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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设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建设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我们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公司的安全理念,制定短期和长期的安全目标。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预防潜在事故的发生。

3. 设施与设备安全:确保所有设施和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4. 员工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有效应对各种安全状况。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用的应急响应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培训内容

员工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法规知识: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并掌握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 危险源识别:学会识别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源,并采取预防措施。

4. 应急处理技能:通过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的能力。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降低职业伤害风险。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设计应涵盖以下几个环节:

1. 预案编制:根据公司特点和可能面临的危机,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

2. 应急组织架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协调。

3. 紧急通讯:建立快速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及时传递。

4. 应急资源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

5. 演练与评估: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评估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点。

重要性

安全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财产:有效防止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2.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能提升公司在业界的声誉,增强客户信任。

3. 遵守法规:遵守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4. 促进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5. 培养企业文化: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安全建设管理制度是我们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持续完善,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安全建设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建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

2、临建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3、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现场围档采用硬质材料,做到稳固、美观。

5、现场搭设轻钢结构的活动用房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并组织验收。

6、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做到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

7、临建设施严禁采用水泥预制板式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传栏、报栏等设施做到稳固、美观、防雨。

9、配电房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0、安全检查时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1、补充内容:

第2篇 外来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进入公司的外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双方的生产安全权利和义务,杜绝安全、环保事故,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的安全及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公司建设项目土建、设备安装、设备维修拆除、反腐保温、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道路维修、厂区绿化等相关服务项目的外来承包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 外来承包商资质确认

一、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确认,由项目负责单位对承包商的合法性、技术水平、营业和经营范围确认后,签署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报环安部备案。

二 、承包商提交资料包括:资质等级证明书、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作业人员花名册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主要机械及安全设施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项目负责单位、环安部向承包商介绍本单位厂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环境和条件。

二、承包商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承包商必须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工程主管部门不得安排施工。

三、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一)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水、用气、有限空间作业、动土管理等各项审批制度,在环安部办理相关票证后,方可作业。

(二)施工和检修机具、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三)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任何火种携带进入生产装置区施工现场内,须按国家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四)现场施工人员应接受公司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生产安全的作业,公司主管部门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五)施工作业中,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向项目所属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并接受其公司安全教育。

(六)施工中要做到机具、材料堆放整齐,施工预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外运到指定地点,保持场地清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地清洁,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七)施工中需要占用消防通道,必须向环安部门申请批准。

(八)承包商必须组织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自觉检查日常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特殊任务作业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隐患整改要有计划,按期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

四、对违反规定的承包商的罚款,由环安部审核确认后通知财务,财务见到有效的《承包商施工违章处罚通知书》,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罚款。当安全保证金不足以罚款时,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承包商合同期内无违章现象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工程验收合格后安全保证金全部返回。如有违章现象和给甲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规定扣除相应款项后余额返还。

第五条 具体考核规定

一、对承包商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考核规定

(一)没有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没有办理入厂证而进入厂区施工,罚款100元/人。

(二)拒不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罚款100元/人。

(三)承包商违反“三不用火”原则,100元/人。

(四)没有办理机动车辆装置区许可证而擅自进入装置罐区等易燃易爆区域,罚款1000元

(五)作业许可证超期、超范围使用,罚款200元。

(六)没有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而进入设备作业者,罚款500元。

(七)生产过程中因项目改造承包商未经公司同意,在易燃易爆区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棚:工具房未按指定地点摆放的,罚款200元。

(八)高处作业没有安全措施的,发款200元。

(九)高处作业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罚款200元;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100元/人。

(十)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罚款200元/人。

(十一)在射线探伤作业中,违反《施工检修现场射线作业安全规程》尚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违反规定将起重工具吊在工艺管线或阀门上,罚款200元/次。

(十三)起重吊装作业未设警戒线,200元/次。

(十四)临时用电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线路安装不符合规范,罚款200元/次。

(十五)破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200元/次。

(十六)在油气区使用非防爆工具敲打、撞击物件,罚款500元/次。(生产后使用)

(十七)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涮工具、零部件或衣服,罚款200元/次。

(十八)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按《消防管理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十九)发现其他施工作业违章行为,酌情罚款100元-1000元。

二、文明施工的考核规定

(一)搭设的临时支架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二)电焊机、配电箱、工机具在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摆放,罚款100元/次。

(三)施工作业过程未按规定着装;不带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罚款50元/次。

(四)施工作业过程中,脚踏仪表线、仪表箱、电缆线槽、工艺阀门,每一处罚款100元。

(五)施工作业现场工机具乱摆、乱放,罚款100元/次。

(六)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割除废旧料未规定清理,罚款100元/次。

(七)高处作业人员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的,罚款100元/次。

(八)施工过程中损坏马路、地坪电缆沟、水沟、阀门井、下水井、绿化带等设施未按原样修复的,罚款100元/人次。

三、发现其他不文明施工行为,酌情罚款30元-100元。

四、危险施工区域未作安全防护措施,罚款100元-1000元/处。

五、对因承包商负主要责任造成影响公司的事故考核规定

(一)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包括施工人员或本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发生重伤事故的,罚款5000元/次,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0000元/次。事故分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

(二)对承包商,取消其项目承包资格。

(三)对隐瞒事故不报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查清原因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环安部,每年修订一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工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职责

安全设施“三同时”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四、管理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安全设备设施的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关各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二)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5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 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 是指各“二级单位” 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第6篇 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生产装置的试生产(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____10.1-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术语和定义

4.1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4.2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4.3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4.4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

4.5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5 内容和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1已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1.1.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

5.1.1.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

5.1.1.4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1.1. 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5.1.1.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

5.1.2公司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1.3试生产前,公司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试车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气、蒸汽等)后,公司要对试车过程的安全进行总协调和负总责。

5.1.4公司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

5.1.5与试车相关的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须统筹兼顾,首尾衔接,同步试车。

5.1.6所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

5.1.7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出现异常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止运行。

5.1.8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规范进行交接。交接资料归入技术档案。

5.1.9化工投料试生产方案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10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公司安环质监部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方可延长试生产期。申请延期应书面报告延期原因,生产部重新编制试生产方案。

5.1.11试生产结束后,安环质监部应立即申请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5.2试生产前的准备

5.2.1单机试车

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必须进行单机试车,其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

5.2.1.1单机试车时,必须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

5.2.1.2单机试车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装置;

5.2.2联动试车

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进行联动试车。

5.2.3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

5.2.4试车前,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5.2.5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5.2.6联动试车应达到试车的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参加试车人员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

5.3编制试生产方案

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公司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批报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试生产方案内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要求,并按以下内容编制:

5.3.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5.3.2试车目的;

5.3.3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5.3.4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

5.3.5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

5.3.6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

5.3.7试车所需外部协作条件及临时设施的方案;

5.3.8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资清单;

5.3.9试车程序和进度表;

5.3.10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5.3.11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对策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3.12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13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5.4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

5.4.1投料试车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等下发实施;

5.4.2盲板已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

5.4.3投料试车装置的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

5.4.4安全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

5.4.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4.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5试生产管理

5.5.1投料试车

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缺陷消除,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投料试车。

5.5.1.1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

5.5.1.2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

5.5.1.3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做好记录;

5.5.1.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

车。

5.5.2人员控制

5.5.2.1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5.5.2.2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5.5.2.3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

5.5.2.4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试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应当与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加强沟通,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6 文件管理

6.1各部门应对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料应送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6.2各部门应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7 附则

7.1生产部必须按照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7.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8 记录

8.1试生产方案

8.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

8.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告知性备案证明

第7篇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第8篇 浅谈加油站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永恒的话题。加油站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发,警示我们安全管理绝不能放松,但在当前加油站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不明确,检查制度不具体。

1.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人员未设专人,多为项目经理兼职,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不能够做到充分落实,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及时发现。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

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全面,加之从业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更需要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2.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安全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在施工人员的意识里,存在麻痹思想或侥幸心理,不认为违章作业会产生危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是穿拖鞋等现象时有发生,往往是这种违章作业行为产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创造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等,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教育难度大,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真正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紧,作业劳动量大,施工单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 加强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经由内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放置在工程现场随时备查。

3.2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指定库站经理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施工单位应当指定现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应将其姓名及授权事项进行相互书面通知和备案。施工现场加油站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经由第一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授权、监理职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事项。

3.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严格按照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程现场安全禁令,明确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许取下安全帽,上班时间不许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戏打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的作用,张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第9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

生产目 标

安全生产目标:一般安全事故为年10‰以下,重伤安全事故为0.3‰以下,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质量进度目标:按合同约定

管理

规定

一、安全管理规定:

1、若建筑施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且无人身伤亡的安全事故),扣除1000元。

2、若建筑施工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严重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扣除5000元;

3、若建筑施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公司将根据重大安全事故的等级不同进行如下处罚:

⑴、一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扣5万元;

⑵、二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扣除3万元;

⑶、三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扣2万元;

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扣除1万元;

二、质量管理规定:详见附件

三、进度管理规定:详见附件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签字:

(章)

签字:

(章)

签字:

(章)

众美现代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附件

为了促进众美现代城的项目管理,规范现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管理,保证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量和进度目标,制定本规定。

质量方面

1、工程检验批验收不合格,整改经监理验收仍不合格的,罚款 500元。经监理验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并返工至合格。

2、进场材料、机械、构配件经监理或甲方人员验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场,罚款500元。不听劝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处1000元罚款。

3、施工单位未根据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罚款1000元,如仍未执行,监理下发《工程暂停令》进行整顿,每停工一天罚款5000元,直到整改合格。

4、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处罚1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书面上报处理方案至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方可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5000元罚款。

5、每月的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超过三项,每超一项罚款100元。

6、 无成品保护意识,对班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坏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

经甲方、监理质监、安监部门检查,获得一至好评的奖励500元,如能获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杯,获市优工程奖奖励2000元,获省优奖励5000元。

进度方面

1、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周、月进度计划。未按时间规定上报的每迟报一天罚款100元。

2、实际完成情况与所上报的周进度计划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100元,到月底能赶回工期(参考月计划)的,本月所有罚款如数退还。

3、实际完成情况与所上报的月进度计划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500元,到工程进度节点(地下室节点、主体一半节点、主体验收节点、竣工验收节点)能赶回工期的 ,如数退还本节点的月进度款。对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5000元。

4、工程进度控制节点实际完成情况滞后总进度计划的,每滞后一天罚款10000元,超过20天,自20天以后20000元/天。

三、安全方面

序号

违章情况描述

处罚标准(元)

1

甲方、监理不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评分达不到标的施工单位

500 元/次

2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50元/次

3

甲、乙方、监理等经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100 元/次

4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进入施工现场

50 元/次

5

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不系安全带

100 元/次

6

酒后上班操作

50 元/次

7

所有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操作

100 元/次

8

没有标明设备标明型号、使用单位、负责人、操作人、完好性

500 元/次

9

设备清理、保养没有切断电源等违章作业

200 元/次

10

临舍内电源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50 元/次

11

电工违章操作

100 元/次

12

高空施工现场工作嬉戏、打闹。

100 元/次

13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

500 元/次

14

吊蓝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100 元/次

15

施工现场、仓库吸烟

100 元/次

16

电、气焊违章操作

100 元/次

17

塔吊超负荷使用

200 元/次

18

未严格使用“安全四保”(安全帽、带、网、漏电保护器)

50 元/次

19

未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楼梯、电梯、预留洞、通道口,基坑、楼层外侧、阳台外侧、外挑接料平台外侧边)

100 元/次

20

现场施工违章指挥

200 元/次

21

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等病人上岗责任经理人

100 元/次

22

在施工现场摆摊叫卖,门卫被罚款

100 元/次

23

施工现场隐瞒事故不报相关人员

500 元/次

24

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处罚款外,须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500 元/次

25

仓库违章堆放材料

100 元/次

26

施工单位临舍、仓库、装修施工现场为配置灭火设施

100 元/次

27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

500—1000 元/次

28

未按照集团要求在施工现场布置统一 ci 标示,须处罚施工单位

1000 元/次

29

高空抛物

500 元/次

30

工地泥头车遭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公司另外处罚

500 元/次

31

现场安全隐患问题遭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公司另外处罚

500 元/次

32

以上规定由甲方工程师、监理负责实施

第10篇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新建、改造、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能

1.计划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满足要求后下达工作令,组织项目实施。

2.安全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及报批手续的办理;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3.施工阶段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监督管理按照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

4.项目所在单位应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

5.各相关部门协助项目所在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所负责任阶段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三同时定义: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五条  当建设项目实施时,计划部门应组织成立含“三同时”相关业务人员的项目组,全权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督、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三同时”管理

1.计划部门在拟定新项目时,应保证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划。

2.安全部门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有必要可邀请其来现场查看选址。

第七条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三同时”管理

1.计划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报告中应有职业健康安全的篇章。

2.安全部门及项目所在单位应参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可行性研究报编制完成,安全部门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根据需要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他评估工作。

3.安全部门根据编制好的预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取得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计划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部门上报审批,办理修改后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  设计阶段的“三同时” 管理

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具体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报告书及预审、审批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措施。

2.初步设计审查必须按照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相关方参加,并将初设方案报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取得设计审查审批文件。

第九条  施工阶段的管理

1.项目负责单位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安全要求,并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方安全协议。

2.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对施工阶段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及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及安全,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3.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消防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施工的落实,并监督施工质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竣工的目标。

第十条  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试生产运行三个月后,由安全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经评价机构现场查看和监测后,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评价机构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后,由兵器装备集团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二)项目负责单位与安全部门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由兵器装备集团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取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方可正式生产运行。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环境安全保障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一、建筑施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支柱地位越来越得到体现,国家对建筑施工安全也越来越重视,加大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使我国建筑业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业总的安全状况趋于好转。但是,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目前大都采用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项目承包责任管理体制。采用项目承包责任制,层层分包,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尽如人意,建筑施工领域中的各种大小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施工企业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否,已经引起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安全生产,渐渐成了一块形象招牌。如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脉搏,已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现主要介绍建筑施工中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问题:

(一)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层层分包给不同单位,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为了中标,只能把利润降低,而包工头又要追求最大利润,所以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或是某些老板为了逃避更多的报建费,要求设计单位出双份图纸,增加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二、抓好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方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从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达到的以下要求: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安全生产过程的危险源也非常多,对任何一个危险源未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一)安全教育的现状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规多而不全,执行力不够

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对建筑活动中“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己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向“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己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

3、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为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的履行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的履行者。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5、监理、设计等单位的监管不到位

建设项目工程有时需要多家施工单位及多工种密切协作,作业工序复杂,作业条件及环境差异性大,导致危险源复杂多变,存在大量不确定性,以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监管部到位,这些都给安全施工带来极大困难。

(二)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②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③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④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⑤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⑥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①冬季施工宿舍内采用燃煤取暖应防止住宿施工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间宿舍根据房间大小设置通风漏斗,通风漏斗尺寸:长不小于50cm、下口宽不小于30cm、上口宽不小于5cm,每间设置的通风漏斗至少不少于3处。

②每日熄灯前设专人封火,燃煤采暖设施严禁敞口,应将炉盘、炉盖扣严;如炉盘、炉盖不能完全扣盖严密的,应用黄土泥将其抹严,以防煤气渗漏。

③取暖设施排烟管道安装,每节管道承口应朝介质流通方向安装,接口处并用胶带封好;排烟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顶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风吹来的东北方向。

④排烟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设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

⑤封火时清出的没有燃尽的燃煤应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将未燃尽燃煤熄灭。

⑥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烫伤、煤气中毒等事件发生,并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的医疗抢救、紧急处理教育。

3、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①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②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③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三、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一)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须对各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1 、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相结合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按有关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分开: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时也提高了施工安全综合管理。

2 安全管理与安全考评相结合

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考评。采取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工人进行定期安全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教育批评、直至辞退。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自查、班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个部位,达到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履行安全职责,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考评。

3 安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我们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我们采用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从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纪律。再辅之以宣传教育,在“指导、监督、奖罚、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纠正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形成一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气氛。

(二)安全警示

1、安全色

①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②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③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①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②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③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④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象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主要以施工活动中的人力、物力和环境为对象,建立一个安全的生产体系,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2、抓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控制伤亡事故

在项目施工中,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整个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总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交底等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层层负责,项目经理要负主要责任。

伤亡事故大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和起重伤害等方面。所以对脚手架、洞口、临边、起重设备、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发生的事故要认真地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症结所在,然后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灭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建筑施工生产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这不仅使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遭到巨大损失,还给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为了降低成本,就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结语

总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个系统工程,施工现场点多面广,规模宏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而且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情况在变化,要求在提高。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消除侥幸心理,保证防患于未然,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到人到点灯方面,着力构建确保安全生产体系,这样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这对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12篇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13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

一、施工企业

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

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1、施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作为管理的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12、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按照冬施方案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罚款50000元。

1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凡未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且每项次罚款 20000 元。

17、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第14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__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__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4.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5.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预防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考核。

7.负责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8.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及__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整体策划,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障、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并确保正常运行。

3.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负责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负责履行业主安全管理四项责任。

6.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工程防汛、防台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8.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9.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10.建立完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奖惩机制,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

1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及上报。

12.组织、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五、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参建各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副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工程参建各方须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有关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

3.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制订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___集团公司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建设工程应制定以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事故应急与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及起吊作业管理制度,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成立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控制。

1.主标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业主单位应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监理单位设安全副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4.施工单位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参照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四)严格履行业主安全管理管理职责。

1.严格承包方资质管理。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招标管理的规定,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要作为选择承包方的重要依据。

2.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各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在进入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前,组织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针对危险性生产区域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进行交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应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承包商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职责、应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五)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例会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例会。

1.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

2.安委会主任或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3.主要施工单位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成立了工程安委会的主标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

(六)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保证工程参建人员满足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1.建设工程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3.工程参建各方应设立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安全培训人员,提供满足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器材和场地。施工单位应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人员组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建立全员完整的安全教育管理台帐,并留存相关原始记录。

(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

2.严禁工程整体转包或变相转包,主体工程不得违法分包,分包工程严禁再次分包。

3.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工程分包审查,建立工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清退不合格的工程分包队伍。

4.承包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八)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层次组织交底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单位、参加人员、交底内容、记录格式要求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业主负责组织,其他的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的主要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本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要求等。

3.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及难度,主要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及安全设施方面的要求。

4.图纸资料、现场记录等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地质、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

5.安全技术交底时,各方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交底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作好记录并签字。

6.由施工单位组织面向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作业人员均要参加,交底内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并留存记录。

(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1.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工作机制,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

2.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进行。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须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主管单位。

3.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整改结束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

(十)工程危险源管理

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工程危险源。

1.各参建单位分别组织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定期报监理汇总,监理单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辨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

2.项目管理单位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1级),定期将经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源表上传公司网站“危险源管理”栏目上,特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公司审查后落实。

3.对辨识出危险源,要完善现场相关安全措施,并在现场设置危险源标志牌。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整体策划并报公司备案。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职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布置及责任区划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属于施工单位设置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公共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等应由业主单位负责设置);风、水、电供布设,施工设备与材料,道路交通与通道,警示标示,个人安全防护、定置管理要求和标准化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参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水电项目部分相关要求)。

3.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业主、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它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施工设备和机具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

(1)工地主要入口处要设置简易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自负责人的姓名,并设置工程概况、工程鸟瞰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划分图等牌图。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安全文明管理的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工程现场的生活、生产、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布置,一般采用框架或砖混结构,施工现场可采用轻钢龙骨水泥板房、砖混结构房或集装箱,禁止使用其他如脚手板、石棉瓦、彩条布等材料建造。

(4)施工现场有完善的安保措施,临时用水、用电有专人负责管理。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水管、照明、动力线路等,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

(6)场内交通运输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禁止超速、超载和出现大面积洒、漏现象,道路及时维护清扫。

(7)施工现场的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定期清理外运,施工人员工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8)施工现场的围墙、围栏或遮栏, 应力求统一,并保持外观整洁。

(9)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机具等的摆放,要做到分门别类,整齐美观。

(10)施工现场一般应指定吸烟处,不准流动吸烟;

(11)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并适时更换内容。

(1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各施工区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统一标准、规格一致、设置齐全。

(14)施工单位统一工作服装并正确穿戴,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十二)水电项目防汛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__公司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制定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完成工程度汛形象面貌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1.每年1月,项目管理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度汛要求,2月底相关单位完成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并报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根据属地原则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3月初组织建设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并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项目报集团公司审批。

3.建设工程根据集团公司和__公司对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并严格执行。

4.及时组织工程防汛检查,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并落实防汛专项措施。

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每年4月份组织全公司水电建设工程防汛专项检查。

(十三)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应监督参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单位需建立工程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完整的管理台帐,及时核实特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

3.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和运行许可证。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十四)建设工程应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检查等。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进行闭环整改。定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1.春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开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至5月份(3月底项目完成自查,5月前公司组织复查),秋季检查为每年的10月份至11月份(10月份项目完成自查,11月份公组织复查)。

(2)春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汛度汛、防台防风措施、工程度汛形象进度及危险点危险源辩识和控制的落实情况。

(3)秋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风、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寒地区重点检查防冻措施情况。

2.重大节日安全检查

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建设工程应认真开展工程安全自查,加强应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施工安全,节后3日内提交检查整改报告。

3.日常安全检查

(1)项目业主组织月度安全检查(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2)监理单位每日进行安全巡查,组织周安全检查;

(3)施工承包商每日进行安全巡检,组织周、月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包括机械设备及起重安全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洞室开挖、爆破作业、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程防汛以及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表。

所有安全检查都必须留有原始记录,包括检查表和人员签字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分阶段实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安全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建立完整的不符合项管理台帐。

(十五)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1.项目管理单位成立本项目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指挥工程建设项目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2.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审查或备案。

3.项目业主组织或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所有演练需留存文字和声像记录。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同时要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的信息报告工作。

(十六)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投入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并且专款专用。

1.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补助费按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确定。

2.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由施工单位制定使用方案、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项目业主批准后使用。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监督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费可与工程月度进度款一并支付,需有监理验证认可。

(十七)项目管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实施工程安全信息管理:

1.制定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按照规定负责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向公司报告,按规定向所在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向项目业主和其主管单位报告;

2.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的要求:

(1)项目开工前报告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制、文明施工标准化策划及实施计划。

(2)每年12月份报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每月末报告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表。

(4)汛期每周一报送工程防汛周报,特殊情况报送防汛日报(每年对工程度汛方案进行审查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确定报送防汛日报的具体要求)。

(5)及时提交春、秋季、重大节假日安全自查报告。

(6)及时报告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不符合项三天内报整改计划表,二周内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7)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十八)建设工程严格按以下程序与要求实施安全事故管理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持现场稳定。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件,事件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报告主管单位同时,报告项目业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级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安全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安全事故处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__公司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

(十九)建设工程应建立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

1.公司对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绩效考核中关于安全责任制的完成情况;项目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等。

2.项目管理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结合综合绩效考核兑现。项目管理单位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奖惩。

3.公司组织对完成工程安全年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项目的单位进行评优并向集团公司推荐。

4.建设工程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六、支持性文件

(一)《______集团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___规章[2022]年第75号

(二)《______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___规章[2022]年第60号

(三)《______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___规章[2022]第55号

(四)《__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5篇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 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 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 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第6条 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条 建设管理红线

1.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4.未组织对重大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在建设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等日常检查制度。

6.未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违反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8条 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红线

(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 “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

(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8)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类红线

(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

(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ⅳ级、ⅴ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

(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8)隧道洞门工程不及时施做,洞门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9)火工品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

2.b类红线

(1)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上岗。

(2)临时设施未避开不良地质处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3)开工报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员交底。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5)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隧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恶劣,通风和照明条件不足。

(7)洞内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动模架施工

1.a类红线

(1)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未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不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不对称,行走速度不均匀,未防止对前支腿墩柱产生过大力矩。

(2)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无明显标志,构件两端站人。预应力孔道压浆时,压浆设备不良,可能造成喷浆伤人。

2.b类红线

(1)对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未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检查。

(2)每套移动模架,未按照高空作业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特殊工种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4)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5)夜间作业未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未做到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未安排电工,无人监护。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和三级保护。

(8)当风力达到6级时,未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9)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防护栏杆未绑扎牢固;未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四)运架梁施工

1.a类红线

(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过程中,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不稳定位置,抗倾覆系数小于1.5。

2.b类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不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

三、责任追究

第9条 对项目管理机构违反第7条建设管理红线之一的,予以全局通报,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季度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0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累计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4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6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1条 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3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5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附 则

第15条 本暂行办法由路局(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条 各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经济考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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