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项目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规范企业机械设备从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到报废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它旨在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降低运营成本,保障生产安全,延长设备寿命,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设备采购:明确设备选型标准、采购流程和验收程序。
2. 设备安装与调试:规定安装人员资质、调试步骤及验收标准。
3. 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定期保养计划及异常处理机制。
4. 设备维修与更新:设定故障报修流程、维修周期和设备更新策略。
5. 设备报废:规定设备退役条件、报废流程及资产处置方式。
6. 安全管理:强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7. 绩效评估:设定设备运行效率、故障率等关键指标,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机械设备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
1. 保证生产效率:通过规范设备操作和维护,减少非计划停机,提高生产效率。
2. 提升安全性:明确安全规定,预防设备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控制成本:通过合理采购、有效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投资和运营成本。
4. 保障产品质量:稳定设备性能,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5. 促进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每种设备编写详细的操作指南,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信息、使用历史、维修记录等,便于追踪管理。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其技能水平。
4. 实施预防性维护: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设备故障。
5. 设立设备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6.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项目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灵活适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保障生产、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等方面的作用。
第1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2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第3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三)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第4篇 某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第5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 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 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 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 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 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 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 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 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 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3. 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5. 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 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 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 塔吊、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 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 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 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 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 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 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 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 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 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 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 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七)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 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
2. 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 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 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 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 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八)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 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 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 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 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 电缆绝缘良好。
(九)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 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 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 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 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 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 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 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中铁建工集团长城项目部
第6篇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及其它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使用、保养维修和进退场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的状态,以满足持续施工生产过程能力的需要,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所需机械设备可从公司调配(内部租赁)或从租赁市场租赁也可自购,外部租赁或自购机械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纳入公司机械设备统一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购置或租赁的起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或租赁:
(1)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2)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3)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3、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管理。
4、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搞好班组核算,加强考核和激励。
6、 场机械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并按规定报批。
(2)大中型机械安装、拆卸、验收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种机械设备均有操作规程。
(4)塔吊司机、指挥、施工电梯司机应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5)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存放,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清洁机械污水不随地流淌。机械标记,验收合格证明显,安全装置可靠。
(6)塔吊、人货梯周边封闭,机械设备基础(座)牢固,塔吊、人货梯基础方案应按规定报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则上不得自带设备进场。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自带设备施工时,项目部机械管理员应对分包方自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状况进行核实把关。代表项目部与自带设备单位签订自带设备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8、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必须立即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事故损失的情况应及时抢救;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第7篇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第8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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