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电气维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维修成本,保障生产效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修责任划分
2. 设备定期检查
3. 故障处理流程
4. 维修人员培训与资质
5. 维修材料与工具管理
6. 安全操作规程
7. 维修记录与报告
8. 应急响应机制
1. 维修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设备定期检查:设定设备的常规检查周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3. 故障处理流程:规范设备故障报修、评估、维修和复检的程序,确保快速有效响应。
4. 维修人员培训与资质: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相应资质。
5. 维修材料与工具管理:合理采购和存储维修材料,保证工具的完好,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南,防止维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7. 维修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过程和结果,便于追踪设备状态和评估维修效果。
8.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的电气设备故障,减少生产中断时间。
电气设备的稳定运行对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有效的维修管理制度可以:
1. 保障生产安全:预防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
2.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提高生产效率:及时修复故障,减少停机时间,保持生产连续性。
4. 节约维修成本:通过预防性维护,减少大修和更换设备的成本。
1. 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历史维修记录,合理安排检查和维修时间。
2. 实施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安全知识更新。
3.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性能参数、维修记录和故障历史,为决策提供依据。
4. 优化维修材料采购流程,确保材料质量,同时控制库存成本。
5.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建立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体系,缩短故障处理时间。
6.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电气维修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的生产运营不受设备故障的影响,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1篇 cng加气站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
第2篇 会馆电气维修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电气维修管理制度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按照国家颁布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标准作业。
2、电气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同时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至少设二人进行专人监护。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专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隔离措施,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记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隔离,全体维修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3篇 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
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第4篇 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外来单位进行电气作业时的施工安全,避免因外来人员不熟悉厂区用电条件而产生人员及设备危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所进行的电气作业包括对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以及试验,380v配电室的检修以及回路改造。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在胜华教学实验厂供配电区域的一切电气作业,都应办理《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第四条在供配电区域的临时用电应遵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职责:
(一)外来施工单位在入厂施工之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通过一级安全教育考试,与安全管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取得入厂通行证后,方可入厂。
(二)向用电作业申请单位提供作业人员有效的作业操作证;
(三)协助申请单位落实电气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四)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监护和管理。
第六条申请单位职责:
在施工之前,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电修车间职责:
(一)电修车间负责施工归口管理。
(二)安全员与施工单位共同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填写《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用电申请。
(四)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理。
(五)电修车间变更监护人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新的监护人持票进行监护。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职责:
(一)在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负责对其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发放入厂通行证。
(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电气贼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三)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负责电气维修作业的审批。
第三章电气维修作业的审批和票证管理
第九条电气维修作业的审批:
(一)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安全合同、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二)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三)配送电单位负责人从单位内部委派有工作经验以及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
(四)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伙同监护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拆除临时安全措施,恢复配电室施工前的安全运行状态。
第十条《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
(一)《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施工单位留存,第二联由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二)《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三)《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保存期为12个月。
第四章电气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为保证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进行,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安全措施填入《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
(二)进行电气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三)临时照明应经常进行检查,检修灯具在确认停电后及时更换。
(四)对漏电保护器要进行检查,破损及失灵保护器应及时更换检修。
(五)潮湿场所及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电源线不得有接点,并使用安全电压。
(六)现场使用的配电盘内的开关插座应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七)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或作为它用。
(八)电气设备电源线拆除后裸露线头必须包扎牢固,上方电源开关停电挂牌,注明停电时间、停电人。
(九)电动工具的电源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任意拉扯,应悬挂或加以保护。
(十)高压设备试验时应拉设警戒绳并设专人监护。
(十一)变电所内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规中的各项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十二)高压设备维修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
(十三)作业监护人应恪遵职守,加强监护,及时纠正作业人一切不安全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许可证》样,以现使用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为准(附后)。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物管电气维修管理规程制度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电气维修管理要求,保证小区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所辖小区从电表房出线到住户电源箱前端、监控中心、水泵房、公共照明等供电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0职责
3.1工程组技工负责辖区内供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
3.2 工程组组长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
3. 3 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负责维修的检查、指导。
4.0管理规定
4. 1 工程组技工责辖区内供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每天填写《电气公共设施巡查表》。
4.2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能源部颁布标准《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作业。
4.3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4.4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工程组组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应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工程部电气工程师要做好检查、指导。
4.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4.6在一切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后,拆除所有安全措施,无工具遗留,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国家能源部颁发)
5. 2 《电气公共设施巡查表》
第6篇 加气站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cng)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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