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个健全的公司制度体系,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长期目标。
1. 制定清晰的使命和愿景,这是制度建设的基石。
2. 分析各个部门的功能和职责,确保制度覆盖全面,无遗漏。
3. 设计制度流程,使之与业务流程相匹配,提高工作效率。
4. 重视沟通,通过员工参与,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度。
公司制度如同企业的骨骼,支撑着日常运营的稳定。
1. 它为员工提供了行为指南,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
2. 制度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增强员工信任感。
3. 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
4. 制度也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反映公司的价值观和追求。
制度的编写格式应严谨规范。
1. 标题应明确,如“xx部门xx制度”。
2. 内容分为总则、分则、附则,结构清晰。
3. 条款编号有序,如1.1、1.2,方便查阅。
4. 描述应简洁明了,避免歧义。
5. 每项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和修订历史。
6. 重要条款用加粗字体突出,确保重要性显而易见。
请注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灵活适应公司发展,定期审查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制度的执行力度与管理层的示范作用密切相关,管理者需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制度文化。
第1篇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记录表格
附件-1《奖励申请单》
附件-2《处罚通知单》
第2篇 物业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一个公司要对员工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要从方方面面出发,如待人接物,迟到早退,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等。以下是某物业公司奖罚制度,可供参考。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1
1)对上司、客人、同事粗暴或不礼貌;
12)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13)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小区及公司声誉的言论;
14)在公众场所与同事、客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向他人误传或散播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16)连续三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6分或其中二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3最后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最后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二次书面警告者;
2)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3)唆使他人代打卡和签到、签退的;
4)由于本人责任而造成业主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5)工作态度不认真及行为不检,如消极怠工等;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7)泄露公司机密;
8)私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
9)损害住户利益,引起住户的投拆;
10)制造谣言或发表诽谤言论,恶意损害公司、同事或住户声誉;
11)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绝接受公司指定体检、治疗或防疫注射者;
12)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2.4辞退或开除
违反下列规定者即时辞退或开除,公司将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1)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者;
2)最后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观察期间又出现违纪行为;
3)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4)不执行上级指令,抗拒完成指定时限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造成恶性后果的;或有从事第二职业;或违章作业,酿成事故,影响服务质量,给公司造成一定的名誉及经济损失者;
5)侮辱或袭击住户;工作态度恶劣;
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
7)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向人行贿、敲诈勒索或贪污、挪用公款;
9)故意损害公司及小区公物;
10)未经许可私自借出公司财物或有意浪费公司财物,情节严重;
11)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12)携带或储存违禁品者(如武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
13)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
14)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
15)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过失行为;
16)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80分者。
2.5撤职或降级
违反下列规定领班以上(含领班)管理人员受撤职或降级处分。
1)所管理部门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
2)犯有错误又不足以辞退者。
2.6《处分通知单》的有效签发
1)所有处分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签发书面通知单发给被处分者本人后方可生效。
2)被处分者如认为处分不合理,可在三日内向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反映、投诉;但必须在《处分通知单》上签名。
3)人事行政部接到被处分者反映、投诉后,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4)《处分通知单》由人事行政部发出,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被处分者签名,部门主管签署确认。被处分者必须在发出的《处分通知单》上签名,如拒绝签名,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签认,该警告书视作生效。
5)如有充足证据证实员工犯过错,但员工拒不签认,公司将作即时辞退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6)口头警告在一年后自行失效。书面警告在一年后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表现是否有改善后,向人事行政部呈交员工一年度的工作表现评估表后,可由部门主管申请对此员工撤消书面警告书,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消除警告纪录。
第3篇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一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备案,不定期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着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九条其他奖励的种类:
(1)优秀职员、优秀部长、优秀经理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3)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4)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十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三、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对未完成安排工作任务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a级、b级和c级3类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
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副总经理协同办公室办理;1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由办公室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a级过失及处罚
(一)a级过失为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例如以下行为: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处罚
a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元/次。同月内出现三次,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0元。
第十一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打卡(签到)、签退;
恶意违反请假制度;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屡犯a级过失达到3次以上;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占有公司财产,偷窃办公用品等行为;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财产;
上班时间拒不执行上级合理的工作分配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一年内出现2次,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2、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级)。
第十二条c级过失及处罚
c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c级过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8、多次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第4篇 公司奖罚制度
公司奖罚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罚分明,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订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罚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罚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月底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奖200元;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奖励200元;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 元;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奖励100元;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者奖励100元;
6、堵住公司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奖励200元;
7、当月全勤,无请假、旷工、迟到者奖励60元;
8、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按成绩大小予以奖励100元至200元;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
2、值班睡岗一次罚款200元;
3、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10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10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2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10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10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不服从分配的罚款2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列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者,则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各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
14、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5、参照员工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罚款200元;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
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他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5篇 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一般一个公司制定奖罚制度,都是针对于员工奖罚制度,因为一个企业员工是工作的核心,所以这份公司奖罚制度一定要合情合理。以下是相关奖罚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奖罚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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