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的财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使用。它通过规范资产的采购、分配、维护、更新和处置流程,促进资产的高效运营,降低运营成本,防止资产流失,并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提供准确依据。此外,该制度还有助于提升员工对资产的尊重和责任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清晰的资产分类标准和编码系统,便于资产的追踪与管理。
2. 资产购置:规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环节。
3. 资产登记:设立资产登记簿,详细记录资产的入账、转移、报废等变动情况。
4. 资产使用与维护:制定资产使用规则,设定定期保养和检查计划,确保资产性能良好。
5. 资产处置:明确资产报废、出售、捐赠等处置方式及审批流程。
6. 内部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实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纠正差异。
7. 权责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资产管理和运营中的混乱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资产流失、滥用或不当处置,保障公司利益。
3. 支持决策:准确的资产信息为管理层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助力战略决策。
4. 合规性:符合财务法规和审计要求,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5. 增强信任:公开透明的资产管理能增强投资者、客户和员工对公司管理的信任。
为了实施有效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尽的资产管理制度文档,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2.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的动态跟踪和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实时性。
3. 对全体员工进行资产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大家的遵从意识。
4. 定期审计和盘点,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无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 设立资产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处理异常情况。
6. 不断优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性。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严谨而灵活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三)
1、 公司资产指使用时间长、金额大、不易损耗物品,包括:汽车、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电话机、办公桌椅、公文柜等;
2、 各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增购资产,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申请材料由行政部保管;
3、 公司资产购买后由财务部登记入帐,所附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相关材料由行政部保管;
4、 部门或员工因办公需要领用资产时,应在行政部填写《领用资产登记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5、 员工领用资产时应核查资产是否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对因使用不当、故意损坏等各类损毁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员工领用公司资产后,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公司,否则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员工承担;
7、 员工偿还资产时,由行政部在《领用资产登记表》上予以核销;
8、 员工离职时,应在行政部门的审核监督下,将领用资产交还公司,核销《领用资产登记表》。在行政部办理《离职通知书》(参见附表2) ,财务部须在《离职通知书》各相关事项结交清楚后,方可结算薪资,薪资结算后,《离职通知书》交行政部保管。
9、 财务部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保留不定期抽查的权利,以确定公司资产是否帐实相符、出现损坏等情况。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
第一条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 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基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应与管理固定资产帐务的部门严格分开,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并登记好固定资产台帐,应将实物保管的责任按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防止出现资产无人管的现象。
第三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环境的侵蚀及人为的破坏。
第四条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尤其是易损资产的使用人员,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操作培训以合理利用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小组专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一年内对固定资产须进行1-2次盘点,对余缺数量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若盘亏资产属于个人责任的,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
第一条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而效率低下,运行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的,企业可以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核准后予以调帐。
第二条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资产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可以转让,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固定资产的净值,转让前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经营要求需要报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程序和权限与转让固定资产相同。
第六章罚则
第四条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后,造成闲置的,公司总经理应承担全额责任。
第五条在固定资产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责令返还资产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20%。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报损固定资产的,责令将资产返还原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因资产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3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5)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 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2、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第六条 不纳入本制度资产管理范围的物品
一、用于促销、接待所购置的物品,虽不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但使用部门应做好物品明细登记,以备检查;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3)负责建立公司资产台账(格式见附表一),并监督指导各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业务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岗位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部门资产管理员,人员名单需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4)建立部门资产台账,粘贴资产实物卡,并根据资产购置、验收、调拨、闲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5)本部门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并报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四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 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 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第十条 资产购置验收事宜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资产盘点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 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 资产报废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 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 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 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 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1.《公司资产台账》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第4篇 某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仪表、工具、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测试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2000元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商务部负责采购、财务部列帐、行政部负责管理及保养。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增置
固定资产的增置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注明厂家、型号、规格、价格及所需时间,报行政部汇总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第六条 检验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由商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按采购清单的内容对品种、规格、数量、性能、外观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交库房管理员。
2.库房管理员根据检验单,物资采购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编号。随产品及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标记与产品及设备一致的编号后原件交资料室留存,复印件随物保管、随物入库。
3.经检验发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不符时,应予拒收,但库房管理员可以办理临时入库手续,负责暂时保管。
第七条 登记手续与编号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即归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二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列帐,第二联行政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行政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 盘点
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半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决后,送财务部门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出具盘点报告叙明原因呈总经理/副总经理批示。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报修设备应在48小时内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所有设备检查、保养一次。
第十条 固定资产移交、拨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移交、拨转时,应由行政部让接收人员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签认。
第十一条 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外借,行政部应先呈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二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行政部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财务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或外借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记录错误处理
(一)登记数据如因漏记、记错或记载不清者,登记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登记数据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据者一律由直接上级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金额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一)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公司资产遭受被窃、被抢、损坏者;
(二)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除赔偿相同金额外,公司将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七)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脑及电脑软件、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吕,单位价值在2022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用为国定资产。
2、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3、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部、各职能部门两级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财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并由财务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决定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
(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
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6、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
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6篇 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三)
1、公司资产指使用时间长、金额大、不易损耗物品,包括:汽车、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电话机、办公桌椅、公文柜等;
2、各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增购资产,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申请材料由行政部保管;
3、公司资产购买后由财务部登记入帐,所附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相关材料由行政部保管;
4、部门或员工因办公需要领用资产时,应在行政部填写《领用资产登记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5、员工领用资产时应核查资产是否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对因使用不当、故意损坏等各类损毁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员工领用公司资产后,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公司,否则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员工承担;
7、员工偿还资产时,由行政部在《领用资产登记表》上予以核销;
8、员工离职时,应在行政部门的审核监督下,将领用资产交还公司,核销《领用资产登记表》。在行政部办理《离职通知书》(参见附表2),财务部须在《离职通知书》各相关事项结交清楚后,方可结算薪资,薪资结算后,《离职通知书》交行政部保管。
9、财务部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保留不定期抽查的权利,以确定公司资产是否帐实相符、出现损坏等情况。
第7篇 物业公司财务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第一条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源,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条 自行创造或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审批后,可向外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商标权归属公司。
第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的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2、若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
1、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分别规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与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上限。
2、法律中规定了有效年限,合同或者申请书中未规定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为准。
3、法律中未规定有效年限,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以合同或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作为上限。
4、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10年作为上限。
5、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五条无形资产可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可得到额外经济利益,应对无形资产进行维护和提高。
1、专利权或商标权到期前,应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得以延期使用;
2、非专利技术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严防非专利技术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3、专利权、着作权或商标权受到侵犯,应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无效,应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第六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第七条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第8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 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 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 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 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9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375%
专用设备 12年 7.92%
通用设备 12年 7.92%
运输设备 6年 15.83%
其他设备 5年 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
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 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10篇 g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二o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11篇 g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 机器设备 10 10%
3、 运输工具 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 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 代码为03
4、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04
5、 办公家具 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 成本中心 顺序号 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第12篇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七)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
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
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
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
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
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
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
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
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
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
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
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第13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什项设备)。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两年以下,非出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应以用度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分
固定资产按以 别,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分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公务部分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分管理,并会同会计部分依其种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第六条 移交。
职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划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讲演。
会计部分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联送管理部分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 ,第一联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电脑处理的部分以电脑报表代替。
第八条 清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应会同会计部分每年清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种别至少抽点十项,清点后应填盘存单(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分,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分对于盘盈和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划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节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分)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附件表3-3)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分签章后,送会计部分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分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会计部分一般每月与管理部分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出罅漏事项立刻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损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价者,得由管理部分会同会计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 有权后,由总务部分同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于企业财务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划定办理保险。
第三节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分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附件表3-4)一式三联会同管理部分签章后,送移入部分签认(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联,会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分 (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分,转让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移入部分,第四联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分自存,第二联托运部分转送会计部分暂存凭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以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日转送托运部分的会计部分,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分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以后入厂,经点收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分的会计部分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因故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划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分或管理部分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分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越日转送会计部分,第四、五、六联承运商运送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分验收后转交会计部分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杂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分。
第十条出租名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应先会同会诸部分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分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房钱、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条流程的划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已报废者,应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附件表3-5)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分及会计部分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分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典质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需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分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划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以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收拾整顿,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表3-6),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划定办理:
(一)管理部分的资产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让售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附件表3-7)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分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第二联呈报(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
计部分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分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物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入厂时间及过磅记实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分,第四联交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地翌日转会计部分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分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条 典质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典质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分应事前备函写典质编号及资产名称、数目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典质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四节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第二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半日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划定外,仍应按本条划定处理),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片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归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转时应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应比照第十五条的划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点一次,其闲置部门应比照第十八条的划定处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订管理对象的尺度(如寒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门比照第十七条的划定处理,减损单应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 项资产的购置全部经过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门。
(三)本项资产列为人个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设立,经理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分(仓库),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该科保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 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者领料单须经总经理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分,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过物料账处理,于验收以后直接以设备或 用度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加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总管理部分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分收拾整顿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分转送管理部分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作的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第14篇 _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范围:
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包括临时性的简易设施)、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具用具及其他设备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经营性资产,均作固定资产处理。
一. 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室、加工房、仓库、宿舍等)、机器设备(包括:汽车修理设备、施工设备及水准仪等)、电子设备(包括:电气计量设备、空调机、抽送风机、打印机、复印机、印刷设备、电视机、影碟机、投影机等)、运输设备(包括:轿车、客货车、专用车、观光电瓶车、摩托车等)和其他设备(包括: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等除以上财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五大类,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未取得所有权前也应按上述分类另行核算。
二. 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应按其不同来源渠道分别确定别确定
1.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从境外进口设备的原价由上述要素组成外还包括制度支付的关税和附加税等;
2.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价值;
3.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4.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 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要调增固定资产的价值;
5. 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果没有原价的,应按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原价。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公司一切在用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未在用房屋和建筑物也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经当地财税机关备案,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按公司《会计核算方法》执行。
一. 固定资产月折旧应根据月初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和月折旧计算。
即: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原值= (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类固定资产本月应计提折旧的帐面原值合计×月折旧率
二. 公司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记入有关帐户,各项固定资产每年提取的折旧额应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
三.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卡片应定期整理,对于已提足折旧、已报废或已调出的以及发生其它情况变化的固定资产,要按有关制度及时处理。
四.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工作,一般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 购建管理部门
1.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的部门为总办及物资部。
2. 具体购建划分为:总办负责公司用房产、汽车等运输设备、办公用电子设备的采购;物资部负责公司用家具、装饰品、电器的采购。
3. 公司自建房产转为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营销部配合总办完成。
二. 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公司在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纳入下一年度公司预算。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由总办或物资部按资金审批权限组织实施;
未报列入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而经营上又确实急需要购置时,应先提出申请报告,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
三.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1. 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的,按如下流程进行:
申请购置部门→总办→造价审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50万以下)→副董事长[50万(含)以上]。审批完成后,由总办确定该固定资产负责购置的部门。
2. 未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需要追加购置的固定资产,先由申请购置部门填报申请购置报告,经总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再按照流程1办理。
四. 购置固定资产付款审批:
总办(或物资部)→造价审核部→财务负责人→总经理(50万以下)→副董事长[50万(含)以上] →会计复核→出纳支付。
五. 固定资产验收及使用登记管理
1. 固定资产的验收及使用登记有总办统一管理。
2. 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必须由总办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财产依照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订标签财产编号和编制财产编号目录,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固定资产使用人(或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责任划分:
一. 总办:负责财产的实物分类登记、出入库验收、保管、调配、维修、养护等工作,每年定期与财务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盘点。
二. 财务部:负责财产的增减、移动、评估价值等帐务处理工作,每年度与总办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盘点。
三. 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财产的保管、养护等工作。
四. 总办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编制固定资产目录,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或固定资产卡片帐,加强固定资产实物和价值的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转移
一. 固定资产转移由总办统一管理。
二. 具体转移流程:
总办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需求,通知转出部门与转入部门,并由原使用人(或管理负责人)和新使用人(或管理负责人)及总办资产管理员共同签署固定资产转移单,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七条 日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的制度
1. 汽车等运输设备:以车辆年检是否合格;
2. 办公家具:不低于5年;
3. 办公用计算机:不低于6年;
4. 其他电
子设备:不低于5年。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影响正常使用,或实际维修成本过高及无法维修的固定资产,经总办确认后,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清理或报废的程序,按资金使用权限制度审批。
第九条 固定资产盘点
公司每年11月份,由总办、财务部共同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不符,应当查明原因,核实情况,按照资金使用权限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调整帐面结存数。
第十条 其他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七)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脑及电脑软件、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吕,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用为国定资产。
2、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3、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部、各职能部门两级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财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并由财务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决定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
(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6、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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