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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指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指

包括哪些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涵盖了一系列确保生产、服务过程安全的规程和措施。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员工在进行日常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行为准则,如正确使用设备、穿戴防护装备等。

2. 设备维护管理:确保所有生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源头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4.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先制定应对策略和程序。

5.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培训内容

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并熟悉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自身职责。

2. 安全操作技能:教授员工正确使用工具、设备的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如何正确操作。

3. 风险识别与评估:训练员工识别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学会评估风险等级。

4. 应急处理:模拟各种紧急情况,训练员工如何快速、有效地执行应急响应计划。

5.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理解安全不仅是个人责任,也是企业文化的体现。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企业在面临突发事故时的行动指南,应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1. 事故分类:明确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火灾、泄漏、设备故障等。

2. 应急组织: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应急程序:详细描述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步骤,包括报警、疏散、现场处置等。

4. 资源调配:列出所需的应急资源,如救援设备、医疗援助、通讯工具等。

5. 恢复计划:设定事故后的恢复程序,确保业务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重要性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此外,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也有助于企业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导致的罚款或声誉损失。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指范文

第1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第2篇 加油站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通过一学期对油气储运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自己应该有了一点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与思考,下面我就通过对加油站的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谈谈自己的收获。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镇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拥有量出现了高速增长势头,汽车加油站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汽车加油站收发各种牌号的车用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等易燃或可燃物品,而且加油站多设于交通发达的黄金地段,车辆、人员往来频繁,火灾危险性极大,防火防爆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加油站安全建设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传统性基础工作。

要搞好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正确的防爆、防雷等安全技术是必不可少的。在这里我主要总结一些加油站中常用到的一些安全技术,然后再简单介绍一些关于加油站安全管理方面内容,能够对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有一个较好的了解。

1 han 阻隔防爆技术

伴随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设施与日俱增,城区空间被压缩,一些加油站就包围在建筑楼群中,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日趋突出,给周边环境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相关专家研究出了han 阻隔防爆技术,该技术是一种比较成熟先进的技术,可以从源头上改善加油站的安全状况,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han 阻隔防爆技术最大特点是导热快。当油罐遇到静电、燃烧、焊接、枪击、碰撞等明火或高温时,han 装置会迅速将热量传导散开使受热点温度降到爆燃临界温度以下, 起到防爆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容器的本质安全度。

han 阻隔防爆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储运设备的安全具有以下9个方面优点。一是防爆,han 油罐的油气空间被安全保护,即使明火、枪击、焊接也不会爆炸;二是阻燃,油面上方空间被阻隔, 其燃烧速度仅是普通油罐的1/30,相当于微弱火,即使着火也可及时熄灭;三是能消除静电,han 阻隔防爆油罐装卸油过程中不会产生静电积聚, 不会因静电积聚而产生放电火花; 四是具有阳极保护作用,han 阻隔防爆储油罐不会发生腐蚀, 有利于延长地埋油罐的使用寿命, 防止油品污染水资源;五是能抑制油气挥发、减少损耗,han 阻隔防爆储油罐因“呼吸” 排除油气的浓度仅是普通油罐的1/4,减少了“大、小呼吸” 而带来的损耗,防止污染空气,利于环保; 六是能防止浪涌,在危化品运输过程中能够减少容器内液体晃动能量40倍, 极大降低移动危化品容器因浪涌而发生事故的概率;七是机构强度高,具有一定的抗压缩性;八是不影响容器的有效容积,han阻隔防爆装置仅占容器容积0.3%-1.2%;九是清洗安全,清洗时间短,清洗费用低。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变化,安全法规的修订,一些城市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储

存等级明显不足,特别是随着汽油级别的改变,乙醇汽油的挥发性提高了,导致储存危险性增大,城市公共安全发生了矛盾。han阻隔防爆技术作为整改方案试点以来,取得很好的效果,han油罐表现如下特点:

防爆作用,han 油罐的(油气/ 空气)空间被安全保护,即使明火、枪击、焊接也不会爆炸。

阻隔作用,han 油罐的油面上方空间被阻隔,其燃烧(汽油/ 空气)速度是普通油罐的1/25(微弱火),即使着火,人也可以上前用灭火毯盖住。

消防静电,han 油罐的体积电阻率为5~10ω.m,装卸油的过程不会产生静电积聚,不会因静电积聚产生放电火花。

阳极保护,han 油罐即使埋在地下也不会发生腐蚀,因为罐体得到了阳极材料的保护,有利于延长地埋油罐的使用时间。

减少损耗,han 油罐由于其“填料”作用,因“呼吸”排除油气的浓度仅是普通油罐的1/4,减少了“大、小呼吸”而带来的损耗。

上述5 个特点使油站内han 油罐的安全有了绝对保证,油罐是加油站的安全核心,因此加油站的安全也有了保证,在对加油站的多次罐内点火验收活动中,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都亲历了加油站“安全”的实事,这些实践活动对试点加油站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整改,确保试点加油站可以安全经营。宣传报道使公众接受了加油站的“安全”信息,改变了加油站“定时炸弹”的公众形象,周边群众的上告信少了,公共安全矛盾解决了。

加油站便利店这决市场,美国、欧洲、日本都很成功,美国不管是高速公路旁,还是城市内,家家都成功;随着我国轿车产业的发展,私家车的增多,这块市场被看好。中国加油站不同于美国的加油站,占地面积比较小,安全距离和便利店用地易出现矛盾,实践告诉我们,采用han 油罐是解决用地矛盾的好办法,可以在现有加油站内,减少安全距离的范围,扩大便利店的用地,既保证油罐的安全又解决用地的矛盾,所以说han 阻隔防爆技术将会对成品油(站)安全储存带来极大的好处。

对加油站来说,采用han 阻隔防爆技术,十分必要。

2 加油站防雷工程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油站已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施。对发展城市交通、方便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加油站的雷电、静电事故灾害逐年上升,直接威胁加油站设施及周边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1 加油站的位置特性及雷电隐患

2.1.1 地理地理位置

加油站通常设在城区开阔地带或郊区、山区、乡村、高速公路等道路边的开阔地带,有的附属建筑物规模较大,所属环境为雷电高风险地区,至少应按三类防雷设计,油罐区应按一类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要求外露罩棚平顶,不宜过高、过大,金属罩棚注意网格密度和可靠连接。而紧邻站房的多数设备无防雷装置,安装的金属牌或射灯也不接地,存在雷电隐患。

2.1.2 电源系统防雷电保护缺失

一般加油站的380v交流电线路是由架空线接入至站区附近再埋地引入建筑的,部分加油站线路由10kv电力线架空接入,经变压器后再埋入建筑。在乡村和山区有的根本没有埋地措施,因此非常容易感应雷电电磁脉冲。虽然有的加油站在供电线路安装了一级电涌保护器(spd),但往往由于级数不够、人工接地体阻值过大、接地线太长或连接不可靠等原因不符合规范,严重影响防雷效果,使防雷保护器形同虚设。

2.1.3 等电位连接不良

等电位连接是防雷电的重要措施。油罐的罐体、金属构件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电力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装在油罐上的信息系统的配线电缆外皮,加油机地脚螺钉等均应与接地系统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加油加气站高出地面的量油孔、通气管、放散管、阻火器和路灯等附件,有可能遭受直击雷或感应雷的侵害,应当相互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并与油罐的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给雷电提供一个泄入大地的良好通路,防止雷电反击火花造成雷害事故。但一些地方由于明敷接地线串接、接点过多、过乱、压接点严重锈蚀、过渡电阻过大,个别加油站甚至新建时无图施工或缺乏监督机制,甚至输油口或通气管与加油站接地体之间使用非金属管等等,造成等电位连接上存在隐患。

2.2 强化加油加气站防雷措施

2.2.1 设计阶段

针对加油加气站建(构)筑物、油罐区、接地网及信息信号系统分别进行设计,严格依据规范要求出具接地标准图,为后期的规范施工和竣工验收提供准确依据。

2.2.2 施工阶段

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施工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施工过程中应按图纸施工,关键施工环节应设立质量控制点,做好隐蔽工程和验收,保留图片、文字等资料,不合格的工序绝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2.2.3 验收阶段

验收环节应制订详细的验收方案,在投产前应请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防雷检测,检测报告应存入工程项目档案,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要按照“四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整改方案、定完成时间、定资金来源,把隐患消灭在投产之前。

2.2.4 运营阶段

在加油加气站运营中,认真做好加油加气站防雷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对于收购的加油加气站,鉴于这些项目在施工及验收中存在不规范之处,是当前加油加气站防雷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员,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彻底整改和积极防御措施,排除雷电隐患,把雷电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 加油站的火灾危险性分析以及预防

3.1 火灾危险性

汽车加油站是专为各种机动车辆补充汽油、轻柴油的专门场所。有商业的,也有单位自用的,主要由地下贮油罐、加油柱和管理室三部分组成,有的还设有为汽车加润滑油、零售小包装油品、洗车以及保养间和库房等。

3.1.1 油品的火灾危险性

贮存油量大。汽车加油站,主要贮存有车用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等。少则十几

吨,多则几十吨,甚至上百吨,这些易燃、可燃液体,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易扑救。

汽车油槽车向地下油罐卸油的过程属于火灾危险的操作过程。

油罐破裂泄漏或阀门管件等处密封不严会造成油品泄漏,蒸汽扩散。

油罐内可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1.2加油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油罐的清洗与检修中的危险。当加油站内的油罐需换储另一种油品和拆除油罐

时都必须对油罐进行清洗,如清洗方法不当,或清洗不合格即动火焊割,则极易造成爆炸

火灾。

加油站随着经营时间的增长,加油设备缺乏维修,电气线路老化,静电导除不良,设备容易出现跑冒滴漏,不安全因素增多,如果不及时消除,容易发生火灾。

3.1.3 各种点火源存在的危险性

着火源多。不管何种加油站,周围环境都比较复杂,受外部着火源的威胁都较大,如邻建烟囱的飞火,邻近的火灾,频繁出入的车辆,人为带人的火种,燃放鞔炮的散落火星

及雷击等等,均可成为加油站火灾的火源。

存在着静电火源。静电火源,是在卸油和加油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难以察觉和控制。在汽车加油站形成的主要静电火源是油罐车卸油过程中或加油过程中形成的。如果地下油罐的进油管未伸至罐底或进油管端型式不当,而产生剧烈湍动、喷溅;输油管线上毛毡或滤纸型微孔过滤器的安装位置不当,不能为油液中的电荷衰减到安全数值而提供足够时间;输油管线与槽车、地下罐之间没能进行电路导通;油品输送速度过快等等操作,都有发生静电火花引燃的危险。另外,汽车行驶过程中人体活动过程中会形成静电火源;电装置损坏缺乏检修,也会形成静电火源等。

3.2 加油站的防火对策

3.2.1 依法建立健全组织制度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并推动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加油站的逐级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责任明确的管理制度。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员身上。

3.2.2 加强教育培训,培训专业化管理队伍通过系统的培训,提高加油站从业人员特别是加油工、装卸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消防意识,提高安全经营效率。

3.2.3 建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实行综合防治

建立预防预警机制。主要包括各种预防预警信息,如事故隐患信息,常规监测数

据,人员组成与指挥,报警联络等;预防预警行动,如预防预警的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加油站自查与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等;预警的支持系统,如报警联动组织及方式,与预警相关的技术支持力量,信息的反馈与落实等。

建立应急救援与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程序除主案外应特别注意各级别事故或预警的衍生或耦合灾害事件的衔接与行动;信息与通讯;救护与防护;后期处置等。

建立安全风险评价机制。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安全工作的预评价和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评价。安全评价除应按照相应步骤进行分析评估外,为保障安全评估的真实和最优化,应由相关专业人士或技术力量进行专门评价。

加强灭火演练工作。加油站应根据自身的特点,详细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全员演练,必要时可请当地消防中队配合消防演习。

3.2.4 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检查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检查,才有可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加以整改。这一方面要求加油站的经营单位对防火工作有高度认识、高度责任心和自觉性,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同时消防、工商、安监

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把好审批验收关,杜绝违法经营或带隐患经营的

加油站出现。定期对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与检查,形成一个完整的由日常检查、专项抽查、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构成的监督检查体系,监督企业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第3篇 沙曲矿采空区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我矿回采过程中和回采后采空区管理工作,确保我矿煤炭生产长期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采空区管理办法:

1、选择合理的开拓系统和开采方法,完善和改进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合理选择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人为增加采空区压差,造成采空区漏风。

2、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回采结束的采煤面必须及时撤出所有设备,在45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封闭通往采空区的所有巷道。

3、通风队负责对所有通往采空区的永久闭墙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并注明封闭时间、闭墙材质、厚度、规格、施工负责人等内容。

4、通风队负责在所有采空区闭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牌板、检查箱,闭墙上预留检查孔、措施孔。

5、按时对采空闭墙进行检查分析。通风队队干负责每旬对所有采空区永久闭以及综采尾巷闭墙完好程度、瓦斯进行检查;测风组负责每旬对闭墙内外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参数认真测定检查;瓦斯队每天安排人员对采空区闭前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填到检查表及牌板,有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

6、做好采空区气体成份化验工作,每5天通风科测风组对采空区进行气体采样,送样注明采样地点、位置、时间等;监控队负责进行化验分析,并出据化验单存档留存。当发现采空区内温度升高,检测到一氧化碳超过规定时,立即汇报科调度、值班科长、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汇总。

7、加强正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管理。回风横贯不得有两个同时敞开,只准留有一个横贯作为唯一回风横贯,其余横贯必须采用永久密闭或罗克休闭封闭。“y型”通风工作面加强沿空留巷闭墙压管抽放,“u型”通风工作面加强落上埋管抽放,严防采空区漏风,导致沿空留巷或落山角瓦斯增大,并加强对落山角、回风横贯支护及瓦斯的管理,瓦斯队负责制定防止产生磨擦撞击火花的措施并实施。

8、对出现异常采空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异常采空区管理卡片,卡片上要记录异常日期、原因、位置、处理过程,以及原始通风系统图,标明相关通风设施。加强对闭墙挂牌管理,牌板内容有闭墙内外瓦斯、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员姓名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我矿采用长壁式采煤法特点,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工作面在投产前制定详细可行的《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和《综采工作面初采期间瓦斯治理措施》。

2、回采过程中观察采空区顶板的垮落情况,发现采空区悬顶严重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减慢工作面推进速度及拆卸工作面机头、机尾锚杆、锚索,使采空区顶板缓慢下沉,避免顶板一次性大面积垮落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伤。

3、随时监测采空区漏风情况,在工作面进风侧吊挂风障导风减少采空区进风,降低采空区自然发火危险。

4、每七天检查一次回采工作面与相邻准备工作面或备用工作面间的密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密闭不漏风。

5、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对采空区进行束管监测,每天测定一组数据,观测采空区的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

6、2#、3#、5#煤层回采工作面每割一刀煤对回采工作面机头、机尾20米范围及工作面切眼进行阻化剂喷洒。

7、在工作面回采期间根据工作面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及束管监测数据情况对采空区进行黄泥灌浆,防止采空区着火。

8、对防灭火系统及设备要定期维护。日常应加强阻化剂泵和黄泥灌浆泵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种防灭火手段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二)、已采工作面采空区安全管理措施:

1、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间,应及时减少工作面风量;停采后,利用束管对采空区气体进行监测,每天至少测定一组数据;采煤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0天内回撤完毕。

2、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完成采空区的封闭工作。在与采空区联通的所有巷道内构筑永久密闭。采空区封闭是制定专项封闭措施及密闭构筑安全技术措施。

3、在采空区密闭内设置束管监测探头,建立采空区密闭管理及检查制度,每天对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参数进行检查,建立台帐。

4、已封闭的采空区要进行埋管瓦斯抽放,在密闭下方设置返水池。

5、每五天检查封闭工作面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等火灾参数,及时发现采空区自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灭火措施。

6、已封闭工作面发现发火时,采用黄泥灌浆的方法灭火,并根据采空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顶板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顶板随工作面推进及时垮落,减小悬顶面积,防止顶板及次生事故发生。结合本工作面地质条件,并根据本矿对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采空区顶板管理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架必须超前拉出,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4.0m以下采高的工作面生产期间端头架要超前拉出,检修期间端头架正常支护即可。

2、由跟班队长检查顺槽三角区顶板垮落情况,每班必须检查两次。当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小于10m2时,及时汇报生产科采取退锚措施,避免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如充分实施退锚后仍不能有效抑制悬顶面积扩大,悬顶面积滞后切顶线超过10m2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

二、退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退锚器、泵站、开关、涨拉泵等工器具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设备放置合理。

2、人员进行退锚作业之前,必须保证两顺槽超前支护到位,端头架前梁接顶严密,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敲帮问顶执行到位,在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的情况下,人员方可进入,在预退锚区域设置警戒线。

3、退锚时间:在生产期间拉架作业前采取退锚,将端头架顶梁前端1m处附近的顶锚杆托盘取下,破坏其锚固力。在检修过程中不予实施退锚。

4、在机头实施退锚作业时,三机必须停止运行,闭锁并上锁,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在机尾实施退锚作业时,闭锁端头架及过渡架,当煤机在工作面机尾段割煤时,机尾暂停退锚作业。退锚工作完成后,人员迅速离开作业地点,并对工作面设备解锁。

5、退锚工作必须保证三人作业,一人监护两人操作。

6、退锚范围:以端头支架顶梁前端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4m;当锚杆处于端头架与副帮之间时,以端头支架立柱为基准,每次退锚距离不得超过2.5m,防止因退锚距离大造成安全出口处顶板漏矸伤人。

7、严格执行上述第5条之规定,严禁超距离或随意退锚。

8、退锚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退锚作业。

9、在顺槽顶板完好,超前压力不大情况下随推进情况全部将顶板锚杆退掉;在顺槽顶板破碎,超前压力很大,且顺槽采空区悬顶距离随推随冒落时,可以不退锚。

10、顺槽片帮严重、顶板破碎、局部冒顶、局部下沉等状况下,不予实施退锚,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加强顶板管理;两顺槽遇断层距断面前后6m范围内不得实施退锚;末采期间距离停采线20m范围内不予退锚。

11、退锚杆作业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退锚区、严禁进入采空区内进行退锚作业,由跟班队长负责监护。

11、需采用爬梯作业时必须支设稳固可靠,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12、当锚杆外露长度短或钢绞线分叉无法正常退锚时可不退。

13、技术组要对退锚工作和顶板垮落情况进行写实,并认真分析总结,采取改进措施,提高退锚效果。

14、回收的托盘及其他材料,统一管理、准备队要及时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重复利用。

(二)退锚机使用注意事项

1、退锚机型号必须与锚杆规格相匹配。

2、现场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机具是否完好,当出现漏液、缺销子等不完好情况不得使用;发现油管有凸起、渗漏现象时,必须及时更换。

3、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护眼镜,以免破裂物飞出伤人。

4、退锚机工作时,若出现打空现象,可旋松手动油泵的卸荷手轮,将手动油泵空打几下,排除泵内的空气,然后再旋紧卸荷手轮,投入使用。

5、必须做好油泵清洁工作,快速接头连接前要清洁接头上的灰尘和污物。

6、高压油管按规定进行打压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空顶下作业。

(三)退锚机操作工上岗条件

1、退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熟悉退锚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3、操作人员会检查、保养退锚工器具。

4、熟悉本岗位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5、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综采工作面两顺槽三角区强制放顶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机头、机尾三角区悬顶大于10㎡时,对三角区采取强制放顶措施,避免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事故。强制放顶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检查采空区瓦斯浓度。

2、在架前向采空区方向施工强放孔,强放孔深度、间距及仰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当孔口距端头支架顶梁0.5-1m时,工作面停止推进,开始组织装药进行强制放顶。

4、装药前,将端头及工作面支架升紧,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同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

5、装药时,合理确定装药系数,炮泥封填最小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孔口至顶梁末端的距离,炮泥要封实。

6、放炮前,工作面、回风流中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距放炮地点500m以外的进风流中,设好警戒,并撤出受影响区域的人员。

四、安全技术措施

1、通风瓦斯管理

1.1放顶作业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员,负责放顶作业点的“一炮三检”与上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检查。

1.2装药时必须由瓦斯员检查装药点的瓦斯浓度,装药工配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进行装药、连线工作。

1.3通风科必须现场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风量满足需要,保证放顶作业点、上隅角、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严禁进行装药、爆破。

1.4放顶作业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进行装药、爆破等工序。

1.5放炮前两巷必须洒水一遍,保持巷道湿润,期间打开作业处风流下方的水幕,开炮前要对上下隅角使用高压水喷洒采空区,使采空区悬顶及煤帮湿润。

2、打眼安全管理

2.1打眼期间,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和转载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守电源开关。

2.2打眼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安全间距不小于30m,无法平行作业时要在处理完其它工作后,再进行打眼。

2.3打眼期间,作业人员要站在帮顶支护完好的地点进行施工,并设专人观帮看顶,防止冒顶、掉碴伤人。

2.4打眼前,将作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点干净、整洁,无障碍物。打眼时,工作地点15m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后,打眼设备要撤到距爆破地点至少30m远的安全地点,且不影响行人、通风和生产。

2.5打眼时,气腿必须支设在底板稳固不打滑处,高压风管、水管除使用“u”型卡与凿岩机头连接外,还要用8#铁丝绑扎牢靠,“u”型卡严禁单别腿。

2.6打眼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安全员现场监督安全作业情况,根据设计角度进行打眼,一人扶钻,一人操作。

3、火工品及爆破管理

3.1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且持证上岗。

3.2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并且只允许爆破工进行操作,起爆药卷与火药必须分开放在炸药箱内,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3.4领退炸药、雷管要由专人负责,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经跟班队长、安全员签字后交回炸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3.5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且要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形成短路。

3.7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雷管脚线必须短接。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3.8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过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3.9当班炮眼装药完毕,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3.10爆破后,待工作面炮响15分钟且炮烟全部吹过警戒线后,由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三人共同到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定无异常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11放炮警戒设置

(1)两顺槽三角区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将主运顺槽设置一名专职警戒员,严禁任何人进入工作面,然后,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距爆破点500米以外的运输顺槽安全地点进行爆破作业。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放炮啦”方可放炮。警戒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20米。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管;警戒的设置、撤除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安置接送。

(3)警戒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到位后立即拴好警戒绳,悬挂“放炮警示牌”,严禁任何人进入警戒区。

3.12爆破母线要符合规程要求,其长度不得小于120m。

3.13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将母线扭结成短路后,再等至少15分钟才能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14工作面在爆破过程中出现拒爆(残爆)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情况,待得到指示后方可根据指示配合调度室、安全科进行拒爆、残爆工作的处理工作。

3.15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②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等方式处理拒爆(残爆)炮眼。

④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16工作面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交给爆破工。

3.17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由跟班队长及爆破工负责当班处理完毕,严禁将隐患交下一班。

4、顶板管理

4.1在装药前,必须由安全员现场监督、班长亲自进行“敲帮问顶”检查装药点的顶板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活矸。

4.2放炮前必须加强两端头液压支柱、液压支架的支护强度,支柱支撑力必须达15mpa以上,支架支撑力必须达30mpa。

4.3支设支柱时,一人扶柱,一人观察并升柱,并随时观察顶帮变化及其他支柱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以保证支护质量。

4.4开炮后,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长检查放炮地点顶板跨落及支护变化情况,如顶板跨落不充分时,待推二个循环后再在顶板上按上述要求打眼、装药、放炮,直至悬顶面积跨落到规定范围内为止.

4.5所有操作过程必须由相关技术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现场指挥、督查作业。

五、其他

1、在现场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本措施不能指导现场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领导,待根据现场实际修改完善措施,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恢复作业。

2、其它要求参照综采工作面初采强放相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311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亿源煤矿综采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第5篇 煤矿放顶煤开采 安全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的所有生产煤矿(兵团所属煤矿除外)。

第三条 煤矿放顶煤开采包括以下两种类型:壁式工作面放顶煤开采(综采、高档普采、炮采)、急倾斜4~8m厚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开采。

第二章 放顶煤开采的适用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0m;

2.放顶煤采放比大于1:3;

3.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

4.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

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

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

第五条 应抽采瓦斯的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经瓦斯预抽后,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析瓦斯量、工作面通风达到规定的最大风速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等指标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否则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第六条 凡煤层条件适合于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的,应当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受煤层条件限制,不宜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的,可以采用普通机械化开采。除边远缺煤地区外,壁式工作面逐步淘汰炮采工艺。

第七条 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方式。平均倾角大于25°或最大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急倾斜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除外)或冲击地压煤层,严禁采用悬移(滑移)顶梁类支架放顶煤工艺开采。

第三章 设计和作业规程

第八条 放顶煤开采设计和工作面开采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 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要依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程度,编制开采设计,并达到采区设计深度。

国有重点煤矿放顶煤开采设计由煤矿所属集团公司组织论证(评价)并审批,自治区监狱局所属煤矿开采设计由自治区监狱局组织论证(评价)并审批,其他煤矿开采设计由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论证(评价)并审批。

审批通过的放顶煤开采设计,煤矿应当在10日内报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必须针对煤层条件逐面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工作面开采设计应当依据采区设计、放顶煤开采设计和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编制提纲见附件);不具备能力的煤矿应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

(一)工作面开采设计应考虑最大限度地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尽量减少区段煤柱等设计损失,提倡采用无煤柱开采,提高采区回采率。

(二)采煤工作面应尽量采用规则布置方式,保持两巷平行。因条件限制不能保证两巷平行时,应在设计中制定工作面调向、加减支架、对接、缩面等专项技术措施。

(三)采煤工作面应当保证回采巷道沿底板布置,不得随意丢底煤。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确实难以沿底布置的,可采取其他布置方式,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巷道断面应满足通风、运输、支架安装等要求,并根据矿压显现程度,预留一定断面的收缩量。

第十一条 工作面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对防瓦斯、防尘、防火、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收尾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章 设计审批和验收

第十二条 所有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经过审批和验收,合格后才能组织生产。

月产量10万吨及以上的工作面,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批和验收由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负责。

月产量10万吨以下的工作面,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批和验收按下列权限进行:

(一)国有重点煤矿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批和验收;

(二)自治区监狱局所属煤矿由自治区监狱局审批和验收;

(三)其他中央企业煤矿和地(州、市)直管煤矿由煤矿所在地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

(四)其他煤矿由煤矿所在地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

第十三条 煤矿申请放顶煤开采设计和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批,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设计审批申请文件;

(二)设计说明书及附图(一式六份)。

第十四条 放顶煤开采设计和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批,由煤矿企业按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属于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经有关单位审查通过后,逐级上报到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

有关单位接到审查申请后,应在3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理由或提出补正要求。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以文件形式批复或者上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未通过的,提出审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五条 煤矿申请放顶煤工作面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验收申请文件;

(二)工作面初验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放顶煤工作面验收,由煤矿企业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属于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验收的,经有关单位初验通过后,逐级上报到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

有关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3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理由或提出补正要求。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以文件形式批复或者上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验收未通过的,提出书面结论意见,并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负责设计审查和验收的单位,应当明确设计审查和验收的工作程序、条件、时限,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落实现场管理责任。

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区队领导要跟班作业,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禁瓦斯超限和煤尘超标作业,禁止违章打眼、违章放炮行为。带班矿领导要把放顶煤工作面作为带班的重点场所,经常深入放顶煤工作面进行检查。在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收尾期间,煤矿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在现场进行指挥,确保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现场。

第十九条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其生产技术部门应配备专门负责放顶煤开采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每个放顶煤采煤区队应配备至少一名负责开采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强化放顶煤开采的日常技术管理。要详细收集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顶板和顶煤冒放性等技术资料,编制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采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顶煤处理和工作面初采、收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动态检查,研究分析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 加强顶板管理。

(一)加强矿压观测。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应建立放顶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制度,成立矿压观测小组,负责日常矿压观测工作,掌握顶煤、顶板移动破碎及冒落规律。每个工作面均应开展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工作。

(二)强化支护管理。制定预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期间加强对煤壁的辅助支护,防止煤壁片帮冒落;初采、收尾要制定专门的支护措施。

(三)按规定处理顶板和顶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悬顶的措施,明确处理顶煤、顶板的方法、工艺、参数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

第二十一条 急倾斜4~8m厚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开采。

(一)工作面支护应采用液压支架。煤层水平厚度较大,需要开帮(扩巷)的,鼓励采用连续采煤机。

(二)工作面两巷超前加强支护范围为超前压力影响范围,且不得小于20米;此范围内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米。

(三)工作面运输巷应当靠煤层底板侧布置,净宽不得小于3米,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仅作通风、行人用的工作面回风巷应当靠煤层顶板侧布置,净宽不得小于2.5米。

(四)单一煤层上下巷布置时,两巷之间的超前通风眼、行人眼应采用合理的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有效控制围岩变形,防止片帮、垮冒;小眼上口均应锁口,并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靠近工作面的3个小眼中,至少有一个小眼设置固定可靠、易于人员通行的刚性梯子。

第二十二条 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板或者顶煤,作业规程中应有专门的爆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且终孔位置距工作面煤壁的水平投影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二)预裂爆破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远距离爆破。起爆地点必须设置在工作面进风侧全风压风流中,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应在工作面开采设计中明确规定,且不得小于300米。爆破时应有矿级领导现场指挥,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分钟。

第二十三条 加强通风管理。

(一)煤矿企业必须根据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的要求,合理设计通风系统,选择通风方式,确定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确保工作面有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两巷之间不得布置各种联络巷,确需布置的,应在工作面开采设计中明确,并将联络巷纳入矿井瓦斯检查和测风计划,开展日常检查,防止瓦斯积聚,确保联络巷内的风速、空气成分符合规定。

(二)加强工作面两巷管理,特别是两个安全出口超前支护段的巷道维修工作,确保有效的通风断面。

(三)工作面收尾撤出支架期间,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保持工作面全风压通风。保持全风压通风确有困难,需要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应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急倾斜4~8m厚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开采用于工作面辅助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应置于工作面进风巷道的新鲜风流中,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指定专人挂牌管理,做好试验记录,保证24小时运行。

第二十四条 加强瓦斯管理。

(一)必须对放顶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分析确定瓦斯来源,制定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应抽采瓦斯的,要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系统。工作面回采前,应进行抽采达标评价;抽采不达标的,不得进行生产。

(二)强化工作面上隅角、架间及高冒区、放煤口、尾巷等重点部位瓦斯管理,采取埋管、插管抽放和设置引风幛等措施抽排瓦斯,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吹排瓦斯。严格采空区瓦斯管理,加强采空区瓦斯抽放,对坚硬顶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

(三)做好顶板周期来压和地质条件变化对瓦斯涌出影响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工作面瓦斯超限,或附近存在局部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工作面每班至少设1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发现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应当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六)禁止设置专用排瓦斯巷。

第二十五条 加强监测监控。

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以及瓦斯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传输等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在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并加强重点部位瓦斯日常监测;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确保数据准确,报警、断电可靠。

第二十六条 加强防灭火管理。

(一)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专项防火措施,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在开采过程中,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对采空区、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阻化泥浆、注惰性气体、地面回填堵漏等措施,编制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二)采用放顶煤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每个采区应对煤层进行自燃发火期鉴定,作为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依据。要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期合理确定工作面月推进度,因地质构造等原因月推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

(三)建立健全煤层自然发火检测、分析和处理等管理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确定本矿井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指标气体,确定指标气体浓度、温度的预报临界值;同时必须建立自然发火早期预测预报监控系统,采取矿井监控系统、人工日常巡检和定期取样分析“三位一体”的综合监测方法,及时检测和发现气体浓度、温度变化情况。当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构筑防火门墙,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要合理选择停采位置,避开漏风区。工作面收尾时,要及时回撤支架,构筑永久防火墙,并定期对采空区气体、温度进行检测。

(四)井下发现自然发火,出现明火、烟雾或者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将所有可能受发火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召请专业矿山救护队处理,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权限向有关单位报告。必须提前制定防止自然发火及一旦发火及时封闭的专项措施。封闭火区时,构筑密闭的位置必须远离着火点,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井下封闭不能确保人员安全的,必须全矿井封闭。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撤出其他区域作业人员,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五)煤层倾角35°以上放顶煤工作面的上部、急倾斜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工作面的上部采空区存在火区的,在火区完全熄灭前,禁止开采。

第二十七条 加强防尘管理。

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供水管路上的三通阀门设置和水压、水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炮采放顶煤工作面要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装喷雾装置;采煤机实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和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对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积尘要及时清洗,每班对工作面至少清洗一次。煤层适合注水的,要采取超前静压注水或煤壁高压注水等注水防尘措施,防止放顶煤时煤尘飞扬。

第二十八条 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

(一)开采前要分析研究地表水及工作面顶底板含水层水害、相邻采空区、火烧区积水和小煤矿开采积水情况,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查明并解除影响工作面放顶煤开采的水害因素,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工作面方可投产。

(二)加强 “三带”高度的探查和分析,掌握“三带”发育规律。留设的防砂和防塌煤(岩)柱必须可靠,确保不发生溃水和溃砂事故。

(三)加强生产地质工作。根据顺槽及周围巷道揭露情况并结合钻探、物探等手段,探查分析工作面煤层厚度、倾角变化、断层、褶曲等影响开采的各种地质因素。两巷掘进探放水工作中,每个钻场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加强放顶煤工作面资源回收率管理,提高采区回采率。

(四)加强放顶煤开采岩移和地表移动变形的观测分析,指导解决开采沉陷问题。

第二十九条 冲击地压(矿震)防治。

开采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煤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估;

(二)具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及解危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解危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无冲击危险性后方可生产;

(三)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工作面应建立微震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第三十条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具备以下条件时,方可采用放顶煤开采。

(一)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

(二)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在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经效果检验转变为无突出危险区。

(三)采用分层开采的突出厚煤层和采用水平分段开采的急倾斜煤层,上分层开采后的下分层,在上分层卸压保护范围内且经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的区域。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重点煤矿是指由自治区直接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国有煤矿,中央企业煤矿是指中央企业独资和控股的煤矿,地(州、市)直管煤矿是指由地(州、市)直接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煤矿。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煤矿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编制提纲

2.放顶煤工作面初验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1

煤矿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编制提纲

一、工作面开采设计编制依据、原则及要求

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编制必须以采区设计、回采地质说明书和开采技术资料等为依据,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遵循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最大限度回收煤炭资源,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二、工作面开采设计内容

1.矿井概况

1.1矿井地理位置、隶属关系、企业性质、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等基本情况。

1.2矿井开拓方式、水平划分、采区划分。生产布局,设计工作面所在水平、采区。

2.采区概况

2.1采区巷道布置及装备情况。

2.2采区各生产系统及主要安全设备、设施。

3.工作面概况

3.1工作面位置、周边关系及开采情况。

3.2地形地貌。

3.3工作面参数、煤层赋存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

3.4储量情况。

4.地质构造

5.水文地质及水害评价

6.煤(岩)柱的计算与留设(包括防水煤柱、区段煤柱、停采线煤柱位置等)

7.放顶煤可行性分析

7.1煤层赋存状态与构造 。

7.2煤层厚度 、煤层倾角 。

7.3直接顶的岩性和厚度 。

7.4煤层的物理性质和结构。

7.5煤层底板的岩性及岩石物理力学实验数据、煤层强度及节理裂隙发育情况(附煤层综合柱状图)。

7.6瓦斯(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煤层瓦斯涌出特点和邻近工作面开采时瓦斯涌出情况的分析等)、自燃发火(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等对放顶煤开采的影响 。

7.7根据以往积累的工作面开采经验、成果,确定本工作面放顶煤开采的适应性。

8.工作面巷道布置

8.1顺槽、切眼、停采线等位置的确定及依据,严禁上、下顺槽之间布置联络巷。

8.2巷道断面形状、几何参数及支护形式。

9.回采工艺及工作面装备

9.1回采工艺、放煤工艺、采放比、放煤顺序、放煤步距、循环进尺等。

9.2支护设计与顶板管理 。

采用类比法进行支护设计时,应根据本矿或邻矿同煤层矿压观测资料和经验公式对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顶板管理及控制进行设计(附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平面布置图)。

9.3 工作面设备总体配套。

各主要设备包括采煤机、前后部刮板输送机、基本支架、过渡支架、端头支架、超前支架、转载机、破碎机、皮带输送机、乳化泵、喷雾泵、绞车、无极绳绞车等,附各主要设备选型、型号、参数。

10.生产系统

10.1煤炭运输系统设计(煤炭运输能力确定、运输能力校验、煤炭运输路线等)。

10.2辅助运输系统设计(运输能力确定、运输能力校验、材料设备运输路线等)。

10.3排水系统设计(涌水量预测、排水设备选择、排水路线)。

10.4通风系统设计(通风方式、工作面供风量、风速计算,通风设施)。

10.5瓦斯防治设计(瓦斯来源分析,瓦斯抽放方式及参数的确定,抽采管路系统选择、计算及抽采设备选型)。

10.6防灭火系统设计(注氮防灭火设计、灌浆防灭火设计、束管检测系统设计)。

10.7防尘系统设计(用水地点、涌水量的确定,供水方式,供水管路选择、隔爆水袋设置)。

10.8供电系统设计(负荷统计、工作面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及台数确定、开关、高低压电缆选择和校验、整定计算)。

10.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

10.10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10.11压风自救系统设计

10.12人员定位系统设计

10.13通信系统设计

10.14紧急避险系统设计

10.15信号照明系统设计

10.16探放水设计

10.17避灾路线

10.18如存在“三下”开采:设计中必须对“三下”开采报批情况作出说明。

11.作业形式、劳动组织表、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11.1作业方式、班次时间安排。

11.2 劳动组织表。

12.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三、安全技术措施

13.顶板管理

13.1矿压观测。

13.2预防架前顶煤(顶板)漏冒的措施,防止工作面煤壁片帮措施。

13.3防止采空区悬顶的措施,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

13.4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3.5初采、收尾要制定专门的支护措施。

13.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过巷道、过冒顶区等安全技术措施。

13.7防治冲击地压措施。

14.通风管理

14.1工作面通风设施及保证风流稳定可靠的措施。

14.2减少工作面漏风措施。

14.3工作面进、回风巷的通风管理措施。

14.4特殊情况必须制订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15.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5.1瓦斯管理措施。

15.2瓦斯抽放措施。

15.3对坚硬顶煤及顶板,防止大面积垮落造成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的措施。

15.4瓦斯超限的处理措施。

16.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6.1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灌浆和压注阻化剂或注惰性气体等预防性安全措施。

16.2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16.3防止内、外因火灾措施。

16.4工作面停产、停采的防灭火措施。

17.综合防尘

17.1工作面采煤、降柱、移架和放煤时的防尘措施。

17.2工作面煤层注水措施。

17.3工作面及顺槽积尘的清洗。

17.4工作面顺槽隔爆水棚布置。

17.5工作面粉尘测定制度及个体防护。

18.防治水

18.1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8.2工作面防水害措施。

19.机电、运输措施

19.1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9.2机电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9.3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9.4综采工作面采用3300v电压等级供电方式,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9.5.工作面安装、回撤设备措施。

20.其它措施。

四、主要图件

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采区通风系统图、工作面采煤方法图、工作面运输系统图、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工作面通风系统图、工作面供电系统图、工作面各管线布置图(包括供水、注氮、灌浆等)、工作面避灾线路图、工作面排水系统图、工作面通讯及各类监测监控系统图、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图、工作面人员定位系统图、工作面紧急避险系统图、工作面通讯联络系统图、工作面信号照明系统图;瓦斯抽放图等。

第6篇 制氧站安全技术管理

1、制氧站安全技术管理:1)站房的建筑的布局:空分设备的吸气口应超出制氧站屋檐1米,距离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10米,空气应洁净,烃类物质含量不得超标;独立站房、灌瓶间、实瓶间、储气囊间应有隔热措施和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储瓶间应为单层建筑,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不产生火花。2)瓶库:实瓶库库存量不能超过2400只;空、实瓶同时存放时,间距至少为1.5米以上,并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3)消防设施:站区外围应设不得低于2米的围墙或栅栏;防火间距内不得有可燃物、毒物堆积;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2、空压站安全技术管理:1)技术资料:空压机及储气罐出厂资料应该包括产品制造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要求,建立压力容器档案和管理卡,进行定期检验并在检验期内使用。检验报告资料应齐全。2)安全阀压力表年检3)安全防护:空压机皮带轮为防止卷入伤害应设置防护罩;噪音不得超过85db,应有噪音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4)储气罐:无严重锈蚀(每年一次除锈反腐刷漆);支撑平稳、焊接处无裂纹、运行中无剧烈晃动。

3、乙炔发生站安全技术:1)总体要求:设计符合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记录真实齐全可靠;简历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2)管道系统:管道阀门严密可靠,与乙炔长期接触的部件应为含铜量不高于70%的铜合金。管道应有良好的静电导出措施;管道应有有效的回火防止器,并保证可靠有效。3)电石仓库及破碎系统:人力破碎带好防护用品;机器粉碎应采用除尘装置,及时清除粉状电石,采取电石入水处理;设置中间电石库和粉碎间时,应采取防潮措施。4)安全措施:乙炔发生系统检修前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后方能进入;低压乙炔发生器平衡阀应完好,标志明显和防止误操作措施;浮筒式气柜应有与极限位置联锁报警装置,并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喷淋装置;电器仪表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定期检验检查并有记录;防雷措施应符合要求5)合理配置消防器材,有醒目标志;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应为环形通道;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电石火,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物质进入站房。

4、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采光:1)白天依靠自然采光,晚上和阴天由人工照明补充和代替;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厂房跨度大于12米,单跨厂房两侧应有窗户,窗户尺寸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应有天窗,跨之间不能有墙相隔,车间通道照明应覆盖所有通道,覆盖长度应大于车间安全通道的90%。

5、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通道:通道分为主干道和车间安全通道,厂区主干道是指汽车通行的道路,是保证厂内车辆行驶、人员流动及消防灭火、救灾的主要干道;车间安全通道是只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1)厂区干道:双向干道宽度不小于5米,单向干道宽度不小于3米,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高牌、警示牌、指示牌;2)车间安全通道:通行汽车宽度>3米,通行电瓶车大于1.8米,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1.5米,一般人行通道>1米。3)通道一般要求:通道标记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和突出的管线,道路土建施工应设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有红灯警示。

6、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设备布局:车间设备类型:>12米为大型设备,6-12米为中型设备,<6米的为小型设备。1)设备间距:大型设备≥2米,中型设备≥1米,小型设备≥0.7米,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设备要求计算,在设备间有操作工位,设备间距与操作空间一并计算。2)设备与墙、柱距离:大中小型分别为,0.9,0.8,0.7米,3)高于2米的运输线应有防护罩网,低于2米的运输线应有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05米。

7、机械制造场所安全技术:物料堆放:1)生产场所划分区域2)工具摆放牢靠防止坠落倒塌伤人3)产品坯料限量存入,白班存量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量为每班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能超过本班定额。4)工件、物料摆放不能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时,垛高不超出2米,砂箱堆不超过3.5米。

第7篇 物业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目的

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工作程序做如下补充规定。

2.0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 职责

3.1 公司各管理处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3.2 机电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在地下室、潮湿场地或两层地库工作时,都要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在场一起工作。

4.2 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3 清扫配电箱时,所使漆刷的金属部分须用胶布包裹。

4.4 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4.5 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6 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4.7 开合开关时,尽量将配电门锁好。

4.8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0 支持性文件

5.1国家制定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9篇 10万立方油罐正装法施工 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管理措施的主要包括教育、例会、检查、隐患整改、事故处理和信息管理等几种。通过综合实施上述措施,可使项目部全体人员熟悉业主、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发现、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标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零目标的实现。

1.一般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业主、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啊管理规定。

(2).在施工工地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必须使用明火时,须经过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竖井四周围设护栏,挂上红灯等安全标志,各种机械,电闸箱,电缆电线旁挂上标牌,设立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施工现场设交通警示灯及护栏,并配合有关方面作好交通疏导工作。

(4).各类司机必须忠于职守,不得任意让人代替。

(5).上下交接班人员及车辆,注意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和施工安全。

(6).除按照上述规定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外,还应根据本工程工艺的施工特点,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认真做好监控量测,及时做好分析和汇报,以便对施工方案及支护进行及时修改。

——施工中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部件,确定用电安全,罐内照明,且能使用36v低压灯。

——全部机械要设专人管理,修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进出装置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进出厂人员持证上班,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作业环境管理安全标志

(1)对于工作面上有坠落可能的临边、孔洞必须采取合适的如护栏、盖板等防护措施,并且设置警示标志和挡脚板。

(2)施工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应设置合格的架设以保证作业面的安全合理。

(3)所有交叉作业,作业层之间采取隔离措施以防人员坠落或物体坠物,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

(4)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如壁板吊装、试压等作业,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5)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应保持良好,电气元件设箱加锁,或者设置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气设备和线路符合规范,并定期检修。

(6)在高温下工作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设置中暑急救设施和药品。

3.个人防护要求

(1)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

(2)距离坠落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应系挂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施工机具设备管理

(1)施工机具必须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在受限区域使用的移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监理单位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许可。

(2)施工机具、移动设备、吊车等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专人使用,特殊设备操作人员要有安全操作证,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持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部分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 启动。

5.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有编制、审核、批准等手续。

(3)电线与电缆的架设

①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在地面明设。

②电缆接头要架起,有防雨和防其他损伤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

③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电线与电缆。

(4)开关箱

①开关箱采用铁板、玻璃钢等材料制作,其配电板应采用电木板或防火塑料板。②开关箱安装牢固,有醒目的表示牌。

③开关箱做到防雨、防火,箱体有接零保护,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

(5)开关于插座

①所有的开关、茶座、查投及保护罩应完好并正确使用。

②施工现场每台电器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关),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③严禁采用一线一地的配电方式。

(6)防雷

15米以上的建筑物、钢脚手架、烟筒等应做防雷接地。

(7)保护接零及安全用电

①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其中第一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根据用电设备数量确定,但漏电动作时间要小于0.1s。

②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用电设备电源线的首端,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闸多用。

6.手拉葫芦

(1)手拉葫芦在使用前应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不得有卡链现场,链条不得有断节和裂纹,制动必须灵活,销子必须牢固。

(2)手拉葫芦在使用时受力必须合理,链条不得有扭转蹩劲现象,严禁多人强拉强拽。

(3)手拉葫芦在起吊物体时如需暂时将物体悬空,应将链条封住,以防打滑。在吊放时严禁放尽链条,一般应留三扣以上。

7.切割与焊接作业

工程范围内金属切割与焊接作业时要严格按业主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应进行彻底清理干净。

(1) 焊工应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在封闭区域或有可能产生有毒物质作业时,采取必须的防护措施。

(3) 电弧焊必须做到:

① 电焊机除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外,还应对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

②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辨认。

③ 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焊工手套,禁止用手和身体随便接触焊机二次回路的导电体,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坐在焊件上工作。

(4) 氧——乙炔焰切割作业应做到:

① 焊接作业时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② 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使用,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③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气瓶明火应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离。

8.用火作业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作业环境,清理易燃物品。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现场仔细进行检查。消除作业后留下的隐患。

(2)乙炔瓶、氧气瓶应设有安全阀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等垂直下方以及污水井上方和火花溅落的地方。

9.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⑴、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管道试压,要使用经效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试压过程中严防超压,试压期间要严禁敲打、修补和拧动螺栓。

⑶、电焊安全作业

a、电焊工作人员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绝缘鞋、工作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许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清理熔渣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飞溅熔渣损伤眼睛。

c、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焊接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电焊机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d、电焊时,周围5m内不得有有机灰尘、木屑、棉纱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等。

e、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f、施焊时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h、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i、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与把线分开。

⑷、气焊安全作业

a、气割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割时要戴好适度的有色防护眼镜,以保护视力;要裹紧衣服、扎紧袖口,以防烫伤。

b、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接头、阀门及紧固件要连接牢固可靠、严密,不许有漏气现象发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c、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d、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e、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f、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g、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折弯前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h、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业后应立即卸下减压管,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k、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⑸、机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进入本工程要勤购少进,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须有必要性的防护和防火标志。

第11篇 工程项目 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①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总体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技术员编制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进行交底。

②脚手架工程编制施工方案。

③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用电技术档案。

④编写塔吊安装及拆卸方案,作业队伍必须取得资格证书。

⑤起重吊装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司机及指挥持证上岗,吊点要符合设计规定。

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第12篇 公路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技术,是为发现并掌握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人身事故而研究采取的专门的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有别于一般其它各种技术的最突出点就是:它是以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为主攻目标的。也就是说,以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产品质量等而研究使用的技术,也会有助于安全生产或事故预防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劳动条件的改善,但这些都不属于安全技术的范畴。因此,可以看出安全技术是以最基础、最本质、最直接的方法,来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对于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

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要素

1、施工人员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人员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人员的从业资格和上岗资格及其考核标准;

(2)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及事故预防能力;

(3)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情况;

(4)人员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情况;

(5)各类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安全技术性能和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及其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说明书等)。

2、机电设备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机电设备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合格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标准以及产品的各种原始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

(2)机电设备采购、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检查、验收工作及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资料和档案;

(3)机电设备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及其原始的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防护装置的合格证书、说明书等);

(4)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工程和施工材料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的技术性能标准以及产品的各种原始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等);;

(2)国家及其主管部门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本单位专门的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的各种批文和合法手续;

(4)有关炸药等爆破器材以及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的各种原始记录、技术资料;

(5)各类工程和施工材料运输、堆放、搬运;

4、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本身的安全技术状况或性能及其相关技术资料;

(2)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或施工、安装方案的安全性及其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始资料;

(3)施工对象和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设计或者变更施工方案时的安全技术管理的原始资料;

(4)安全防护装置的落实情况等。

5、作业环境方面。

我们应该按照下列要素对作业环境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地区的气候、地质水文、江海潮汐、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以及周边人文、建筑、原有设施等的技术资料;

(2)避免或者减小施工环境对施工和安全生产影响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3)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4)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等的保障。

三、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的主要措施

1、各级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和使用管理的制度。对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应根据中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

2、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等科学手段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4、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加强重点部位和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7、加强对事故及其形成机理的技术分析和研究工作。

第13篇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全技术效果。

一、内业

内业即技术分析、决策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并且对上级制定法规、标准也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根据国标最新标准的要求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

(4)安全三级教育;

(5)安全设施验收书;

(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二、外业

外业主要是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1.作业部门(班组及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经审批的措施方案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快速提升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洞口、临边等的搭设及其防护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4.各项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如确因施工工序中需要临时拆除或移位时,必须按规定报告批准后可拆移,并采取必要的其他防范措施,工序完工后要及时复原。

5.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第14篇 反腐蚀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树脂类反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料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或刺激性,使用时或配制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者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得参加施工。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最好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淋浴。

3.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执行。

4.在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并应备置消防器材,还要有适当的通风。

5.配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澡,严禁将水注入酸中。在配酸现场应备有10%碱液和纯碱水溶液,以备中和洒出的酸液之用。配制硫酸乙醇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酒精中,并充分搅拌,温度不可超过60℃,以防止酸雾飞出。配制量较大时应设有间接冷却装置(如循环水浴槽)。

6.生漆毒性较大,能使接触者产生过敏性皮炎。严重者手脚、面部形成水肿、生出疮疹,即所谓漆疹。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防生漆接触皮肤,面部可涂防护油膏保护。

7.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外,现场应注意通风,并适当采取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班后冲洗、淋浴等安全防护措施。

8.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

9.材料库应能适当通风并备置消防器材。

第15篇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3m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

7.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8.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9.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1.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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