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预设标准。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
1. 验收流程定义:明确验收的标准、步骤和责任人。
2. 文件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批、存档和更新。
3. 质量检验:设定质量检查的指标和方法。
4. 异常处理:建立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
5. 培训与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知识的培训。
6. 监督与评估:定期评估验收工作的执行情况。
1. 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包括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
2. 执行团队:明确验收团队的构成、职责和权限。
3. 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验收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
4. 验收报告:规定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流程。
5. 变更控制:对项目变更的管理,确保验收不受影响。
6. 客户满意度:关注客户反馈,以提升满意度为目标。
验收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证质量:确保产品或服务达到预期水平,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客户不满或经济损失。
2. 控制风险: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危机。
3.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验收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返工。
4. 维护信誉:通过高质量的验收,树立企业的专业形象和市场信誉。
5. 法规合规:遵守行业法规和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员工提供清晰的指导,减少误解和错误。
2. 定期培训: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升验收人员的专业技能。
3. 实施内部审计:定期审查验收流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5. 与供应商合作: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其产品满足验收标准。
6.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验收失败的责任人,应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严谨的验收工作管理体系,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运营的高质量发展。
第1篇 采煤工作面验收管理制度
一、工作面支护
1、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质量标准执行。如采高、柱距(60-70cm)、排距(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迎山角度、推进度(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不合格一棵按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
2、工作面坏支柱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如发现坏支柱,按每柱10元罚款。
3、“四对八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使用1.2米绞接梁头的工作面,梁头必须绞接。如出现不绞接的按每处5元的罚款。
5、工作面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发现堵塞,按每个出口30元罚款。
6、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17架箱)范围内的超前抬棚必须符合要求,对歪斜、已坏支柱必须及时整改、更换、否者按每柱10元罚款。
7、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高度(1.6米)、宽度(1.8米)必须符合要求,如出现不合格,按每米30元罚款。
8、工作面如遇做超前缺口时必须做超前缺口,如发现没做的按每个缺口200元罚款。
9、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维护负全部责任,如出现不维护,按每棵柱子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承担。
10、工作面顶板必须按要求背皮柴,不合格或不背的按每处5元罚款。
11、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如发现留有浮煤按每吨50元罚款。
12、回出的支柱必须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如发现一棵罚款5元。
13、工作面换出的坏支柱必须及时提到地面进行检修。如发现没有提的按每棵30元罚款。
二、工作面移溜、回柱
1、工作面轮到移溜、回柱时必须进行移溜、回柱。
2、移溜子时必须达到平、稳、直且溜子高度符合要求,溜子移好以后必须试运行,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否则一次按100元以上就行罚款。
3、工作面回柱必须按顺序进行回柱,不能把好回的回掉,不好回的留到下一班回,如出现此等情况按每柱50元罚款。
4、回柱人员必须把工作面所有支柱、梁头全部回出,不得丢失。如发现丢失的按每柱600元;每梁200元罚款。
5、回柱过程中必须进行挡矸,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如发现不挡矸或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按每柱20元罚款。
6、回柱过程中巷道内的矿工钢必须进行回撤,如发现没有回的按每根30元罚款。
7、当班回撤出来的矿工钢支架必须运送到材料车场内堆码整齐,否则按每棵5元罚款。
8、支护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三、运输设备
1、开工作面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顺槽溜子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2、开顺槽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溜子机头及皮带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3、开顺槽皮带机人员,必须负责清理皮带机下面的积煤及机头的积煤,如不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30元。
4、当班出现的溜子烂件必须当班更换(遇特殊情况外,如无预备件),如不更换出现一次按50元罚款,影响下一班按每次200元罚款。
5、更换出坏的配件必须及时提至地面维修,如发现不提的按每件50元罚款。
6、所更换出来的配件、链条、刮板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就地乱丢,否则按每件20元罚款。
四、液压泵司机
1、必须对液压泵的日常维护和清理
2、工作面枪管、注液枪,并悬挂整齐,不得有漏水现象,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3、必须按比例配制乳化液,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4、液压泵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出现一次无人开泵罚款30元。
5、对所换下来的废管、废枪必须收出地面进行维修。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第2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3篇 采煤工作面验收管理制度范例
一、工作面支护
1、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质量标准执行。如采高、柱距(60-70cm)、排距(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迎山角度、推进度(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不合格一棵按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
2、工作面坏支柱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如发现坏支柱,按每柱10元罚款。
3、“四对八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使用1.2米绞接梁头的工作面,梁头必须绞接。如出现不绞接的按每处5元的罚款。
5、工作面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发现堵塞,按每个出口30元罚款。
6、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17架箱)范围内的超前抬棚必须符合要求,对歪斜、已坏支柱必须及时整改、更换、否者按每柱10元罚款。
7、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高度(1.6米)、宽度(1.8米)必须符合要求,如出现不合格,按每米30元罚款。
8、工作面如遇做超前缺口时必须做超前缺口,如发现没做的按每个缺口200元罚款。
9、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维护负全部责任,如出现不维护,按每棵柱子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承担。
10、工作面顶板必须按要求背皮柴,不合格或不背的按每处5元罚款。
11、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如发现留有浮煤按每吨50元罚款。
12、回出的支柱必须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如发现一棵罚款5元。
13、工作面换出的坏支柱必须及时提到地面进行检修。如发现没有提的按每棵30元罚款。
二、工作面移溜、回柱
1、工作面轮到移溜、回柱时必须进行移溜、回柱。
2、移溜子时必须达到平、稳、直且溜子高度符合要求,溜子移好以后必须试运行,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否则一次按100元以上就行罚款。
3、工作面回柱必须按顺序进行回柱,不能把好回的回掉,不好回的留到下一班回,如出现此等情况按每柱50元罚款。
4、回柱人员必须把工作面所有支柱、梁头全部回出,不得丢失。如发现丢失的按每柱600元;每梁200元罚款。
5、回柱过程中必须进行挡矸,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如发现不挡矸或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按每柱20元罚款。
6、回柱过程中巷道内的矿工钢必须进行回撤,如发现没有回的按每根30元罚款。
7、当班回撤出来的矿工钢支架必须运送到材料车场内堆码整齐,否则按每棵5元罚款。
8、支护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三、运输设备
1、开工作面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顺槽溜子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2、开顺槽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溜子机头及皮带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3、开顺槽皮带机人员,必须负责清理皮带机下面的积煤及机头的积煤,如不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30元。
4、当班出现的溜子烂件必须当班更换(遇特殊情况外,如无预备件),如不更换出现一次按50元罚款,影响下一班按每次200元罚款。
5、更换出坏的配件必须及时提至地面维修,如发现不提的按每件50元罚款。
6、所更换出来的配件、链条、刮板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就地乱丢,否则按每件20元罚款。
四、液压泵司机
1、必须对液压泵的日常维护和清理
2、工作面枪管、注液枪,并悬挂整齐,不得有漏水现象,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3、必须按比例配制乳化液,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4、液压泵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出现一次无人开泵罚款30元。
5、对所换下来的废管、废枪必须收出地面进行维修。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第4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100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50元。
二、实施细则:
一、超前支护10分:
1、检查内容及方法:
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
超前支护少1米扣1分;每少一柱扣1分;抬棚扭斜每个扣1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1分;淤泥积水每米扣1分;空邦漏顶每处扣3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每分罚2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10分
1、检查方法:
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0.5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
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1分;巷高少0.1米,每米扣1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1分;行人通道低0.1m,扣2分;窄0.1m扣2分;没有扣5分(每分罚2元)。
三、采面支架40分
1、检查方法:
采面支架要成直线,误差±100mm;设备部分要完整无缺;管压系统无漏液现象,支柱不失效;缸体推拉无偏离正方向;相邻支架侧互板不超过2/3,无咬架现象;后尾梁距溜子槽沿高度不少于500mm;溜子要平直稳固;采区溜子头与顺槽溜子不准超前错后,以链轮牙与顺槽溜子槽里沿齐为准,误差不准超过0.05m。
2、处罚办法:
移架无中线扣5分;中线每20m为一组,每组检查3架,有一架不合格扣2分;设备缺部件,每件扣1分,漏液每处扣1分;支柱失效偏离正方向扣1分;咬架一处扣2分;侧护板超一架扣1分;尾梁至槽沿少于0.5m每处扣1分;溜子不平直,每节槽扣1分;采区溜子头超前错后扣5分(每分罚2元)。
四、巷道卫生20分
1、检查方法:
巷道内必须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现象;机械设备无浮尘覆盖现象;电缆管线悬挂整齐,没淤泥积水、黑水横流现象。
2、处罚办法:
巷内脏乱差一处扣2分;物料乱放每件扣1分;机械设备浮尘覆盖扣2分;电缆管线不整齐一处扣1分;淤泥积水、黑水横流,每米扣1分(每分罚2元)。
五、防尘洒水10分
1、检查方法:
回风巷内要有三道水雾喷洒装置,并保持完好,割煤机及转载点要有洒水装置,洒水装置完好;无煤堆积和粉尘飞扬。
2、处罚办法:
回风巷内少一道水雾喷洒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割煤机及转载点少一处洒水装置扣5分;失效功能不全扣3分(每分罚2元)。
六、通风10分
1、检查方法:
通风设施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要维护好,无瓦斯积存超限。
2、处罚办法:
不符合规定扣10分(每分罚2元)
第5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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