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有效可用。
2. 消防培训: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火灾预防、初期扑救及疏散逃生的方法。
3. 火灾风险评估: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火源和易燃物,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 应急预案制定:建立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5. 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6. 消防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确保企业的消防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二、
应急预案是消防保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它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报警系统,通知相关人员并拨打119报警。
2. 现场处置:初期火源由经过培训的员工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关闭火源附近的电源和燃气阀门。
3. 疏散撤离:启动疏散计划,引导员工沿安全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至指定集合点。
4. 危险区域隔离:封锁火源区域,防止火势蔓延。
5. 救援与医疗:设立临时医疗救助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6. 后续处理: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评估损失,恢复生产活动。
为了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消防保管理制度的上墙模板应简洁明了,包含以下要素:
1. 消防设施位置图:清晰标注消防设施的位置,方便员工快速找到。
2. 灭火器使用指南:以图文形式展示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3. 紧急疏散路线图:明确标注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标明集合点。
4. 消防电话及责任人:列出消防报警电话和企业内部消防责任人联系方式。
5. 消防知识要点:简明扼要地列出防火、灭火和疏散的基本知识。
以上消防保管理制度旨在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水平,通过系统的管理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所有员工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4、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5、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此项目上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这是我们进入现场施工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
第3篇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器材警示标牌,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使各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救援物资安放地点。
2. 对进场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宣读:“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明火作业制度”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3. 落实专人负责按规范要求设置现场及生活区灭火器具,并做到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4. 设立现场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必要演习安全防火教育。
5. 万一发生火灾,知情者立即报告项目部值班人员,严重的打119火警电话,并由值班人员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具体各位责任按“现场消防、防台人员名单”进行救灾工作。
6.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① 按规定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备足灭火器材设备。
②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③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⑤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保证安全。
第4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备保卫专职人员,组织业余消防队,层层落实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明整改。
2、现场要建立值班、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带执勤标志。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招待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调协宽度不小于3.5cm 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环行时,应有适当地点修建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在周围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灭火需要。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凡有电气焊及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第5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第6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温,氧气、乙炔瓶分别入库存放,有安全距离、明显标志警示。
3.现场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正式电工操作。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使用许可证,设专人管理方可使用。
4.严格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必须统一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发,并附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火,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专用吸烟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擅自明火作业。
5.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灯架、脚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6.施工现场必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地下消火栓、消防专用泵房,各楼设置消防竖管一道,管道直径65mm,隔层设消火栓,配备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现场内循环消防道路宽度不低于3.50m。各楼设吸烟室一处。内配消防器材及带水烟头桶。施工现场的消防器具由保卫人员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_用。
7.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8.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格进行模底审查,对施工人员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
10.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四防”教育,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护,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
12.对现场的重要部位(配电室、库房、泵房、资料室、塔吊等)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3.建立、建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要认真整理好资料备查。
14.施工现场平时设一个出入口、现场围墙保证良好,现场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出入口门卫必须对所有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15.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主动与建设单位、当地治安联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7篇 变电站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公司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高压柜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5、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检查、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8、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9、变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大门正常应上锁。
10、严格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11、临时工作人员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须经站长同意,工作前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监护工作。
12、来站访友,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并不得将来人留宿在站内。
13、值班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14、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防破坏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向外单位人员提供变电站图纸和有关资料。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在站内摄影、摄像。
16、发现火灾或破坏性事故,应迅速处理,并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公安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8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立门卫和居民来访接待室,建立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对外地施工队的管理,施工现场外地人员必须有做工证,暂住证,非本施工现场人员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留宿。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五、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保卫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七、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专库专管。
八、冬季施工期间,使用取暖炉、电褥子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和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9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
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
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习应按预案进行,当发现预案不合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9、消防演习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以后应每隔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0、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职工进场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布局合理,生活区、食堂、仓库、木材堆放场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应分组设置,每组包括灭火器5瓶、水桶5个、铁锹3把、火钩2个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应摆放(或悬挂)在消防架上,消防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喷红色油漆。
14、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线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15、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新购置或检测的器材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昼夜有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7、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楼应设消火栓接口,并应按保护范围配备水龙带。
18、消防竖管应保证有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将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19、消防泵房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应有专用的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由施工现场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线,以保障消防水泵连续不断供电。
20、施工现场必须规划出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建回转车辆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堆放物料或挤占车道。
21、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及其它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宿舍或将建设工程做库房使用,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内住宿超过20人时,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超过100人时,必须有消防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准同放一个房间,停火时,应关闭燃料的总阀门,防止气体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库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场所、防火作业场所及油漆粉刷场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热、强光源的灯具。
27、施工现场、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废弃物品和刨花、锯末,必须及时回收和清理。
28、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温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卧床吸烟。
30、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31、施工现场使用的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密目防尘网及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应检查验收。
32、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3、在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证》当日有效,当变换用火地点或变更用火人时,应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4、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看火人,作业后,应检查用火场地,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3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三、治安保卫管理
37、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治安保卫工作,职工进场时应首先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39、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
40、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要重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1、施工现场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发生治安事件时,必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的年龄不宜超过50岁,在值勤时,应佩戴标志,门卫应有值勤记录。
4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必须有领导在施工现场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44、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4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第10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现场安全防火方案和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建立消防保卫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防火安全方案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水源,设置消防车道,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立管,消防泵应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闸上端。
三.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效,严禁挪用。
四.施工有明火作业时,执行操作证和用火制度,并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五.料场库房的设备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和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子,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签订治安消防协议,制定保卫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监督管理措施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第12篇 现场施工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30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