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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管理制度宣传(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托管管理制度宣传

托管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企业管理方式,旨在确保业务的顺畅运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它涉及多个层面,涵盖了责任分配、监督机制、决策流程、风险控制以及绩效评估等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托管职责界定:明确托管人与被托管部门或项目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工作职责清晰,避免职责交叉和真空地带。

2. 监督与报告体系:建立定期汇报和审计机制,确保托管方的工作进展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

3. 决策流程规范:设定托管决策的层级和审批流程,保证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风险防范措施: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降低托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 绩效评估标准:设定明确的业绩指标,定期评估托管效果,促进托管人的工作改善和优化。

重要性

托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分配,减少工作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监督和报告机制能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标准执行,保证服务质量。

3. 控制风险:提前预见并规避风险,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

4. 激励员工:公正的绩效评估能激发托管人的积极性,提升整体团队效能。

方案

1. 制定详细托管协议:明确托管期限、任务目标、资源配给等关键条款,确保双方理解一致。

2. 建立多元化监控手段:结合日常检查、季度评估、年度审计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监督托管行为。

3.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设立快速反应小组,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4. 定期培训与反馈:为托管人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并鼓励他们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托管制度。

5. 调整与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定期调整和完善托管制度,使之更加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托管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有序、高效、安全的运营环境,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基础。通过实施这一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优化其内部资源,实现可持续增长。

托管管理制度宣传范文

第1篇 煤业公司整体托管机构设置矿级班子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管理要求

煤业公司整体托管机构设置、矿级班子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管理要求

1.乙方根据行业规定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矿井有关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组建领导班子(一正三副一总工),班子成员需具有独立承担300万吨/年矿井的能力和经验,年龄应在40-50岁,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领导如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均应为正规本科学历,为满足各项管理要求,可适当配备副总工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甲方具有审核否决权利,其余人员配备报甲方备案即可。

乙方自主选聘公司范围内的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其中至少90%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管理人员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小于55岁,生产工人是本公司的在岗熟练工人,所有人员应持证上岗。乙方自主确定职工的薪酬标准和分配方式,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须为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领导班子、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每缺少一位罚款100万元,并责令在一个月内补齐,否则甲方可重复处罚直到补齐为止。熟练技工每缺少一人罚款50万元,并责令一周内补齐,否则甲方可重复处罚。甲方有权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团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见附件四。

2.乙方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应当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报劳动局备案。乙方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包括派遣关系。乙方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为其所有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若出现少缴或不缴情况,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乙方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发放。

乙方应当将与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据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3.乙方主要管理人员调整须征求甲方同意,乙方主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确保贯屯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

4.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建档监管,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问题严重、屡催不改、影响较大时,可处不低于1万元/次的罚款。

5.日常在矿井负责的矿级领导不得少于4名。乙方在矿井的矿级领导少于4名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许可,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矿长须严格执行《七条规定》。

7.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办公、住宿等条件,由乙方管理、使用,住宿条件发生变化,另行调整。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入井更衣、浴室等设施和条件,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统一使用甲方的标识。

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解除本合同。

第2篇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第3篇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第4篇 某物业项目全委托管理指引内容

物业项目全委托管理指引内容

科瑞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承接物业的全委托管理,即按与开发商商定的管理方案,实行酬金制或承包制的专业化、全方位的全委托管理。酬金制就是科瑞按与开发商商定的管理预算,确定科瑞的每月酬金数额,所有管理收支按照预算实施,不足部分由开发商补贴,赢余部分充实管理费用或返回开发商。承包制就是按预示方案由科瑞在经济上自主运作,自负盈亏。

全委托管理的服务内容:

1. 积极前期介入,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协助开发商进行优化小区规划配套及有关设备选型、智能化服务集成管理;

2. 房屋本体使用的管理及维护;

3. 公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4. 环境质量管理;

5. 消防及安全防卫;

6. 红线内车辆及车场的服务管理;

7. 积极有效的公关关系和亲和的社区文化建设;

8. 物业及小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9. 便民特色服务的设计及管理;

10. 物业收益性的经营、管理服务;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服务

1.建立物业管理处

2.项目交接验收

3.入伙和装修管理

4.客户服务:处理投诉、24 小时热线电话、客户档案建立、探访客户、客户满意率调查组织社区活动

5.保安服务:24 小时门岗、巡逻、监控服务;消防安全、车辆交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应急预案

6.保洁服务:公共环境清洁、外墙清洗、共用设施设备清洁、垃圾清运、消毒杀虫服务

7.绿化养护:公共绿地养护、四季鲜花摆放、室内摆花

8.工程服务: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24小时便民维修服务、制订维修养护计划、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智能化设备运行管理、选择公共设施设备维保承包商

9.人事财务管理:管理人员培训、制定人员考核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费收缴、年度管理预算、收支损益报告

项目延伸服务

1.叫车、租车服务

2.报刊杂志订阅

3.公用事业费代缴

4.业主室内清洁服务

5.业主室内维修服务

6.业主庭院绿化设计养护

7.商务中心

8.房屋租赁中介

9.其它特约代理代办服务

第5篇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试行办法

f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以本公司名义对外从事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某种法律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

第五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行使职权。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委托他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长授权委托的职权。委托书一般一年办理一次,根据具体情况,董事长可对委托内容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条 受托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经济违规行为,无重大劣迹,能够胜任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 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委托。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内外部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 授权委托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授权委托管理,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备案。

第三章 授权委托管理程序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依据业务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发。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单位、职务、授权事项及范围、有效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授权代理事项:

1、由被授权人填写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代理事项范围、代理事项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内容;

2、被授权人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经公司法律工作部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审批;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同意的申请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手续。

第十三条 法律工作部门在授权委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法律工作部门须在接到被授权人提交的申请表后,一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被授权人递交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的授权代理申请书,于一日内办理授权委托书;

3、对统一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登记备案;

4、协助财务、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对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项进行不定期审核;

5、保守授权委托事项秘密。

第十四条 受托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需变更授权范围的,由法定代表人做出变更授权委托书,原授权委托书由法律工作部门收回作废。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业务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该期限必须在受托人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内。

受托人员依所委托事项的范围、权限完成相关事宜,不得假借授权谋求私利,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其受托事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第十六条 受托人可在有效期满前15天提出继续代理授权的申请,法定授权人根据需要和被授权人的申请在有效期满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延长有效期。

第十七条 受托人变动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做好销售、回款等的衔接工作,保证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及时性。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受托人持有,合同管理部门及受托人所在部门分别备案,一式三份。

第十九条 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丢失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及时补办,并及时通知相关方,避免出现差错。

第二十条 受托人要提前终止所代理的授权工作,应提前15天向授权人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二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规定受托事项可由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进行转委托的,受托人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负责。

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第二十二条 对未授权转委托的事项,受托人不允许转委托代理。但是受托人有正当理由并有证据证明转委托代理是在某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 件下,为了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才将一部分或全部代理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三条 受托人转委托的,应与第三人签订转委托协议,交公司法律工作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授权代理通常采用一般代理,需进行特别代理的,须在委托书中明确特别代理权限及事项。

第二十五条 委托代理权限终结,受托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授权委托书交回公司政策法律室。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法律工作部门协助纪委、财务部、审计部应不定期对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项进行核查,发现有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应做出及时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受托人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授权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终止后,仍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的行为,以及被授权人不履行委托义务或者履行委托事项不符合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成当事人及时改正、挽回影响,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甚至除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办理的授权委托行为继续有效。未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应该补办。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政策法律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6篇 旅游区委托管理工作内容

旅游景区委托管理工作内容

(一)委托景区整体经营管理提升策划工作:

1、制定近期和中期发展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制定经营项目开发和管理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3、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二)委托景区的品牌包装和营销宣传工作:

1、策划整体形象定位和品牌提升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策划年度营销方案和宣传促销计划,并协助甲方实施。

(三)完善和提升委托景区管理体系,包括:

1、完善和提升组织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设计,包括:部门设置与部门职责设计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设计;。

(2)组织运行规范设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设计、业务流程设计、管理工作标准设计。

2、完善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1)制定员工守则;

(2)人员招聘标准和内部人才选拔标准的制定;

(3)根据景区实际需要,培养中高级管理人才,对景区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4)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5)完善薪酬体系。

3、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体系

(1)加强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2)加强成本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3)完善财务管理系统框架,加强财务控制。

4、完善和提升市场营销体系

(1)完善市场营销组织架构,强化营销管理和控制,组建营销队伍;

(2)制定市场拓展方案,拓展和维护营销渠道,构建营销网络;

(3)制定景区营销活动策划方案,策划节事和黄金周旅游产品,增加景区产品线;

(4)制定宣传促销方案,拓展和维护宣传渠道。

5、完善和提升运营管理

(1)制定售验票及监控办法;

(2)加强危机管理,制定景区应急预案;

(3)加强游客管理,完善景区标识牌、知识牌、说明牌和警示牌,以及游客须知。

6、完善和提升服务管理

(1)制定景区服务细则,包括:导游服务细则、游客中心服务细则等;

(2)加强服务监督,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3)加强投诉管理。

第7篇 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措施

一、关于饮食

厨房内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洗消、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和食品冷冻、冷藏等区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防范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或者设施,配备固定洗碗池、洗菜池以及反腐、消毒设施,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标识明显,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具在每餐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必须分开存放,保洁柜上应有明显标志,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卫生。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食品应放在有防尘、防蝇措施的容器内。

二、关于休息区

1、场所的面积与接待学生数量相适应。一人一床,床与床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设置通铺。

2、室内电线线路定期检查,是否有裸露线头。及时整改

2、学生休息场所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或换气装置,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卫生间设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设,每日应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

三、日常安全管理

1、校外托管班应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和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食品安全、卫生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和休息场所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校外托管班应当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办班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3、校外托管班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托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等行为的学生,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要建立学生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托管的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学生没有离开托管之前,应当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保证学生在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

四、安全事故处理

校外托管班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8篇 某委托管理物业接管实施规范

委托管理物业接管实施规范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区委托管理合同签订后楼宇接管的职责和方法,以保证小区的接管符合规范的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接管物业的实施。

二、职责

1、工程部为楼宇验收接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楼宇的各项验收接管,协调与开发商的关系。

2、工程部负责楼宇的水电设备设施验收接管工作。

3、办公室负责人员物资的配备。

4、各有关部门负责协助楼宇验收接管工作。

三、实施规范

1、工程部按行业有关的要求,组织验收接管。

2、经理或授权分管副经理主持验收接管工作,建立并保存楼宇验收接管记录,记录上应有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

3、交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项工程的图纸资料

- 总体平面图

- 建筑物竣工图(或报建图、设计图)

- 构筑物竣工图(或报建图、设计图)

- 公用设施竣工图(或报建图、设计图)

- 室外管线竣工图(或报建图、设计图)

- 绿化竣工图(或报建图、设计图)

- 给排水系统竣工图(或报竣工图、设计图)

(2)机电设备的设计、施工、竣工的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楼宇总负荷分配图等。

4、验收接管工作

(1)工程部会同质管部对房屋及公用设施进行质量验收,发现问题 记录在案,并有交接双方签字认可。

(2)工程部会同质管部接收各自相关的工程图纸资料,接管的所有资料要登记入册,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3)财务部接收开发商在售楼时向业主收取的有关押金、基金、周转金及其他费用。

(4)工程部负责派员记录水电表度数。

(5)工程部负责与有关部门签订整改协议,明确整改项目、进度、标准、责任、方式。

(6)负责书面移交接管、签署正式文件及进驻。

5、未完成项目的追踪

(1)在交接的过程中,开发高应提供而未能提供的图纸资料或未完成的整改项目,工程部应制定追踪计划,落实专人向开发商催索,并将催索情况记录在案。

(2)因本公司原因未能接管的项目,制订项目接管计划,落实专人负责。

(3)质管部制定新接楼宇管理方案,包括指标、人员以及必要的管理资料。

6、业主入住管理

(1)业主持开发商签发的收楼通知书,购房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处办理收楼手续。

(2)管理处接到收楼通知书后,可根据业主意愿陪同业主验收楼宇,并在验收交接表上记录存在问题及水电表底数。

(3)业主对楼宇有维修要求,可与管理处商定维修时间后再验收。验收交接表业主签字,一份交回管理处,一份自存,如不交回则视为认可管理处的记录。

(4)业主验收认为合格,签妥收楼书,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5)如业主需划账交款,则须到指定的储蓄所开一账户,签订《委托银行划账协议》,以便日后扣除水电费、收取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业主按《业主入住登记表》上项目填妥有关资料签订《入住公约》后,即可到管理处领取楼宇钥匙及有关资料入住。

四、文件和记录

(1)房屋及公用设施质量验收记录;

(2)工程的图纸资料清单;(3)机电设备验收接管记录;

(4)验收交接表;(5)收楼书;

(6)整改项目追踪计划;(7)移交接管签署文件;

(8)未接管项目接管计划;(9)新接物业管理方案;

(10)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11)小区接管验收标准。

编 制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

第9篇 物业中心钥匙委托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中心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手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来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端的情况。

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中心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输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中心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服务中心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抵达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0篇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范例-4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范例4

1.0目的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__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5.0相关记录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1篇 物业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接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由于工程遗留问题,暂时留在客户服务中心用于工程整改的托管钥匙。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客户助理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客户助理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委托书》上委托钥匙栏中注明托管的数量并签字。

4.3.2管理员将《委托书》其中的一份交业主保管。

4.3.3管理员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房号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钥匙的管理

4.4.1管理处有维修、工程整改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客户助理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但需进入的是已入住业主而暂未使用的房屋,必须事先与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才能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如遇紧急情况,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先行进入,事后必须通知业主,争取业主的谅解)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借出人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备忘录栏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备忘录栏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并标注移交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转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户服务中心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2《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2篇 物业钥匙委托管理作业手册

物业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手册

为了规范项目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01、物业管理处钥匙保管的范围

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未售出房屋

0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03、钥匙的发放工作按照入住流程操作

0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05、托管钥匙的管理

物业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处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0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第13篇 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作业规程

管理处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处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处员工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开发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不至于给物业部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物业部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处员工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服务处员工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就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部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托管钥匙的管理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处员工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服务处员工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处主管应安排服务处员工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服务处员工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服务处主管;服务处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服务处员工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服务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五、记录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第14篇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3)

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特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实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4.3.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3.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业主保管。

4.3.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托管钥匙的管理

4.4.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公共事务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

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公共事务部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钥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移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5.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3《借用钥匙登记表》

5.4《钥匙管理备忘录》

1.0相关支持文件

6.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6.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15篇 客户托管钥匙管理规定(6)

客户托管钥匙管理规定(六)

1.客户在入住后,房间需要维修时,将钥匙暂交物业部管理、使用,为了保证客户的财产安全,避免发生问题,特制规定如下:

2.客户将钥匙交物业部后,要经物业部经理、保安部主管批准,交专人保管,封存于钥匙箱内。

3.对托管钥匙要逐一登记造册,填写《钥匙托管表》定期(一周)由物业部核对一次。

4.每次使用托管钥匙要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薄》,经物业部、保安部主任同时签字批准。

5.物业助理负责领取托管钥匙,同保安部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一起到现场开封,开客户的门。

6.物业助理同保安部人员负责对客户财产进行现场监护,如施工需要搬动时,要绘制物品摆放平面图,对物品进行登记,施工完要恢复原位。

7.每次施工前,保安部要填写“使用客户托管钥匙入室登记表”,必须有保安部、物业部、施工负责人的签字。

8.每次使用完托管钥匙,要由物业部、保安部人员共同封好,交回保安部办公室,存入钥匙箱,并填写《封存钥匙登记表》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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