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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企业运营中,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流程顺畅、安全与效率的核心要素。它涵盖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其中关键一环,旨在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维护生产设备,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定。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实质上是一套规定企业生产活动规则的体系,它明确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产出的每一步操作标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生产制度的一部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各种预防事故、减少风险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策略。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应急响应计划和安全培训等。

重要内容

1. 设备安全: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员工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

3.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案,如火灾、泄漏等,以便快速响应,降低损失。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制度流程

1. 制定安全政策:管理层需确立安全优先的原则,明确安全目标和责任。

2. 设计安全程序: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流程。

3. 实施与监督:执行安全措施,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落实。

4. 反馈与改进:收集反馈,分析安全事故,持续优化安全技术措施,提升制度的有效性。

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而安全技术措施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只有全面、系统地实施这些制度,才能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在安全的环境中高效运行。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也是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资金预提与使用审批

1. 资金计划的编制职责与权限

由项目核算员负责根据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计划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资金预算,报分公司经营管理科审核后,报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必须在项目开工前,报财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必须以“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为原则。

2. 资金计划的编制依据

(1)适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针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尚未解决的问题需采取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辅助房屋及设施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要求;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等劳动保护开支需要;

(4)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要;

(5)安全先进奖励开支需要。

3. 资金预提与使用审批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全面责任,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预提资金的计划审批与使用管理,财务部门为执行部门;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主管经理负责本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资金的审批与使用管理。财务部门根据施工进度拨付专项资金,设立专人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审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为专项资金,任何人无权挪用。

(2)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的提取标准为2.0%;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资金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参见《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中有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的基本内容

1. 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购置、更新资金

根据公司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由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防护用品需用和供应计划。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计划拨付专项资金,加强防护用品供应过程的管理,不搞超长储备,以提高经济效益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

2.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

项目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和安全**等由项目提供需用计划,经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建立专项资金账目。

3. 安全技术措施发明创造、革新或先进奖励资金

国家和企业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对安全技术有发明创造或革新的项目或个人,分公司设专项资金给以奖励。

4.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含设施购置)资金

保证对从业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费由人力资源科提计划,报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财务部门设专项资金,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意外伤害(工伤)保险资金

财务部门根据职工花名册按时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并交纳保险费。

6. 其他

如消防器材、设施,保健设施,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器材购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检测,现场达到所需的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项费用。

三、监督管理

企业各级财务、审计、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对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和工会组织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其他相关事宜(略)

第2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3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_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管理,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_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ems)》(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国经贸厅安全[1999]447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5009.3-1997,2005确认)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3]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施工单位

4.1.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措施。

4.1.2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3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任务中立体交叉作业和与运行交叉作业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1.4负责对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实施。

4.2监理单位

4.2.1负责编制本工程年度安全、环境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4.2.2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2.3负责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4.3建设单位

4.3.1对工程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4.3.2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3审批施工中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5.1.1施工单位在年初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针对具体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或单位工程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2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附录的内容范围编制。

5.1.3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5.1.4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进行复核。

5.1.5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环保措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5.1.6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进行审核。

5.1.7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施工项目、季节性、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等须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每个施工项目开工前,随同开工报告呈报施工作业危害辩识、风险评估预控措施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并认真作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5.1.7.1确定施工危险源的辩识范围--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系统、有序地识别危险源范围,划分不同的作业和活动类型,确定危险源的存在和分布;

5.1.7.2排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危险源分布范围,逐项识别危险源的存在:

l根据有害物的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造成事故或不安全现象的来源。

l分析受到损坏的人、物的范围。

l分析伤(损)害发生的形式、程度和后果。

5.1.7.3评价施工的具体风险等级及操作方法--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对每项危险源进行风险和承受程度的评价,以便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4控制施工风险的措施及方法--通过风险评价,确定了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5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随着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危险源和风险程度将会发生变化,在以下时机进行评审:

l新工程、新项目开工前;

l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l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开工前;

l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设备使用前;

l现场组织机构、现场布局等有重大变化时。

5.2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5.2.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并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交底,并实行双签字。无安全措施、安全交底记录的工程项目,严禁开工。

5.2.2施工作业指导书须在该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安全施工措施应于施工前五天编写完成,并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批。

5.2.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项目主管(主任)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长及项目工程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交底签字工作。

5.2.4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批:施工单位项目主管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交底后贯彻执行。

5.2.5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处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的审批: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单位安监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单位将审批后的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备案。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后执行,作业票填报人及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实施监督,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监督指导。

5.2.6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的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和发电机定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在审查程序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5.2.7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实施之后,应对执行结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应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5.2.8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原编审人员同意,有书面签证, 并应重新按要求进行审核。

5.2.9对无措施和没交底即施工的单位、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执行人进行严厉处罚。

6 报告和记录

无。

7 检查与考核

7.1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7.2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参照《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8 附则

8.1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2.5 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根据证明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上岗。

3. 每年年初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3.1 由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科室制定计划;

3.2 安监科负责通知各施工单位并负责汇总参训人员名单;

3.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及阅卷工作;

3.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3.5 相应的台帐登记、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4. 进场要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4.1 施工单位进场前与项目部安监科联系并上报进场人员名单;

4.2 安监科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

4.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教育材料、试卷并组织考试和阅卷;

4.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发放安全上岗证,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4.5 安监科资料负责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工作。

5. 新进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5.1 按公司安监处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程序进行;

5.2 项目部安监科负责项目部新进场人员的第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工作。

6. 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程序:

6.1 由项目部总工组织技术科、专业技术人员和安监科编写培训材料;

6.2 安监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

6.3 相关单位负责汇总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监科并组织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

6.4 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由安监科专工负责阅卷;

6.5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过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相应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相应人员上岗;

6.6 相应台帐的登记和试卷的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7. 工人调换工种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7.1 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由相应单位的安全员上报至项目部安监科;

7.2 安监科负责组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员编写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培训、考试和阅卷;

7.3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由安监科负责下发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7.4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8. 违章人员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8.1 安监科科安监员以通知书形式通知违章人员的单位;

8.2 单位负责通知违章人员参加安全教育、考试;

8.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学习、考试和阅卷;

8.4 考试合格后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8.5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第5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煤矿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

7、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8、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9、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1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

13、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即使制止违章和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新上岗作业。

14、分级交底:

(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作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

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5、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

第6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强公司新技术开发能力,推进公司科技进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三条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六条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第八条下列经费应列入公司安全技术经费:

8.1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按项目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税前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列入经费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四技”)的净收入,但从该项收入中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奖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九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技术开发经费应统一管理,单立科目。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专项用于公司购置新的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财政、税务、审计、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门应做好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开发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1.1为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

11.2新技术研制开发所需的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技术资料费;

11.3新技术研制开发过程中聘请技术专家的费用;

11.4新技术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调研、论证和旅差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实行承包目标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技术开发经费的提取,应列入该公司承包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或项目经理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视同该公司实现的利润,并可纳入经济效益承包指标中。

第十四条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经费的统计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第7篇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签字认可。

2、编制和审查安全施工措施的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必须熟悉有关技术和安全规程、标准、规定,熟悉有关安全技术、安全防护方法和劳动保护用品知识,熟悉有关厂家说明书、资料等。

3、编制和审查安全施工措施的人员应注意收集有关技术新成果、新型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等资料,在编制安全措施时加以运用,以提高安全施工的可靠性。

4、在编制措施前,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掌握施工项目,现场周围环境的第一手资料。对于重大的施工项目,还应召开讨论会,请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共同协商。

5、安全施工措施应从防护、技术、管理三方面详尽周密地编制,不能简单照搬安规的有关条文。

6、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7、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下列要求:

(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针对所采取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环境条件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全监督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交底后执行。

8、施工安全措施由技术员或项目总工编制后,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9、施工过程中,由于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全时,必须及时补充或更正安全措施,并再行审核、批准程序。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办法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9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部备案;

2、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的书面文字和统计表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总进度计划;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资料报送监理部备案。

监理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第10篇 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大唐国际宾川老鹰岩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二、重大危险作业分类

1、包括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等施工项目。

2、重要临时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施工供、用电,施工供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放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3、重要施工工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重机械拆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试验,大型电机干燥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滑模施工,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等。

4、特殊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下)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高压线路施工,进入高压带电区、已带电运行电缆沟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5、节性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等。

三、审批程序 云南大唐国际宾川老鹰岩并网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项目部

1、施工单位根据重大危险作业分类及有关规定编制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说明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2、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批,报安委会备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作业实施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安委会办公室对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的审批及执行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安委会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对特别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咨询、评估等,以指导工程施工。

4、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后方可允许开工,无措施和未交底的项目严禁施工。在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的,必须按原程序审批,重新交底,并进行书面签证。

第11篇 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②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⑴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⑵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⑶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⑷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⑸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⑹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⑺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⑻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⑼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⑽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⑾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⑿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⒀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⒁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⒂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⒃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⒅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⑴、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⑵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①、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③、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a)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b)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c)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d)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e)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f)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g)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h)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i)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j)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k)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l)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②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a)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b)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c)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

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班组长作文字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

5、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验收。

第13篇 住宅楼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群体住宅楼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质量为本,安全为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对职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的行为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之举,同时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无火灾事故;

3、严重污染扰民;

4、无重大交通行车事故。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组织保证体系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项目部设安质部,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行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在经济承包书中实施对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

2、资金和信息保证体系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3、我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9)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工程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

(1)做好土方开挖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土方回填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

(2)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3)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2、结构工程

(1)安全防护: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双排脚手架外立面内侧挂密目安全网,首层支设水平兜网,操作层下加随层网。搭设方案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方可施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在无防护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建筑物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长3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上料架一侧首层进料口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用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梆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7)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结合现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四口及临边防护:

(1)楼梯口防护: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设两道φ48×3.5脚手管搭设为0.6 m、1.2 m高的牢固护身栏杆。

(2)预留洞口防护:

1)1500×1500 mm以下的洞口,应加固定盖板。

2)1500×1500 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4、机械安全:

(1)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3)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并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5、脚手架搭设要求:

(1)脚手架的材料要求

1)扣件式钢管材料要求: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3)木脚手板质量要求:杉木或松木板,厚度≥5厘米,宽20-30厘米为宜。距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铅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包牢,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不得使用。

(2)外脚手架

1)结构、装修施工外防护均采用双排脚手架,脚手架搭设高度应高于女儿墙1.5米。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立杆接长必须使用对接扣件,不得搭接,杆件伸出扣件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2)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8#铅丝的强度。

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挂密目安全网。

4)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6公斤/平方米)。扣件扭力矩控制在40-60牛顿米。

5)脚手架立柱的地基与基础必须坚实,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雨季时要做好排水。

6)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斜撑,其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60度。

(3)满堂红架子

1)结构施工用架子(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作楼板模板支柱用),其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应经过计算确定。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2)装饰施工用架子,其立杆间距纵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4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斜道

1)人行斜道单行宽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1:3-3.5.(高:长)

2)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同步。

3)斜道及四周必须设1.2米高的护身栏,绑两道横杆,侧面设18厘米高的档脚板。脚手板应铺严、铺牢,斜道上面应钉防滑木条,防滑条规格2×3厘米,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4)之字马道的转弯处应搭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米。

5)为保证斜道的结构稳固,在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应设剪刀撑。附在脚手架外侧的斜道(即利用脚手架的外排立杆作为斜道的里排立杆),应加强脚手架连墙杆的设置。

6、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2)施工中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施工中严禁使用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

(4)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并以当日的需求量发放。

(5)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第14篇 物业工程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临时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对于无人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断开电源的人执行并有专人监护。

一、停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防止有返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b.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均有隔离开关时,再拉开断路器后,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c.断开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后必须锁住。根据需要断开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控制回路。启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闭锁。

d.线路停电,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与停电工作的线路连接所有电源断路设备;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或并架线路的断路设备。

二、验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再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b.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检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确认其功能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项进行。

c.高压验电应必须带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无电压。

d.线路验电应逐项进行。联络用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e.表示设备断开的常用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等无压信号指示,可以作为设备无电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三、装设接地线工作

a.装设接地线是将已停电的设备临时短路接地,用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装设接地线可以利用配电装置上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实施。

b.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头上。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c.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附和安全距离的规定。

d.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e.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装设接地线。

f.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g.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i.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j.临时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k.变配电室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作好记录,交班时应交代清楚。

l.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进行工作时,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m.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停电线路的出线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可能将电源返回只停电线路所有短路设备的停电侧及停电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四、悬挂表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a.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装置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已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c.在变(配)电所外线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标示牌的悬挂合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e.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拦上和对面的带电间固定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f.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g.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h.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i.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

j.小车式开关柜检修工作时,小车拉出后,在小车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15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内容:

四、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施工存在风险:

1、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6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强公司新技术开发能力,推进公司科技进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三条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六条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第八条下列经费应列入公司安全技术经费:

8.1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按项目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税前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列入经费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四技”)的净收入,但从该项收入中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奖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九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技术开发经费应统一管理,单立科目。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专项用于公司购置新的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财政、税务、审计、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门应做好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开发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1.1为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

11.2新技术研制开发所需的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技术资料费;

11.3新技术研制开发过程中聘请技术专家的费用;

11.4新技术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调研、论证和旅差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实行承包目标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技术开发经费的提取,应列入该公司承包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或项目经理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视同该公司实现的利润,并可纳入经济效益承包指标中。

第十四条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经费的统计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第17篇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保障制度

1、各级在编制和安排年、季、月生产工作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需设备、物资、器材、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

2、财务部应按国家规定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拿出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用。

3、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以防火防炸、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重点岗位、部位和设备设施等危险部位的防护装置和保险信号装置等。

(2)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如:尘毒吸收、通风降温、减振防燥等装置。

(1) 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必须的房屋及设施。

(2) 编写安全教育材料、出版安全刊物、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购

买有关书籍资料等。

(5)其它。

4、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名称;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进度和期限;措施执行和应达到的效果等。

5、安全环保部综合各部门、车间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后,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草案,送公司级安全例会审议。

6、各部门、车间编制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经审定批准后执行。

第18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制度

1、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部署和方案,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的安排,制订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措施。

2、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要制定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

3、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防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防暑降温、防寒冻、防滑等)。

4、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5、防火防毒防爆措施。

6、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原则及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应当遵循的第一项技术性原则。“施组”内容,参照jgj46-2005规范要求。

7、各种形式的特殊脚手架、制作、搭设,都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式,文字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8、操作平台的制作、吊装、大型机具的装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和不安全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9、对大型群体工程或面积较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如: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

10、各种不同气候条件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公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复审,复审后没有意见给予批准,再有项目部执行。

1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人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有项目经理签字,批准人有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有公司盖章后,方可落实执行。

第19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审批制度

1 目的

为了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对重要工序和作业项目,以及危险作业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严格预测和有效预防控制,特编制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各参建单位。

3 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4 内容与要求

4.1重大、危险作业项目:

4.1.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施工、均属重大作业项目。

4.1.1.1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大型作业棚,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等。

4.1.1.2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杆塔组立,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配电装置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打桩作业等。

4.1.1.3特殊作业:包括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4.1.1.4季节性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4.1.1.5多工种交叉作业:包括土建与安装交叉作业,吊装与焊接交叉作业,安装与调试交叉作业,多工种(专业)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等。

4.1.2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均属危险作业项目。

4.1.2.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4.1.2.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4.1.2.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1.2.4风机塔筒高处,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4.1.2.5其它危险作业。

4.2安全技术措施编审程序

4.2.1施工承包商和现场设备、设施代管承包商应参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上述项目范围,结合承包合同内容,预编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目录,报监理单位预审同意后编制。

4.2.2承包商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危险点,并提出切实可靠的预防控制措施。

4.2.3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承包商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送业主审查工程部、安监部备案。

4.2.4经审批同意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承包商相应专职工程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将交底记录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报送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安监部备案。

4.2.5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必须参照已批准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门、安监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一览表

序号重大安全措施及特殊方案备    注
1基础开挖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脚手架搭设、拆除专项施工安全方案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3模板支撑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临时用电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进入施工现场前各承建单位都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现场布置图。
5重要临时设施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大型作业棚,油库、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等
6大中型设备吊装、就位专项安全方案风机塔筒、机舱、轮毂、风叶吊装,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线路跨越及厂用配电装置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等。
7施工机械、起重设备专项安全方案进厂大中型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的检验和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杆塔组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特殊作业高空、爆破、爆压、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9季节性施工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10多工种交叉作业土建与安装交叉作业,吊装与焊接交叉作业,安装与调试交叉作业,多工种(专业)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等
11重大的起重运输、特殊高处、带电等危险作业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12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特种设备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20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规定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四条  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

(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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