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变压器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定期对变压器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发热、漏油、绝缘损坏等问题,及时修复潜在风险。
2. 消防设施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建立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4.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增强防火意识,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变压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6.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识别变压器周边可能的火源,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这些风险。
应急预案是变压器消防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以下步骤: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通知相关人员。
2. 初期灭火:利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扩大。
3. 应急疏散:启动疏散计划,引导员工安全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4. 联系外部救援:拨打消防电话请求专业救援,提供准确的火场信息。
5. 火灾现场保护: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尽可能保护现场,避免火势蔓延。
6.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进行设备修复和恢复生产工作。
1. 变压器消防警示标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时刻警惕,防火于未燃。
2. 消防设施位置图:清晰标注灭火器、消火栓、疏散通道等位置。
3. 应急联络表:列出火警电话、内部应急响应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4. 操作规程简图:以图文形式展示变压器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5. 疏散路线图:明确标识各区域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
以上各项制度需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更新,以确保变压器的消防安全。全体员工应熟知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变压器房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房;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配电房、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压熔体按2~3倍额定电源选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额定电流选用;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或1.2倍的额定量;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4.应检查和测量变压器负载的变化情况,防止其过负荷运行,变压器的负载率一般以85-95%为宜,如发现变压器过载,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减少负载。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1检查次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与放电痕迹,螺纹有无损坏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发现应尽快停电调换;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查看防爆管的玻璃磨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4.2通道内高度不应低于2.3米,无遮拦的裸露导电部分与对面墙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而与对面其它导电部分距离不应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导电部分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拦后的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动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长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压配电室至少有两个门,相邻两门间距不超过15米,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3.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长度超过60米时,应增设1个门,使相邻两门间距不得超过30米;
4.配电室内的墙应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5.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可设网络不大于20_20毫米铁丝网和遮雨棚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6.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时,装置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五)电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电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级,在采用矿物油浸渍的电容时,当电压为1000伏以上应不低于二级,当电压力为1000伏及以下时应不低于三级。
2.电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门窗,墙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容器,一般单独集中安装于高压电容器室内;1000伏以下的低压电容器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内。
4.电容组应有单独的总开关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高压电容组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保护。
6.每一个电容器都应由单独的熔断器加以保护;熔体应根据电容器的额定电选用。
(六)电器的安装高度:
1.电器设施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防震,防尘防潮、防迷流、防触电的要求。
2.低压配电盘低口距地面高度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时可取1.2,明装的电度表壳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板把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线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3米。
4.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应为1.3米-1.5米,暗装时可取0.2-0.3米;
5.室内吊灯灯具高度应大于2.5米,如受条件限制时,可减为2.2米,户外照明灯具高度不应小于3米,墙上灯具高度允许减为2.5米。
(七)配电盘、开关、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电盘的安全要求:
1.1配电盘的盘板应选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用电量大的盘板应用大理石、塑料板制成;
1.2配电箱应选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
1.3配电盘应安装在地面干燥、没有灰尘的室内,不应安装在室内;
1.4配电盘应安装在电源进口处,明装在墙上时,盘底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4-1.8米;
1.5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熔断器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1.6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就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的,以面对配电盘的左侧接电源,右侧拉负荷;
1.7配电盘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间应防止错接,漏接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1.8有可燃粉尘和纤维的场所安装配电盘时,应采用铁皮配电箱或在箱盖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尘和纤维侵入配电箱内遇电火花引起火灾。
1.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配电盘。
2.开关的安全要求
2.1开关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应加盖,并设在干燥处;
2.2开关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适应,开关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3潮湿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的房间,就把开关安装在合适的地方或采用相应型式的开关,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开关。
2.4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火线。
3.插头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插头、插座。
3.2灯头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过负荷,生产车间不宜采用;
3.3插头插座损坏后应及时修理更换;
3.4插座附近不应堆积可燃物品,不可让可燃粉尘落入插座内;
3.5危险品、易燃品的库房安装插头插座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2篇 变压器房、配电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室;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ㄗ媼ㄘ 、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压熔体按2-3倍额定电源选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额定电流选用;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 或1.2倍的额定电;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测,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4.应检查和测量变压器负载的变化情况,防止其过负荷运行,变压器的负载率一般以85-95%为宜,如发现变压器过载,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减少负载。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1.检查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与放电痕迹,螺纹有无损坏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发现应尽快停电调换;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察看防爆管的玻璃膜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4.2.通道内高度不应低于2.3米,无遮栏的裸露导电部分与对面墙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而与对面其它导电部分距离不应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导电部分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栏后的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长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压配电室至少有两个门,相邻两门间距不超过15米,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第3篇 变压器房、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房;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配电房、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压熔体按2~3倍额定电源选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额定电流选用;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或1.2倍的额定量;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4.应检查和测量变压器负载的变化情况,防止其过负荷运行,变压器的负载率一般以85-95%为宜,如发现变压器过载,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减少负载。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1检查次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与放电痕迹,螺纹有无损坏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发现应尽快停电调换;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查看防爆管的玻璃磨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4.2通道内高度不应低于2.3米,无遮拦的裸露导电部分与对面墙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而与对面其它导电部分距离不应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导电部分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拦后的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动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长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压配电室至少有两个门,相邻两门间距不超过15米,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3.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长度超过60米时,应增设1个门,使相邻两门间距不得超过30米;
4.配电室内的墙应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5.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可设网络不大于20_20毫米铁丝网和遮雨棚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6.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时,装置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五)电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电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级,在采用矿物油浸渍的电容时,当电压为1000伏以上应不低于二级,当电压力为1000伏及以下时应不低于三级。
2.电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门窗,墙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容器,一般单独集中安装于高压电容器室内;1000伏以下的低压电容器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内。
4.电容组应有单独的总开关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高压电容组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保护。
6.每一个电容器都应由单独的熔断器加以保护;熔体应根据电容器的额定电选用。
(六)电器的安装高度:
1.电器设施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防震,防尘防潮、防迷流、防触电的要求。
2.低压配电盘低口距地面高度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时可取1.2,明装的电度表壳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板把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线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3米。
4.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应为1.3米-1.5米,暗装时可取0.2-0.3米;
5.室内吊灯灯具高度应大于2.5米,如受条件限制时,可减为2.2米,户外照明灯具高度不应小于3米,墙上灯具高度允许减为2.5米。
(七)配电盘、开关、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电盘的安全要求:
1.1配电盘的盘板应选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用电量大的盘板应用大理石、塑料板制成;
1.2配电箱应选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
1.3配电盘应安装在地面干燥、没有灰尘的室内,不应安装在室内;
1.4配电盘应安装在电源进口处,明装在墙上时,盘底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4-1.8米;
1.5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熔断器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1.6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就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的,以面对配电盘的左侧接电源,右侧拉负荷;
1.7配电盘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间应防止错接,漏接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1.8有可燃粉尘和纤维的场所安装配电盘时,应采用铁皮配电箱或在箱盖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尘和纤维侵入配电箱内遇电火花引起火灾。
1.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配电盘。
2.开关的安全要求
2.1开关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应加盖,并设在干燥处;
2.2开关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适应,开关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3潮湿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的房间,就把开关安装在合适的地方或采用相应型式的开关,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开关。
2.4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火线。
3.插头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插头、插座。
3.2灯头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过负荷,生产车间不宜采用;
3.3插头插座损坏后应及时修理更换;
3.4插座附近不应堆积可燃物品,不可让可燃粉尘落入插座内;
3.5危险品、易燃品的库房安装插头插座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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