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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管理制度检查次数(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禁烟管理制度检查次数

禁烟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工作场所的健康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包括哪些方面

1. 禁烟区域划定:明确界定工作场所内所有禁烟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

2. 公告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幕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禁烟政策。

3. 员工教育:定期举办禁烟培训,提升员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4. 烟草制品管理:严禁在工作场所携带和销售烟草制品。

5. 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6.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严重者可采取纪律处分。

7. 支持戒烟:提供戒烟资源和支持,如戒烟热线、戒烟课程等。

重要性

1. 健康保障:禁烟制度有助于减少二手烟暴露,保护非吸烟员工的健康。

2. 提升效率:无烟环境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专注度和生产力。

3.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控烟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企业形象:展示公司对员工健康和公共责任的重视,提升企业形象。

方案

1. 制定详细禁烟政策: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禁烟政策。

2. 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内部通讯、培训等途径,持续进行禁烟知识的普及。

3. 设立监督小组: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日常巡查和处理违规行为。

4. 定期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禁烟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政策。

5. 关怀支持:为有戒烟意愿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心理咨询、戒烟辅导等。

6. 公开透明: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以示公正公平。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能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展现出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禁烟管理制度检查次数范文

第1篇 南城小学禁烟管理制度

城南小学禁烟管理制度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教育部禁烟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二、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三、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行政值日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教职工违规,吸烟一次罚款20元,被上级查获的罚款100元。

四、学校安保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五、学校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六、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进行宣传教育,与家长做好沟通,使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禁烟工作。

附:城南学校禁烟领导小组

组长:zz

成员:zz

第2篇 公司禁火、禁烟管理制度(2)

公司禁火、禁烟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对在公司区内进行危险工作及在危险区域使用火源进行正确有效的控制。

1实现在公司区生产范围内所有动火/危险工作的控制。

2确立更安全和健康的标准。

3将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危害/损失/火灾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范围

1.在下列区域内进行的动火/危险工作必须申请动火许可证。

a.生产区内任何地点。

b.仓库区周围5米内。

c.外围墙5米范围内。

2.施工部门在上述范围内工作必须到企业安全委员会申请“用火作业许可证”并要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监督。

3.在试验室进行的任何工作必须经试验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工作和职责

1.施工部门人员

a.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表格,详细描述所要进行的工作。

b.做好准备工作,等待检查。

c.检查之前不可将焊接设备或任何用电设备连接任何电源。

d.将填写好的表格交给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核,简要地向安全员解释工作和区域。

e.明白并遵守安全员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f.工作完成后立即通知安全员。

g.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放在工作现场,工作完成后存放于企业安全委员会。

2.企业安全委员会

a.必须到现场检查工作区域,确定所有的工作条件全部满足“用火作业许可证”要求,企业安全委员会可以同意或拒绝工作申请。

b.提出必要的安全要求,并要求工作员工注意。

c.如有特别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d.在整个动火/危险工作期间,必须进行每小时的定期检查或在工作现场直到工作结束,并确保工作条件始终满足动火/危险许可证要求。

e.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现场,确保现场清洁、安全后,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名。

f.当天工作未完成,“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人保存,第二天工作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指定人员按要求在现场重新确认后才能动火。

一、附件

《用火作业许可证》aq-bzh3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aq-bzh38

第3篇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禁火、禁烟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禁火管理

4.1.1 根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公司内区域进行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1.2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则,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

4.1.3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4.1.4 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

4.1.5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加强联系,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4.1.6 动火现场如遇紧急放空,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 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4.1.7 电焊工未接到公司或车间安全员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

4.2 禁烟管理

4.2.1 公司内除生活区域及办公楼卫生间外其他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4.2.2 本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与制止。

4.3 凡违反上述制度者,按照《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第4篇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及贮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控制。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4.禁烟、禁火:

4.1 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4.2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

5.2管理部巡护人员应不间断地对库生产及贮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3 管理部人员应对生产及贮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行作业。

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处罚:

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篇 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4《四川省消防条例》

3.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并进行定期演练。

4.2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防爆、禁火、禁烟管理第一负责人。

4.3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害,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5 控制程序

5.1 分类

生产过程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2 预防

5.2.1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5.2.1.1检修动火

禁火区所有动火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5.2.1.2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阻火器。

c.在易燃易爆区,禁止穿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d.在厂区内严禁吸烟和拨打手机及配带火种。

5.2.1.3其它火源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接触,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b.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c.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5.2.1.4导除静电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5.2.2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5.2.2.1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减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5.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等。

5.2.3其它预防措施

5.2.3.1建筑物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采用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5.2.3.2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如下措施: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c.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5.2.3.3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b.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5.3组织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公司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c.公司安全员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消防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d.公司安全员要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对厂区内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防范措施,督促限期消除隐患。

e.公司消防组织机构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为准。

5.4 设施

5.4.1规划与设计

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包括厂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即厂内消防设施分布图。

5.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公司安全部门应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c.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发现消防设施有损坏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修复。

d.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部门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5.5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a.对本公司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

5.6 演练与抢险

5.6.1演练

应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6.2 抢险

a.公司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并指挥机构里的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5.7 对吸烟行为处理

5.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和配带火种,处以罚款100元/次。公司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和配带火种罚500元/次。

5.7.2外来施工队人员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并罚所在单位200元/次;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罚100元/次。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联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作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次。

第6篇 场所禁烟管理考核标准制度

场所禁烟管理考核标准

1、下列场所为无烟场所,禁止任何人吸烟和乱扔烟蒂:

(1)矿内所有会议室(包括基层单位的大小会议室)。

(2)特殊场所:档案室、调度室、通讯机房、液化气站、矿外车棚、主副井绞车房、矸石山车房、井口、洗煤厂集控室、灯房、井口仓库、食堂操作间、食堂餐厅、自助餐厅、供应科仓库(包括仓库大院)、木场、供应科油脂库、机电科油脂库、35kv变电所、工人村变电所、电视台演播室、播放机房、广播室、工业广场、矿东门外广场、所有水泥路面、矿及基层各单位办公楼走廊楼道、福利楼内。其他允许吸烟的地点,如办公室内、福利楼专用吸烟室等。

2、责任单位及处罚标准

(1)矿内所有非室内公共区域由保卫科负责管制巡查。其间,发现一名吸烟者或找到一个烟蒂,罚保卫科50元。保卫科稽查巡逻保安人员当场抓住一名吸烟或丢烟蒂者可罚款50元,其罚金全额拨给保卫科。

(2)福利楼、车棚、就餐中心等公共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由物业负责,发现发现一名吸烟者或找到一个烟蒂,罚物业公司相关责任单位50元。其场所工作人员抓住一名吸烟者可罚款50元,其罚金的80%奖励给相关查获人员,由物业公司一月兑现一次。

(3)矿办公楼主辅楼、采掘楼、安全文化广场、篮球场、保卫楼、福利楼、物业楼、辅助楼、通风大院、机电大院、皮带工区大院、仓库大院、压风机房大院、运搬工区大院、木场大院等区域实行楼(院)内和门前房后责任包保,范围以走廊中心线和门与门的中心点为界,谁的门前、院前楼后区域由谁负责。在责任区域发现一名吸烟者或一个烟蒂,罚责任单位50元。

(4)全矿所有大小会议室和相关特殊场所发现一名吸烟者或一个烟蒂,罚责任单位50元。会议室内若有人吸烟,除罚吸烟者每人50元外,另罚会议召集人50元。

(5)花坛区域内发现烟头的,按50元/只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外来客人在禁烟场所吸烟的,罚主陪人50元。

第7篇 禁火安全管理制度、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公司,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过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一级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公司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装车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装车间、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存区、作业区和公司站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公司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一级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公司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司内用火。

11公司内动火作业严格遵循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即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2公司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2.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2.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12.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2.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2.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2.7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13外来施工单位在站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辖区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8篇 禁烟禁火奖惩管理规定

12.1.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在进入厂区时都要遵守本制度,用户及来访客人可在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下在会议室及用餐场所吸烟。

12.2职责

12.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修改公司禁烟禁火管理办法;负责公司禁烟禁火日常管理、检查、控制和考核;

12.2.2综合部负责入厂烟火的宣传、检查及管理工作,协助安全技术部对厂区内禁烟禁火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2.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区域负责人对所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禁火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禁烟禁火责任状,确保公司禁烟禁火规定在该部门得到贯彻和执行。

12.2.4所有员工要严格执行公司禁烟禁火规定,并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12.3管理内容

12.3.1厂区内严禁烟火,禁止将烟火带入厂内,禁止在厂内吸烟;

12.3.2为满足公司洽谈业务、接待来访客户以及举行重大活动等工作需要,设立经理室、接待室和会议室作为工作吸烟点。非以上工作需要,严禁在该地点吸烟。一旦发现,按在厂区吸烟处理。

12.3.3门卫和机关接待人员,在登记或接待客人时,负责宣传我厂禁烟、禁火的文件精神,并负责把客人的香烟和火放门卫妥善保管好,不准带入院内,客人离开时要及时返还。特殊情况例外,如:政府领导、上级公司领导以及公司级重大经营活动等,只要把我厂禁烟、禁火的文件精神宣传到位即可。

12.3.4工作期间禁止以任何借口外出抽烟(包括在停车场内),一经发现,按违反吸烟规定处理。

12.3.5设备部检修动火作业用打火机由门卫保管,作业人员临时到门卫领取,用完后返还门卫。

12.3.6公司禁烟禁火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禁烟禁火专题会议,通报本月各部门禁烟禁火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

12.3.7区域界定:各作业区、食堂、锅炉、门卫、库房、办公室等有明确责任部门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负责管理;其它区域为公共区域。具体划分如下:

⑦理化中心:理化中心,老办公楼检测室、振筛室,本部门办公室

12.4检查

12.4.1由综合部负责入厂员工烟和火随带情况的日常检查,检查频率每周至少一次。保安人员夜间巡逻时,负责对厂区公共区域及水泵房等隐蔽区域进行检查。

12.4.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烟和火随带情况的日常检查。

12.4.3综合部、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各作业区、隐蔽地点以及公共区域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吸烟者,及时制止和上报。

12.4.4为加大检查和管理力度,由综合部、安全技术部联合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检查频率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地点和时间临时确定,若连续三次检查均未发现违纪现象,检查频率可适当延长。

12.5考核

12.5.1违反本规定私自随带烟或火入厂者,罚款300元/次。

12.5.2凡发现在厂区内吸烟者,给予罚款500元,开除厂籍留厂察看3个月,留厂察看期间扣发当月工资12%;(改制职工除罚款外,考核提成工资三个月,考核期间扣罚提成工资12%)。

12.5.3因门卫或接待人员工作失职导致烟火进入厂内,或者直接导致吸烟现象发生,考核当班门卫或接待人员120元。

12.5.4当检查过程中发现烟头、烟盒及打火机等抽烟迹象,但未发现直接责任者,该区域所有员工承担连带责任。考核标准为烟头50元/个,烟灰、烟盒及打火机等50-120元。部门或区域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考核到该区域每一名员工。

12.5.5违反公司动火管理制度,私自进行动火作业,或者虽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动火作业过程中不认真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者,扣罚责任人300元,考核责任人相关的管理人员当月工资的5-12%。

12.5.6发现吸烟者和烟火随带者,除对本人进行考核外,部门或区域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本着一级替一级负责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区域负责人以及班长等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工负责,要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如发现违反禁烟禁火规定行为,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人所在区域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的5-12%。

12.5.7建立举报制度,凡是举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证据确凿奖励500元,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9篇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三 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四 管理要求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四)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六)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七)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八)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九)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十)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十三)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五 记录

●安全环保部●5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10篇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站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实行逐级管理,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职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

1.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烧蚊香、擅自焚烧废弃品以及进行其它非生产性动火,生产性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方可动火。

2.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和穿钉鞋进入防爆区域。

3.在油站厂区范围内违章、一经发现,首次罚款100元人民币,对于在防爆区岗位违章者,首次罚款200元人民币;对于重犯的违章者应加倍处罚并处内部待岗3个月;对于第三次违章者予以除名;在违章现场,对违章者未加以制止或举报的在场人员视同违章,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处理,并给予处罚。

4.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视同吸烟,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

5.外来人员进入加油站应进行禁止烟火制度告知,由接待部门和个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章,一律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处罚接待部门和个人(如外来人员不听劝告仍然违章,接待部门人员应协助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6.因违章造成后果,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管理台帐。

3.2 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第一责任人。

3.3 加油站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 控制程序

4.1加油站禁烟(火)区

加油站经营区: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

加油站办公区: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等。

加油站其他区域:配电室、便利店、厨房、绿化带。

4.2 预防

4.2.1 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4.2.1.1 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4.2.1.2 检修动火

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4.2.1.3 流动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c.在加油站区域内严禁吸烟。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4.2.1.4其它火源

1.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2.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3.避免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4.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5.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分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4.2.1.5导除静电

1.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2.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3.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及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5.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4.2.2 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

4.2.2.1 采用安全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替代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生产过程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d.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惰性介质保护。

e.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4.2.2.2 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4.2.3 其他预防措施

4.2.3.1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对安装有能散发可燃气体的采暖管道、散热器等表面接触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厂房,应采用不循环的热风采暖技术。

e.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4.2.3.2 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以下措施: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30米),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4.2.3.3 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1.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2.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

3.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4.3 组织

a.加油站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加油站的行政领导为加油站的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c.加油站应建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其队员由年龄在18-35岁的站内员工组成,名单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d.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加油站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加油站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f.加油站出资建立的兼职消防队由加油站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的领导和地方政府的领导。

g.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要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加油站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h.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要根据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深入区域内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并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i.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j.加油站消防组织机构以加油站安委会组织机构为准。

4.4 设施

4.4.1 规划与设计

1.加油站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加油站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加油站总体建设规划。加油站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加油站建设同步进行。

2.加油站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括:站内消防设施现状图、站内消防设施规划图、站内消防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站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4.4.2管理与维护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加油站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各加油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有损坏或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上级安全部门或相关单位联系修复。

e.加油站需要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上级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加油站应保证消防设施的供水系统完好,管网畅通,并加强与上级安全部门的联系,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部门的允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启用加油站消防设施。

4.5台账管理

4.5.1 消防会议台账

1.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2.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

4.5.2 巡查台账

1.加油站要定期组织对区域内消防工作进行巡查。

2.巡查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3.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4.5.3 防火检查台账

1.加油站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4.5.4 动火台账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都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都必须记录在案。

4.5.5 火灾隐患整改台账

1.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2.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

4.5.6 消防奖惩台账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励。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4.5.7 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台账

1.对加油站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2.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

4.5.8 火灾事故台账

a.对加油站内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

4.5.9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台账

1.对加油站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2.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4.6 演练与抢险

4.6.1 演练

1.加油站应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2.演练的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6.2 抢险

a.加油站应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加油站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加油站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公司化学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4.7 对吸烟行为处理

4.7.1 加油站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加油站领导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2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 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500元,并罚所在单位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联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分厂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作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单位200元。

4.7.3 各单位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罚该单位100元。

5 相关文件

5.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1990]第6号令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5.3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5.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5.5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6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相关记录

第12篇 某中学禁烟管理制度

e中学禁烟管理制度

1.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禁止吸烟。

3.各部门对外接待不敬烟,不接受赠烟。

4.充分利用校班会课,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学校控烟知识知晓率达100%。

5.学校主动和学生家庭配合,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督促家长戒烟、禁烟。

6.学生家长来校吸烟,人人有责任劝阻吸烟。

7. 校行政值班人员为日常禁烟监督员,在值班时发现有教职工违规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劝离校园,并作好记录。

第13篇 禁火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禁火、禁烟管理,防范各种火灾事故发生,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稳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作业及非作业人员。公司所有生产区域皆为禁烟/禁火区。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22-20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17-2010)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12-2010)

《关键装置与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19-2010)

《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15-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安环质监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2公司各级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区域负责。

4.3相关方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本制度。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禁火管理

5.1.1公司机修工段为固定动火区,其他场所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5.1.2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

5.1.3中心化验室除工作需要可以不经许可使用电炉,但必须做好防火的相关工作,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煮、热饭菜。

5.1.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1.3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

5.2禁烟管理

5.2.1公司所有场所为禁烟区域(包括食堂、厕所),在禁烟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标志。

5.2.2进入本公司大门所有人员严禁吸烟。

5.2.3公司接待部门人员在接待领导、访客和相关外单位业务人员时,必须向上述人员说明公司禁烟的相关规定。

5.3奖罚规定

5.3.1公司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对违反者罚款200元;

5.3.2公司接待人员未向访客和相关外单位业务人员(包括外来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说明公司禁火、禁烟规定的,造成其违反规定的,扣接待人员月度奖50元。

5.3.2外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对违反者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5.3.3对举报者奖励200元。

6 记录

6.1《违纪通报》

6.2《安全生产奖惩台账》

第14篇 生物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辖区域内禁止吸烟的管理机构、管理范围、检查职责和考核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包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职工。

2 、引用文件

集团公司“生产现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 、管理职责

3.1、公司的禁烟工作由生产部负责管理。

3.2、生产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禁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4、禁烟范围

公司所辖区域内除设定的吸烟室,其余均属于禁止吸烟范围。

生产现场包括所有生产车间及各科室的工房内、库房内。办公现场包括所有办公室、会议室。

5、管理要求

5.1、公司对各现场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由所属地行政负责人负责。发现吸烟者由本人负责,在现场发现烟头由属地单位负责。

5.2、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自查为主,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专项组负责不定期检查。

5.3、检查组人员对工作应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大力管理,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5.4、对检查组的工作,全公司职工有权进行监督,如发现工作不认真或有徇私舞弊现象,全公司职工可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举报。

5.5、中层以上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公司禁烟规定,如发现违章者加倍处罚。

6、考核办法

6.1、各专项检查组每月末将当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报生产部。

6.2、安全部汇总后将处罚情况纳入当月绩效考评并于下月初报主管领导。

6.3、在禁烟区域内每发现一位吸烟者或每发现一个烟头均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民币。有直接责任人的,

由各单位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718 号电话 传真 118

6.4、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吸烟或在办公室发现一个烟头,罚款金额翻一番。

6.5、在易燃易爆危险点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工品的场所发现吸烟或烟头的每例罚款200元。

6.6、各单位可参照公司的规定,制订内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内部罚款由本单位自行支配使用。

6.7、对外来人员,主管单位或接待单位负责向其说明公司禁烟管理制度,一经发现违章吸烟,对主管单位或接待单位进行处罚。

7 本制度由生产现场管理部门制订解释。

第15篇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本制度2022年5月1日正式生效。

花溪医院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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