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制度简易程序主要关注日常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维护公共秩序。它旨在确保企业或社区的稳定和安全,通过简化的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
1. 定义和划分职责:明确治安管理团队的职责,包括负责人、执行人员和协调者的角色分配。
2. 规定标准操作程序:设定日常巡逻、监控、报告和应急响应的具体步骤。
3.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包括信息保密、隐私保护等。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治安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事件记录与报告:规范事件记录格式,明确报告流程,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6. 危机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疏散、急救、危机沟通等措施。
7.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治安管理制度简易程序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简化流程,使得快速反应成为可能,降低犯罪率和损失。
2. 预防为主:通过制度化管理,强化预防意识,减少安全隐患。
3. 维护秩序:保障社区或企业的正常运作,增强居民或员工的安全感。
4. 法规遵从: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纠纷,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5. 提升形象:良好的治安环境能提升社区或企业的形象,吸引更多的居民或投资。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包含每个步骤的指导和示例,确保工作人员理解和执行。
2. 实施定期演练:模拟各种情况,测试和优化应急预案。
3. 强化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治安管理制度。
5. 与外部合作:与当地警方保持良好联系,共享信息,协同处理治安问题。
6. 持续监督与评估: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通过以上方案,治安管理制度简易程序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区或企业的安全管理,为创建和谐、安全的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_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由卫生防疫站提供,总务处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2篇 k镇幼儿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幼儿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其他人员代管。
2、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新聘任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精神病史”的规定,对已聘任后发病的要妥善安置岗位,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3、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4、妥善处理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5、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地治安案件发生的特点,加强师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等教育或演练,提高学生防范伤害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第3篇 _公司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二、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三、员工的自行车、助力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员工停放场所,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安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四、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五、员工在店内捡获的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大堂经理处理。
六、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即向保安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七、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八、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安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第4篇 区第一中学校园治安管理实施方案
区第一中学校园治安管理实施方案
一、健全治保队伍建设。在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有关文件,认真履行保卫人员的职责,忠于职守,并充分发动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二、加强普法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运用校内广播、墙报、黑板报、报告会等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大力倡导学生遵守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生行为规范》,对违规者随时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置。
四、配合有关处室维护_、做操等活动的正常秩序,侧重把好校门,劝阻部分早退外溜的学生和做好对外来人员的询问、检查工作。
五、坚持宣传并实施省公安厅、教委《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的通告》,依法制止和打击破坏教学秩序的非法活动以及在校园出现的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
六、做好日常(包括节假日)的防盗、防火、防爆工作,保护学校的装备、设施,保护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组织校内纠察队,分组值班执勤,及时劝阻吵闹、斗殴或破坏公物诸类事件的发生。
八、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加强学校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在校园家属区留宿亲友者,按《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九、遇到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时,注意保护现场,按规定向行政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十、及时与校行政通气,汇报治保工作情况,研究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不断巩固和发展校园治安整治成果。
第5篇 某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校园内严禁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园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四条 保卫处是学院主管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案件;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学院各部门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 校园的治安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共同努力,提高学校整体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第六条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是每个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努力做到人人关心校园秩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
第七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所在单位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处做好调查、抢救及善后工作。
第八条 学校对违反校规、校纪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学校对在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工作中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着者的单位和个人学院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十条 对师生员工、家属及在校的临时工经常进行法纪、安全教育,使之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防止或减少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对有不良习惯和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要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两劳”释放人员要由专人进行重点帮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减少违法犯罪现象,严防重新犯罪。
第十一条 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建立专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对重要教学、生活设施、仓库、办公大楼及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印鉴、贵重物资、仪器设备和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保障防范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单位领导或治安、防火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并按公安、保卫部门的意见,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 严格校园治安管理:
(一)机动车辆必须持《学院车辆通行证》或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许可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不得入校。
(二)学校门卫有权对进出校门车辆或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登记。在学校行驶车辆速度不准超过十五公里,不准鸣喇叭。
(三)外单位借用学校设施、场地的,接待部门应事先报保卫处备案。
(四)严禁无理纠缠学校领导,扰乱学校秩序。
(五)不得在学校道路、运动场、办公室、宿舍推销商品。
(六)不准在校内聚众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
(七)不准在校内出租、出售、传播淫秽录像、书画及其他淫秽物品。
(八)不准私拆、隐匿他人邮品。
(九)禁止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经允许的除外)进入学校。
(十)禁止在校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侮辱和欺凌殴打师生员工。
(十一)禁止盗窃、哄抢、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十二)未经允许,禁止在宿舍里留宿校外人员。
(十三)禁止其他危害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
第十四条 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一)坚持校园值班巡逻制度,组织专(兼)职巡逻队伍,加大防范力度,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二)严禁在校园内张贴(张挂)内容_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大字报和宣传品。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内组织_、_、_和请愿、_。
(四)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开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娱场所和商业网点;经允许开办的,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不得干扰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五)社会机构到校园对学生进行公益服务的,必须由学校联办单位到保卫处备案,并同意承担治安防火、环保等义务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校园周边禁止从事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不利办学环境改善的活动,否则保卫处会同有关机关予以取缔。
(七)禁止在公共场所搂抱接吻或进行伤风败俗的活动。
(八)深夜十二点,仍在公共场所逗留的人员,应接受执勤人员的盘查(检查),不得阻挠或者妨碍执勤人员执行公务。
(九)非经允许,不得紧靠学校围墙搞临时搭建,严禁在围墙穿洞开门。
第十五条 校内流动人口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6篇 ds中学治安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治安管理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德育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第7篇 某医院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医院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组呆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院内禁止玩火、打乌、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五、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第8篇 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1.实施24小时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保安人员着装上岗,熟悉辖区内情况,待客文明热情。
2.保持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有来客来访登记记录、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3.所管理项目区域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4.制定有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措施,配有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监视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检查、维修有记录,探头定期清洗。报警装置、广播系统完好。
5.消防水泵定期保养,定期手动开泵,并有保养、试泵记录。
6.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无火灾隐患。
7.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场场地整洁,标志明显,车辆进出、停放有序,车辆管理制度落实。
8.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清楚。
第9篇 施工治安管理措施
(1) 严禁收留身份不明的人员或团伙性质的人员进入工地,各施工单位入场前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登记,并制作统一的胸卡。
(2) 工地内严禁偷盗、窝赃、卖淫、嫖娼,违者按偷盗、窝赃价值的10倍予以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施工区域,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某非施工区域,必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4) 施工现场保持干净有序,不得乱涂乱画,施工材料整齐摆放。
(5) 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人为制造非施工原因的噪音、粉尘等。
(6)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行为。
第10篇 石油销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治安稳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421号)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应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维护企业政治、治安大局稳定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为方针,以保安全、保稳定为目标,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原则设置相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治安保卫人员,或者选择其他适合公司实际的治安保卫工作形式。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4.保障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及装备投入;
5.处理其他涉及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治安保卫主管领导职责:
1.组织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安排部署年度以及重点时段公司治安保卫工作;
3.组织指导公司治安保卫部门及人员开展企业治安保卫各项工作;
4.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公司治安保卫的工作情况,并对涉及治安保卫工作重大问题拿出具体解决意见。
第八条治安保卫机构职责
1.制定并实施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保卫防范措施;
2.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3.负责公司内部重要部位、重点设施、公共场所、重要资产等的安全保卫;
4.负责公司内部消防、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6.开展治安防范巡查检查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各类治安隐患;
7.督促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
8.向辖区内公安机关报告公司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辖区公安机关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9.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对于已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对立即报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10.完成上级治安保卫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建立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生产经营、重要资产、资金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
3.公司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5.公司内部发生治安、刑事犯罪案件信息报告制度;
6.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7.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单位,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8.其他有关治安保卫制度。
第四章 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要求
第十条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胜任治安保卫工作岗位的身体和心里素质。
第十一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保卫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并按要求取得相应职级的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点区域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建立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实施保护,并建立台账,及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重点区域及重要设施设备包含以下类型:
1.主要或核心生产装置区域;
2.销售、研制、储存危险物品的部位;
3.保管、使用贵重器材、设备的部位;
4.输送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库站等部位;
5.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物资的部位;
6.存放重要资料和信息处理的部位;
7.公司重要办公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
8.其他应当列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预防处置重点区域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稳定。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对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即抽查,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予以考核兑现。对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内部管理松懈、治安问题频发的部门,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中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类考评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处罚;对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建议给予部门领导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应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报产品经销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9)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九)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第12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河北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局(集团)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治安责任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高管局(集团)负责全局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筹建处具体负责本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本标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 筹建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机构,设立专职治安保卫员,负责本路段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高管局(集团)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负责局属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
(三)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检查指导筹建处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 筹建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制定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报高管局(集团)和项目所在地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三)与施工单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四)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问题;
(五)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治安纠纷;
(六)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形式;
(七)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违法犯罪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八)根据施工现场和工区周边治安情况,协调施工单位与公安机关设立临时治安警务室;
(九)其他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第七条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筹建处审查,并报施工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制定适合施工特点的治安防范制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基层治保会;
(三)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四)调解、处理施工单位内部治安纠纷,协助筹建处解决外部治安纠纷;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筹建处报告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发案现场;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纠纷;
(七)配合公安派出所对外用民工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各类证件、暂住证等;
(八)配合和协助筹建处和公安机关做好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八条 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内容包括:
(一)各单位的各种材料、测量仪器、现金、库房、生产机具、设备、工具要配备专人管理和值班看护,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各施工单位的机械、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机驾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
(三)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的规定,每天对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限额,除遇特殊的情况,不能存入银行,需要过夜时,必须放入保险柜中,并通知保卫人员专人看管,向银行支取大额现金,携带巨款不准逛商店或办私事,财务室门、窗、锁要牢固;
(四)单位的居住区及宿舍必须遵守管理规定,服从保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及检查登记,不得引带身份不明人员入内和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一旦发现及时清理,造成后果要做出处理;
(五)单位的住宅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赌搏、打架、斗殴,聚众酗酒闹事。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内容包括:
(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专职守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禁止下列行为:
1、攀(钻)越、损毁施工防护围栏;
2、故意损毁、挪动测量勘标或者施工标志;
3、无施工现场控制区通行标志强行进入或者通过;
4、故意堵塞施工通道,影响施工进行;
5、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物资、运输条件和强行承包施工任务;
6、强行或擅自连接施工现场输水、输电管、线路;
7、扰乱施工现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治安保卫要害部位管理内容包括:
(一)要害部位包括:
1、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库;
2、供电、供水、供气枢纽场所;
3、存放重要勘察、设计图纸、资料的部位;
4、放置贵重、关键设备的场地;
5、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
6、其他应当列为治安保卫的要害部位。
7、国防军工、核电站工程要害部位;
8、试运行期间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备案;
2、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值班制度、出入制度、治安保卫责任制和要害部位人员上岗标准;
3、配备能够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专职保卫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一条 生产岗位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不准酒后上岗工作,不准在岗聚众猜拳、喝酒、打架斗殴、寻畔滋事;不准违章操作,不准擅自动用机械设备;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按章值班;
(三)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牢记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第十二条 机密文件资料管理内容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不得违反规定。
(二)各类机密文件、施工图纸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做到登记建卡,严禁借用、复制,严格执行销毁手续。如发现文件、图纸资料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治安保卫管理内容包括:
(一)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对临时务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务工证明、施工现场所在地户口或暂住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证件齐全的方可雇用;
(三)从事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奖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正常施工;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劝告、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高管局(集团)报告。
第十五条 对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治安保卫工作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由筹建处和施工单位在单位管理费中予以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负责解释。
第13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 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 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
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 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____项目部
第14篇 某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第15篇 装饰公司:消防与治安保卫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消防与治安保卫管理办法
一、防火安全的组织
1、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
2、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1开展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2制定公司的防火办法;
2.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事故隐患;
2.4组织培训防火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二、防火组织管理
1、根据工程情况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消防方案;
2、施工组织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实行层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公司发给任命书,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
4、各施工单位划分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职责,使职工懂得岗位防火措施,懂得灭火方法;
5、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防火检查员。
三、临时设施防火管理办法
1、每栋面积≤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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