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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企业管理制度14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教育企业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教育企业管理制度是确保教育机构运营有序、高效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教学质量管理:定义教学标准、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习进度。

2.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人力资源管理环节。

3. 财务管理:预算制定、成本控制、财务报告和审计。

4. 学生服务管理:招生、学生事务处理、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

5. 行政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6. 法规遵从:遵守教育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

7. 公关与社区关系:品牌建设、公共关系、社会活动参与。

体系框架

教育企业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层次:

1. 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明确管理层级和职责。

2. 组织架构:定义各部门的职能,说明决策流程和沟通机制。

3. 管理制度:详细规定各个领域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教学管理规程、员工行为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

4. 监督与评估:设定检查与评估机制,包括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和反馈改进。

5. 应急与风险管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建立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

6. 法律法规: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行为的合规性。

7. 制度修订:规定制度更新、修订的程序和周期,以适应环境变化。

重要性

1. 提升效率: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能明确各岗位职责,减少工作混乱,提高运营效率。

2. 保证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教学和服务的质量,增强教育企业的竞争力。

3. 保障权益:明确员工权利与义务,保护学生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与学习环境。

4. 遵循法规:遵守教育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促进发展: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和发展。

6. 塑造形象:一个有序、专业的管理制度,能提升公众对教育企业的信任度和好感度。

教育企业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执行,是教育机构稳健运行的基础,它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成长,也影响着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未来。因此,教育企业应重视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企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食品企业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及方式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 职责

3.1 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 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 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 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 培训形式

4.2.1 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 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 业余自学

4.2.5.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 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 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 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 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 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 培训档案

5.5.1 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 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 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 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评价表】见附表

第2篇 企业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1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2条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条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教育

第1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2条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3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4条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5条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特殊教育

第1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2条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3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考核

第1条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2条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8.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3篇 企业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目 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第4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1、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所有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生产岗位员工

l、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企业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企业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企业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丁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妄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企业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企业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l、企业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2、企业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企业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3、班组安全活动是日常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产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4、企业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5、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5篇 工贸企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

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

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3培训形式

4.3.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4.3.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4.3.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3.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4.3.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4.3.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4.3.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4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4.5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第6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7篇 企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企业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二)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8篇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加强员工对其公司的了解认知,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供各位阅读。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最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9篇 企业员工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目 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 任 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

内容:

1. 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 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 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 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 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 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 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 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 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 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 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 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 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 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第10篇 食品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及方式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职责

3.1 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 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 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 培训形式

4.2.1 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 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 业余自学

4.2.5.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 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 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 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 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 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 培训档案

5.5.1 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 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 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 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6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档案管理制度》

《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培训需求调查】(无固定格式)

【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表

【培训签到表】见附表

【培训记录】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

【员工委外教育培训评价表】见附表

第11篇 工贸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 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 、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第12篇 某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不管理小公司还是大企业,有一个完整的企业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是必须的,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提供的,请阅读下文。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

二、总则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清洁,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gmp规范》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gmp规范》培训教育。

(二)《gmp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教材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评价。

(四)企业应明确主管培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编制企业教育计划时,应将《gmp规范》培训教育纳入计划,并配备合适的专职或兼职教员,同时要为教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创造条件,以不断提高培训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训教育的方式

(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gmp规范》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推行《gmp规范》的骨干。

(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实施《gmp规范》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gmp规范》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四、培训教育分类

(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

1.《gmp规范》的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3.有关专业基本知识;

4.与本职工作有关的《gmp规范》基本知识。

(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规范》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gmp规范》的执行。

(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联合组织,培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三天。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

1.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5)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

(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1)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2)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3)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4)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gmp知识、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

(2)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

(3)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gmp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

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

(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

(2)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gmp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

3.培训内容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单、时间、教师、教材、费用等)由相关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简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设备、技术、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

(3)gmp办公室负责gmp知识的培训;

(4)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及产品发展知识的培训;

(5)技术开发部负责新知识、医药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识方面的培训,并与行政人事部联合负责公司ci策略、企业形象知识的培训。

(六)再就业培训

1.公司设立再就业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待岗人员培训管理,中心设行政人事部内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兼任,管理员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门提出待岗申请,进入再就业培训中心

(1)年度绩效考评较差级者;

(2)各种培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业务能力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由部门经理提议,报主管副总审批);

(4)有其它情形确需再就业培训者(经主管副总审批确认)。

3.培训内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岗位操作规程、业务知识;

(3)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4)其它相关内容。

4.培训老师:

由再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请有关部门人员讲课。

5.凡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须于当天下班前到再就业培训中心管理员处办理报到手续。

6.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在公司各部门范围内自找接收单位,在________天(含)内找到接收单位的,按规定办理调配手续。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单位的,限期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在限期内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7.待岗期间待遇:待岗人员到再就业培训中心报到后,________日(含)内调配上岗的,工资连续计算并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超过________日的,待岗期间发放本人基本工资,取消其它福利津贴,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培训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与gmp办公室应共同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

(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

六、培训教育的考评

(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gmp规范》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

培训管理的实用模式

第13篇 非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及安全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班组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全员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对公司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及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员工和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技术部门举行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均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内容与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职工岗位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账,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全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相关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培训档案应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上级有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从业人员特证上岗相关资料;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

(2)培训教学大纲;

(3)培训人员签到表;

(4)培训人员考试卷;

(5)培训人员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价表;

(7)其他应当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保管人员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带离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处理。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经费投入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投入情况进行整理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各级安全考试不各格的员工要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门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第14篇 企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1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2条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条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教育

第1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2条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3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4条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5条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特殊教育

第1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2条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3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考核

第1条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2条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8.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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