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奖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提升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它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还能维护公司秩序,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
一套完整的奖罚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明确的绩效标准:设定清晰、可量化的业绩指标,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2. 公平的评价体系:公正无偏的考核流程,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3. 多元化的奖励措施:包括金钱奖励、晋升机会、培训发展等,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
4. 规范的处罚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解雇等。
5. 及时的反馈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及时给予员工正面或负面的反馈。
奖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激励员工:通过奖励优秀表现,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2. 维护秩序:通过惩罚不良行为,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维持公司运营的正常秩序。
3. 塑造文化:反映公司的价值观,强化企业文化,塑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4.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期望和后果,引导员工专注于工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构建有效的奖罚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定详细规则:明确列出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条件,避免模糊不清,减少纠纷。
2. 建立透明流程:公开考核标准和过程,增加制度的公信力。
3. 定期审查更新:根据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定期调整和完善制度。
4. 加强沟通:鼓励员工参与讨论,理解并接受奖罚制度,增强制度的接受度。
5. 实施培训: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6. 人性化考量:在执行制度时,兼顾人性化,体现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
总结,公司的奖罚管理制度是促进企业发展、激发员工潜力的关键工具,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我们可以营造一个公平、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推动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
第1篇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一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备案,不定期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着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九条其他奖励的种类:
(1)优秀职员、优秀部长、优秀经理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3)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4)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十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三、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对未完成安排工作任务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a级、b级和c级3类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
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副总经理协同办公室办理;1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由办公室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a级过失及处罚
(一)a级过失为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例如以下行为: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处罚
a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元/次。同月内出现三次,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0元。
第十一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打卡(签到)、签退;
恶意违反请假制度;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屡犯a级过失达到3次以上;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占有公司财产,偷窃办公用品等行为;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财产;
上班时间拒不执行上级合理的工作分配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一年内出现2次,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2、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级)。
第十二条c级过失及处罚
c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c级过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8、多次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第2篇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记录表格
附件-1《奖励申请单》
附件-2《处罚通知单》
第3篇 物业服务公司奖罚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公司奖罚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惩原则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考核标准等。
(二)奖惩及时:为及时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奖惩公开: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应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四条 奖励种类
(一)__奖;(二)__希望奖;(三)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四)以员工姓名命名的小改小革奖;(五)合格班组、免检班组、自主管理班组的升级制度及奖励;(六)拾金不昧奖;(七)业主锦旗表扬奖;(八)见义勇为奖;(九)小区月度“服务之星”奖;(十)总经理特别批示奖励。
第五条 奖励标准
(一)__奖__奖分为四个奖项: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是特为各级管理岗位及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设立的奖项。其中荣获__特等奖、金奖者、一年内两次得银奖(个人奖或集体奖前两位人员)者、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获__铜奖者将可转换为优秀员工。
(二)__物业希望奖分为一、二、三等奖。是为普通员工、新进大中专毕业生及新调入人员设立的奖项。员工工作中表现优秀,敢于创新、努力进取、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提出不同想法及建议者,由部门经理提名,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视情况讨论后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的奖励。一年连续三次以上获得__希望奖一等奖者可转换为优秀员工。
(三)职工合理化建议奖是指总公司员工对总公司现有状况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对其进行调整、改进,使更合理,服务于总公司战略目标,建议范围:1、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3、市场开拓的建议;4、服务品质的改进;5、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6、利润提升;7、安全管理;8、加强思想工作和凝聚力;9、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的改进事项。奖励办法详见“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四)以员工姓名命名的小改小革奖本奖项主要针对部分较有创新能力的员工,为公司提供有创新意义的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小改革方案,公司将在采纳后用该员工姓名命名此改革方案。对该员工公司将进行通报表扬,并根据此改革为公司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五)合格班组、免检班组、自主管理班组的升级制度及奖励此奖项针对团队合作及上进精神,为多次检查后表现均较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实行奖励升级制度,首先从合格班组逐渐升级为自主管理班组,逐渐升级。
(六)拾金不昧奖是指员工具有高尚的情操,拾到钱财不隐藏起来据为己有,及时上交总公司,其奖励标准如下:1、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0-2000元。2、价值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0元。3、价值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200元。4、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100元。5、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奖励当事人现金50元。
(七)业主锦旗表扬奖是指员工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受到业主锦旗表扬和赞扬的。对当事人奖励现金100元。
(八)见义勇为奖是指员工为保护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奋不顾身,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获犯罪分子或抢救危难之中业主的。对抓获犯罪分子者,对当事人奖励现金200元,对协助者奖励现金100元;对未抓到犯罪分子者,对当事人奖励现金100元,对协助者奖励现金50元;对抢救危难之中的业主,对当事人奖励100元奖励,对协助者奖励现金50元。另为维护企业利益,揭发和抓获不法分子,累计为公司挽回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发现灾情、质量设备及安全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参加抢救,为企业挽回损失达万元以上者可转换为优秀员工。(具体请详见“三工转换管理规定”)。
(九)小区月度“服务之星”奖各服务中心在小区门口设立小区服务之星窗口。根据每月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意识及态度好坏等情况推选出一名客服人员(含接待人员)、一名维修人员、1-5名礼兵、1-3名保洁作为当月的服务之星,将服务之星的姓名、岗位、照片、工牌号等写在窗口中,并在当月绩效考核中给予奖励。
(十)总经理特别批示奖励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优异,为公司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者,总经理根据其表现特别批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奖励程序
由各部门将事情经过及突出事迹上报管理部,管理部审核后在电子公告板公示,并负责在平台、网站、报纸杂志等进行宣传报道,由服务中心负责在小区公示栏内进行表扬。第七条 惩处种类及标准
(一)惩处种类1、本部门日常检查问题处罚;2、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对不合理项的处罚;3、品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日常抽查问题处罚;4、重大责任问题处罚;5、总经理临时批示的处罚。
(二)惩处标准1、部门日常检查问题处罚、职能部门日常检查处罚及品质部、人力资源部日常抽查问题处罚按《岗位日常工作考核标准》《行政管理制度》《oec管理制度》和《连带原则》执行。
2、重大责任问题处罚
(1)管理者管理上的不到位或失误,造成总公司财产受到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一定的财产损失,主要责任人至少承担50%的责任。
(2)被盗问题,因礼兵不坚守岗位,未按总公司规定要求执行,造成业主或总公司财产损失的,视情况按照80/20原则,对当班责任人及部门经理等进行扣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或开除处分。
(3)对不忠于职守、未及时处理业主未锁汽车事宜且私自打开车门查看或清点物品的当事人扣罚现金200元,同等金额连带主管负责人。特殊情况下,视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主管负责人相应责任的处罚。
(4)凡在公司内有打架、偷盗、破坏、赌博、流氓行为者,不论原为何工种,一律转为试用员工并视情节轻重退回人力资源部、礼兵部或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惩处程序由各部门将事情情况上报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实施处罚。第八条 以上奖罚作为员工年终评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细则、办法、通知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__物业服务总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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