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旨在提升司法公正、效率和公信力的系统性工程,其核心在于优化法院内部运作机制,强化人员管理,完善审判流程,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1. 法官选拔与培养:改革法官选拔标准,强化职业素养和道德教育,建立长期培训机制,提升法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操守。
2. 审判流程优化: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强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管理的标准化和透明化。
3. 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确保权力的公正行使,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
4. 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治精神,弘扬司法公正文化,提升法院的社会认同感。
5. 职务晋升与考核:改革职务晋升制度,将业绩与能力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强化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法院管理制度的改革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改革能够提升法院的工作效率,减少司法延误,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有效预防腐败,保证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此外,良好的法院管理制度也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整个司法系统的专业素质。
1. 设立专门的法官培训学院,定期举办法律理论和实践技能的进修课程,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 引入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程电子化,提高审判效率。
3. 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4. 开展法院文化活动,弘扬法治理念,提升法院形象,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5. 制定公正的职务晋升制度,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同行评价和社会反馈,确保晋升过程的公平公正。
法院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任务,需要系统规划,逐步推进。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才能构建起一个高效、公正、廉洁的法院管理体系,服务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1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法院)
法院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本单位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公务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的。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的。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的。
三、派车程序
1、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未经指定的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2、城区公务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按《城区派车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后由办公室派车(城区用车包括:东―浪坝溏、南―大南茂、西―赖茂中学、北―跃进桥)。
3、外勤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凭《出差审批表》(跨县出差的《行车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出行)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出车回来后将车辆停放在法庭后院的指定车位内,并办理车辆的相关交接手续,将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禁止将车辆停放到自家住所。
4、安排车辆,本着既保证需要,又注重节约的原则,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应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部门外勤用车须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应做到事前不报不派车,用途不明不派车,车况不好不派车。
6、星期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7、驾驶员要及时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故障。
四、车辆维修
1、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维修,要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经院领导同意后,办公室通知维修站,由专职驾驶员到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
2、维修费用必须严格审查,方能结算。
3、县外维修必须经办公室审查、报院领导同意。
五、车辆保养
车辆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车内物品、规范使用、配齐随车工具。
六、燃料管理
车辆所需燃料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长途用车所需燃料,根据实际情况由用车部门或驾驶员办理,燃料的报销凭“报销单”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核后报销。
七、有下列情形的,分别以不同情况处理:
1、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车辆损失,人员伤亡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停止在本院驾驶权利。
2、因驾驶证、行车证等证照不齐而造成罚款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自理。
3、禁止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进行严肃处理。
4、禁止未经许可搭乘他人或超员行驶,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除执行紧急任务或押解犯人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6、禁止将警车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有损于单位形象的场所。
7、因驾驶员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或停放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禁止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需派公用车辆的须经院领导审批。
八、除上述规定外,驾驶员要做到: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行车,服从安排调度,保持车辆良好。
2、车辆肇事,造成损坏的,按照驾驶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需要交接车辆时,驾驶员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包括车辆完好状况、随车工具、维修记录等)。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法院)
法院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造安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开大门,下午18时关大门,星期六、星期天关闭大门。
2、星期六、星期天未经本院领导和院办公室许可,禁止将本院车辆开出。
3、本院车辆一律停放在后内院场,并按停车位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本院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前院场指定地点。
4、本院宿舍区居住户需要停放车辆的,报经院办公室同意后,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每天收取场地占用费1元,交门卫室管理。拒不交纳的,不准再停放。
5、一律禁止外单位和个人车辆擅自停放,经院领导和办公室同意停放的,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每天收取场地占用费2元,拒不交纳的,不准停放。
6、院办公大楼实行定时开门和关门,上午7:30分开门,下午18时关门,因工作需要加班人员,征得分管院领导同意,并与门卫值班人员约定好下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晚12时。
7、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夜间巡查,若有情况要及时报案并向院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8、保护好院内花草木及公共设施,若有损坏者照常赔偿。
9、院办公室、法警大队要切实做好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好机关内部秩序,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本办法自20__年5月1日起实行。
第3篇 机关派出法庭车辆管理办法(法院)
法院机关派出法庭车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派出法庭的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能,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派出法庭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派出法庭公用车辆由庭长统一负责管理,实行专人专车,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法庭自行办理后报办公室登记,凡跨派出法庭辖区用车和涉及私人用车或外单位借车的,须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公务用车范围
1、院里需要统一安排、调度用车的。
2、派出法庭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
3、其他需要安排用车的。
三、派车程序
1、凡在本辖区内符合公务用车条件的,由法庭自行安排派车。
2、凡跨辖区需要办案、学习、开会等公务用车的(《行车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出行),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登记。
四、除上述规定外,该《办法》参照《泸水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中的“第四项―第八项”之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4篇 机关资产管理制度(法院)
法院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院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的管理
(一)资产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院资产的管理;各部门内勤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二)全院购置的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入帐、发放。其中库存物品由兼职保管员直接管理、发放。
(三)正在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具体管理。
(四)资产管理员要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做到帐、物、购、发相符。
(五)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档范围包括车辆、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二、资产的购置
(一)全院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应根据办公室的购物通知单、按照“多家比较、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问价、比价、议价、定价,对购置大宗办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应签定采购合同。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二)各部门需要购置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研究决定后购置。
(三)对无偿拨入和接受馈赠的资产,如知原价的按原价记帐,查不到原价的比照同类资产现行市场价格入帐。
(四)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依据合同、发票,检查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填写《资产增加登记表》及物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其中,资产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记实物帐,一份连同发票交会计记帐。
三、资产的发放和领用
(一)各类资产的发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各部门领用大件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登记的办法领用。由保管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领用物品登记簿》,领用部门的负责人登记领用。
(二)对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及使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取限额发放的办法进行登记发放。
(三)领用部门或个人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例如订书机、计算器等,可以旧换新,凭交回的旧实物换领新实物。
(四)领用部门将资产交回时,保管人员在登记簿上记载交回时间。
(五)资产无论是借给本院有关部门还是外单位使用,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约定归还日期,由借用人签收后借予。借用的资产毁损,由借用部门或单位赔偿或修好后归还。贵重物品一般不外借。
四、资产的维护
(一)资产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经常检查,保持通风、干燥,以防止物品受潮、发霉、变质、变形、虫蛀而损耗、毁损。
(二)资产要按照储藏、使用要求,在使用后定期采取擦洗、涂油、凉晒等措施,进行维护。
(三)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资产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个人使用的物品、器材和工具,均由使用人负责;多人使用的专用物品,应明确有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六)资产管理员要在资产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从设备购置之日起有关使用、养护、故障、事故、维修、运转等情况,以加强管理、维护。
五、资产的赔偿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对资产造成毁损、浪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二)对无故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修复或全部赔偿;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毁损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三)属于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资产毁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政纪责任。
(四)造成资产毁损的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责成使用人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查。
六、资产的盘点
办公室要建立资产实物定期盘点制度,由资产管理员会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帐、卡、物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由管理员、保管员填写《资产盘赢、亏损表》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作帐务处理。
七、资产的处理
(一)产权变动和处置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布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动后,出售的资产变价款收入均纳入本院专用资金。
(二)对毁损、变质、失效、淘汰并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报经院领导同意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室作帐务处理。
八、资产的交接
资产管理员、保管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财务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对所有资产与帐目进行核实。
车辆、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法院)
法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有效管理国有财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效率,确保正常的公务用车,更好地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本院公用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应积极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用车前养成自觉检查车辆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的维护、年检、保险手续由办公室按规定安排专人办理,凡涉及外单位公务借车的,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二、用车范围
1、院领导工作用车。
2、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需要安排用车。
3、省、州、县会议需要安排用车。
4、其他需要安排公务用车。
三、派车程序
1、凡符合派车条件的,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指定驾驶员,未经指定的不得驾驶车辆。
2、城区公务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或驾驶员按《派车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后由办公室派车(城区用车包括:东―浪坝溏、南―大南茂(刑事至上江看守所)、西―赖茂中学、北―跃进桥)。
3、出差到县外由部门负责人凭《出差审批表》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院长同意,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出车回来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后停放在法院车库内,并办理车辆的相关交接手续,将车钥匙交还办公室,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本院外。
4、安排车辆,本着既保证需要,又注重节约的原则,在同一方向、时间人数不超员的情况下,不重复派车,应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部门到县外出差需派车的,须提前一至二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应做到事前不报不派车,用途不明不派车,车况不好不派车。
6、星期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派车。
四、车辆保养、维修
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合理、规范使用车辆。
2、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故障,以便车辆及时维修,保障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原则上采取定点维修,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由驾驶员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并填写车辆维修单,经车管员进行询价核实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由车管员严格按照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核销。
4、外出公务用车(县外)在外地需维修的,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
5、维修费用必须勤俭节约、严格审查,方能结算。
五、燃油管理
车辆所需燃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专人专管、专卡专用。公务出差需加油时,实行油卡签领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车管员申请领取。
六、责任追究
1、严禁酒后驾车。违者造成损害,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严肃处理,并停止在本院驾驶公务车辆的权利。涉及刑法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驾驶员公务出差,应做到上车前证件齐全(驾驶证、行车证、包缴卡、通行证、保险卡)因证件不齐而造成罚款或其他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禁止未经许可私自搭载他人或超员行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4、除执行紧急任务或押解人犯外,不准使用警灯、警报器。
5、禁止将警车及公务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有损于单位形象的场所。
7、因驾驶员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或停放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非因紧急公务违章或超速驾驶受到罚款处理的由个人自负。
9、车辆肇事,造成损坏的,按照驾驶员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0、需要交接车辆时,驾驶员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包括车辆完好状况、随车工具、维修记录等)。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第6篇 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法院)
法院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暂行)
为保障我院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并规范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出差、办案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e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因公到常驻地以外的地区(含乡镇、村)出差发生的交通费。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选乘其它交通工具的,需向院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
第三条 住宿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处级以下干警出差,应当同性俩人同住一标准间;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及刷卡凭条 报销本人公务卡或银行卡,无刷卡条 件的,必须作出说明,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或刷卡凭条 的,一律不予核销差旅费。
第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及出差、办案误餐费。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县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赴县内六库镇、上江镇、老窝镇、大兴地镇、鲁掌镇镇政府所在地办案、出差一律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到上述五镇的偏远村、组,并确实产生误餐的,可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经院长同意进行审批,给予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赴县内片马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办案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巡回办案工作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按照每月最高不超过8至10天巡回办案天数核算伙食补助费,并当月填报核算。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及未按规定标准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六条 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用。
第七条 分管院领导和各庭室长在安排出差时,应当严格控制出差人员、趟数、天数。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出差目的地填写到村组一级)、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刷卡凭条 等凭证。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实际发生费用,但未支付或无票据的,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7篇 法院机关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法院机关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好本院办公电脑,充分发挥使用效能,防止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办公电脑产权属于县人民法院所有,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配发办公电脑要以工作性质所需的原则,只配发到部门、不直接配发到个人。
3、各庭室、各部门要保护和爱护好办公电脑,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非特殊情况不得将办公电脑带离办公室,带离后的一切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维修、遗失等相应责任。
5、办公电脑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及日常办公,不得用于非工作事务。
6、由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办公电脑进行维护。
7、部门负责人调整,办公电脑必须进行移交。
第8篇 某某法院项目安全管理方案
法院项目安全管理方案
传达室、消控中心建立24小时三班制度,保障业主财产安全。
1、门岗工作
(1)注意自身仪表、仪容形象,精神饱满。
(2)维护大门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3)来车时成立正姿势,用左手做慢行手势。
(4)当来车逆行时,成立正姿势做停车手势或右直行手势,若停车可指挥进入车位。
(5)注意可疑人员所携带物品,仔细询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6)送发各种报刊杂志,将其及时正确无误地送到发放点。
(7)认真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做好交接工作。
(8)做好传达室卫生工作。
(9)完成业主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与保安工作有关)。
2、巡逻检查
(1)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2)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3)发现偷盗、闹事、斗殴、凶杀、防火、投毒、爆炸等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4)若发现偷盗、凶杀、火灾、投毒、损毁财物,以及一切有现场的案件或事件,要妥善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调查。
(5)巡逻人员要定时定点查看,对重要部门、要害部位要勤查看,合理设置巡更点,做好巡更记录。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此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6)巡逻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能及时扑灭。
3、停车位管理
(1)当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接岗,做好交接工作,当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管理好车库。
(2)车辆出、入库、场,管理员必须就位,指挥停放,机动车辆车头向外,助动车、自行车排放整齐有序。
(3)保证车辆在出入库、场时不受损坏;发现车辆有损坏、漏油等问题,及时反馈给司乘人员。
(4)无车位停靠时,应设置明显标志牌告知。
(5)未经业主方同意,严禁载有易爆、易炸剧毒
第9篇 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其他说明
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其他说明
(一)节能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能源管理服务
①楼宇设备的节能方案
在使用过程中实现节能不仅可能而且十分必要,因为能源支出往往达到大楼总运行支出的50%以上。实际运行中,电力负荷、空调负荷都是变化的,如何根据负荷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以实现运行节能,是运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课题。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主要节能措施:
变设定值控制
温、湿度设定值随大气温、湿度变化而自动进行修正。季节不同,设定值不同,昼夜变化,设定值亦随之变化。这样既可避免由于室内外温度悬殊而导致的冷热冲击,又可达到显着的节能效果。
时间控制
包括正常运行时间、节假日及夜间运行时间、周期性间歇运行、最佳启/停时间控制等,通过软件实现节能运转。
设备容量与负荷匹配,在用能高峰季节和一般用能时期,对能源的要求有显着的区别。区别对待不同时期的设备启动状况,对设备的投入台数,根据实际需要的负荷来决定,需要多少台,投入多少台,以使设备容量与实际负荷相匹配,节省能源。
照明控制
照明系统中,走廊、楼梯照明除保留部分值班照明外,其余的公共灯在夜间可以及时关掉,以节省能源。例如,自然采光的公共走道,白天、夜间可以断开照明电源,但在清晨、傍晚上下班前后应予接通。同时,高效节能灯具的使用和声控、光控灯具开关的应用也将有效地节约照明系统的能耗。
②能源检查服务
我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来实施能源检查和执行能源管理合同项目。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不定期地对大楼进行的有关能耗的分析,并采取措施,将对大楼的节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能源管理检查的计划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节能方案分析阶段、执行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采访现场设施管理人员对设施进行检查并收集文件;
数据收集和解读/能耗的变化情况和比例;
鉴定能耗浪费的主要区域和潜在的节能措施;
起草可研报告/决定进行深入检查和分析的区域。
方案确定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深入调查可研阶段的发现;
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
节能方案比较和分析;
准备节能项目预算,计算潜在的节省金额、花费等;
和业主、设施管理人员检讨有关的节能方案草案;
与业主讨论有关投资的标准并最终确定主要的节能区域;
最终形成节能实施方案并呈报业主。
(二)质量管理改进方法
持续改进是主动地、不间断地预防不合格的发生,而不是在出现问题才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原则。公司建立一个激励持续改进的氛围和环境,并通过对贯彻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结果的检查,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数据分析、业主和相关方反馈信息的收集、管理评审、重要环境因素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案评审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积极寻找改进机会持续改进整合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1)公司最高决策层主持整合管理体系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方针、目标的修订,管理体制的改进,文件化管理体系的修正,过程(活动)的变更,改进及所需资源的调整、提供,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修订,对职能机构及职责的调整修正,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各职能管理部门应主动对自己贯彻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情况、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针对自己的过程和活动管理范围,能动地采取改进、提高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必要时修订相关的管理制度;
(3)服务中心对服务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达成情况,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审,通过数据分析活动,业主和相关方满意度的分析,主动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项目管理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第10篇 法院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计划
人民法院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计划
我们将完全响应_____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标准来切实完成和落实物业服务的一系列工作和承诺指标:
结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控制,对各项管理指标制订服务标准和承诺指标的基础上,为保证物业服务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制定相关服务计划:
(一)服务管理保障计划
1、组建高效、合理的服务组织团队
组建物业服务中心,根据精简高效、垂直管理的原则,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机构设置模式。
2.配置优秀服务人员
为适应三星级宾馆服务标准对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拟对项目部各级员工提供与其素质相应的薪资福利待遇,特别是保证管理团队的薪资福利水平,以稳定骨干队伍,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员工安心、用心地服务于客户。
3、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
(1)建立服务运作的协调机制
由于本物业为单一业主、但使用部门和人员多,个性化服务要求多、根据保洁服务工作职能的特殊性,以避免多部门的多头管理。为提高服务工作效率,促进服务工作的开展,建议采购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与项目部建立对口的协调机制,确定沟通协调模式和流程,促进保洁服务的和谐高效运行。
(2)重视与采购单位关系的沟通与促进
重视和贯彻采购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服务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合同承诺的相关工作和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调动一切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满意度,完成服务目标。
重视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双方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最新服务和管理信息,汇报需要采购单位领导协调或安排的问题,并提出促进服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及相关措施。
4、注重科学管理,强化服务效果
(1)推行管理体系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与服务规程
我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iso18001、ohsas18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为确保物业服务实施有效性、符合性和持续性,我们将按照体系的标准要求,在服务区域内推行实施三整合体系,实行过程控制。力争在6个月内使本项目服务区域满足体系要求。
(2)突出重点,强调质量管理重要性
强化质量检查和现场管理督导力度,强化岗位责任制和失责追究制,强调客户满意的服务管理效果。在日常工作巡检的基础上,灵活调整工作重心,适时开展针对性检查、突击检查,并建立三级检查机制,实施内部检查、职能检查、高层督查,实现全面的质量控制。
(3)深化执行意识,提高制度贯彻的有效性
我们将通过教育,使执行文化的理念渗透到每位员工的意识之中。通过制度的修订、工作方法的改变,实施督查、督办、跟踪等措施,使各级员工逐步养成自觉遵守和执行的良好习惯。
5、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1)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基础能力
建立经理、领班、员工(以老带新)的三级培训体系。制订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视培训效果和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培训重点。
根据目前实际状况,培训内容将细致而全面,从统一员工对公司的思想认识开始培训教育,从基础的言语行为规范要求开始,涵盖仪表仪容、礼貌礼节、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安全意识、环保节能意识、岗位技能、人际沟通与交流等综合素质的培训和能力的培养,对考核不合格者将采取复训、淘汰等制约措施。
(2)重视激励,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激励机制。管理要纠错,违规要处罚,但更多的应该是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我们将对业绩突出、受客户一致好评的员工,及时予以表扬、奖励、宣传。从而起到激发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作用。
(3)实施岗位竞聘机制
建立岗位竞聘机制,达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目的,确保管理模式的更新,确保服务质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活力的提升。
(4)开展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为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之利于工作的开展,利于员工积极性的激发,我们将适时开展各类文体团队活动,从而激发员工的活力和生气,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凝聚力,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发挥挖潜员工的岗位职能和潜能,提高整体服务管理能力。
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员工及时予以知识的更新和最新理念的吸收,紧跟行业发展的步伐,挤身行业先进之列。
6、严格控制成本,提倡能源节约
健全物资申购领用制度,把好申购、领用关、审核关;向各级员工宣传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和方法,树立员工成本意识;改善内部仓库管理和库存物品配置,在把好质量关的同时,努力减少成本支出。
树立全员节约能源意识,在保洁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对行政中心用水用电严格检查和控制使用,作业完毕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施,在保洁人员可控制的范围内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服务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为保障项目服务工作中服务人员操作安全,项目部将通过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员工安全作业,保障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1、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项目安全运作管理规范,并结合项目三整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计划推行实施;
2、设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职责;
3、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4、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
6、强化落实安全检查:建立实施日查、周查、月查、季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原始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重大事项专题研究解决;
7、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明奖惩管理;
8、建立安全评审会议制度,定期就项目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总结,提高安全作业技能和要求;
9、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程序和措施,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工作;
第11篇 法院物业管理指标措施规范
人民法院项目物业管理指标及措施
我们将切实完成和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的一系列工作和承诺指标,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承诺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承诺 指标管理指标实施措施备注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7%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实行巡查制度,建档制度,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2投诉
处理率100%发生投诉,及时处理并记录,同时建立档案,
跟踪回访处理结果。
3业主对
物业管理
满意率≥90%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并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每年进行两次满意率调查
4物业管理
档案完善率≥98%专人负责,系统分类,规范化管理。
5管理人员
持证上岗100%管理人员全部经过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6维修服务
及时率100%建立维修制度,征求业主意见,确保维修服务质量。1、急修 15分钟内赶至现场;2、小修一天内修复;
7年有效
投诉率<2‰11、不断培养和树立员工的服务意识;
2、保持沟通,建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及时改进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不足。
8保洁率≥99%提倡全员保洁,人过地净
9治安案件
年发生率0 24小时保安服务,建立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人员/物品进出登记制度
10火灾
年发生率0实行全员义务消防员制,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加强巡视和维修养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
11膳食供应率、及时率≥99%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餐饮供应率、及时率
12就餐
满意率≥95%改善就餐环境,增加餐饮品种,优化膳食营养搭配,提高饭菜质量,促进服务质量
第12篇 法院物业管理整体设想策划
人民法院项目物业管理整体设想与策划
_____人民法院有四个物业管理点,总建筑面积28819平方米,其中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1781平方米,__人民法庭建筑面积2218平方米;__人民法庭建筑面积1592平方米,__人民法庭建筑面积3228平方米,主要为办公楼。
1、管理模式与措施
(1)、注重物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开展规范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我们将以服务求生存,通过先进的服务策划,iso9001、iso14001、iso18001国际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导入、规范地操作实施、科学与系统的培训、有效的监督、评估和调整等步骤,积极借鉴其他国际化知名企业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的管理资源优势,实施以关注顾客、关怀员工的需求,关注环境的温馨和谐,在搞好各项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强化员工的服务礼仪培训,关注物业整体氛围为特征的物业管理,营造温馨、和谐的消费环境,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物业文化和品牌形象。
(2)、采取分类管理、各有侧重的管理模式
要为_____人民法院提供尊贵、舒适、洁净的五星级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便、有序、安全的办公环境服务,这就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在总体物业管理服务中,针对相对各个独立的服务区域,采取分类管理、各有侧重的管理模式。在办公区域的服务中更为注重优质的礼仪和功能服务,尊重客户的个性彰显和自由空间;在公共部位的服务中更多关注人性化管理和服务,使客户理解和接受我们的管理,真正感受到我们温馨、和谐而周到的服务,从而让所有的客户满意。
(3)、建立严密、科学、规范的管理措施
为使物业管理的服务达到优质、高效和便捷,建立严密、科学、规范的管理运作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从而使管理运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要求,我们将建立以下管理运作措施:
1)目标管理:根据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围绕《安全优质服务承诺书》,制定各项分项管理服务指标,并将指标分层落实(项目--部门--岗位)到位;
2)领导责任制:即下级任务未完成或犯错误,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作为上级领导更要负管理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对下属的工作管理、负责到位;
3)督导管理:采取多种有效的督导管理方式,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督、指导管理,以保障服务质量、工作正常运作。具体方式主要为:工作绩效与薪资相挂钩的经济管理、规范操作与执行的制度管理、培训与考核的激励机制。
4)客户服务中心制:项目日常管理服务围绕客户服务中心展开,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受理客户的投诉,作好回访反馈。
(4)、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
由于人民法院内的停车位较少,保障安全、有序的运作是关键,它既是我们管理的重点,也是管理的难点,为了保障环境安全,特就治安、消防的安全防范职责范围和体系作系统的考虑与策划:
1)设想建立联合的治安防范控制系统:在物业项目范围内建立内、外层相联系的联合安全防范组织系统:
①有案情发生等,通过统一的对讲系统等通讯网络,通知各方,以便立即启动内外联动的防范操作;
②开展安全管理会议、治安防范和消防演练等活动。
2)物业安防服务主要负责人民法院内、外秩序的维护,协调和引导广场、大楼通道畅通,车辆进出、停放、各类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管理等。
①在充分运用和发挥已有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基础上,对物业管理的辖区制订并贯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a.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订严格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
b.强化秩序维护人员的内务管理,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开展综合素质培训。
c.重点监控:在大楼、广场的出入口、停车区等部位布岗,重点监控;
d.全天候巡逻:采取固定岗、巡逻岗相结合,实行大循环中有小循环的连环巡视方案。严格执行巡逻制度,确保巡逻质量,特别注重对项目周边沿墙、地下室楼梯等区域及死角。
e.全天候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加强对货物进出、外来人员的警惕和控制,特别是门岗的盘查和登记。
f.建立内外交互式联动治安防范网络
a.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通过监控中心对其严密监控使用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b.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聘请片区警官兼任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指导员,定期与服务中心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c.利用对讲网络或电话线建立自动报警平台,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将求助信息传送到消监控中心,及时启动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②三防结合
确立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出入口、停车区监控设备、设施的作用,实施严密的外来人员、货物出入检问、登记制度,以防范安全事故的出现,保持物业消费环境的安全。
3)消防管理
根据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做好核心部位的管理是我们的首要职责,因此应认真做好消控值班,严密关注消防主机动态,并和人民法院制定内部衔接机制和共建消防管理体系,以确保各项险情能及时排除。
消防管理工作策划:
①建立三级消防管理机构和三级检查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员工--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②制订各类消防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③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定期协同演习和总结;
④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
⑤定期进行消防巡检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
⑥做好消防器材的定期保养;
⑦做好消防常识宣传工作,用资料和宣传栏等渠道向客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⑧建立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档案,专人保管;
⑨对重要部位、危险区域等设立警示标识。
(5)、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与环境维护的对策与措施
1)保障车辆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保障道路的畅通和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正常。
2)认真贯彻执行车辆管理的相关制度,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3)地面机动车位全部采取临时停放、先到先停的方式,以保障地面车位利用率的最大化。
4)如人民法院开展活动,我们将积极与主办方在事先建立必要的沟通与协作,按照活动所需的配合要求,预留好足够的车位,明确统一现场维护的方案与措施,努力配合做好现场的秩序维护。
(6)
、针对项目工程设备设施特点,对其机电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的策划
根据本项目机电设备设施较多、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如何对其有效的管理和维护成为该项目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之一。为此我们将充分发挥公司在写字(办公)楼、商业物业、高层楼宇管理中所积累的丰富、成熟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人才优势,制订切实有效的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和措施,以保证设施设备正常有效维护和运行,科学设置与控制各项能耗,合理核算相关共用能耗;同时我们对重要设备实行重点巡检。
(7)、加强现场设施的维护,完善标识系统
为了维护好物业现场的环境效果,创造有序、温馨的消费氛围,在物业建设移交所配置的标识标牌基础上,将积极导入vi视觉识别系统,从细处入手,创品牌效应,进一步完善配套的警示标识和温馨提示,形成特有的人性化的环境特色,并使我们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深入人心。
a、在接管时所配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基础上,从动态角度认真勘察现场,进一步完善交通指示标志和设施,如立面、地面增设警示标志用语等
b、通过公共场所、公共部位标识(警示牌、指示牌)等各种方式,向公众宣传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的公共制度,同时针对大楼广场的车流量较大的特点,及时进行必要的、相关温馨提示,创造安全、文明的氛围
(8)、运用现代管理学理论,指导团队建设和管理。
第13篇 法院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牢固树立信访观念,深化干警对法院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健全完善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运转畅、效率快、效果好的信访工作格局。
第三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关键在于健全人人抓信访工作的体系,落实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到领导、到部门、到具体干警头上,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负责抓,其他部门配合抓,全院上下齐抓共管。
第四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的核心在于坚持热情接待、文明接待、公正处访,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必有果;接待热心、听诉细心、解答耐心、处理诚心。
第五条 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是指对来信来访人员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组织、监督、协调等系统管理的总称。
第六条 信访工作流程管理由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对全院各部门及人民法庭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分析法院信访工作的形势任务、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法院信访工作的特点及成因,总结回顾法院信访工作积累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解决存在困难与问题的措施办法;立案庭负责对全院信访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督办、核查、通报、评比。
立案庭内设信访接待,与院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信访申诉案件的登记、分流、审查、督办、建档和部分案件的处理,并负责督办党委、人大、政协、上级法院等部门挂牌督办的案件;各业务庭要按照业务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的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干警违法违纪信访案件。同时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全院的信访工作。
第七条 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必须建立全天候接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院领导每星期预约接访,中层领导每日轮流接访,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每日接访。
第八条 信访工作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重点妥善解决集体访,避免越级_和进京访。
第二章 信访的分类、登记和分流
第九条 信访分类:信访分为非诉信访、告诉立案信访、再审申诉立案信访、在办案件信访、纪检信访等。
第十条 信访登记:来人访的初访接待及登记统一归口立案庭。院领导、各庭室、局、组、队收到群众的信访信件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法院等组织转来的信访信件后,应3日内批转立案庭统一登记,并由立案庭负责将信访信息登记建档。
第十一条 信访分流:立案庭进行信访登记后,对不属立案信访接待处理且不能及时息访的,应于1--3日内填写好“信访处理流转卡”分流至有关庭室,并告知信访人等候通知。具体分流办法为:
1、 告诉立案信访分流至立案庭;
2、 申诉再审立案信访分流至立案庭申诉再审审查;
3、 在办案件信访分流至案件承办庭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3日内再批转至案件承办庭;
4、 凡反映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的纪检信访分流至纪检室督办。
第三章 信访的处理、督办和结案
第十二条 立案庭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立案庭对信访人的问询要依法耐心解答,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指导信访人去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又急于解决的纠纷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
第十三条 信访案件一般应在3个月内结案。“信访处理流转卡”所流转到的每一个环节的批办人或承办人都要及时办理,并签署意见或填写处理结果,信访结案后,最后处理人应于3日内将“信访处理流转卡”送立案庭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对于超过3个月未结案的信访、重复访的、信访老户的信访、上级领导部门督办的信访,立案庭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信访承办庭室发出“信访处理催办反馈卡”,承办庭室应于接到该卡7日内反馈情况。
第十五条 院长接待日: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值班表要上墙公布,立案庭要根据院长分工指导信访人适时来访,并将有关情况提前通报接访院长。
第十六条 预约接待:对于情况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信访、集体访、_老户的信访、有矛盾激化苗头或有越级_苗头的信访,各信访承办庭室要及时报告,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可以进行预约接访,由院长或副院长和庭长等共同接待处理。一般每周四为预约接待日,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应急安排预约接待。
第四章 信访的归档、统计
第十七条 信访案件结案后,立案庭负责将所有信访材料(包括信访处理流转卡)装订成卷定期归档,并负责将结案信息输入微机,每月20前填报“信访统计报表”报上级法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院信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14篇 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财务行为,加强经费管理,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确保单位资金的使用和安全,保障和促进我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会计法》、《审计法》及财政部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财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全院干警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务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当好家、理好财,做到帐目清楚,开支合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和审计审查。
第二条 加强对日常资金的收支管理,财务人员要按月计帐,经常分析财务、资产活动情况,搞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期编制计划,准确及时填送报表,按季度将单位的收支情况书面向院长及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汇报,半年向党组班子成员通报收支情况,一年在院内公布一次收支帐目情况。
第三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坚持会计和出纳分工协作、相互督促指导,会计负责各种会计的凭证、帐册、报表等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并督促出纳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出纳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加强存款、现金和空白支票的管理,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日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对各种报销单据要严格审核,存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及时纠正,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并督促会计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第四条 财务审批执行一支笔签批制度,所有日常经费开支经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单项开支超过5000元的必须报经党组讨论决定。
第五条 所有经费、资金往来一律经财务室收付。院里报销开支须持合法、有效的发票,凭证要有经办人写明用途、内容、金额,由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分别审核,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各部门需添置的专用办公用品,部门以书面申请形式提出,经办公室报院长批示,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完善财务签批手续。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经院长签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财务室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完善财务签批手续。
第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打(复)印统一在本院打印室打(复)印,部分文件、材料打(复)印,纸张和碳粉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到指定地点打(复)印和订购。纸张、耗材、文具、低值易耗品等一般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计划购置和发放,部门负责人统一到财务室领取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 严格控制借用公款,杜绝个人无故拖欠占用,因特殊情况,干警个人借款一律经院长批准,借款人在借条上必须注明还款日期,并在还款期限内办理还款手续,逾期不还款由办公室通知财务室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 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差旅费实行“三控”管理办法,即控制出差时间、出差人员、出差费用。干警因出差、培训、开会、学习等所需的借支款必须由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出差干警因公出差结束回单位3日内报销(节假日顺延),差旅费报销应附齐各种单据并工整粘贴于“出差审批表”和“差旅费报销单”后,经财务室和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
第十条 本着精干、节约、高效的原则,院机关召开规模较大的会议经费的开支应由办公室按参会人员、会议天数,做好预算,将经费预算方案,报经分管财务副院长批准。
第十一条 报刊、杂志、专业图书资料的订购,由办公室汇总报院长批准同意后组织订购,经费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签批。
第十二条 所涉及的各类活动的其它经费的开支,即妇女、党团员、老干部因专项活动需要,提出的活动经费申请,应按一事一报的原则,活动的经费由组织活动部门事先做好经费预算,以书面请示形式报经院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签批。
第十三条 诉讼费、执行费、罚没款由立案庭负责收取,按月报财务室汇总,经结算后一律按上缴比例计算,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 本院干警因工作调动,应主动归还公物、偿还债务,待交清财务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五条 财务室按季度和年度将收支情况汇总后局面提交党组班子。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截留积分、挪用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直接行为人和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况,经予批评教育、经济退赔、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规定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及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的要求,结合我院办公办案用车实际,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强全院车辆运行中的规范化
一、车辆使用、审批、收费管理
(一)免费用车范围及审批程序
2、办公用车:(车辆包干使用部门除外)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到省、市及外地开会等开展公务活动的,以及中层副职以下有3人以上去外地开会等开展公务活动的,可以由用车人提前一天申请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报分管行管
2、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在职干警(含离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每年因婚丧大事或急病(凭县级医院出具证明需到省、市医院急救的),在不影响办公办案用车前提下,可以照顾用车1次县内、1次县外(半径在150公里且时间1天),由用车人提前1天申请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出车。
3、友邻单位用车:县四套班子、县委政法委等友邻协作单位因公务、警务或党政正职干部协调用车,由院对口协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出车。
4、院党组成员需用车的,应由本人填写申请单直接报院长批准,然后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用车。
(二)用车人承担部分费用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友邻协作单位特殊情况用车的(半径在150公里内且时间1天),可以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批准,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用车人自己承担车辆燃料费和路桥、停车等费用。
(三)用车人承担车辆使用费的范围、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
1、用车范围及审批程序
⑴办案用车: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到院车辆管理员处核定车辆使用费(运行成本费+燃料费),后到会计室交费开据,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并到院车辆管理员处申报登记安排车辆。
⑵私人用车:在职干警因其他事由用车(半径在150公里且时间1天)的,由用车人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到行装科履行用车交费程序后,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再由行装科登记安排车辆。
2、收费标准
⑴、车辆使用费:包括车辆运行成本费+燃料费,不含路桥、停车等费用。其标准按2005年可比价核定各车每公里实际运行成本(见附表一)
⑵根据表一,核定各车型每公里收费标准(见附表二)
3、收费方式:用车人(办案用车、私人用车)在用车前依车辆管理员核定里程(参见附表三和目的地里程)及收费数到会计室交费,将交费收据连同派车单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后到车辆管理员处登记安排车辆。
二、车辆燃油管理
1、标准:全院车辆一律实行百公里定额油耗制度,其油耗标准根据
2、管理:院管车辆使用由行装科与石油公司联系油卡、油价、充值后交院车辆管理员或驾驶员保管加油。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并填写经费支出申请单,报分管行管工作副院长及院长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后,在部门车辆专项经费中列支。
3、奖惩政策:院鼓励驾驶员按院核定油耗标准开展厉行节约活动,所节约燃油费由院行装科根据当月该《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扣除私人、办案用车已交费公里数油耗)作绩效评估,节约部分全额奖励到驾驶员,超支的由驾驶员全额承担,并在驾驶员工资补助中扣除。
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标准:所有车辆实行运行公里核定损耗维修保养费制度,其标准(见附表五)。
2、范围:院定上述车辆维修保养费范围指除汽油费、发动机总成大修费、轮胎费、车辆装璜费以外的维修保养材料工时费。
3、审批:全院所有车辆维修保养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院管车辆由驾驶员填写书面申请单,院车辆管理员、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审核批准价格后,到院或政府招标指定的修理场所进行修理。修理后将所修换材料带回,由车辆管理员验收所修部位及更换配件无误后,及时凭发票报销。
4、奖惩政策:院鼓励所有驾驶员在无病车、不损害车辆使用寿命、不损坏机械性能的前提下,积极维修保养车辆,鼓励节约维修保养费。院车辆管理员、行装科会计室、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按季考核,每年结算一次,节约部分70%奖励到驾驶员,超支部分驾驶员承担70%。驾驶员因维修保养费超支致使车辆无法维修造成无法出车而停止履行职责的,除自行垫资修理外,其停止履行职责对应日的工资停发。
四、车辆检查监督
1、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行装科、车辆管理员每月不定期(至少一次)组织全院驾驶员现场检查车辆运行状况。
2、院核定各车型机油三滤、轮胎、发动机总成大修标准(见附表六),凡正常维修、总成大修、购新轮胎而更换的旧部件(胎)一律收回交院车辆管理员检查验收登记入库,统一变卖处理。
3、驾驶员公里补助必须将填写齐全的派车单、维修单及《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及时交车辆管理员核实备查,并于下月五日前报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审核后方可报支。
五、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管理
1、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由该部门确定专人管理,使用范围限办案办公用车。
2、车辆驾驶员工作由该部门考核管理,工资、补助福利由该部门承担(法庭驾驶员工资由院承担)。
3、除院配备旧车辆承担首次发动机总成大修费50%外,有关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部门承担。其中,维修保养费实行申报制,所在部门作实质性审查决定,院车辆管理员、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作形式审核后,到院或政府招标指定维修所进行维修保养。维修费标准可根据常遇路况作适当浮动,但最高不超过10%。
4、车辆使用费的收取由该部门参照院定标准核定应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并内部单独出具个案车辆使用费通知单或派人到会计室交费,会计室将此款划转到该部门车辆专项经费科目计收。
5、院会计室对部门包干使用车辆经费,设立单独科目,实行专项管理。会计室从该部门车辆专项经费中分季度均等预提车辆年度应支保险费、年审费、发动机总成大修费(见附表七)。车辆专项经费无帐面余额的,院不予安排垫资。院承担法庭工作日往返里程车辆使用费,其中按月拔付400元驾驶员工资补助,另核定法庭工作日往返里程(每次32公里)由院会计室从院业务经费中按院定每公里年审费、
保险费、维修费、大修费、燃料费划转到法庭车辆使用专项经费科目项下列支。
6、院行装科应及时通报车辆包干使用部门专项经费情况,以便部门及时组织调度资金,确保车辆运行。
六、车辆管理员职责
1、接到派车单和办案、私用缴费单后,按照先急后缓、先上后下、先公后私原则派车。
2、负责对院管车辆使用、安全运行、维修保养管理监督。协助车辆包干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车辆使用、安全运行、维修保养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全院驾驶员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管理。
4、严格执行院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用车条件、范围、审批程序安排车辆。
5、根据院制定的《车辆维修运行实况记载表》(见附表八)确定的
6、非经院长或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批准,严禁无派车手续擅自派车。
七、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院(部门)车辆管理制度,服从院(部门)领导并接受车辆管理员管理监督。
2、所有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并根据“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安全行驶。行车中严格按省高院的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同时按派车单所列项目即时如实填写,车辆回院入库前交用车人核实签字,并于一周内送院(部门)车辆管理员处登记核实备案。
3、驾驶员应驾驶院指定车辆,严禁其他驾驶员代开,严禁无证驾驶和非司机开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及娱乐场所门口。车辆每天必须入库,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放在院外过夜。违者一旦发现,院将视情节给予教育、警告、罚款、辞退处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纪责任。
4、严禁驾驶员带病车上路,严禁虚报重报维修保养费,严禁申报维修保养费不作维修保养。违者一旦被检查发现,首次给予该车驾驶员应支该维修保养费2倍的罚款;并由车辆管理员、政治处主任、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作诫勉谈话;再次发现的由院车辆管理员、政治处主任、分管行管工作的副院长报院长办公会研究作辞退处理。
5、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院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向用车人吃、拿、卡、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乘车人员谈话内容和秘密。
6、院按0.06元/公里给予驾驶员出车补助,月补助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八、本制度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有车辆管理制度及补充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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