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物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其涵盖的物资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设备(如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包、疏散指示标识)以及各类安全设施(如安全锁、围栏、警示标志)。这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直接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
1. 安全物资识别与使用:员工需了解各种安全物资的用途、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使用。
2. 应急处置流程: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使员工熟悉火灾、泄漏、坍塌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步骤,熟练掌握安全物资的现场应用。
3. 安全法规与标准:培训员工了解相关安全法规,理解企业内部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
4. 物资存储与检查:教导员工如何妥善存放安全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1. 紧急疏散计划:制定详细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序撤离。
2. 应急响应团队:建立由训练有素的人员组成的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协调和执行应急措施。
3. 物资调度机制:预先设定安全物资的调度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调配到位。
4. 后续处理:制定事故后的评估和恢复计划,包括物资损失的统计、修复和补充。
安全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为企业构建了一道生命安全的防线。有效的管理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遵守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此外,良好的安全物资管理还能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从而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安全物资管理制度视为日常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和完善,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1篇 矿物资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第2篇 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第3篇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4篇 防疫物资储备及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生物制品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兽医专业知识和生物制品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制品,要进行无 害化处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生物制品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要保证经常对生物制品库房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维修。
第5篇 热处理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仓储、储罐区安全规定,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2、范围:仓储科
3、责任者:仓储科、安全部、储罐使用单位
4、程序: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19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仓储、储罐区安全规定,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2、范围:仓储科
3、责任者:仓储科、安全部、储罐使用单位
4、程序:
基本要求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19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附小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2)
附小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二)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8篇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中央文化区项目部
第9篇 对安全物资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 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 售单位。
二、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三、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四、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五、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六、 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七、 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 从2010年3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10篇 饭店宾馆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 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 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 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1篇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仓 库 建 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 储 存 管 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 运 管 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 电 源 管 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 源 管 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 防 设 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第12篇 物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资运输安全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达到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的目的,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一、物资运输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物资运输实施方案: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3、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5、进入厂区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6、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单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输单上批注清楚。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8、在运输重要物品时,由发货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运输物品不丢失、不损坏。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规定执行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2011年9月22日
第13篇 安全物资供应商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 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 售单位。
二、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三、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四、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五、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六、 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七、 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 从2010年3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14篇 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中央文化区项目部
第15篇 宾馆饭店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 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 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 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 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 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 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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