
(一)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强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工作。
(二) 制度建设
依据《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规定,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 抓好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
在学校开设安全常识教育课并保证课时及学习科目(含盖:法制、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预防犯罪与自我防范、消防安全教育等),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积极开展安全常识的宣传,强化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配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队伍,提高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四、实施要求
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必须按照《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要求,抓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下载:1.学校安全教育管理
第13篇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 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建设项目需设置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凡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废水排污口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环保部门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必须明确允许设置排污口的数量、位置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 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的扩大排污口,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变更时,须履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更换标志牌和更改登记注册内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的;
(二)位置发生变化的;
(三)须拆除或闲置的;
(四)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
环保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视为同意。
第九条 排污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排污口基础资料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
第十条 排污口有关建筑物及其监测计量装置、仪器设备和环保图形标志牌等都属环境保护设施,排污单位应将其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各地环保部门应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现场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 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
第十一条 合理确定污(废)水排放口位置:
(一)凡在城镇集中式生活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以及海域中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旅游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水域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限期拆除。
(二)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一般经济渔业水域和风景浏览区内的水体等重点保护水域,从严格控制新建排污口。
第十二条 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净下水”排污口各一个;生产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点的单位,每个地点原则上只允许设一个排污口。个别单位确因特殊原因,其排污口设置需要超过允许数量的,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排污单位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须结合清污分流和污水合理的流向进行管网归并整治。
第十三条 凡排放含《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类污染物的单位,应对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专门设置规范的排污口。
第十四条 应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12997-1996)的规定,对一类污染物的监测,在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污口设置采样点;对二类污染物的监测,在排污单位的总排污口设置采样点。
第十五条 采样点上应能满足采样要求。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阴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1米的,应配建取样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污口应安装取样阀门。
第十六条 凡排放一类污染物或日排放废水10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单位,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单位总排污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的要求:
(一)对于排污渠道,测流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堰槽法或基于堰槽的流量计测流,须修建一段满足《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gj/t3008.1-5-93的明渠)
2、选用流速仪汉测流,须修建一段截面底部硬质平滑、截面开头为规则几何形,长度不小于3-5米的平直过水段,设计水深不小于0.1米、流速不小于0.05米/秒。具体要求以流速仪使用说明为准。
3、选用浮标法测流,应有一段横断面规则、沟底纵向无坡度、无弯曲、水流平稳、有一定液面高度的不少于10米的明渠。
4、选用容器法测流,溢流口与受纳水体应有适当落差或能用导水管形成落差,且流量较小。
(二)对于排污管道,测流段应根据选用的仪器设备(文氏管、孔板、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实施。
第十七条 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应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仪,1998年底前必须安装污水流量计和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
一般排污单位的排污口也应尽量安装污水流量计,有困难的可安装堰槽式测流装置或其它计量装置。
第十八条 确因情意特殊,不能修建测流段并安装污水流量计的排污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明原因,其污(废)水流量计算方法应得到环保部门的认可。
第十九条 选用污水流量计和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必须持有计量部门的质量认证证书和国家、省环保局推荐的证书。
污水流量计设入运行后,排污单位每年应向当地计量部门申请检定,领取计量检定证书。
第二十条 排放污水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原则上应设在排污口附近醒目处。若排污口隐蔽或距厂界较远的,则标志牌也可设在监测采样点附近醒目处。
第三章 废气排气筒(烟囱)规范化整治
第二十一条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如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不得新建排气筒(烟囱)。
第二十二条 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气筒(烟囱)(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一个排气筒(烟囱)。
第二十三条 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烟囱)高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对排放废气进行进一步处理,或对排气筒(烟囱)实施整治。
第二十四条 对有破损、漏风的排气筒(烟囱)必须及时修复。
第二十五条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新扩改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置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第二十六条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第二十七条 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废气部分)》([82]城环监字第66号)的规定设置。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划定的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排污标准以及日排放二氧化硫0.6吨以上的排气筒(烟囱)应安装二氧化硫在线监测仪。所选用的监测仪必须持有计量部门的质量认证证书和国家、省环保局推荐的证书。
第二十九条 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
第四章 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规范化整治
第三十条 固定噪声污染源(即其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固定噪声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三十一条 边界上有若干个在声环境中相对独立的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应分别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五章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
第三十二条 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补给带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禁止建设各种固体废物(含生活垃圾)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填埋场;已建设的贮存、堆放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或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经监测分析确认无危险、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填埋。
第三十五条 危险废物必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设施、专用堆放场所集中处置或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百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三十六条 各种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堆放场所和填埋扬,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限期改造。
第三十七条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渗滤污(废)水达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须在其周围设置监测井(孔),用以监测地下水的水质变化。
(一)背景值监测井(孔)与固废贮存(处置)场所最大距离不超过3公里,深度应在地下水面3米之下。
(二)饱和带监测井至少应包括三口井(孔),一口井远离固废贮存(处置)场所,提供溶出液扩散稀释数据,另二口井靠近固废贮存(处置)场所,用于提供直接受场所影响的地下水数据。
(三)充气带或非饱和带监测用渗水器可沿场所四周设置。
第三十九条 一般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占用土地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应在其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标志牌;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小于1平方公里的,应在其边界主要路口设置标志牌;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应在醒目处没1个标志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无论面积大小,其边界都应采用墙体或铁丝网封闭,并在其边界各进出路口设置标志牌。
第六章 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四十条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分警告和提示标志牌两类。
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和表4中序号为8、9、24-52的第二类污染物排放口,光气、氰化氢和氯气等剧毒大气污染物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口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树立固定式警告标志牌。对一般性污染物排放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挂平面固定式提示标志牌,或树立式固定提示标志牌。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衽定点制作并由省环保局监制。
(一)标志牌的形式及尺寸
警告标志牌形状为三角形边框,提示标志牌形状为正方形边框。
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警告标志牌边长0.42米,提示标志牌长0.48米、宽0.3米;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警告标志牌边长0.56米,提示标志牌长0.42米、宽0.42米,立柱高度为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米、地下0.3米。
(二)标志牌采用1.5-2毫米冷轧钢板,立柱采用38_4无缝钢管,表面采用专用防伪膜。
(三)标志牌颜色
警告标志牌的背景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辅助标志的文字为黑色;提示标志牌的背景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辅助标志的文字为白色,文字字型为黑体字。
(四)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格式:第一行为排污单位名称,第二行为标志牌名称,第三行为排污口编号,第四行为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必须与排污申报登记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排污口编号格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______
废气fq——______
噪声zs——______
固体废物gf——______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排污类别代号,第一至第四位为排污单位顺序编号(与排污申报登记号第九至第十二位一致),第五至第六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多个排污口的编号顺序,污(废)水排放口以排污单位的主大门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废气排气筒(烟囱)以生产主装置到辅助装置,按工艺流程排列;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监测点与污(废)水排放口列方法相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按使用时间先后和出入口顺时针方向排列。
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由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标志牌制作单位按规定内容负责填写。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国家和省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14篇 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
一、消防控制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本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消防控制室基本技术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要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其中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5m²的宜为标准二号图纸的规格(420mm×594mm),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小于15m²的宜为标准三号图纸的规格(297mm×420mm)〕;
三、消防控制室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crt图形显示器,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保证系统完好,明确显示报警点位置;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配备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和建筑总平面布局图、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和系统图,其中相关图纸应按照本标准第一条的要求,制作成镜框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高层建筑和报警点位超过100个的,可以使用标准三号图纸的规格(297mm×420mm)装订制作成图册,便于值班人员及时查找报警点;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要制成标准a4纸规格,装订成册,集中保管;
五、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月度检查记录、年度检测报告、故障处理记录等;
六、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第15篇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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