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保障,它涵盖了安全政策制定、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应急响应、责任划分以及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它包括:
1. 安全政策:明确企业的安全目标、原则和策略,为全体员工提供行为指南。
2.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评估其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缓解策略。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应急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 监督与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改善。
6. 责任追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安全行政管理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 安全法规:讲解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理解其可能引发的风险。
3. 应急处理:模拟各种紧急情况,训练员工正确、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
4. 安全操作规程:教授正确的操作方法,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5.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历史事故,吸取教训,提高预防意识。
6.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应急预案是企业在面临突发事件时的行动指南,主要包括:
1. 紧急联络机制:设定清晰的联络路径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快速传递。
2. 现场疏散:规划安全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应急救援: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4. 事故报告:明确事故报告流程,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5. 后续处理:设定事故恢复和善后处理的步骤,降低事故对企业的影响。
安全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员工的福祉以及业务的可持续性。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能:
1. 预防事故:通过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保障员工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护他们免受伤害。
3. 保护企业资产: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
4. 提升企业形象: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增强公众信任。
5.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定,避免法律纠纷。
安全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它的有效实施将为企业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为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 a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在学校的行政安全工作方面,有很多项的工作都要做详细的制度规定,如教职工健康查体制度、学生安全防盗制度等,以下是某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资料,可供参考。
(一)__实验中学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班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德育处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能力,确保校内外安全。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活动开展有记录。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卫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②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义的活动,班主任、值班领导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4、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注意消防、饮食、交通、活动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通道畅通;食品卫生。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校园。
5、体育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规范体育行为,杜绝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发生。
6、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处室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万无一失。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凡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9、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学习,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10、学校教职工要自觉进行安全学习,提高安全防患意识。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确保安全。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
11、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部门。
12、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3、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况及时报警。
1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5、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无故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给与严肃处理。
(二)___实验中学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4、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5、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三)___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处室、班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使人人有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期限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教育局。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立即向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二日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处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肃处理。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室和班级及教师个人,一律取消当年任何评先进的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___实验中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2、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4、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5、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五)___实验中学安全信息管理和上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1、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3、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安全管理办公室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3、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育局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4、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育局。
5、所有事故安全管理办公室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6、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办公室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7、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8、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9、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及安全管理办公室电话等,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10、掌握火警(119)、匪警(110)电话号码,同时要知道上级主管部门电话:2982606,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六)___实验中学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___实验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衣着统一、整洁,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热情文明对待学校每一位师生,(除特殊天气外)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迎送师生。
3、学生正常上学期间中途离校,须验明其班主任签字及德育处盖章假条后方可放行。
4、主动询问并热情文明接待来访者,举止得体。
5、严格履行来访者登记手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引导车辆在规定的区域摆放整齐。
6、外来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园时,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7、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
8、及时清扫并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口的清洁卫生,禁止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或堆放杂物,影响校容。
9、维持校门周围秩序。
10、按照学校要求或通知及时开校门、楼道门,保证工作所需;师生放学离校后,要到处巡视,锁好各口大门(除节假日外,正门关门时间不得早于22:00),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11、保卫学校公共财物,如发现破坏公物者,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
12、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必须有学校通知批准,方可放行。
13、制止校内骑车。
14、负责接收邮递员送来的报刊、信件。
15、认真按时交接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16、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7、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八)门岗管理补充规定
为切实加强门岗安全保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1、门岗人员高度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心。
2、认真详实的做好出入人员、出入车辆登记工作,尤其是节假日。
3、认真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4、所有来人联系均事先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或教师,得到许可后方可准许进入,联系未果者,不得允许进入。并与来人做好解释工作。
5、认真做好学生物品登记、保管、分发工作。发放要及时,不得丢失。
6、严格学生出入证检查制度,加强学生进出管理。
7、礼貌对待所有来人,积极帮助联系,联系未果者做好解释工作,态度要诚恳。
8、认真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做好教学楼门窗、电灯的关闭工作。
9、积极主动的做好负责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值班室门窗明亮,干净整洁。
10、爱护学校财务,做好钥匙的保管工作,及时关开相关门锁。
11、树立及时汇报意识,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回报相关领导,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九)___实验中学校门出入管理规定
1、进入校门要下车。禁止在校园内骑坐自行车。各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必须按标志要求控制在时速5公里以内。
3、学生中途离校需凭学校印制的《请假条》出入校门,《请假条》上须由班主任签字。
4、上课迟到的同学,由门卫及时填写《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记录》。
5、外来人员须获准方能进校,并且要按规定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和《出入证》。
6、陌生人、收废旧人员等一律禁止入校。
7、学生大型活动需对外开放按学校要求实施。
(十)___实验中学领导值班制度
1、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
2、值班领导负责学校当天执勤教师的考勤、督促、检查、反馈及安全保卫等偶发事件的处理。
3、值班领导要求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需安排他人代替,不得空岗。
4、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做好值日情况记载,做到一天一次反馈,按月进行汇总,作为教职工考核和结构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5、学校办公室对学校领导值班情况进行一月一小结,每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
(十一)___实验中学值班制度
1、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安排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节假日值班应安排领导干部带班。
3、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都有参加本单位值班的义务。
4、校外值班一律安排男教职工,教学区、楼梯口、自行车区、餐厅值班一般安排女教师。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般不作安排。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并做好相应记录。
6、如遇工作冲突,请值勤人员先找好替岗人员后报组长批准,不得出现空岗;
7、必须在指定岗位值勤,疏导学生,维护秩序;若因值班教师不在岗而出现意外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___实验中学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4)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5)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6)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2.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4.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6、其他
(1)校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意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2)告知家长不让学生,合租乘坐无手续和无营运证的车辆。
(十三)___实验中学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将社会实践、实习活动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在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学校领导重视此项工作。
2、根据学生心理、心理特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为主的劳动。
3、严禁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和超过规定课时的劳动。
4、严禁以社会实践、实习活动为由创收,严禁以社会实践活动为名向学生乱摊派。
5、做好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出行和活动中的准备工作,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6、充分保证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中的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十四)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总务处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3、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4、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5、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6、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要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7、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对管理不当着,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五)___实验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邀请交警部门来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每学期开展一至两次全校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管理
上学、放学高峰时间,门卫必须在校门口指挥车辆的停放,疏导交通,保证学生出入安全。
值日领导、老师要准时、定点出岗,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
因特殊原因没有准时放学的班级、学生,责任教师、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放学护送工作。
严禁带领学生到校外进行交通道路活动及训练。
3、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
校车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严禁超载、超速,车辆必须符合有关部门检验合格,驾驶员要有相关的驾驶资格证。
严禁一切家长的车辆在上学期间驶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协调管理方可驶入。
一般情况下外来车辆(包括教师家属驾驶的车辆)不能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停泊。
在上学、放学高峰时间,原则上不准车辆出入,特殊情况需有专人疏导。
所有机动车进出学校时必须规定路线慢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行驶,不能穿越学校,严禁一切车辆驶入学生活动区域。
学校划出专用停车位置,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泊。专用停车位置在进、出停车高峰期严禁学生进入活动。
校园内严禁练车。
师生骑单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通过。学生在校园内严禁骑单车,要推车步行。
4、学校建立校园安全事故紧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及时合理处理,把伤亡减至最低。
(十六)___实验中学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讲座。
4、充分利用板报、宣传窗、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7、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8、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9、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10、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11、早报告。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发现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病人、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2小时内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6小时内上报,并按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十七)___实验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八)___实验中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十九)___实验中学_、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_、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___实验中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一)___实验中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二十二)___实验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艺体馆、餐厅、体育活动场所、教室、会议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处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二十三)___实验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十四)___实验中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疾病防控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五)___实验中学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进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得开过期药品,如发现过期药品,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5、开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诉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现象,及时报告总务处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专人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11、医务人员及时做好食堂饭菜的留样工作,并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十六)___实验中学校园电视台安全管理规定
1、校园电视台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和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十七)___实验中学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1、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3、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收发管理员及执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二十八)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经常排查各种安全设施,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教师学校内、外值勤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询问;严禁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
6、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领导和保卫人员值班。
7、对任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秩序的外来人员,除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学校财产;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总务处签发出门证并登记,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9、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能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后不得随意鸣放高音喇叭,要按指定的位置排放。
10、学校总务处、库房、会计室等重要部门都装上保险,安全门。食堂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注意防火,注意安全用电。
11、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敢于抵制和制止各种破坏行为,确保学校安全。遇到紧急情况要挺身而出,在紧急施救的同时立即向学校报告。
(二十九)门卫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衣着统一、整洁,不擅离职守,认真负责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热情文明对待学校每一位师生,(除特殊天气外)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口迎送师生。
3、学生正常上学期间中途离校,须验明其班主任签字及德育处盖章假条后方可放行。
4、主动询问并热情文明接待来访者,举止得体。
5、严格履行来访者登记手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引导车辆在规定的区域摆放整齐。
6、外来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园时,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7、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
8、及时清扫并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口的清洁卫生,禁止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或堆放杂物,影响校容。
9、维持校门周围秩序。
10、按照学校要求或通知及时开校门、楼道门,保证工作所需;师生放学离校后,要到处巡视,锁好各口大门(除节假日外,正门关门时间不得早于22:00),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11、保卫学校公共财物,如发现破坏公物者,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
12、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必须有学校通知批准,方可放行。
13、制止校内骑车。
14、负责接收邮递员送来的报刊、信件。
15、认真按时交接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16、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7、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十)学校保安考核细则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门卫岗位职责,特制定保安岗位考核细则如下:
一、文明值勤方面
1、着装统一,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规范配戴警械,站姿、坐姿端正大方。违规扣1分/次。
2、工作时间不读书、看报,不吸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扣1分/次。
3、作风正派,热情文明对待师生、家长、来宾,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出现不礼貌行为或上学、放学不按要求站岗扣1分/次,无正当理由与人吵架、打架扣5分/次。
4、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前的卫生区的整洁。不打扫或不洁净扣1分/次。
二、学生出入方面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并保存请假条。违规扣2分/次。
2、节假日学生到校要穿校服,不穿校服或无本校教师带领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学校兴趣小组的学生凭本人《学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违规扣2分/次。
三、车辆出入方面
1、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校级领导批准,放行时要告知:机动车校内不能鸣笛、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违规扣2分/次。
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违规扣1分/次。
3、课间、_、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违规扣2分/次。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违规扣2分/次。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本细则所扣分数按5元/分和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安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三十一)___实验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专人;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排查部位及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张立芝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责任人:乔会文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黄萌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马勇
(5)实验器材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各科实验员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门卫保安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责任人:总务处、各科室人员。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德育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三十二)教职工健康查体制度
为保证每位教师的身体健康,保证每位教职员工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师法》第二十九条“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规定,特制订教职工体检制度,使广大教职工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1、每年组织教职工体检一次,建立并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2、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3、体检内容不仅包括常规的血压、肝功能、心电图、胸部透视等,还包括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子宫)、血糖、血脂、尿糖、尿酸等,确保对每一位教职工身体重要器官进行全方位检查。
4、女职工除进行和男教职工相同的体检项目外,还要检查妇科检查。
5、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要及时处理或做好转诊工作,同时通知家属。
6、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监督其定期复查,宣传正确的防治知识。
(三十三)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含不属于自己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向政保处报告,如遇到重大紧急隐患可直接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
2、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或校长一旦接到安全隐患报告,要立即进行核实。一经核实,要及时安排布置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如果属重大紧急险情,除紧急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外,还应在第一时间内(不超过1小时)向教育局报告。
3、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班主任、分管领导、校长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救护,并在第一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向教育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4、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值班人员能够处理的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当天的带班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妥善处理。
5、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不对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程度、应急措施,整改措施及整改目标等。报告事故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7、对知情不报或遇事不及时赶到现场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十四)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卫生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学校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1小时内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中心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员和德育少先队处要经常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消毒通风。,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课前10分钟及中午上课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发现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4、校领导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及公共区域的消毒。
10、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三十五)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根据市、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教学处、实验技术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
7、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扯供电线路。
8、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德育处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9、学校总务处、教学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如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教学处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与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1、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十六)___实验中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2篇 某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zz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2、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4、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
5、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6、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三、追究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的原则 :
1、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50人的,追究相关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追究相关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但在事故发生前已将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学校的,应减轻相关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3、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或出现≥3例死亡病例,追究相关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3)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
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七)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4篇 小学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指挥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办公楼、实验楼等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第5篇 行政事务中心天然气灶及电器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在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及管理,安全行为等要求。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机关办公园区内使用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
发布日期:2017年7月8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条 人员着装规范标准。
1. 上岗一律穿工服,标志佩戴整齐。
2. 上岗着装应规范,不应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应戴正。
3. 上岗不应穿拖鞋、赤脚穿凉鞋。
第四条 每日进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试验及法兰连接处检漏,每班打扫卫生一次,保持设备设施清洁,下班后专人负责关闭燃气开关。
第五条 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和电器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 使用燃气灶具时,不长时间离开,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禁止在厨房内抽烟,点明火。经常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八条 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九条 灶具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经常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漏气,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条 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条 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扯电线,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和开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十二条 经常检查电器、电线,发现电线老化、漏电,电器损坏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及电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和供电总开关。
第十四条 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 不得有其它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 用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法兰时探针要对准法兰连接处。
第十七条 每年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备进行避雷检测。
第十八条 岗位员工操作风险参照岗位危害因素辨识进行。
第十九条 岗位员工认真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主管、分管领导,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6篇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提高执法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案卷,是指将对行政程序本身的记载以及行政行为所根据的一切文献资料,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关联性,进行排列、编注页码、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的行政执法文书组合。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修补、整理案件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
第四条 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应按本制度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立卷归档工作。
二 案卷材料排列原则
第五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类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和一般以上事故处罚案件,原则上应当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副卷)一号。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材料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应当装入副卷。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故类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卷。
第六条 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执法阶段,遵守如下排序原则:
1.证据及密切关联材料依时间排序。
2.实体决定在前,程序决定在后;批复件在前,请示件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结论件在前,依据件在后;法律文书在前,其他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在后。
3.同一案件中行政执法对象不同的,法人文书材料在前,个人文书材料在后。
4.同一案件中行政处罚对象同类的,处罚重的在前,处罚轻的在后。
5.附图或附表的文件材料排序,文字材料在前,附图或附表在后。
6.事故案卷中,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附事故调查报告)排在结论性文书之前,其余事故调查材料作为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三 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第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送达回执;
(五)立案审批表;
(六)罚款收据;
(七)结案审批表;
(八)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及相关证据。
第八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正卷
1.案卷封面(注明正卷);
2.卷内目录;
3.行政处罚决定书;
4.送达回执;
5.案件处理呈批表(决定);
6.立案审批表;
7.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8.行政处罚告知书;
9.听证告知书;
10.案件处理呈批表(告知);
11.罚款催缴通知书;
12.延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3.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4.强制执行申请书;
15.罚款收据;
16.案件移送审批表;
17.案件移送书;
18.结案审批表;
19.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按照制发日期先后排列);
20.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记录(初次);
(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3)现场检查记录(复查);
(4)整改复查意见书;
(5)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6)强制措施决定书;
(7)询问通知书;
(8)询问笔录(附被调查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10)当事人陈述;
(11)证人证言;
(12)鉴定结论(包括委托鉴定书、鉴定机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3)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4)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5)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6)勘验笔录;
(17)其他证据材料。
21.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凭证(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2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二)副卷
1.案卷封面(注明副卷);
2.卷内目录;
3.案源材料(包括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5.听证报告书等材料;
6.其他有关内部讨论材料。
第九条 事故行政处罚类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正卷
1.案卷封面(注明正卷);
2.卷内目录;
3.事故调查报告批复;
4.事故调查结案请示;
5.事故调查报告;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 送达回执;
8.案件处理呈批表(决定);
9.立案审批表;
10.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11.行政处罚告知书;
12.听证告知书;
13.案件处理呈批表(告知);
14.罚款催缴通知书;
15.延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6.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7.强制执行申请书;
18.罚款收据;
19.案件移送审批表;
20.案件移送书;
21.结案审批表;
22.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按照制发日期先后排列);
23.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记录(初次);
(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3)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4)强制措施决定书;
(5)询问通知书;
(6)询问笔录(附被调查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8)当事人陈述;
(9)证人证言;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
24.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凭证(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5.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二)副卷
1.案卷封面(注明副卷);
2.卷内目录;
3.案源材料(包括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页码起始页);
4.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事故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5.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报告;
6.组成事故调查组通知;
7.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
8.技术鉴定报告(含技术专家组名单及签字);
9.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10.伤亡者基本情况及相关医学病理证明(含身份、劳动关系、收入等);
11.调查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附后,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当事人陈述;
13.证人证言;
14.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5.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6.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7.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8.勘验笔录;
19.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20.财物处理单据(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1.事故调查组内部讨论记录及签名;
22.其他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意见;
23.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24.其他需要搜集整理入卷材料;
四 案卷材料填写要求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内所有执法文书应统一使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印发的执法文书式样。
第十一条 案卷封面内容要求为:
(一)题头:注明案件办理部门。
(二)文书文号:文书文号是案卷首页的编号,由地区简称+文书简称+年份+序号组成。序号可以按照本单位统一编写,如“福应急案〔2019〕1 号”文书文号应当与其他执法文书一致。
(三)卷宗类别:正卷和副卷。
(四)案件名称:案件名称应当准确、简洁描述,直接反映案件的要素,并且在案件材料中保持前后一致。
案件名称表述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事故类: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月日+事故等级+事故类别+案,如“__ 公司12.13 较大坍塌事故案”;
2.违法行为类:违法主体+违法行为+案,如“__ 公司违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3.非法行为类:违法主体+非法行为+案,如“__ 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五)类别:案卷类别分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案卷又分为事故案卷和非事故案卷。
(六)案由:案由是对案件性质的初步定性,按照违法行为分类填写。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3.安全生产建设项目类违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违法;
7.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9.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10.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11.重大危险源管理类违法;
1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类违法;
1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14.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类违法;
16.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17.其他类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定性后填写。
(七)立案日期:同立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八)结案日期:同结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九)办理结果:处理结果应当写明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引用法律条文应具体到条、款、项、目,并且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相一致。
(十)承办人员:填写该案件具体承办人姓名。
(十一)归档日期:具体存档的时间。
(十二)归档号数:按照本单位统一的顺序排列编号。
(十三)保存期限:按档案管理要求填写。
第十二条 卷内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名称及编号、日期、页号、备注五项。
序号即卷内文件的编号,以整份文件材料为单位,一文一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填写。
文件名称及编号应当填写文件材料全称及文件编号,无编号的文件应填写制发或者提供该文件的法人组织和个人名称。
日期应当填写文件材料制成或印发的日期。
页号即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填写每份文件的起止页码。
备注根据需要填写文件说明事项,如复印件。
卷内目录应当填写真实、全面、客观,与卷内材料相符;
无签字以及行文日期等材料,应考证补充清楚再填写。
第十三条 卷内备考表是填写该卷有需要加以说明与解释的情况,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如卷内材料件数、页数;卷内文件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有重要价值或特别意义的文件等);整理人(由档案整理者签名);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日期(由检查人填写)。 卷内备考表放置于案卷末页。
第十四条 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一律采取打印制作。
五 案卷材料的整理
第十五条 整理完毕的案卷,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排列分类系统条理;书写标记整齐规范;装订折叠美观简洁。
第十六条 按照“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从调查或者立案之日起,承办人员就应当开始系统收集有关文书,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承办人员应当自案件办结之日起15 日内立卷完毕。
第十七条 在行政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形成的档案,可以合并入原案卷保管,或者另立附卷保管。
第十八条 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 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 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案卷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按指印确认。
第二十条 案卷文书材料整理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照片与破损、字迹模糊或容易褪色的铅笔、圆珠笔等文书材料以及纸张较小、轻薄的文书应复印或托裱,复印件应置于原件前面;
(二)大于a4 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折叠,小于a4 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托裱;
(三)案卷装订不得覆盖住字迹或图表画面;
(四)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并保留邮票、邮戳;
(五)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以防锈蚀;
(六)案卷装订应当采取线装,加盖档号章。
第二十一条 案卷材料除空白页外,凡载有文字、图表的正反面均一页编一号,依次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编码可用页码机戳盖。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页码。
第二十二条 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视频等声像档案,应转换成格式统一的数字信息进行存储,并在载体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案号、承办单位、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并按形成顺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归档的证物,凡是能够附卷保存的,应装订入卷;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照入卷,证物放入证据袋内,并贴上标签,注明证据名称、数量、种类、制作的时间、地点和所在案件案卷号等事项。
六 案卷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 案件承办人应在每年3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结的案件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移交前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案卷和附卷证物进行当场清点接收,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电子文件应当随纸质案卷一并移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办案人员重新整理后归档。
第二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调动或者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当在调动手续办理完毕前或者岗位调整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档案移交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受委托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形成的案卷材料,应当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将有关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及时移送委托机关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已经归档的案卷,一般不得从中抽取或者增添材料。确需抽取或者增添材料的应征求档案管理员的同意后,应当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监管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立卷要求办理。
第二十七条 案卷的借阅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安全监管系统内因工作需要查阅和摘录案卷材料的,应当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和摘录。查阅和摘录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不划道、涂改、拆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确需复制案卷材料的,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安全监管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摘录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应当出示公函、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阅、摘录和复制。外借案卷的,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借出单位禁止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接收借出的案卷时,要认真验收和清点核对。对存在的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及时追查处理。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得借出。
七 案卷的保管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 案件档案保存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采用标时制,根据归档材料的价值定为30 年或者10 年。保存期限自立卷之日起开始计算。简易程序案卷的保存期限为10 年。一般程序案卷中,未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非事故案件的保存期限为30 年;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非事故案件、所有事故案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有本级人民政府领导或者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的保存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销毁标准,经执法监察负责人鉴定后,书面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案卷销毁登记表,由两人以上(一名销毁人、一名监督人)负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名,严禁把销毁的档案出售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销毁档案的请示报告和销毁登记表应立卷存档。
八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属于福泉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处理上以上位法为准。国家、省对实施行政处罚及法律文书制作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福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8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